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底记者_王维忠【完结】(59)

2019-03-10  作者|标签:王维忠

  但此时寡居的孙秀珠却不是省油的灯。1995年chūn,她嫌单位收入不高,辞职进了阳江一家大酒店当了服务员,在此期间认识了在市区做生意的阳西人huáng某。尽管她明知huáng某是有妇之夫,但还是与他打成一片。从此以后,孙不但经常找借口夜不归家,还开始故意找茬与公婆闹矛盾,并多次提出要分家单过。两位老年丧子的老人此时不愿再失去儿媳,更不愿与尚在幼年的孙子分离,因此坚决不答应分家。曾传耀还多次语重心长地劝告她:“国qiáng不在了,你现在是独身,我们也同意你再找一个人,但一定要找一个老实勤快、对你和孩子都好、有责任感的男人,你怎能与那个有妇之夫在一起呢?”气急败坏的孙不但听不进公婆的好言相劝,反而更加就变本加厉的借故rǔ骂他们,把一个原来安宁的家搞得jī犬不宁。从此,两位老人的生活一直没有安宁过,他们常常只能拥抱着幼小的孙子偷偷抹泪。

  两位善良的老人做梦也没有料到的是,更大的打击会接二连三地降临到他们头上……

  1996年7月,孙秀珠借故与公婆大吵一场后,不听亲戚朋友的劝告,狠心地扔下年幼的儿子,大摇大摆地搬到外面与情夫huáng某公然姘居在一块了。为了占有公婆的新房子,她还多次向公婆索要钥匙,遭到拒绝。

  老年丧子本来已是痛上加痛,曾传耀做梦也没想到,眼下这个无良儿媳的所作所为更会给他们老夫妻雪上加霜。几天后,正在单位上班的曾传耀忽然接到大儿子曾国庆的电话:“孙秀珠带着她的娘家人,趁家里无人,砸烂了新房的门锁,正在搬东西……”曾大惊失色。待他急急忙忙地赶回家中时,果然老远就发现大门和3楼的门锁均已被砸烂,孙秀珠他们早不见了人影,但她搬走了一些值钱的物品,还将一些家什扔到门外。

  此事发生后不久,1996年7月29日凌晨零时许,正在睡梦中的曾传耀夫妇突然被门外一片叫骂声和打门声惊醒。他和老伴慌乱中爬起来一看:只见孙秀珠和其兄弟、母亲一帮人正气势汹汹地大叫开门,见公婆开了门,横眉怒目的孙指着公公的鼻子尖声骂道:“老东西,快把房子的钥匙拿出来!这房子是属于我们母子的,根本不是你的,你不能再在此住下去了,否则就别怪老娘不客气……”曾传耀气得浑身直发抖,他马上回敬道:“这房子都是我们老两口卖了所有家产,借了一大堆债务才好不容易建起来的,怎么是你的了?你自己没有工作,穷得连小孩子的奶粉钱都没有,你哪来的钱建房子呀?我儿子死了,但我们并没有否认你和孙子还有共同的继承权,我也没反对你再找对象,你,你为何说出这样的话来?”谁知,孙秀珠不等老人说完,就指使跟随的几人把睡chuáng、沙发等全套家具qiáng行搬到外面。在此过程中,跟随孙前来的一名身穿警服、身高1.60米左右、年纪约20岁的青年恶狠狠地对曾传耀父子威胁道:“我是公安局的,我们都知道这新房是属于孙秀珠的,请你们早日滚出去,否则别怪我不客气……”之后,这帮人不顾邻居和曾国庆的阻拦,把两位痛哭流涕的老人赶到一边,在众目睽睽下qiáng行搬走了大部分家产,装上车后扬长而去。

  此事发生后,使曾传耀那平时与人为善的胆小老伴受到极大惊吓,当天就躲到了大儿子家中,怎么也不敢再住在这里了。

  第八章 一对七旬老夫妇的离奇遭遇第58节 恶儿媳谋财害“命”(2)

