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茧(gl)+番外 作者:书自清【完结】(18)

2019-03-29  作者|标签:书自清 都市情缘

  “不用的,阿姨太客气了。”我忙道。

  “不行,咱们家必须得请你吃饭。老头子今天就出院了,我回家来就是把行李送回来。到时候,咱们就在德兴馆包一间。林依,你也必须去,带上优优。”

  林依妈妈难得这么强势,我知道这是情理之中的事,便没有再推拒。何况,我现在实在找不到别的借口见林依,今晚如若能再见,自然是最好。

  我要走了,林依见我要走,明显地露出了慌乱又不舍的神色,就差伸出手来拉我了。我只能冲她笑,然后摇头。她却抿着唇,开口对林母说:

  “妈,我去送顾凡。”

  林母明显被林依的话吓了一跳,林依以前哪里会说这样的话。惊讶过后,她狐疑地看了看林依,又看了看我,眼中闪着奇怪的神色。我只能尴尬地笑,后背微微冒汗,林依却不以为意,已经挤到我身边开始换鞋,小小的玄关挤不下我们俩个人,她就差没抱住我了。

  我辞别林母,约好时间,就随她下了楼。楼道里黑暗,尚未出去,她就回身紧紧抱住我。

  “我不想你走。”

  “可我现在也没理由留在你家啊。”我抱着她,安慰地摸着她的发。

  “我这就回去跟我妈说我们的事。”她气鼓鼓地说道。

  “你悠着点,别吓着老人家。”我连忙阻止她的鲁莽,她对我的热情让我极是开心,幸福得冒泡,但我依旧不得不考虑这些现实的事情。

  “你放心吧,我妈不会阻挠我们俩的事的。”她笃定地说道。

  我沉默了片刻,道:

  “那你也要慢慢来,知道吗?咱们有的是时间,不急在一时。”

  “嗯。”她乖巧地答我。

  我实在爱她至极,低头吻了吻她,道:

  “那我走了,晚上见。”

  “…让我再抱抱你。”她攥紧我腰间的衣服。

  “好。”

  我忽然想起一件事,前段时间张裕成去林依家闹事时,林依的手机被她摔出了窗户,至此丢了。后来她换了新手机和新号码,我至今都还不知道她的新号码,更别说扣扣和微信了。与她联系,都是打她们家里的座机。想到这里我哑然失笑,我们俩的相处方式还真是古典。转念一想,林依已经很久没有使用过这些通讯工具了,也怪不得会如此。

  我把自己的号码给她,她没带手机出门,我从自己包里掏出笔,把自己的手机号、扣扣号、微信号等等所有的联系方式都写在她手掌心里,然后我们终于依依不舍地分开。

  等我走到小区停车场,刚坐进车里,将手机架在手机卡槽上,林依的电话就进来了。

  “顾凡,我…我想你了。”电话里她的声音糯糯的。

  “嗯,我也想你了。”我趴在方向盘上,嘴角的笑容简直停不下来。

  “你会不会嫌我烦,嫌我粘人?”

  “怎么会,你越黏我,我越高兴。”这简直是比珍珠更真的大实话了。

  不过被粘成这样确实成了甜蜜的负担,我也就只能幸福地叹口气了。

  晚上,我与林家一家三口,啊,还有一个只能吃奶的小家伙一起吃了一顿正宗的上海本帮菜。林依说得没错,她父亲母亲并没有阻挠我与她在一起这件事,很快便接受了。或者说,他们老俩口内心之中或许期盼这件事已经很久,只等林依自己能想开了。我对事情的顺利与快速程度起了一种不真实感,但林父林母对我说话时那种即将要嫁女儿的欣慰和不舍的语气,实在太过明显,由不得我不相信。林依从始至终都一副但笑不语的模样,面颊微红,淡淡含羞,看得我心脏突突直跳。

  “叔叔阿姨,你们放心吧,我有房有车有存款,爱妻爱家爱孩子,一定会让林依过好日子的。”我被幸福冲昏了头脑,几乎胡言乱语道。

  我说完这句话,林父林母半是好笑半是欣慰地冲我点了点头,林依眼圈微红,在桌子底下抓住了我的手。

  一天后,学姐知道了我们的事,于是我再次被学姐“刮目相看”,她打着为我庆祝的名义狠狠剐了我一顿饭,这个月的伙食费算是泡汤了。席间,学姐喝高了,不住地摇头感叹:

  “我真是看走了眼,原本以为林依是喜欢你的,后来发生那样的事,我又以为自己错了,她根本不会喜欢你。结果呢,现在又给我打脸,你们…你们俩,是不是合谋要砸我的招牌啊?”

