清风记事+番外——蜜柑【完结】(44)

2019-04-01  作者|标签:蜜柑

“呼……呼……董……事长让我……来援助你。呼……”这么一缓,我多吸了两口气儿,总算能开口说话了。

聂铭从头到脚打量了我一遍,哼了一声,语气不屑的说:“我没听错吧,你,援助我?我表哥吃错药了么?”

这么一分钟,急促的呼吸又缓和了许多,我缓缓直起腰,挺胸抬头,一派自信的说:“关于这一点,聂经理无需怀疑,别看我这样,身手可从不含糊。不然,董事长怎么会让我做贴身秘书。”

聂铭对我的话半信半疑,看向我的眼神,隐隐透着些暧昧的意味。我心中奇怪,正要责问,忽然想起他刚进来时,我正和符舒依偎的情景,不禁老脸一红,忙催促道:“聂经理,你刚才不是很急么?”

聂铭被我一言惊醒,连忙上前拦了辆出租,我跟着他一起上了车,朝城东驶去。

一路上,聂铭固然是静默不语,不知在寻思什么,而我,因为心中的疑问,不得不脑力全开,把最近发生的事情再细细整理一遍。

印象中,我死的那晚,手机虽然被抛落在地,但并没有损坏。在出事的第二天,符舒、聂铭、马列宁等我所有认识的人,都收到内容类似的短信,而且,可以确定的是,那些短信,是被设定而群发的。所以,在这里,就有了一个疑问:我死后,是谁拿了我的手机,又群发了那条短信?

我死后近半年,依然没有任何人获悉我的死讯。其中,尸体无端失踪,固然是主要的原因,但这条以我名义发出的短信,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很明显,这条短信,是害死我的凶手杜撰出来,用以掩盖我死亡事实的伎俩,再加上那一晚时机凑巧,在聂铭和符舒的误会下,这简单的小把戏,实施起来,竟意外的顺利。

不过,想想也真是可悲,我那么大个人无端端消失,几个字一条短信就能让周围的人释疑,这不得不说是信息社会的悲哀啊!

如果我是凶手,发完这条短信,会把尸体连同手机毁得干干净净,不留一丝痕迹。这样,即使哪一天被害者的亲人发现端倪,就算福尔摩斯复活,也查不到老子身上。不过,那个杀死我的人,显然不够聪明,因为,发完那条短信后,他不但无意中接过小马的电话,还迟迟不把手机扔掉,所以现在,才会被聂铭循着信号追过来。

追踪手机信号而来的聂铭,以为能在那里寻着我,可我知道,手机或许在,阮清风是一定不在的。搞不好,他还会撞到那凶手手里,所以,我才这样心急火燎,不顾一切的跟着他。

我阮清风,最不喜欢欠别人的人情,看着聂铭为了我四处奔走,形容憔悴,我心里已经很过意不去了,如果再因此让他陷入困境,甚或丢了性命,到那时,我该拿什么还给他?

可聂铭那个脾气,急来急去,既然拦不住,我就只能尽自己所能,全力保护他了。

我心里哀叹一声:同是有钱人家的少爷,怎么差别就那么大呢?看我家符舒……

‘有钱少爷’这字眼一浮现在脑中,自刚才起,就隐隐觉得不对劲的地方,蓦得具体起来,于是,我转头问身边的聂铭:“聂经理,我记得,你自己不是有辆车么?这么重要的时候不开,怎么反而打起出租了?”

聂铭的脸一瞬间涨的通红,他瞪着我,一副外强中干的气势:“我当然知道自己开车更方便了,可是……可是,车卖了,我有什么办法?”

“哎……好好地为什么卖车?”聂铭初与我在一起时,最爱谈论的,就是各种型号的酷车,但因为我一直兴趣恹恹,渐渐的,他也就很少提起了。重逢后,那辆车我见过,正是印象中他挚爱的那型,如今突然听说被卖了,我心中的惊讶,可想而知。

聂铭神色闪躲的喏喏半响,忽地神色一变,盯着我质问:“你一个小小的秘书,管得倒宽。我的车,爱怎样就怎样,哪轮到你多嘴。”说完,便如老僧入定般闭上眼睛,不再理我。

聂铭一句话,堵得我哑口无言。“娘的,老子要不是关心你,才懒得问呢。”心里暗骂一声,我也扭过头,假装欣赏窗外的风景。

尴尬的气氛持续了半个多小时,总算到了目的地,从车上下来,看着周围息壤繁华,人来人往,我不禁开始好奇,这种情况,聂铭该如何下手?

现在,我们所在的城东,是以前的老城区。这些年,因为城市规划,发展重心转移到城南,原来的城区,因为布局乱,年代久,渐渐成了贫民的聚居区。贫民多了,各种违法的勾当也层出不穷,再加上政府疏于治理,这地方,就渐渐成了三不管地带。

我和聂铭下车的地方,应该是个类似于农贸市场的露天广场,周围叫卖声、争吵声此起彼伏,来往的行人也是众相云集,鱼龙混杂。这低俗却热闹的场景,让我不禁想起了自己的少年时代,只觉得周围这一切,都透着股亲切的味道。

我以前说过,孤儿院的孩子们,或多或少都有些心理问题,我当然也不例外。童年时,是极度的自卑,遇到玄夜后,在他的治疗和熏陶下,自信太盛,又有点过度膨胀了。

那时,我好像十三四岁,正是青春肆意,年少轻狂的时候,膨胀起来总觉得自个儿特牛叉,非是池中之物,孤儿院这片区区的弹丸之地,岂是我阮清风的容身之处。

于是,我常偷偷溜到城里,在人山人海的闹市里钻来钻去,看嬉笑怒骂,看众生百态,每每这时,我才觉得自己,是实实在在,活在这尘世中的。

碰到看不过眼的,就上前胡搅蛮缠一番,那时我身形已近成人,再加上热血沸腾,打起架来和拼命三郎一样,渐渐地,倒也闯出些名头。后来,我还网罗了方圆数里的少年,成立了个不大不小的团体。我阮清风,也由一个自卑孤儿,摇身一变,成了街头一霸。

现在看来,那时的我,不过是个小混混头子而已,而在当时,我却很是以此为豪,时常带着成群的手下招摇过市,在大排档里开怀畅饮,着实过了几年热血澎湃的日子。

直到出外求学,我的流氓生涯才算结束,随着年纪渐长,每每回首往日,我除了自嘲一笑,实是没有过多的感触。不过,即使沁润文化礼仪多年,人前斯文有礼的阮医生,人后仍是改不了满嘴的脏话和年少时的痞赖个性,也算是当初的后遗症吧!

眼前的繁华喧闹,让自己产生了浓浓的归属感,我自嘲一笑:嘿!我阮清风,本就是个贫到骨子里的大贫民,即使在外面人模狗样这么多年,果然还是最爱这贫民的调调儿啊!

兴高采烈的逛了一圈,我的脚先吃不消了,这才想起,那碍事儿的高跟鞋因为追聂铭被我一脚甩了,如今光着脚走在土渣子路上,不疼才怪。于是,我乐颠颠的拐到一个卖鞋摊前,一番熟练的讨价还价,最后以二十大洋,成功竞得一双品相上佳的adidos,舒舒服服的蹬在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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