捆绑上天堂_李修文【完结】(47)

2019-03-10  作者|标签:李修文

  世事就是如此难以预料,这么多年,如果现在再有人布置我写作文,题目还是《我的一天》,那么,“睡觉”二字倒真是合适得不能再合适了。

  要是作文的题目是《囡囡的一天》呢?

  囡囡的一天——

  清晨就出了门,早饭我在医院里是有人管的,她便自行解决,应该是步行到水果湖寻一家豆浆店喝点豆浆吧,之后在水果湖新华书店门口坐上去中商广场的公共汽车,到了中商广场,通常要等到九点钟之后才开始工作,也是,九点钟之前就逛商场的人真不能算多,工作之前她就和同柜台的其他两个女孩子聊天,其中一个需要特别小心,因为她是老板的表妹,而且一直想把囡囡挤走,原因是自从囡囡来了之后,多了个人手,那老板就给她们降了工资。

  囡囡是何等聪明的人,有时候站在柜台里,要是看到外面有人挑着担子卖草莓啊苹果啊什么的,偶尔是会出去买些来分给大家一起吃的,但是从不到水果摊上去买,因为太贵了,挑担子来卖的人大多是邻近的农民,卖的都是自家产的东西,自然就要很是便宜一些。中午,等吃完盒饭,囡囡总是抢下另外两个人的饭盒拿在手里上楼去洗,但是到了买饭的时候,她从来都是要躲在后面的,“不想请客。”她对我说起过原因。

  如此一来,不算小的柜台里她和其他两个女孩子呆得也算是相安无事了。

  从中商广场下班之后,她要再坐公共汽车去汉口,到了汉口,在公司里领了工,她倒是一点也不显得忙了,当然还是以坐公共汽车为主,但是能走路的时候就尽量走路,而且尽可能地每天去一次江汉路的步行街,这是为什么呢?自然是因为在那条路上不容易被警察抓住。送了那么长时间的快递,对武汉的街衢巷陌她也算是了如指掌了,江汉路上的一家专卖店的背后有间锅炉房,早已经废弃了,可以轻易爬上屋顶,屋顶又连通着后面的居民区的一大片屋顶,所以,只要上了那锅炉房的屋顶,几乎就是什么人也抓不着了。

  好了,谜底也该揭穿了:她之所以能走路的时候就尽量走路,就是想多找找下手的机会,之所以每天去江汉路一次就是下手之后容易脱身。

  短短的时间之内她就已经训练有素了,送快递的工作也算是帮了她的大忙,但是送快递已经变得根本就不重要,她的全部心思都用在寻找下手的机会上了。

  她和我说起过:有好几次,她都被别人追上了屋顶,每次心里都是紧张得要命,不过最后还是化险为夷了。我也就经常忍不住去想像她在一大片连绵起伏的屋顶上奔跑时的样子:大概和一只猫差不多,将身体压得低得不能再低,一边往前跑,一边要绕开蜘蛛网般纵横jiāo错的电线,身体不时撞在高过了屋顶的树gān上,不时又被脚下破碎的瓦片绊得直打踉跄,也不知道跑出去了多远,到了终于可以松口气的时候,囡囡警觉地只露出半张脸来仔细打探一番屋顶之下有人追来了没有,确认没有之后,她才蹲下来,去好好揉一下刚才被树gān撞疼了的地方。

  警惕却丝毫没有放松,但凡有半点风声鹤唳,她就要站起身来继续风驰电掣地往前跑。

  一只猫,一只叫囡囡的猫。

  也有差点就被抓住的时候。那是在武昌的阅马场,去红楼里送完快递出来,在前面的广场上遇见了个瞎子,那瞎子无缘无故地站在广场上破口大骂,遇见谁就骂谁,没人理会他便故意去寻一个行人活生生撞上,之后就撒泼耍赖,大人小孩子一个不放过;囡囡在旁边看着,心里就来了气,本来想上去作弄作弄他的,突然看见那瞎子的钱包从口袋里露了出来,她便当即决定上去把钱包掏走,真的就上去了,二话不说就开始掏他的钱包,旁边也有行人看见了,故意不说,都看着她掏,还有人对她竖大拇指。

