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同人)傲慢与偏见之我是威克汉姆 作者:风雨小楼【完结】(13)

2019-06-21  作者|标签:风雨小楼 西方罗曼 西方名著 不伦之恋

  “哦~你怎么会那样想?”班纳特太太颇为惊愕的样子,“我的玛丽小宝贝,你听妈妈说,我敢肯定,要不是威克汉姆少校有事去了趟伦敦,三天前威廉爵士大请客,他一定会邀请你跳舞,一定会的。”

  玛丽听到这样的回答,选择了不再开口。班纳特太太见状,却以为女儿的沉默是在犹豫,她得再加把劲,好好劝说下她。

  “而且,我听说威克汉姆少校昨晚已经回到了麦里屯。所以,你可得抓紧机会了,朗格太太的两个侄女一直留在麦里屯,谁都知道她是在打什么主意!”

  这时候希尔太太带着一个小厮走了进来。小厮把信交给了简,在一旁等着回信。

  简读信的时候,班纳特太太高兴地眼睛也闪亮起来,心急地叫道“嘿,简,是谁来的信?信上说些什么?是怎么说的?喂,宝贝,赶快看完说给大家听吧!”

  简读了出来,信是来自尼日斐,邀请她去那里做客。

  “就简一个人吗?”班纳特太太觉得不可思议,“那丽萃呢?她真没有被邀请吗?”

  没等简回到,伊丽莎白抢先开口:“妈妈!我并不稀罕去那儿。既然简被邀请去尼日斐做客,你应该替她感到高兴才是!”

  “好吧。”班纳特太太显然高兴不起来,在她的坚持下,简骑着马去了尼日斐。

  简走了不久,就下起大雨来。让几位班纳特小姐担心不已,生怕简染上感冒。班纳特太太却是为自己的英明高兴不已。

  “这样子简就得在尼日斐花园过夜了!”

  当第二天小厮又送来信,班府都知道简生病了,伊丽莎白立刻动身,要独自一人去尼日斐。班纳特太太没有阻拦。在心底她可是得意到了极点:这样子她的两个女儿会在尼日斐待上好几天,这可真是再好不过了。

  达西仔细阅读了第二遍,才放下手中的资料。

  “乔治.威克汉姆,二十六岁,故籍德比郡,就读于剑桥大学法律系,后投身军旅……”

  粉饰得可真够好的!达西冷哼,他可清楚,那家伙读了整整五年的法律!中间绝大部分时间,对方毫无疑问都是在玩乐中混过。

  “入伍训练中表现出色,升下士。后于第三次反法同盟中表现优异,屡建功勋,升上尉。后入皇家陆军学校进修,成绩优异,完成学业后升少校。现供职于麦里屯二级作战指挥部。”

  屡建功勋……达西默念这几个字,思考着。第三次反法同盟,联军的表现,他还算是清楚的。是什么重要的功勋,会让对方有那么大幅的升衔,还能让军队这样保密?

  桌上这份资料是他托政府里某位弄出来,算是非常详细了。看这样的履历,随便放在某个二十六岁军官身上,达西都会认为对方是个前途光明的年轻人,唯独不会是乔治.威克汉姆!唯独不会是这个家伙!达西又回想起当初舞会上,对方平静的眼神,仿若无事的神态,一如他过去那样善于伪装。

  那家伙,根本就没有改变,反而更加狡猾了!达西分析出了这样一个结果,感觉很不舒服,像是被一条毒蛇盯上般。

  “咚咚!”传来几下敲门声。

  “进来。”

  彬格莱探了大半个身子进来:“达西,你可没忘掉和弗斯脱上校去打猎的约定吧?”

  达西挑眉:“你不用继续陪着那位班纳特小姐?”

  彬格莱干咳了一声,回答道:“不是有她的妹妹一直在陪着她?所以就不需要我啦。”

  达西点了下头,把东西锁进抽屉中,跟着彬格莱骑马出了尼日斐花园。

  在麦里屯西北边是一大片树林和灌木丛,紧靠着西边又是大片的平原,确实是个狩猎的好地方。

  达西和彬格莱策马到那里,弗斯脱上校已经等候多时。在他身边有两位军官,蓄着胡子的那位佩戴上校军衔,大概是新到麦里屯的军官。另一位骑着枣红色的高头大马,笔挺的身姿,金色的碎发,显得英气逼人,他赫然就是……

  作者有话要说:想跟大家说两个事:一是班纳特,用搜狗打,一开始没注意,结果前边几章都是“斑”,也许是我太挑剔了,但绝大部分翻译都是班纳特,我还是改回去吧~前边的先不改了……二,这是件很难开口的事,恩,我对耽美的认知,我承认我邪恶了,好像有r_ou_才算耽美吧……继续说下去,主角是男的,我知道这不是很讨喜的,尤其在言情文里。不过这不是关键。关键是作为一个宅男,穿越到19世纪,拘束的时代,却又是开放的时代,他本身是不成熟的,没谈过恋爱,本身也混得不好,所以我才安排索菲亚这个角色,她带给主角的,是成熟的契机。他会碰上很多人,经历不少事,然后,谁能跟他在思想上,在精神上取得共鸣呢?两个人相爱,不仅仅是是外貌,物质条件的叠加,更该是两人相互了解,相互认知。熟悉傲慢与偏见的人都知道,班纳特夫妇就是个绝好的反面教材。我不是看不上班纳特家几个姑娘,但他们跟主角,依旧很难有更加深入的交流。纵观整个小说,其实思想最开明的,是达西,虽然他总是表现得不喜欢乡下人,又很傲慢,但大家都知道,他没有嫌弃伊丽莎白,即使莉迪亚做出私奔这种给亲人蒙羞的事。所以,你们明白的,我的计划里是会在他们间发生些什么。