  我哭笑不得,只得安慰她道:

  “学姐,不是你自己说的嘛:‘感情用事对于心理医生来说是致命毒/药,这毒/药会毒瞎心理医生的双眼,毒聋心理医生的双耳,使得他们看不见,听不到,只能凭着自己的想象去描摹一切。’因为我的缘故,你在面对林依的时候不可避免地带上了感情,所以才会看不清她内心真实的想法。”

  我想,我自己又何尝不是这样,我对林依已经不能用‘感情用事’这四个字来形容了,自然,我也会被各种情绪和杂念左右,很难看清她内心所想。乃至林依自己,其实可能都不大清楚自己的心,我想她只是在那一刻,随心而动罢了。这连她自己都无法预料,更别说我们了。

  “哼…”学姐直哼哼,最后无奈又咬牙切齿道:“这次是我栽了!”

  几天后,林依和优优搬进了我家,正式开启了我们长长久久的同居生活。我与她没办法领结婚证,只是小范围地办了一场喜酒,请了几位亲朋好友来见证我们的结合罢了。朋友们对于我会和林依走到一起这件事表示很是惊讶,但也都送上了祝福。自然,我们的事,我的父母亲也都知道了,我没有拖到中秋节,端午节的时候就带林依去见了见我的父母亲。我父母亲很是欣慰,他们本就很喜欢林依,如今我们能在一起,在老人家眼里看来,是一种割舍不开的缘分,应当倍加珍惜。

  林依的精神状态越来越好,及至六月中旬,她已经被学姐宣告彻底痊愈。这么长时间一来,她被我这个补品那个炖汤,好吃好喝地养着,终于把肉肉给养了回来,人一丰腴起来,气色就好了许多,她已经回归了正常人的范畴,甚至比寻常女性要漂亮许多。三十岁的她,看起来成熟又充满魅力,总算在时隔十年后,向我展现出她真正应有的风采。

  辞职无业这么久,六月下旬,她开始了新工作,成为了咱们心理治疗研究工作室的财务总监,这是学姐强烈要求的,无利不起早的她绝不会放过这样现成的好手不要。林依也开始跟随学姐系统学习起心理学,不为别的,只是久病能医,对心理学产生了兴趣罢了。

  而我,则走上了新的征程。我在学姐的强烈建议下,一面在她的工作室中帮忙,一面开始准备考博。学姐为我介绍了上海最著名的临床心理学博士生导师,我则过上了每天刻苦攻读的日子。

  生活平淡如流水,内里却甘甜如蜂蜜。我与林依每日里出双入对,蜜月期根本不知何时会消失,黏黏糊糊,谁也离不开谁。学姐经常咬牙切齿地说,她把我们俩一同招进来,简直就是自虐的行为。

  优优一天天健康长大,她户口本上的名字也终于改成了林忘忧。现在这个小家伙会张口喊人了,见到我每次都会求抱抱,比林依还要粘我,但小家伙似乎一直很困惑于喊我什么,因此我与林依都被喊作“妈妈”,我只想着等她再大点,便教她区分叫法。

  这一日早间,我在门口等着林依,可她在房里半天不出来,我只得喊她:

  “依依?快点,要迟到了,学姐会抓狂的。”

  “等一下,我马上来!”

