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底记者_王维忠【完结】(72)

2019-03-10  作者|标签:王维忠

  第二天夜里,我到邓家中把他叫出来,告诉了他陈与我通话之事,并责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要编造那些谎言来骗我?谁知,他竟然不以为然,好像早就知道我们已经通过话似的,连连说陈的文化素质太低,她的话不可听,他其实早与之脱离了关系,之所以还经常与她联系,那是因为放心不下儿子。接着他又愁眉苦脸地向我诉苦,称现在他和李梅生活了好几年了,还生了两个小孩子,一家的负担很重,他确实有点不堪忍受了,并希望我能理解他的苦衷,我竟也信也为真了,最后只能是好言相劝了一番。

  1998年12月初,陈良琴又在电话中向我哭诉:儿子邓珂病了,没有钱住院,但邓不理,后来是在亲友的帮助下才将孩子送到医院,为此欠下了千多元的债务。她让我劝劝邓多关心儿子的病情。

  我获知小邓珂因病而没钱医治时,赶紧又劝告邓世祥,并忍不住指责了他一顿。为了彻底挽救他,我还找到了我们的直接领导任天阳。任时任采访部主任,是邓世祥的老乡,而且以前和邓世祥都是老同事,两人关系非同一般,也许只有他能劝说他。以前因李梅的控告而被开除的邓能第二次重回报社做记者,任和李民英帮了很大的忙。谁知,第二天,yīn沉着脸的邓世祥责怪我不该打听他的隐私,不该管他的家事,更不应该将这事告诉领导,同时他还还用极为粗鲁的语言咒骂陈良琴。见邓仍然不当一回事,我只好气呼呼一跺脚就离开了。此后,我又找了他几次,还是苦口婆心地劝说他,但邓还是未置可否。

  1997年11月11日,广州一位“影视歌三栖红星”、女演员李怡青因在羊城一家报纸头版花10万元“征婚”,当时创下全国之最,引起各路媒体关注。当时《南方都市报》几位记者采写了一个版的新闻,对此进行了批评,结果李怡青认为有关文章使侵犯其名誉权而起诉至法院。一周后,香港《东方日报》摄影记者刘志诚来到报社,找到当时的采访部主任任天阳了解情况,想对此进行采访。由于在这之前,我们经任天阳的介绍而相识,而任天阳的办公室正好与我的办公室门对门,当刘志诚要求与他一起去珠影采访李怡青时,我说:对演艺界这种八卦新闻我不感兴趣。此时在我隔壁办公室的邓世祥听说后,兴味盎然地跑了过来,他当即要求这位香港同仁带他一起去采访那位漂亮的女演员。

  邓世祥的本事还真不小,第二天晚上7时许,从外面采访回到办公室的我,正看到任天阳办公室里有一个衣作时髦的年轻女子正在说笑呢。后来我知道,这女子就是李怡青。当时刚出道不久的李怡青没想到那场10万元征婚的作秀会引来这么多喝倒彩,尤其是《南方都市报》用了很大的版面来报道此事。邓世祥笑逐颜开地告诉我,他跟随刘志诚采访李后,马上与其近乎,并口若悬河地表示他有能耐帮她摆平此事,能为她在《南方都市报》重新写一篇正面的报道,以便为她“正名”。李怡青如约到报社,在邓世祥的指引下与负责采访工作的任天阳见面。事后不久,神通广大的邓世祥还果真在报纸为李怡青发了一幅颇有风采的彩照,不过是发在都市报的副刊上,题目就叫“都市丽人”。之后,邓世祥以此为资本,竟在我和一些同事的面前肉麻地chuī嘘,李怡青是他的女朋友;对那些不知内情的人则chuī嘘,他和李怡青认识好久了,关系非同一般。不久,李怡青状告报社侵权的案子胜诉。