  哪知那瞎子突然就哈哈大笑起来,一把就要抓住囡囡的手,直到这个时候,囡囡和身边的人才算知道,那人根本就不是什么瞎子。囡囡心知不好,拼命打掉他的手,撒腿就往前狂奔,可是,那人跑起来的速度一点都不比囡囡慢,跟着她跑过马路,重新跑回红楼底下,绕了好几个圈子之后,还是没躲开,最后只好朝huáng鹤楼那边跑过去,从huáng鹤楼前面的天桥上往下跑,一直到司门口,人流如织,这才终于把他给甩掉了。

  囡囡后来对我说,要是还往前跑一步,她恐怕就得倒在地上爬不起来了。

  就是因为这样,囡囡才再也不在这种场合下手了,下手的地方多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地方,总之要把危险降到最低点。

  “真要是适合下手的话,一分钟都不要。”囡囡如此说起过。

  比如上个星期三的下午,她送一盒CD去给电视台的一个导演,送到之后,导演正在另外一间屋子里开会,但又非要他收到后签字不可,她就站在办公室外面的走廊上等,办公室里还有一个正在化妆的女孩子,看样子应该是个什么主持人,囡囡刚向她问了一句那导演大概什么时候回来,那女孩子就烦了,不耐烦地喊了声:“快了快了,衣服不都还挂在这儿吗?”说完就拿着化妆盒和一面小镜子进了隔壁的房间。

  碰了个没趣,但囡囡丝毫不以为意,这种事情她碰到太多了,只吐了吐舌头而已,继续站在那里朝办公室里看,果然,那导演的衣服就挂在墙角里的衣架上,只看了一分钟,她就决定去把那件衣服口袋里的钱包掏出来了,说起来她也是个有经验的人了,只隔了老远看一眼,她也可以知道口袋里装着的稍微显得有些鼓囊的东西就是钱包。

  果真一分钟不到,囡囡蹑手蹑脚地进去了,又蹑手蹑脚地出来了,得手之后飞快地看了一眼,钱包里的钱还不少,但是即使钱再多也不可能老拿在手上看,她迅速地把它塞进了自己的包里,继续哼着歌站在走廊上等那导演,看上去就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

  半个小时之后,那导演回来了,一把那盒CD接到手里就转了身,直奔衣架上挂着的衣服去找笔,掏了这个口袋掏那个口袋——就是在这短暂的一瞬间,囡囡简直被吓呆了,她甚至都已经去想像即将要发生的事情了:虽然是在找笔,但是连掏几个口袋之后那导演总会发现钱包不见了,说不定立即就会大呼小叫起来,隔壁房间的人自然都会朝这边跑过来,而她,当然成了第一嫌疑人,要命的是,钱包就装在她的包里,她根本就还没找到机会塞到一个不为人注意的地方去;一点都不夸张:她从没这么紧张过,手心出了汗,脸上虽然还在笑着,脑子里倒是去想即将到来的被警察带到派出所里去做笔录的样子了。

  结果什么事情也没发生,那导演只掏了两个口袋,一见没有笔,就直奔自己的办公桌上去找,签完字就拿着那盒CD迫不及待地去了别的房间。

  竟然真的什么事情都没有。一直到进了电梯下了楼,在电视台的大门口,囡囡还忍不住再回头去多看几眼那层楼,转身就跑了起来。

  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么巧,第二天,她又送了一盒CD,去的还是老地方,收件人还是那导演。倒是没有再等,一上楼就看见了他,她若无其事地进了办公室,将CD放在他的桌上,紧张还是紧张的,只是再没昨天那般厉害了,结果那导演非但没有拍桌子向她问话,可能是心情好的关系,反而还和她开了几句玩笑,可能他到现在为止都还不知道自己的钱包已经被人偷走了,当然了,他更加不会知道偷他钱包的人就是眼前的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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