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边缘 作者:焦糖冬瓜/donggua1986【完结】(5)

2019-05-12  作者|标签:焦糖冬瓜 donggua1986 情有独钟 强强 天之骄子 惊悚悬疑

作者有话要说:吃火锅的时候我把川崎挤到我的白裤子上了……我用牙膏,洗洁剂还有肥皂试了很多次,还是有个大黄印子在上面,那是我最喜欢的一条裤子啊……


Dark night 4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大家提供的方法,呵呵,这里买不到84……
我明天有很多事情要处理,所以没时间更新了,大家见谅。
  “你喜欢什么血型?A型?B型?我猜就像所有普通人总想尝试鹅肝酱或者什么顶级黑松露之类的,说不定你喜欢RHy-inx_ing的血液?”罗廉的脑袋探到菲尔特的面前,目光直视入他的眼睛。
  
  菲尔特忽然觉得那两片薄薄的镜片很碍眼,“我喜欢AB型血。”
  
  “嗯。”罗廉点了点头,将三张照片放到对方手中,“这是近三次相似案件的受害者,全部都是女x_ing,年轻的母亲,棕色直发,身材保持的很好,碧眼,高加索血统,孩子平均五到六岁。”
  
  “所以?”菲尔特侧过脸,目光停留在罗廉身上。
  
  “我在猜想,也许这个家伙不是对某种类型的血型痴迷,而是对某种类型的女人痴迷。”罗廉的手腕在空气中转了几个圈,看起来就像是大学教授站在台上忘情的演讲,“对于血族而言,吸血并不只是果腹而已……”
  
  “x_ing 爱的表现形式。”菲尔特笑道。
  
  “如果说,我们要找的这位凶手,他只是换了一种方法来满足他的x_ing 欲呢?比如说他对棕色直发,碧眼,孩子五到六岁的女人……”
  
  “那么他应该是最近才被‘转变’的。但是无论是谁转变了他,都没有尽到引导的职责。”
  
  “‘转变’?”罗廉看向菲尔特,“我以为你也会有特别喜欢的女人类型,‘进食’的时候会比较倾向于去寻找那一类型的。”
  
  “对于纯血的血族而言,鲜血的味道比供血者本身的魅力要重要的多。但是对于转变者而言,他们会保留很多……人类的东西。”菲尔特的表情依旧缓和。
  
  “哈,这样的话,我们就必须将这个DNA样本拿到普通人类的样本中对比,而不是血族样本中对比了,我猜想这家伙的资料还没进入血族的系统。”
  
  “是的,”菲尔特仰起头来,白炽灯在他的脸上留下完美的侧影,“我发现,你每次都在说‘普通人类’,为什么要加上‘普通’这两个字呢?我想血族与人类的界限,已经很明显了。”
  
  “很抱歉,我是一个科学家。我的研究告诉我,你们血族和普通人类的DNA几乎没有区别。”
  
  “‘几乎’?”菲利斯笑了起来。
  
  “没错,那一点点细微的区别,让你们拥有快速愈合的能力,读取他人的思维甚至于精神控制,还有恐怖的怪力与速度,以及可悲的‘日光症’,但是对于我而言,这一点细微的区别,比起人类与黑猩猩之间不可逾越的鸿沟要小的多。”罗廉走过菲尔特的身边,“也许,你们血族也不过是普通人类向更高级进化的一个适应阶段罢了。”
  
  “很木奉的猜想。”菲尔特莞尔一笑,他眼中的罗廉,唇角微微陷了下去,眼睛里有一种纯粹的东西让菲尔特想要探索……那究竟是什么。
  
  “而我会证实这个猜想,”罗廉扬了扬眉,看起来有点小小的得意,“到时候你所有的神秘感和距离感都将不复存在。”
  
  菲尔特缓缓闭上眼睛,然后睁开,唇齿开合道,“我期待着。”
  
  电脑在此刻发出提醒声,罗廉走过去,发出一声长叹道:“哦,bad luck!”
  
  “看来我们的凶手在成为血族之前,不是军人,也不是教师,更加没有任何犯罪记录,所以我们的天才博士无从从资料库中对比。”
  
  “确实是。”罗廉耸了耸肩膀,“不过根据我们实验室高超的鉴定技术,至少可以鉴别该DNA的所有者是男x_ing,淡棕发色,有自然卷,瞳孔颜色为绿色。至于身高和体重……那我就没有办法了。”
  
  菲尔特笑了笑,将盛放着DNA样本的试管拿了过来,打开试管塞,目光有些专注,罗廉站在不远处,带着探究的笑意看着菲尔特。
  
  “好吧,我们的神秘杀手,他的年纪约为35到40之间,当然,他的年纪将永远停留于此。他习惯用左手写字……”
  
  罗廉回头看了看陈尸台,点了点头道,“不错,受害者的咬痕全部在左侧,你还能感受到什么吗,特别探员菲尔特?海辛?”
  