  1999年秋,我在北京获知李怡青进入中戏进修,并出了一本新书。2003年,我从《知音》上获悉李怡青当年之所以愿用10万元征婚,其实是被人利用来炒作的,她是最大的受害者。我没有看过她主演的的影视,也没听她演唱的歌曲,但有关她的新闻还不少,后来还看到她在京出的一本新书。不管别人对她的评介如何,我还是认为这位李怡青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努力向上的演员,是一个善于改变自我追求艺术的女子。我一直想与她联系,想了解一下有关当时邓世祥是如何“采访”她的,她到底是否像邓所chuī的那样,是他的女朋友,和她的关系是否真的非同一般,但后来由于我太忙,也没有刻意的去寻找她。现在,不知李怡青能否看到我的这段文字,不知她愿不愿与我作证。

  举这个例子,只是想让大家能看清楚,当时拥有李梅和陈良琴的邓世祥,竟然还是“花心”不改。当然,邓世祥的风流韵事绝对不仅次于是这一点儿事,也绝不止这一次。在几年后,我终于与他走上诉讼之路并四处取证时,我又吃惊地发现,我的一位天真无邪的女实习生小青(化名)就曾经被他欺骗过。这是后话。

  1998年10月,以前在一位小报认识的朋友小huáng跑到报社找我,并请我到客村的一家海鲜城吃饭,当时只有我们俩人,我认为两个人去酒店吃饭未免太làng费而不愿去。huáng就让我约上要好的同事一同前往。我就叫上隔壁办公室的邓世祥和同事罗斯文,四人一起到了客村。在饭时,邓获知这位小huáng来自cháo州,家中很有钱后,当即对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不但借花献佛,频繁地向他敬酒,对他称兄道弟,很快与他打成一片。当他得知小huáng也想进入《南方都市报》做记者时,夸夸其谈的邓世祥竟然还当作我和罗斯文的面,chuī嘘自己与报社领导关系很好,可以帮他搞惦。尽管事后我再三提醒huáng:邓喜欢夸夸其谈,他的话最好不要当真,如果你真的想进报社,你完全可以凭自己的文章去办公事应聘,根本没有必要找谁开什么后门。可惜,这位仁兄竟还是对邓的那一番海口不生疑,事后此人还真花钱托邓找人帮忙,为了感谢邓,还不惜将自己的一个新手机借给邓使用了一段时间,还给了他一些钱财。当然此君后来到底没能进入报社,但邓世祥还多次以此事在我的面前chuī嘘,我极为反感地疏远了他。

  还有一次,那时我们的关系还不错,邓介绍我认识了一位在天河员村从事职介所的外地老板。事后对方悄悄告诉我,邓世祥在那两年时间内没少向他要钱。因为在这之前,也就是邓第一次被《南方都市报》开除后,邓进入了广州某报的“求职广场”版做了一名写稿兼拉广告的工作人员,他常以记者身份四处深入羊城那些遍布写字楼、宾馆和大街小巷的职介所老板,常常以要曝光为由向对方索要红包。我这时候才知道,邓世祥为什么有钱可在白云区购买新房子了。也许其中的玄机就在此!

  作为同事,我还是好言劝告他,但他总是当着耳边风。他还是经常以记者之名四处搞有偿新闻,大赚钱财,虽然常有人向报社反映,但他却依然顾我。

  第十章 中国首宗新闻记者刑事自诉案第72节 记者刑事自诉案(3)

  1998年底,邓拉我一起去江门市采访一个经济纠纷,还说早已与当事人说好,有红包拿,被我拒绝,同时我还是苦口婆心地阻止他这么做。谁知邓世祥不但不听,反而胆大妄为地假冒采访部一位领导的名义,骗取报社的司机轩慧驾着采访车与他一起赶到江门。他们在接受了那家建筑公司,也是投诉方的3000元现金后,又收了被投诉方5000元,结果很快就被双方识破,他们人还没回到广州,就被双方当事人一起告到报社。当时报社责令他退出所有赃款后,又对二人进行了严厉批评。当时由于李民英和任天阳的缘故,还有那位司机也是任的亲戚,两人这次并没有被开除,在两人写了检讨后,最后有关领导对邓记大过处分。此事报社所有员工均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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