  开坑前没跟编辑谈过,后边她跟我说,这样小说的题材该改下,或者,改下大纲。

  大纲我是写好了,改的话就不能保证思路了。那么,是要改下题材了,不是言情了。大家也可以知道了,为什么我会标签:不伦之恋。因为在那个时候的欧洲,同x_ing恋是罪恶的。话又说回来,其实,大纲里更多设定是精神上的交流,r_ou_嘛……没写过。

  请原谅我这样罗罗嗦嗦,也真心跟大家道歉。明天我会跟编编谈下,大概会改文章x_ing质。如果有妹子不能接受从BG到BL,只能跟她说声对不起。

  

  第14章 幼狼

  

  打猎?这是个很不错的主意,正好出去散散心,再加上华金这个刚到的校友,三个好汉一个帮,促进友谊这种事嘛,威克汉姆答应了弗斯脱上校。

  可等彬格莱和达西到来,威克汉姆就郁闷了。看到一脸泰然的弗斯脱上校,他还是怀疑,这不会是上校故意的吧?

  他可不会心虚!威克汉姆索x_ing跟着上去,主动打了个招呼。

  达西没什么表情。很快打猎开始了。

  十一月份的乡下,Cao木枯萎,却仍旧是个打猎的好时候。

  “只要还没下雪,就有不少动物会出来搜寻食物,甚至比平常还要多。”弗斯脱上校说得没错,他们一行人仅在树林边缘,就已经猎到两只野兔。

  “我们分头行动吧。”即将踏入森林的时候,弗斯脱上校又建议道,“这片树林不算大,基本不会有大型猛兽出没,注意安全就好了。过阵子,我们就在树林对面集合。”

  众人都同意了。

  达西扫了眼正在装填子弹的威克汉姆,双腿夹紧马肚子,沿着中间一条小路进入了树林。

  林地里积了厚厚一层落叶,加上前几天的雨水,底下都已经腐烂了,这样的路并不好走。但达西座下是一匹血统优良的阿拉伯战马,缓慢而平稳地前行在这样的林地上,倒也显得游刃有余。

  “簌簌!”突然从左前方传来声响。

  达西警觉地举起猎枪,指向那个方向。一溜黑影急速窜过去,居然是一只黑褐掺杂的狼灌,个子不大,估计还没成年。

  达西开了一枪,子弹打在它前侧约一英尺处,把它惊得疯狂向前逃窜。

  达西果断下马向前追去,跑出四五十米,不出意料失去了猎物的踪迹。他只得回头上马,继续向前搜寻。

  接下来一阵子,达西没发现什么动静,偶尔远处会传来声枪响,大概是某个人发现了猎物。直到战马嘶啸了两声,并且不再向前,达西一惊,才发现前方的灌木缝中趴着一只土狼。

  土狼显得非常狡猾,在达西把猎枪指向它之前,居然一直趴在那儿,没有丝毫的动静。

  出乎意料的是,它没有掉头逃跑,反而往一侧窜去。“砰”,躲开一枪后,它直接朝达西冲过来。

  “砰!”

  土狼趔趄了几步,倒了下去。

  达西没有放松警惕,把手枪放回去后,又赶紧往猎枪里填装子弹。

  “呜呜。”一小团白色的东西跑到死去的土狼跟前,拱了几下,又发出咽呜的声音。

  达西把刚举起的猎枪放了下去。

  只是一个幼狼,难怪土狼刚才没有逃开,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吗?

  达西没有把死去的土狼充作战利品的打算,正要催着战马向前,突然又一声枪响。

  “为什么要开枪?”达西转身,冷冷地盯着十米开外的威克汉姆。

  这是达西第一次主动开口,却让威克汉姆很不爽,自己为什么要管这种闲事?难道他傻了,居然主动上门给对方找骂?而且,难怪以前的自己会不喜欢跟这种人相处,果真是不好说话。

  既然感到不舒服,他就索x_ing揄揶起对方来:“狼可是种记仇的动物,有些狼会一直记着仇人,过个几年再慢慢找机会报复。达西先生既然这样有善心,是我多管闲事了。”

  达西低头看了看倒在土狼旁边的幼狼,哼了声:“那也是我的事情。何况,人比狼更会记仇。”言罢,调转方向,骑着马走开去了。

  什么意思?威克汉姆回味了下最后一句话。不会是在说我吧?好像,只有这个解释最合理……威克汉姆摸了下鼻子,感觉很冤,他可不会傻到去得罪一个有钱有权有势又冷静深沉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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