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师爷的儿媳妇GL 作者:桒陌【完结】(45)

2019-03-28  作者|标签:桒陌 民国旧影 边缘恋歌

  我在自言自语。周围静静寂寂的,只是偶尔踩到路上的树枝会发出一声断裂的声音。路上两个模糊的影子在平静地向前移动,越来越靠近家门了,我不免自嘲地笑了笑。还在祈求什么呢?期待什么呢?最后我平静地下了结论,“不过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话音刚落,我整个人就落在瘦弱的臂膀里了。丁惜受到骚扰,轻声咕哝了一声。夜静极了,我的眼泪毫无预兆地落了下来。心里充满了悲痛,是悲痛,不是幸福,像骨子里积攒的悲痛一下子全都袭向了我的眼眶,痛遍我四肢百骸。这个幸福的讯号,像一条附骨之蛇,迅速地游遍了我的全身。我不知道这一抱意味着什么,我问都不敢问,我害怕我一问,这幸福的幻象就散了、灭了。她身上的温度隔着丁惜之间的缝隙传到我身上,挡住了些许寒风。她只是抱着我,没有说一句话。我只是由她抱着,任凭脸上泪如雨下。

☆、第 63 章

  丁建业的丧礼,让我想起多年以前曾在父亲的书房里读过一本大概叫做《如是我闻》的书。当时并未能深刻地理解禅宗和红尘,只是觉得这句话莫名的美好就随手翻阅了,看完才知这句充满禅味的话竟是写一个明朝歌妓的故事。秦淮河畔,夜夜笙歌,纸醉金迷,有多少文人墨客流连温柔,献身温柔,最后葬身温柔。家财万贯也就罢了,只可怜有些最后连个像样的坟冢都没有,只落得几个妓[女合资送葬,不免可怜、可悲又可气。这比喻不甚恰当。丁建业并不风流倜傥、满腹诗华,我们——我,林佳喜和毓敏秀亦都非妓[女,只是结局凄恻得有些类似——都没有一个名正言顺的女人为他立碑。我,已经成为历史;林佳喜,还生活在遥远的不可能的将来;毓敏秀,也早已不是丁建国的妻子。于是尸体在医院停留了两天,等丁建国回来主持大局了。

  这几年丁建国时有回来看望静男和静贤,只是两个小孩子怕生,对他并不近乎,渐渐地他也就慢慢冷却了愧疚,回来的次数越发少了,我连最后一次见他的时间都完全忘记了。他仍穿着西装,面色红光,想来这几年该生意兴隆,算得上真正的“三中(中年、中产、中庸)男人”了。没有人和他说林佳喜的事情,他只当她仍是戏班的一份子,可能曾在某次闲聊中听王玉桂说起是丁建业认的干妹妹,也就当妹妹那么待着。毓敏秀没有和他说话,不鼓励也不阻止静男静贤和他说话,非回答不可的时候也只是用最简单的话语陈述最完整的意思,她待他就像她曾说的那样,喜丧嫁娶,各不相干。

  因为已经找不到地方下葬,就选择了火化,但这终究与中国传统几千年的丧礼别有不同,王玉桂白发人送黑发人更是心有不忍,便在殡仪馆租赁了礼堂进行告别仪式。丁建业的仪容被简单修复过,血迹清理了,看上去就像只是受了一点轻伤,只是他的脸毫无生气与血色。有三三两两远方亲戚或者熟人陆陆续续来吊唁。王玉桂心下悲凉,落泪不止,在人们充满悲伤的劝慰中只是频频点头和频频摇头。所有人的脸上都带着对这个年轻生命逝去的哀婉,只有静男、静贤、丁惜和林佳喜的两个孩子,这几个未谙世事的孩子,在众人的哀恸中玩得不亦乐乎——平时没有这么多玩闹的小伙伴,学校里多是一些没有陌生的同学,也没见过这么多人、这么大的场面,就连绑在胳膊上的黑纱都充满了新奇和玄妙。至于躺在那里的丁建业对他们而言,大概只是睡着了吧。

  我又见到了马夫人。她穿着素黑的外套,面无表情地走进来,表示哀悼。她似乎没什么变化,还是那样的美艳动人,只是脸上没有化妆,没有了色彩的遮掩,看上去真实了许多。她来到我们面前,表示关心,然后平静地坐在一旁观礼。没有人和她一起,她似乎也不认识任何人。陆陆续续有人进来,甚至丁建军和徐红也闻声来了,我忙着答礼、谢礼,等再在人群中搜寻她时,她不知何时已经离开了。毓敏秀跟着不见了。我的心没来由地慌乱了,那个黑夜里的拥抱像梦魇一样紧紧地攫住了我,可随即又觉得自己实在好笑。所有的故事、所有的情节、所有的对白、所有的感情都是我臆想出来的,她何曾说过一句爱我、需要我或者留下来的话。这大概就是爱吧,因为只有爱,才能自动的弥补所有的缺憾。因为爱,才忽悲忽喜患得患失。可是这爱,如今已化成了缺憾本身。梁山伯爱祝英台,大概也只是梦一场。

