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伽大义今释_南怀瑾【完结】(58)

2019-03-10  作者|标签:南怀瑾

  灭除彼生论。建立不生义。我说如是法。愚夫不能知。

  一切法不生。无性无所有。揵闼婆幻梦。有性者无因。

  不生无自性。何因空当说。

  (这是说:为了灭除外道们的生灭理论,才建立佛法的不生不灭的真义,这可不是一般愚痴无智的凡夫们所能了解的。万有一切诸法本自不生,也没有自性,也都是了无所有的。犹如海市蜃楼和梦境,幻化成万有的一切。如果认为它是另有一个自性的,这自性从何因而来?如果本自无因,那这自性也便是无因可得,岂非成为无因论了。就因为一切诸法,本自不生,所以我才说无自性,这也就是因为自性本空的缘故啊!)

  以离于和合。觉知性不现。是故空不生。我说无自性。

  谓一一和合。性现而非有。分析无和合。非如外道见。

  (这是说:一切诸法,都从因缘和合而生,当因缘离散的时候,可以被知觉的自性,就无从得见了。所以说性是本来空而无生的,我才说无自性。因为一切诸法,一一都待因缘和合而生,当它和合生时,虽然好像有自性,可是实际上却了不可得,毕竟是没有的。因此再去分析和合的诸缘性,也根本无有自性。这就是佛所说的法,是不同于一般外道们的见解。)

  梦幻及垂发。野马揵闼婆。世间种种事。无因而相现。

  折伏有因论。申畅无生义。申畅无生者。法流永不断。

  炽然无因论。恐怖诸外道。

  (这是说:一切诸法,都如梦幻似地存在。世间种种事物,并无一个最初的因可得。所以若要折伏有因论的观点,必须要申述本自不生的真义。如果能够申述无生的道理,使可使法流永不断灭。说一切诸法并无最初因的理论,是可以使外道们起惊怖的。我们在此处须特别注意,这里所说的无因,是专指无最初因的说法,切勿作无因而生诸法去理解,龙树菩萨在中论里讲得很明白,如: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不无因。是故知无生。)

  这时,大慧又以偈问佛说:“云何何所因?彼以何故生?于何处和合?而作无因论?”

  (这是问:什么是因?它是怎样生起的?在哪里和合呢?)

  佛回答说:“观察有为法。非无因有因。彼生灭论者。所见从是灭。”

  (这是说:你只要观察一切有为诸法,既不是无因而来,也不是有一个最初的因而生,说有说无,都无非是从生灭法立论的。如果真能见到生灭本空,那么有无之见,便无从产生了。)

  大慧又问:“云何为无生?为是无性邪?为顾视诸缘,有法名无生?名不应无义,惟为分别说。”

  (这是说;什么叫做无生?那是指根本没有自性吗?或是看到一切诸法,从因缘而生,所以就假名叫做无生吗?既然有了这个名词,不应该说是没有意义的啊,希望为我们详细说明一下。)

  佛回答说:“非无性无生。亦非顾诸缘。非有性而名。名亦非无义。一切诸外道。声闻及缘觉。七住非境界。是名无生相。”

  (这是说:并非是说:根本就没有自性而能生一切诸法的。也不是说:由于因缘生法,才假立一无生的名词。而且这个名词,也不是没有意义的。这个道理,却不是一切外道、声闻、缘觉,乃至七地菩萨们所能了解,因为这不是他们的境界,所以才名为无生无相的。)

  远离诸因缘。亦离一切事。唯有微心住。想所想俱离。其身随转变。我说是无生。

  (这是说:要远离一切因缘所生法,而且也远离一切的事物,唯心而住,这时,能想和所想都要远离,渐使其身也跟着转变,我说这便是得到无生的境界。)

  无外性无性。亦无心摄受。断除一切见。我说是无生。

  如是无自性。空等应分别。非空故说空。无生故说空。

  (这是说:一切外物,有性无性,都无心去领会,只要断除内外一切妄见,我说这便是得到无生。因此,对于无自性和空等诸法,都应分别了知。为什么呢?不是说有一个空的境界,或者是你去空掉它,才名为空。因为本自无生,自性本空,所以我说是空。)

  因缘数和合。则有生有灭。离诸因缘数。无别有生灭。

  合离因缘数。更无有异性。若言一异者。是外道妄想。

  有无性不生。非有亦非无。除其数转变。是悉不可得。

  (这是说:因缘和数的和合,才生起一切诸法,有生便有灭,所以一切诸法,都在生灭之中。如果离了因缘和数,就别无生灭之相。而且离了因缘和数的和合,再也没有自性同异之相,如于此中还要推寻同异的理论,那都是外道们的妄想而已。何况有与无,根本就是自相对立的矛盾观念,有生于无,无生于有,那都是名言思辨的妄想。本来就没有无与有的实际可得,故说非有也非无。一切诸法,除了因缘与数的和合转变而显现外,也本来都是了不可得的。)

  但有诸俗数。展转为钩鏁。离彼因缘鏁。生义不可得。

  生无性不起。离诸外道过。但说缘钩鏁。凡愚不能了。

  若离缘钩鏁。别有生性者。是则无因论。破坏钩鏁义。

  如灯现众像。钓鏁现若然。是则离钩鏁。别更有诸性。

  (这是说;世欲所见所知形而下的一切诸法,都只是因缘和数的和合所形成,互相辗转变化,犹如钩锁连环,除此以外,所谓能生诸法的主宰或自性,根本都了不可得。所以缘起无生,此中别无另一个自性的存在。这是和外道不同的地方,不是愚痴无智的凡夫所能了解的。如果说离了因缘互变以外,别有一个能生的自性,那便是无因论,破坏因缘生法的定理。譬如因灯而显现色像一样,灯照色显,是互为因果的,犹如钩锁连环,缺一便不能起作用,所以离了因缘互变以外,再没有另一个自性的存在了。)

  无性无有生。如虚空自性。若离于钩鏁。慧无所分别。

  复有余无生。贤圣所得法。彼生无生者。是则无生忍。

  (这是说:一切诸法,都无自性,也本自无生,体如虚空,了不可得。如果离了因缘互变,如钓锁连环似的生生不已外,竭尽智慧去观察,也无从分别其极致了。此外,所谓无生的境界,便是得道贤圣所证得之法,那是他自心所生的无生境界,便是所谓无生忍了。)

  若使诸世间。观察钩锁者。一切离钩锁。从是得三昧。

  痴爱诸业等。是则内钩锁。钻燧泥团轮。种子等名外。

  (这是说:能够观察到世间一切事物的法则,都是因缘缘起所生,犹如构锁连环,生生不已。如果在因缘生灭之中,不造因,不著缘,舍离钩锁连环的作用,便可在其中安身立命,自入寂灭的三昧之乐了。贪瞋痴爱等诸法,也如钩锁连环,彼此互相辗转而生,这便是内在因缘的连锁现象。钻木取火,凸镜照日引火,以及泥团轮机等物,互相辗转为用,便成陶器。稻麦种子等,从因缘而得生生不已,这些统统名为外缘的钩锁现象。)

  若使有他性。而从因缘生。彼非钩锁义。是则不成就。

  若生无自性。彼为谁钩锁。展转相生故。当知因缘义。

  (这是说:假使另有一个自性,可是它确靠因缘而生,那个自性与因缘,有什么连带的关系呢?这个道理,显然是不成立的。如果能生诸法的,便无自性,那它又是谁来和因缘发生连锁性的作用呢?故知一切诸法,只是因缘彼此互相辗转,互为因果而相生的,这便是因缘生法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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