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作品十五讲_钱理群【完结】(45)

2019-03-10  作者|标签:钱理群

  二、 从“生命的延续、发展”出发,就自然承认“后起的生命总比以前的更有意义,更近完全,因此也更有价值,更可宝贵;前者的生命应该牺牲于他”。这就是“以幼者为本位”的新的伦理观。如鲁迅所说,这又是与“中国的旧道理”相反的:“父为子纲”的儒家伦理显然是“以长者为本位”,即鲁迅所批评的:“置重应在将来,却反在过去”,要后起的生命为将要逝去的生命牺牲,其实是“毁灭了一切发展本身的能力”,扼杀了将来的。

  正是从“幼者本位”的观点出发,鲁迅qiáng调“对于子女,义务思想须加多,而权力思想却大可切实核减”,进而做出了“父子间没有什么恩”的断语。这又是一个骇世惊俗之论。恐怕至今许多人还认为父母有恩于子女是天经地义的道理;但这又确实是一个必须辨清的问题:因为只要承认父母有恩于子女,也就必然承认父母对子女享有一种理所当然的支配权力,这就把权力关系引入了人的天然的血缘关系中,并且也就理所当然地引入社会关系中,即不但父亲对于子女具有不可置疑的绝对权力,丈夫对于妻子具有不可置疑的绝对权力,而且君对臣也具有不可置疑的绝对权力:所谓“三纲”之说正是建立在这样的绝对权力关系上的。这正是鲁迅这些“五四”先驱者所要质疑的;鲁迅针锋相对地提出了他的“生物学真理”,即是“不用‘恩’,却给与生物以一种天性,我们称他为‘爱’”,鲁迅特意指出,“这离绝了jiāo换关系利害关系的爱,便是人伦的索子,便是所谓‘纲’”。这确实是两种对立的伦理观:是建立在权力关系基础上的“父为子纲”,还是“离绝了jiāo换关系利害关系”与权力关系的,父母对子女义务的无私的“爱”?鲁迅之所以把后者称为“生物学真理”,是因为这种义务的爱,正是一切生命的本能;他指出:“动物界中除了生子数目太多一一爱不周到的如鱼类之外,总是挚爱他的幼子,不但绝无利益心情,甚或至于牺牲了自己,让他的将来的生命,去上那发展的前途。”鲁迅进一步指出,这种“天性”的爱也同样存在于中国“心思纯白,未曾经过‘圣人之徒’作贱(即未受‘三纲”之说影响——引者注)的人”之中,“例如一个村妇哺rǔ婴儿的时候,决不想到自己正在施恩”。——鲁迅说:“我现在心以为然的,便只是‘爱’”,他及“五四”先驱者所要做的,不过是要破除传统的父子关系中的权力关系,恢复出于生命(人与自然)天性的血缘的“爱”,从而建立一种自然的健康的人伦关系。在这样的人伦关系中,父子之间是平等的,同时有一种建立在“爱”的基础上的双向扶养义务;而且这样的义务是要代代传递的:每一代都要对自己的后代与前辈尽义务。鲁迅赋予这样的天性的血缘的爱以一种绝对性,即是在任何情况和条件下,都不能放弃的,是一条不可逾越的伦理底线:对子女与父母的任何伤害,都会使人不成为人,甚至连禽shòu都不如了。

  由这样的天性的爱的人伦观出发,鲁迅又引出了两个颇为重要的话题。

  一是鲁迅对“五四”时期的“爱己”命题做了一个非常独到的阐释。他仍然着眼于生命的“保存”与“继续”。他以在“五四”很有影响的易卜生《群鬼》的描写为例,qiáng调“父母的缺点便是子孙灭亡的伏线,生命的危机”,由此得出一个很有意思的结论:“我们且不高谈人群,单为子女说,便可以说凡是不爱己的人,实在欠缺做父亲的资格”。这就是说,“爱己”即注重个人的健全发展,正是为了“利他”,有利于下一代的健康发展。

  其次,鲁迅又进一步指出,不能满足于生命的保存与继续,还要追求生命的“发展”。鲁迅说天性的爱还包括“愿意子孙更进一层”,“超越了自己”这样的要求;而“超越便须改变”,“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这样的传统的“孝道”其实是“退婴的病根”。

  由是,鲁迅提出了“觉醒的人”的责任:这是本文讨论的落脚点。他发出这样的召唤——

  觉醒的人,此后应将这天性的爱,更加扩张,更加醇化;用无我的爱,自己牺牲于后起新人。

  并具体解释说,一要“理解”,既不要如昔日欧人将孩子看成“成人的准备”,也不要如中国人将孩子视为“缩小的成人”,而要承认“儿童在生理心理上,虽然和大人有不同,但他仍是完全的个人,有他自己内外两面的生活”。〔8〕二要“指导”,也即“长者须是指导者协商者,却不该是命令者”。三要“解放”,尽义务教育的目的是使其成为“非我”,成为“人类中的人”,“全部为他们自己所有,成一个独立的人”。——这里所提出的每一个原则,在今天读起来,依然是这样地亲切、有力,而且切中时弊,这是不能不令人感慨的。

  文章写到这里,有如勘探机一样,一步一步地层层深入地开掘,到了根底,本已十分透彻。——鲁迅后来对年轻的作者提出“选材要严,开掘要深”的忠告,〔9〕他自己的文章即是一个典范。但鲁迅的目的,是要说服同辈的人,都来做这样的“牺牲者”。于是,又针对可能出现的疑虑,一再提出设问:“但有人会怕,仿佛父母从此以后,一无所有,无聊之极了”;“或者又怕,解放之后,父子间要疏离了”;“或者又怕,解放之后,长者要吃苦了”;“或者又怕,解放之后,子女要吃苦了”……。鲁迅如此舌敝唇焦地劝说,其心可感;而他也借此将论题向横面展开,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观点,如“觉醒的人,愈觉有改造社会的任务”,既不能“与社会隔离”,又不能“周旋”、“顺应社会”;要反对“提倡虚伪的道德,蔑视了真的人情”;要警惕那些“自称‘革命’的勃溪子弟”,他们实际上是“纯属旧式,待到自己有了子女,也决不解放”,等等。这样的纵横开掘,就使整篇文章具有汪洋恣肆的气势。

  文章最后还是收结到“觉醒的父母,完全应该是义务的,利他的,牺牲的”这一主旨上来;并且重申前文已经提到的那自我的、也是“五四”新时代的“座右铭”——

  自己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年轻的一代——引者注)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此后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

  作为后来者,面对这样的“肩住了黑暗的闸门”的前辈,你有什么感觉与感想?

  三

  最后,简要地谈谈《〈二十四孝图〉》。

  此文收于《朝花夕拾》,是所谓“随笔”,与《我之节烈观》、《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这样的议论为主的杂文,在文体上是有所不同的。和《我之……》、《我们现在……》追求论述与驳难的透彻,具有思想与逻辑的震慑力不同,《〈二十四孝图〉》有更qiáng烈的感情色彩,并时有旁逸斜出,而显得更为自如。——尽管三文针对的是同一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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