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人生智慧书_闫晗【完结】(50)

2019-03-10  作者|标签:闫晗

  第74章 母亲:心头那丛幽幽的竹

  第十六章2 母亲:心头那丛幽幽的竹

  今朝,

  依旧竹竿尖,依旧溪桥,

  只少了我的心头狂跳!

  何消说一世的深恩未报!

  何消说十年来的家庭梦想,都一一云散烟消!

  只今日到家时,更何处能寻他那一声“好呀,来了!”

  ——《十二月一日奔丧到家》

  胡适二十岁去美国留学,二十七岁学成归来。之前,他还曾在上海待过四年,前前后后加起来,他已离家十一年了。回到故乡,母亲的欣喜难以言表,简直不知道如何表达对儿子归来的欢喜,母亲对他说:“你种的茅竹,现在已经成林了。你去菜园看看。”胡适回答说:“妈,我没有种过竹,菜园里哪有我种的竹?”母亲坚持要他去看,把菜园的钥匙给了他。

  胡家的菜园离家不近,要过马路,还有绕一个弯。胡适来到菜园,惊讶地看到菜园里绿幽幽地长了足有千竿竹子,几乎挤占了那点儿种菜的田地。

  回来后母亲告诉他,他十二三岁的时候,一天傍晚遇到亲戚chūn富叔挑着一大捆竹子走过。chūn富叔递了一根竹子给他,说:“穈,这根给你做烟管。”小胡适不会吸烟,顺手把竹子种在花坛里。绩溪的温润的气候很适合竹子生长,那根竹子在花坛里发旺起来,母亲就把它移到菜园里。

  一晃十多年过去了,当初的一根小竹在一季一季的风里静静繁衍,几乎长满了菜园。母亲舍不得动儿子亲手种下的竹子,任它们疯长,她就在一个又一个huáng昏里,蹒跚着步子来到菜园,听听风chuī过竹叶的声响,思念远方的儿子。

  胡适的母亲冯顺弟是位孤苦的女子,她的一生,都被“思念”所萦绕。

  冯顺弟十七岁嫁给了四十七岁的胡传,做了与她年龄相当的五个孩子的继母。性子温顺的冯顺弟很得胡传喜爱,结婚后不久他就把她从大家庭中接出来同住,还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教她认字。待冯顺弟诞下了儿子胡适,他们组成了家庭教育的团队,小胡适学习新字,冯顺弟顺带温习,丈夫忙不过来时,她还兼任代理教师。

  那是她一生中最美的时光,填补了她今后孤独的一生中几乎所有的梦境。胡适五岁时,胡传去世。冯顺弟拉着幼小的小胡适,以继母的身份掌管败落的胡家。

  胡家的女子们都出嫁了,两个男孩也都成了家。他们的媳妇都是典型的小心眼的农妇,一天到晚为jī毛蒜皮的小事纠缠不休。她用惊人的忍耐力容忍两个儿媳没完没了的胡闹,实在忍受不住了,也谁都不责备,仅仅是自己关起门来轻轻哭一场。然后总有一位媳妇出来奉茶,安慰她。每次哭泣后,家里都能清净一两个月。

  儿媳们不让人省心,大儿子更是一个败家子。他吸鸦片、赌博,四处欠下赌债,从家里偷东西出去买钱还账。每到除夕夜,债主们像开会般坐满胡家的大厅,要母亲多少拿出些钱来,挨个打发走。事后大儿子恬着脸回到家,她也不会有一句责骂的话,脸上表情依旧温和,一家人和和美美过年。

  她宽厚温和的个性,影响了胡适的一生。

  她的温和一方面抑制了冲突的升级,某一方面讲,对那些不懂事的兄嫂也是没什么震慑力。在这样沉闷压抑的生活里,她唯一的希望就是她的儿子嗣穈。她像父亲般严厉地管束他,他要是犯了错误,第二天一早,她铁定在chuáng边等着教训他。若是犯了大错,就等不得天明,她在夜深人静时关上门,硬起心肠来罚他跪,拧他的肉。她生怕他不成器,他是她生命中唯一值得骄傲的作品,他是她生活的全部。

