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生意气_易中天【完结】(11)

2019-03-10  作者|标签:易中天

  在这个年龄段多读些文艺书,培养出对生活的体验感悟能力,是有好处的。至少是,有这份体验和感悟能力,在今后的入生道路上,总不至于“一路上的好风景没仔细琢磨”吧!

  老年人则是另一种境况。老年是人生的最后阶段。在此之前,该奋斗的奋斗了,该抗争的抗争了,该拼搏的拼搏了,该承受的也承受了。此时此刻,或已功成名就,或已力尽jīng疲。这时的读书,已全然没有了功利目的,不过是在回味人生和颐养天年,因此最宜读“集”。不是说经、史、子就读不得,只是没那个必要,也太劳累,还是免了吧!见多识广阅历丰富的老年人,自己就是一部历史一本经书,还读它做甚?但有此阅历有此见识,读起文学作品来,自然“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那些“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文学作品,其中滋味,怕是只有在这时才能参悟得透。当然,“七十从心所欲不逾矩”。人到老年,实际上是什么都能读,读什么都不会白读,也就读什么都无所谓了。

  其他年龄段则又不同。

  三十而立。而立之年,最宜读子。所谓“子书”,不仅指诸子文章,更不限于先秦,而是通指那些有个性有争议的思想类著作。一般的说,三十岁是思想观念的“半生不熟”时期(聪慧早熟的天才例外)。大学早已毕业,实际工作也有几年,知识和阅历都有了些,缺的是独立的思想。此时读子,不但读得进,读得懂,读得如饥似渴,而且卓有成效。因为正可用那些“异端邪说”来磨砺自己的头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并不是说读这些书就是要全盘接受他们的观点。没这个必要,也没这个可能(诸子观点并不统一)。但毕竟,它山之石,可以攻玉;而将“璞”琢磨成“玉”,岂非正是“而认”的真义?

  四十而不惑。不惑之年宜读史。历史是人类独有的东西。神没有历史,他们生活在永恒(即不变)之中。动物也没有历史,它们只生活于当下。无法生活在永恒的人如果忘记了历史,就会变成眼睛只知道盯着食槽的家畜了。因此史书实在是人人该读的(只是时下可供大多数人阅读的史书太少)。不过少年读史,多半是看热闹;老年读史,难免是看笑话。唯中年读史,最能看出门道,当真可以“以史为鉴”。但二十读史略嫌早(阅历不够),五十再读又晚了点(其羊已亡),故以四十为宜。四十岁的中年人,钉子已碰了不少,苦头已吃了不少,经验教训也总结了不少。此时读史,还真能有“恍然大悟”之感。

  五十而知天命。既已“知天命”,和“先知”们对话,大约,也就不再困难。

  因此五十宜读经。当然,我这里说的“经”,已非传统意义上的(儒家经典),而是指那些代表着人类最高智慧,表现出人类终极关怀的伟大著作。儒家的许多经典,反倒是不在此列的。掌握这些智慧并不容易,理解这些关怀也不容易。少不更事的掌握理解不了,七老八十才掌握理解也未免遗憾。“知天命”的五十岁,岂非正当其时?

  这也不过一孔之见,随便说说,当不得真。读书其实是没有、也不该有什么“时间表”的。比方说我自己就是“知天命”年的人。读经了没有呢?没有。因此以上所说,诸位最好“只当放屁”。读书,毕竟是每个人自己的事。还是爱什么时候就什么时候,喜欢谁便是谁吧!

  □著述问题

  恕不赠书

  最近,常有同事、熟人、朋友半开玩笑地对我说:你出了那么多书,也不送一两本给我们学习学习?

  遇到这种情况,每每也只能打哈哈装糊涂而已。我很感谢这些同事、熟人、朋友。实在的讲,人家向你索书,那是看得起你,至少也是喜欢你,或喜欢你的书。不喜欢,你白送给他,他也未必看,更不用说“厚着脸皮”来讨了。中国是个“礼仪之邦”,中国人又特别爱面子,开口言借,已是羞于启齿,而况乎索取?

  读书人就更是文质彬彬,哪能像红包礼品收惯了的那些贪官污吏一样伸手就要?

  之所以言者,无非因为爱之心切,难以隐忍,也就顾不上许多。

  事实上向我索书者,也确实是真喜欢我的书,并不都是拿去装门面的。他们拿了回去不但自己看,也传给家人看,甚至还要介绍给别的朋友。尽管常常因此又无端地增加了许多索书者,但私下里往往窃喜,甚至有些“小人得志”的感觉(说得好听也可以叫“成就感”)。毕竟招人喜欢总比惹人讨厌好吧?何况公然前来索书者,多半总是有此资格或自认为有此资格的。即便如此,也仍要用一种“半开玩笑”的口气,免得碰了钉子,大家脸上不好看,可见人家开口,是下了很大的决心,也是给足了我们面子。倘若拒绝,己非不识抬举?至少也会伤了和气,伤了感情,给人小气吝啬不会做人的印象。

  既然如此,送他一本又何妨?

  话不能这么说。

  首先,是送不起。就说

  2000年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那套“中国文化系列”

  (《闲话中国人》、《中国的男人和女人》、《读城记》、《品人录》),虽然也是学术著作,但因为是“随笔体”的,没有阅读障碍,说的又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没有专业限制,因此索要者也就特别多,而且往往一要就是一套。但这四本书,一套七十三块五,十套七百三十五,一百套就是七千三百五。鄙人一生坎坷,闯dàng四方,学问不多熟人不少。当知青时的战友,读大学时的同窗,单位上的新老同事,街巷里的儿时伙伴,亲朋故旧,瓜藤柳叶,加起来何止百人?单是我现在服务的那个系,就上百号人了。如果每人都要送他、套,请同志们想想,在下是不是非得破产不可?

  你不是有稿费吗?没错,多少有一点。但那一点点版税,不要说比不上歌星们的出场费,小姐们的出台费,便是和同为文人的王朔、池莉、余秋雨他们比,也相去何止以道里计!可怜兮兮的这么一点收人,要养家,要糊口,还要“扩大再生产”,总不能都拿去买书送人吧?我又从来申请不到什么经费。电脑传真、图书资料都得自己买,旅差费、电话费也都得自己掏,不省着点,怎么行?

  就算是王朔、池莉、余秋雨吧,我也不认为他们就有义务给别人送书。他们的收人是比咱们高,但那是人家劳动所得,再说也上过税了。他们的书也不是出版社白送的,同样要用钱买,只不过可以打折。比放在书店里卖的便宜一些而已。

  但折扣再高也要花钱,东西再便宜也是商品。不能因为这商品是咱们生产的就自拿,也不能因为那顾客是熟人就白送。比方说,一个工程师能不能因为厂里的汽车是自己设计制造的,就把它开回家去呢?不能够吧?同样,我们也不能对一个商店的朋友说:嗨,哥们,你一家伙进了那么多电脑,咋也不送一两台我们学习学习?

  那么,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向人家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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