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底记者_王维忠【完结】(73)

2019-03-10  作者|标签:王维忠

  由于邓世祥在报社有靠山,加上他在做新闻时很会动脑筋,生财有道,在购买了楼房后,很快他又开上了辆新车子。在当时南方都市报的几十名记者中,能卖车子的人极少,当时采访部也只有魏东卖了小车,因为他是广州军区的团级转业gān部,其妻也是收入很高的白领。邓世祥在1998年底购买了价值近10万元的新车后,每天chūn风得意地驾驶着那辆夏利小车来报社上班,更是四处向人chuī嘘。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凭邓世祥每月的正常收入,他是绝对卖不起车子的,因为,第一,都市报的记者虽说当时在广州市新闻界的收入还是很高的,除了中层gān部外,采访部记者的工资都是固定的,但记者每个月的收入与他的发稿量是成正比的,而每个记者每月的稿件见报量,稿件质量,不但都有专人统计,还每月向全报社公开,所以每个记者的正常收入大家都能看得很清楚,而当时邓世祥的发稿量一直不多:第二,邓世祥刚购置了新房子,这是一笔数目不菲的支出。第三,与他非法居的李梅长期没有工作,而且他们当时已经生育有两个小孩子,凭邓世祥每月的正常收入,支付家人的有关生活费就已是捉肘见襟了。那么邓世祥又是如何有钱来卖房卖车呢?个中缘由,读者也许自有分明了。

  1999年7月,我因为“祈福新村”特大凶杀案的采访,惹了大祸。我这只“出头鸟”被突然剥夺了采访权,被迫离开曾经几次差点为之付出我生命的《南方都市报》。痛定思痛的我,身心伤痕累累,一边闭门反思,一边认真读书解闷。

  就是这个月底,陈良琴突然打来电话告诉我:她决定在近日南下告邓。因为他们的儿子五岁了,已经到了上幼儿园的年龄,但邓世祥已有一年多时间不给儿子寄钱,他们的生活都很困难。向邓要钱,邓不理。陈突然问我:邓说你因为违法乱纪而被人抓起来了,这是真的吗?他还再三警告我不要与你打电话。陈还颇为奇怪地问我:每次她传呼我的时间邓怎么都记得那么清楚呢?她的话一下子提醒了我。凭我对邓人品的了解,我意识到,邓肯定一直在背后利用密码查询我的行踪,而他的密码说不定早就更改了。我一查,果然发现邓的密码变更了!直到此时我才明白:邓早就对我心怀芥蒂了!

  直到这个时候,我才恍然大悟:我每天的行踪,包括我的所有隐私,邓都通过查号台获知!难怪每次陈良琴与我联系他都知道呢!

  1999年8月,陈良琴携带着邓珂来到广州,到报社找邓要钱,没想到被拒之门外;找报社有关领导,无人理睬;陈携子去省妇联及其他单位投诉,但因涉及省委机关报的南方日报社而无人理睬。就这样,陈良琴一连几天在羊城四处投诉,却毫无结果。

  8月7日,走投无路的陈良琴又一次在电话里向我哭诉道:“石记者,我真没想到他会打骂我……没想到也会如此对待他的亲生儿子……他怎么配做记者呢?我怎么办呀?我找了几个领导,他们都不管这事。你就行行好,快帮我们母子一次吧……”她那撕心裂肺的哭诉,实在让我的良心不安!其实,来到羊城的当天,陈就要求见我,但我没有答应,只是提醒她最好是与邓当面协商,妥善处理好孩子的事情,好说好散。

  这个时候的我处于深深的矛盾之中:从道义上讲,作为一名新闻记者,邓的所作所为理应受到社会和法纪的惩处,我与其他同行一样,对他的所作所为深恶痛绝;从感情上讲,我实在不忍心邓再一次被报社开除,更不愿陈母子去有关部门告发他,毕竟我们曾经也算是生死兄弟,对于这些“私事”报社领导都不管,我又何必因此去得罪他呢?再说,此事只要我一出手,得罪的不仅是邓一个。那种错综复杂的关系,只要我一介入,将会给我带来无穷无尽的麻烦。另外,我那一向与人为善、谨小慎微的女友,也多次劝我不要管人家的这种事,就让他们自己解决去。

  我答应与她们母子见面,并约好由我和我的女友请她们母子吃一顿饭。

  我在女友的陪同下见到了陈良琴。她个子不高,外表清秀,穿着一身很普通的衣服,一看就是那种很本分善良的女性。她和邓世祥的儿子此时已五岁了,长得虎头虎脑,很可爱,很快就与我混熟了。饭中,面对我们特意点的一桌子菜,满面疲惫的陈良琴却难以下咽。

  我知道,此时的邓绝对不是省油的灯,加上他有自己的几位后台,自然不可能将软弱无能的陈放在眼中。他第一次因为李某的投诉而被开除后,又能再次进入这家报社做记者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面对这对投诉无门的可怜母子,但我又能做什么?我默默地从身上掏出1000元钱递给她们母子,善良的女友也塞了500元钱。

  两天后,陈携子找邓不但无果反遭到打骂。走投无路的陈良琴又找到我跪在我面前哭泣着说:“石野,我们母子已经是走投无路了,如果你再不帮我们,我就只好带着儿子跳珠江……”为防不测,尽管我十分不愿意,最后我还是拨通了邓的手机,抱着一线希望将陈的有关情况告诉了他。谁知,他在电话中骂我道:你是不是早就想勾引我的女人呀?现在我成全你们,你不正好可以把她带到你家里去吗……

  我气得半天说不出话来!邓的所作所为激起了我的愤怒。此时,我的愤慨和怒火击碎了我的胆怯和顾虑。特别是陈良琴那揪心的哭诉,小邓珂那含泪的忧郁的眼神,使我的心颤抖了,更令我出离愤怒了!做人的良知,记者的职责,使我下决心管管这事。不管出现怎么样的后果,我都一定要为这可怜的母子讨回公道!

  我帮忙联系到广州东山区148法律服务中心,一位颇有正义感的陈律师当即决定为陈良琴提供法律援助,并以“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和支付儿子的有关抚养费”为诉讼请求,将邓起诉到白云区人民法院;与此同时,陈良琴亲笔写给广东省委有关领导同志的血泪控诉,马上引起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很快作出了亲笔批示。1999年8月底,邓第二次被《南方日报》和《南方都市报》开除。此时距邓世祥接手省公安厅、广州市公安局的采访线路不到一个月时间。

  本来,对于这样一宗极有新闻性的事件,我这个时候完全可以采写一篇稿子,公开在新闻媒体上,但我当时只想帮助走投无路的陈良琴母子讨回一个应得的公道,只是想让可怜的小邓轲能拿到有关抚养费,从而能像其他学龄前孩子一样享受到他的受教育权利。所以,我这个时候根本没有想到要在新闻媒体上给他曝光,更不忍使他身败名裂。

  但我没有想到,我的援助招来的却是无穷无尽的麻烦和灾难。我做梦也没想到的是,从此以后,邓开始对我进行了长达五年的诽谤和诬陷……

  第十章 中国首宗新闻记者刑事自诉案第73节 记者刑事自诉案(4)

  1999年9月初,我怀着受伤的心情,抱着重新寻梦的奢望,抱着对文学的狂热追求,背着简单的行李,进入了北京鲁迅文学院青年作家进修班。也就是此时,我获悉,第二次被《南方都市报》开除的邓世祥,居然手持时任报社副主编的任天阳亲笔出具、并盖有《南方都市报》大红印章的证明,大摇大摆地也来到了京城,进入了中国人民大学进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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