  她用尽全心的力量雕琢他。她把他送去念书,别的学生一年给先生两块银元,她给六块。而且每年增加,小胡适读私塾的最后一年,她送给老师束脩是银元十二元。那样高昂的学金在山乡几乎破了纪录。也由此,胡适得到了最好、最详尽负责的启蒙教育。当他津津有味地看着《幼学琼林》的小注的时候,同龄的小孩还不知道 “父亲大人膝下”是什么意思。

  1904年,冯顺弟三十二岁。这一年,她再次被罩进孤独浓黑的影子。上一次,是命运夺去了她的丈夫,这次,却是她亲手送儿子离开。她知道要想让儿子有出息,就得让他读书。于是十三岁的胡适骑着驴子在一个清冷的清晨离开了家乡绩溪,去了上海,一脚踏入了他jīng彩纷呈的未来。

  他的母亲留在上庄,继续她充满“思念”的生活。只是这时,对丈夫的思念已是淡然,儿子成了她日日夜夜的挂念。冯顺弟对儿子的要求很严格,要他专心念书,不要恋家。之后胡适远去美国游学,“十五年中侍膝下仅四五月耳。”

  二十三岁,她的丈夫为她留下了儿子。三十二岁,她的儿子为她留下了一丛竹。

  竹林的风清冷凄然,她感受到微微凉意,然而想到儿子,心头温暖。

  1918年11月23日,冯顺弟去世,胡适和妻子江冬秀于25日启程回绩溪奔丧。踏上熟悉的石板路,胡适再也听不到母亲熟悉的呼唤。母亲悉心照料的那一园竹子,在村庄的角落里,发出如泣如诉的窸窸窣窣的声响。

  (本章完)

  第75章 韦莲司和曹佩声:将玫瑰别在天涯

  第十六章3 韦莲司和曹佩声:将玫瑰别在天涯

  依旧是月圆时,依旧是空山,静夜。我独自踏月归来,这凄凉如何能解!

  翠微山上的一阵松涛,惊破了空山的寂静。山风chuī乱了窗纸上的松痕,chuī不散我心头的人影。

  ——《秘魔崖月夜》

  张爱玲的小说让无数人认同了一个观点,男人的生命中至少应该有两个女人,一个是红玫瑰,一个是白玫瑰。娶了红玫瑰,红的会变成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chuáng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gān饭粒,红的则成了心口上的朱砂痣。

  红玫瑰和白玫瑰,照惯例,白玫瑰和红玫瑰总有一个要成为男人的妻。胡适的爱情却不是这样。他的妻不是红玫瑰也不是白玫瑰,而是一株苍耳,长在溪流边,郁郁葱葱,生机勃勃,没有柔嫩的花瓣,只会结出小小的布满钩刺的种子。这种子会把人的手指扎出鲜亮的血珠儿。更多的时候,是巴巴儿地用密密的小钩子勾住人的衣衫,轻易摘不下,硬扯还会把衣服上的纤维扯的一团乱,然而就是这种大胆到颇有些不知耻的执拗,使它得宜依附于人,走遍天涯。他的夫人江冬秀就是这样一个人,长得不美,也没有优雅的情致,质朴、泼辣的一如溪头的一株苍耳。她奋不顾身地去与打她丈夫主意的女人jiāo手,乍起全身的尖刺去刺伤那些嫩的滴水的花瓣,然后回过身来在丈夫身边死缠烂打,让他一生也甩不掉他。

  《诗经》中把苍耳呼作卷耳,说“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嗟我怀人,寘彼周行。”江冬秀怀着这样的心情等胡适等了十年。她从来不以为自己是一株草,她骄傲,她总是展露着被爱的人才有的跋扈。她不知道,在她日日翘首盼着远方的人的日子,那人的生命里,已经悄悄绽开了一朵清芬的玫瑰。


加入书架    阅读记录

 50/52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