  丁建业的一辈子就这样到头了,可能都遗憾都算不上,因为他走得那么匆忙那么仓促。心里怀着太多太复杂的感情,以至于我怎么也整理不好自己的思绪,就任由它放浪着、游荡着、乱麻似的在脑海里揉做一团,一切俗物都交给毓敏秀和丁建国去处理了。宾客并不多,一两天之后基本上再没人来了。丁建业的尸体火化了,一辈子就这样过去了,最后连一抔黄土都没有。之后,丁建国和这个不幸意外的肇事者、那个桀骜不驯的年轻查甫郎的父亲交涉了几次,达成了一百万元赔偿款的协议。根据法律,丁惜作为丁建业唯一的继承人,我作为丁惜唯一的监护人,这钱顺理成章地到了我的手里。我拿着那张略比手掌大的卡片,只觉得沉甸甸地仿佛要压垮我的手臂。它是丁建业的生命,是林佳喜的两个孩子可怜巴巴望着我的眼神。法律不承认的事情太多太多,但我们却不能因为法律不承认而否认它们的真实存在。这不是怜悯,也不是清高,更不是假装高尚,我只是在赎我的罪孽。于是丁建业的生命价值在我手下被分成了三分,我只为丁惜留下了三分之一。

  丁建国又走了。走之前,他和毓敏秀聊了一段时间,大概是商量王玉桂的问题。经过这件事,她似乎更老了,更沉默了。她不愿意和我说任何一句话,见到我的时候甚至连眼皮都不愿意抬一下,那天晚上,她大概什么都听得清清楚楚了。但是她不愿意离开戏班去跟丁建国安享晚年。无论这里有多少不开心的事,它始终倾注了她一辈子的心血,是她和丁永昌一点一滴亲手建立起来的,丁永昌不在了,她更不能眼睁睁看着戏班没落、毁灭。但是她太老了,已经将近古稀了,双鬓斑白,牙齿脱落,就连只是平日的三餐温饱就已经精疲力尽了,她便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了。

  丁建业走了之后,戏班的丑角再次空缺了。二线三线的演员,终究少了点丁建业的诙谐。明叔也早在很久以前就已经告老离开戏班了。现在的世道,歌仔戏式微,父母一般都不再愿意把孩子送到戏班来,何况就算有好的苗子,也还需要时间才能练成角儿。这又不知要到猴年马月了。毓敏秀首先想到了林佳喜,这个老资历的戏班小旦,一来就能上手的现成人选;加上一个寡母带着两个不谙世事的孩子,生活总要有着落,在这凉薄的世上,总要相互扶持才能走下去,而且她身份特殊,回到戏班相互扶持度过困难,似乎也是理所当然。毓敏秀没有居高临下地说收留,而是说戏班需要她,希望她们能相扶相持。林佳喜在毓敏秀的挽留下回到了戏班。

  因了这个理由,又一再搁置了我离开的念头。我不忍心她低声下气求别人回戏班,而我却要置她于举步维艰的境地。这个叫做民乐社的民族歌仔戏班好像一鼎带着魔力的熔炉,所有人靠近它、走进它,就会被它吸纳,纠缠在一起,炼造成一颗叫做命运的丸子。我如此,毓敏秀如此,林佳喜亦是如此。我和林佳喜是别无他择,从我们的十五岁(或更早的时间或稍晚的时候)开始,我们每日只会练戏、演戏、做戏,除了歌仔戏,我们什么都不会。我们的生命已经与歌仔戏班联结在一起,祸福与共,同生同死。也许有过离开(正如我千里迢迢奔赴台北找毓敏秀,正如毓敏秀结婚了,正如林佳喜的不辞而别),但终究都回来了。我们又聚在一起,在这个充满了诡异、痛苦又紧紧联系着爱情与幸福的地方,大概就是人生的泊岸了吧。她拉着一个大箱子,那个大男孩子拉着那个小姑娘,再次回归了我们的生活。兜兜转转,最后剩下三个同命相怜的女人,支撑一个频临危境的戏班,养育五个孩子。

  毓敏秀为林佳喜的入伙准备了一顿家宴。饭桌上,林佳喜拿出一个木雕——跟丁建业出事那晚,那小女孩拿着的一模一样,只不知是另买或者就是那其中之一——送给丁惜。她哄丁惜说丁建业因为突然有事离开,没来得及送她礼物,又怕小丁惜等得着急,就托她送给她了,希望她喜欢。丁惜当然喜欢,虽然没有她说的比这个更大、更好、更漂亮,虽然不是丁建业亲手送给她,但有一个就已经足够了,证明她真的有,她真的没说谎。她高兴得从林佳喜手中接过木雕,还不忘糯糯地向她道谢(她修养一直很好),然后看向丁子妤(那个小女孩)笑了笑。丁子妤沉着一张小脸,看上去似乎不太高兴。丁子涵是这五个孩子里面唯一的男孩子,似乎桌子上的美味对他来说更有吸引力,便只顾着大快朵颐了。命运多舛的戏班,自此便更换了丑角。