  她终于跑出来,我们穿鞋出门。坐电梯下楼,我猛地想起自己手机忘带了,把车钥匙丢给林依,然后道:

  “你先去车上等我,我拿个手机马上来。”

  她笑着调侃我:

  “亏你一个劲儿地催我,自己反倒丢三落四。”

  我傻呵呵地笑了笑,惹了她一个白眼。于是我三步并作两步地跑回家,进了房间,看到我的手机果然在床头柜上。我拿了手机,眼角却不经意瞥到了梳妆台的桌子,桌子抽屉没关好,开了一小节,我好奇地上前打开抽屉,就见里面躺着我去年圣诞节买下的,没能送给她的戒指盒子。盒子旁放着一本笔记本,我没见过这笔记本,不由得打开一看,只有第一页使用了,上面有林依清隽的字迹,写着一首抒情诗:

  《我爱她》

  我说不清楚是从什么时候爱上她的。

  也无法形容现在的自己有多么的爱她。

  我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这样深刻地爱一个人。

  爱一个女人。

  曾经的我是一个坚定的异性恋者。

  我对同志嗤之以鼻。

  然而我的一生都将无法逃离这个特殊的人群。

  我被欺骗。

  被玩弄。

  被迫害。

  而我只能忍气吞声,甚至于没有勇气逃离。

  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我恨透了同志。

  恨不得提刀,杀了这世上所有的异类。

  但那只是我脑海中的臆想,我为我的懦弱胆小而悲哀。

  我最终选择的是结束自己的生命。

  但是我没能成功。

  因为她的到来。

  她就像光,驱散了笼罩我的那浓重深沉的阴暗。

  我爱她。

  爱她抱着我时的温柔。

  爱她哄我入睡时的歌声。

  爱她像对待一个孩子般宠爱我。

  爱她说那句“和我一起走下去”时的坚定不移。

  爱她偶尔脆弱时,低垂的眉眼。

  爱她痛苦心伤时,指间的香烟。

  爱她一切的一切。

  我爱她,但我从没想过我会这样的爱她。

  我想,这就是我的劫。

  曾经的我,是一只脆弱的毛毛虫。

  软怯、易碎又浑身带刺。

  这世间有太多的苦难,让我难以承受。

  于是我吐出一圈一圈的丝,将自己紧紧束缚。

  我以为我将这样沉沦下去。

  却没想到,蜕变就从那一刻开始。

  她是那冥冥中生命的力量。

  她促使我在艰难中挣扎,挣脱困苦。

  她赋予我一双翅膀,那翅膀美丽又坚强。

  她引领我破开枷锁束缚,破开那厚厚积灰的茧。

  化蝶!振翅!高飞!

  我爱她,胜过爱自己的生命。

  我从没想过我会那么爱她。

  但那又如何,这就是生活。

  ——林依 2015.6.28

  (正文完)

  

☆、第二十章(番外)

作者有话要说:  再度修改,两人中学相遇相识的时间于前文有出入,已统一。15.10.21

  (一)

  我自认自己是一个生来有些古怪的孩子,十岁那年,当我的同学们还沉浸在未来成为科学家、宇航员、工程师、音乐家这样伟大的梦想之中时,我许下了一个心愿,希望我未来能够成为一只翩翩飞舞的蝴蝶,它美丽、高雅,自由自在,最重要的是,它能够蝶舞双/飞。

  所以年仅十岁的我,最喜欢的动物是蝴蝶,最喜欢的音乐是《梁祝》。

  我是一个相当感性的人,我时常被自己的情感左右,难以用冷酷的理性控制自己。但我觉得这没什么不好,人类若是失去了感性,迟早有一日会沦为机器。而这个世界是由理性缔造,却是由感情在推动。十一二岁的我觉得看明白了这个世界,现在回想一下,后来的自己,还真的不如当时那个古里古怪的小女孩。

  或许是小时候的我太过古怪又睿智,长大后的我渐渐归于平庸。那也就不过两三年的时光,我被繁重的学业磨去了脑海里那些古里古怪的棱角,渐渐地成为了学业的奴隶,学习的机器。人们说,成长,就是理性逐渐压制感性的过程。我想这句话用在我身上再合适不过。人们因为成长而变得平庸,泯然众人矣,不再离经叛道,而努力使自己变得和他人一样。陪我度过初高中时代的最好的闺蜜曾开玩笑说,我的青春叛逆期根本就没有到来,永远都是那个成绩超好的乖乖女。其实她不懂,我的青春叛逆期,早在青春生理期来之前就已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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