  8月初的天夜里,孙秀珠又带着几个男女突然破门而入,其中还有两个身着警服的青年。他们qiáng行搬走了一些东西后,又用一把大铁锁将大门锁死,根本不让公婆进门。就这样,被恶儿媳驱逐出家门、无家可归的曾传耀老人在大儿子家借住几天后,只好向自己工作的单位申请借了一间20平方米的废品旧仓库,以作栖身之地,一直住到现在。

  这对失去家园的老夫妇怎么也没想到,其实,这位颇为心计的孙秀珠早在与公婆共同生活期间就趁机偷走了家里的那份《国有土地使用证》,又于1995年12月27日背着公婆,以个人名义写了一份《授权书》,并连同偷出的《国土证》一起jiāo给huáng某,擅自授权其处理。1996年4月22日,huáng因做生意缺乏资金,向阳江冯某借了7万元现金并与之签订了一份《借款协议书》,以孙秀珠所提供的房产作抵押。借款期满后,huáng在还给冯5000元后就无力偿还,在多次追讨无果的情况下,冯将huáng及孙秀珠上诉到阳东县人民法院。

  法院经认真审查后做出了如下判决:原、被告约定的以第三人孙秀珠坐落在江城区赤岗2街2巷2号楼房一座作借款抵押的协议无效;被告huáng某尚欠原告冯某借款65000元及利息(从1997年2月5日起计至付清款日止,月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计算),限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第三人孙秀珠对被告huáng某偿还原告冯某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本案诉讼费2610元,其他诉讼费883元,由被告负担。

  获悉以上事实后,曾传耀夫妇在谴责无良儿媳的卑鄙行为的同时,亦为法院的正确判决感到宽慰,他们当时还很感激地想,如果不是法院明察后做出了公正的判决,他们的房子就被人拿去抵债了。可是,这两位老实憨厚的老人高兴得太早了,他们做梦也没想到,同是这家阳东县人民法院,在几个月后做出的对另一宗牵涉到他与儿子的共有房产案的判决时,却又做出了截然不同的判决结果。这不啻于晴天里响起的惊雷,一下子将他们击懵了。

  1997年10月的一天,阳东县法院执行庭有关执法人员突然查封了曾传耀的房子,并在大门贴上了盖有法院公章的封条和封房公告,曾见状,还以为自己是在大白天做噩梦!惊异之余,他慌乱地拉着几位正在贴封条的法官,连问这是怎么一回事时,对方没好气地回答:“你不要在这儿妨碍我们执行公务,你最好自己去法院问吧……”当他气喘吁吁地跑到阳东法院四处寻找人询问有关情况时,法院里的有关负责人地称:赤岗2街2巷2号楼房的真正房主是孙秀珠,因为她有申领取得的合法房屋所有权证。孙以此房屋为抵押,于1996年11月份借贷了阳东大沟信用社10万元现金,jiāo给huáng某做生意,之后到期迟迟不肯还贷,对方起诉到法院,法院依法查封抵押房产。曾传耀辩称:房屋是我当年以二儿子的名义置下的,所有的钱是由我出的,只能算是是我们共有的财产啊,现在怎么成为了孙一个人的了?我儿子死后,孙也只能算是其中之一的合法共有者,现在怎么成为她与我孙子两人共有了呢?但院方称,孙手头有合法的房产证,那是最有力的证据。曾据理力争地说,我至今还没办房产证,她怎么会有呢?再说,孙就是有房产证,也是非法的呀,至少我们两位共有人还不知道此事。见对方不予理睬,曾传耀只好向法院有关领导一一反映情况,此后他还多次向有关部门打听有关情况,但均未果。直到1998年5月,曾意外地从《阳江报》上看到一则阳江市财产拍卖通告,上面公开向社会拍卖其“赤岗2街2巷2号房屋,混合3层,占地面积50平方米,建筑面积180平方米”的共有房产。直到此时,他才知事情变得更为严重了!投诉无门的老人,最后愤然请了律师,决心用法律手段来起诉阳东法院有关人员。


加入书架    阅读记录

 59/122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