☆、第 64 章

  丁建业离去之后,王玉桂的身体越来越差,相继患了腰间盘突出和胃炎,加上年轻时候演戏遗留下的一些小病患,没过了一年,便离世了。一九九四年初冬,仍是一个下着连绵冬雨的季节,她似乎感受到自己即将离世,早早叫了丁建国回来——那晚之后,她与毓敏秀之间也有了一条看不见的隔阂。虽然毓敏秀一样尊敬她,她也一样很喜欢毓敏秀,毓敏秀仍像过去一样兢兢业业为着戏班和孩子,没有半点出轨的症状,但有些东西毕竟是不见了。

  丁建国回来住了大半个月。不下雨的日子她便叫丁建国把她房里和杂物间的东西整理出来,细数着他们兄弟的小时候,说着说着又不免一阵落泪。丁建国便劝她慢慢来,但她毕竟都坚持下来了。就在戏班大院的一个角落里,偶尔路过的时候能听到她低低的声音传来,中间隔着一段长长的可能是回忆可能是休息的间隙。丁建国小时候用的书包,丁建业小时候穿的衣服,就连后来收养了丁建军,他第一次来到戏班穿的那件寒酸的破旧的衣裳她都还留着。她回忆说丁建军刚来戏班的时候很胆怯,总是沉默寡言,吃饭永远坐在最不显眼的角落。后来有一次他不小心打碎了祖师爷的塑像,这在戏班是很大的忌讳,他吓得躲了起来。她和丁永昌找了半宿才在杂物间里找到他,他蜷缩着身子睡在一个大麻袋里面。丁永昌又心疼又无奈,抱起他的时候他还在睡梦中吓得直哆嗦。那之后,丁永昌就疼他多过疼自己亲生儿子。只是他这懦弱怕事的性子大抵是一辈子都改不了了,遇上强势的徐红之后就完全处在被动的地位,到丁永昌离开了都还没有翻身。

  越想着往事,心下感慨越盛。风很大,身上的风衣到底不太有作用。冬日的阳光仿佛也总带着点阴冷。她仍坚持着说下去。她说因为要爬上一段很窄很陡的楼梯,那杂物间平时几乎没有人去。可偏偏,她的这几个小兔崽子都很喜欢那个地方。她说到这里,慈爱地爱了丁建国一眼,拉着他靠近自己。她的手枯槁、干涸,像秋天的树皮。她伸出手在丁建国的眼角摸着,感慨着说丁建国七岁的时候很好动,明明三令五申不让去杂物间,却还是领着只有三岁的丁建业要去探险,结果在那陡峭的木梯上没站稳摔了下来,在左眼角留下一道疤。那伤口要是再向前半公分的话,左眼可就瞎了。她记得那天他哭着来到她面前,满脸的血,满脸的红色,她慌得不知所措,拿很多卫生纸按着,到了医院血终于止住了,只是留下了一条疤痕。没想到随着年龄的增加,那条疤痕也跟着增加,幸好是在眼角的位置,看上去并不明显。后来,那个杂物间便彻底废置了,只有她一个人有钥匙。她是个节俭的人,平时偶尔剩下来的饭便晒干了收在里面。再后来,开始闹大饥荒了,他们就靠着那点剩干饭度过了最困难的时期。

  她确实曾经有过一个女儿,算起来那孩子还是丁建国的姐姐,只是生下不久就夭折了。她还曾到庙里请师傅测算过命。师傅说那孩子是女生男命、天生福薄,若是生在富贵人家,尚且好养活一些,只是生在戏子之家,便贱如草芥。倘若能活到三岁,自可福寿双全。她一直对那句“若生在富贵人家,尚且好养活一些”耿耿于怀,觉得是自己为人不够成功,才致使她女儿过早离世。幸好后来丁建国和丁建业都是两个男孩子,也就免去了这个顾虑。

  丁建业从小就是调皮捣蛋的主儿。结婚以前,她总是叫他幺儿。在她眼里,他始终是她的小精灵调皮鬼。在学校里偶尔捉弄捉弄同学犯点小错,在舞台上演个古灵精怪哗众取宠的小小丑角,就好像所有的小孩子都会这样,始终是无伤大雅的。而她,也只是像所有母亲一样,宠溺他罢了。她记得有一回他不知从哪里抓来一只小田鼠放在一个女同学的课桌里,惹得那女同学怕得直逃,仓惶间被课桌勾坏了校服。他被老师问了责,最后她只得赔了人家校服的钱,还点头哈腰地作揖道歉。回家的路上,他向她解释说只是看不惯那女孩子平时的娇气想捉弄她一番罢了,却连累了她。这世上我们看不惯的事情太多了,我们能左右的事情又太少了,但随着岁月的流逝和阅历的增长,会拓宽我们心的尺度。那时候他好像是国一,像是一个小小男子汉了,却还在她面前潸然落泪。自那之后,丁建业似乎懂得了她的委屈,对人处事也有了很大收敛。可能这也让他意识到自己与校园那种中规中矩的氛围格格不入,便早早回了戏班帮忙。他没有读过很多书,不懂得很多道理,所以他做错了事,始终是她这个母亲没有教导好。她说着,眼泪一颗颗从那双干涸凹陷的眼睛里滚下来。


加入书架    阅读记录

 45/50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