  “即便实在没有被‘转变’之前,他也不常接触日光,但是这并不代表他缺乏锻炼,事实上他的肌r_ou_很不错。”
  
  “嗯哼,”罗廉笑了笑,“不常接触日光却又能抽出时间健身,看来这家伙经常坐在办公室里,并且生活条件很不错,属于高收入人群,好吧,根据这些条件,让我们塞选一下美国境内有多少人符合。”
  
  “我的直觉告诉我,不会超过十个。”菲尔特轻笑一声,随意地走到实验室角落的冰箱里,打开一看,里面有几瓶红酒外加一排一排的试管。
  
  “啊,”罗廉从转椅上转过身来,“事实上,那些红酒也是血液……”
  
  “恩——”菲尔特打开瓶盖闻了闻,“还是我同类的血液。”
  
  “我有一个研究生,阿尔伯特……他比较感兴趣如果把你们的血液和葡萄酒的酵素混合在一起,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
  
  “我猜想这个反应需要很长很长的时间……”菲尔特将酒瓶放回冰箱中。
  
  “我只想说你吸血鬼的直觉相当精准,整个美国符合这一侧写的男x_ing,只有八人。虽然我相信这一切不是你的直觉,而是合理的推断。”罗廉淡然一笑,“光是惯用左手这一项,就能够排除很多人了。”
  
  “好吧,那么在这八个人中,谁是你的头号嫌疑人?”菲尔特走到罗廉的身后,倾斜下身子,别在耳后的金色长发如同丝缎般垂落下来,停留在罗廉的肩膀上。
  
  “这个家伙,”罗廉的手指轻轻划过自己的肩膀,本想将那缕发丝拨开,只是没想到那触感意外地美好,让他的手指不自然沿着发丝缓缓摩擦着,“当红剧本作家,典型的昼伏夜出型,看看他写过什么……喔,《剧场中的吸血鬼》,确定那不是《歌剧魅影》?还有什么……《千年之恋》?这名字太俗了……”
  
  “罗廉,你手指现在的动作……可以被视为挑 逗。”不知何时,菲尔特已经侧坐在了电脑桌上,一手撑在显示屏上,另一手的指尖勾住罗廉正在缠绕着自己发丝的手指。
  
  “对不起,”罗廉很大方地耸了耸肩膀,“你的发质太好了,请问你用的是什么牌子的洗发水?”
  
  菲尔特的唇线延伸成魅惑人心的弧度,“罗廉,刚才你的心脏漏了一拍。”
  
  微微吸了一口气,罗廉直视向菲尔特,“好吧,我承认你很迷人,刚才我被你迷住了。请问,这样你满意了吗?”
  
  “很满意,”菲尔特的手指轻轻松开罗廉的指尖,看着对方的手指继续在键盘上敲敲打打,“那家伙不会写了《夜访吸血鬼》吧。”
  
  “怎么?你不喜欢那个剧本?”
  
  “恩……感觉不错,可惜就算液体银弹s_h_è 进我的身体里,我也不会去吸食鳄鱼和老鼠的血。”
  
  “那太遗憾了,”罗廉站了起来,比坐在电脑桌上的菲尔特高了半个头,他的嘴唇就这样呈现在菲尔特的眼前,谈吐之间,那舌尖若隐若现,“他没有在写剧本的时候向你咨询。”
  
  “那么,现在我们就要去拜访大作家?”菲尔特跟在罗廉的身后,他们一起进入一个小型的升降梯,一直来到最底层,一辆黑色奔驰停在车库里。
  
  罗廉回头一笑,“我说过,我有车。”
  
  “现在,我相信。”菲尔特优雅地将车门拉开,坐了进去。
  
  罗廉打开车上的GPS,一路飞驰,穿过华盛顿的闹区,喧嚣的世界渐渐沉寂下来。
  
  沉寂随着两个小时的车程变成了死寂。
  
  “这个大作家是在开玩笑吗?”随着一排排树影掠过车窗,城市灯火被星光所取代,罗廉有些烦躁,“为什么有人喜欢住在远郊?购物将会非常不便。还有,如果你的太太要生产了,唔……两小时的车程,我猜想也不需要妇产科医生了!”
  
  一旁的菲尔特浅笑道:“两个小时而已,生命还很漫长。”
  
  “对你而言是,对我而言可不是。”罗廉耸了耸肩膀,夜风将菲尔特的金色发丝撩起,那是比星光更耀眼的存在,还有那白皙冰冷的肌肤,在月色的洗练下,有一种纯粹的美感。
  
  “罗廉,你该庆幸自己的生命没有那么漫长,否则花上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时间去寻找瞬间的美好,那也许是一种折磨,”菲尔特换了个姿势,望向罗廉,“当然,如果你想……我的小王子,我不介意与你分享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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