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马是怎样逼成的 作者:凡岚居人【完结】(33)

2019-05-10  作者|标签:凡岚居人 情有独钟 强强 相爱相杀 年下


  无得无失,既不患得,也不患失。
  “啪——”古旧的杂木门合上,澹台捭阖消失在兰若的视线里。兰若摸了摸下巴,嘴里喃喃着。
  “不应该啊……师兄说的话……怎么可能不准呢?”
  “明明用在那些昆仑雪狐身上就是很准的啊?”
  “奇怪……真是奇怪……”
  “那只花狐狸就是这样的啊……”
  正说着,兰若就要向后转,差点就撞上了一声不吭的站在他背后的楚慕君。楚慕君也没有表现出什么不对,笑着施礼。
  “兰公子。”
  兰若在这种事上自是不会随便找人家麻烦,还礼道:“楚公子。”
  两人互相施过礼后便别过,擦肩背离。
  楚慕君在离开兰若的视线后,行走的动作看起来与刚才没有什么不同,但却快了许多。
  没有用多久,楚慕君就到达了楚凌霄的门前,推门不开。
  “你这又是怎么了?”
  “无事。”房里传来平静无波的声音,但楚慕君就是知道自己弟弟这是生气了。楚凌霄越是生气,他看起来就越是平静。
  这口是心非的弟弟。
  “兄长,亥正已到。”
  “好好好,我不问就是。澹台公子毕竟是王爷,你好歹也给他留点面子。”
  “……是。”
  得到了楚凌霄的保证,楚慕君这才松了一口气,他现在倒是不怕楚凌霄跟人家跑了,可特么也别跟人打起来啊!在楚慕君的印象里自家弟弟应该是一个很独立的人,喜欢就是喜欢,不喜就是不喜,纵使你拿着剑逼他,他也是不会改口的。
  现在,既然他都如此不给对方留余地了,显然是没有那个意思的。
  楚慕君放心地向前走去,走廊是环形的无论怎么走都可以到达他的房间,三十卷云潇洒地飘出了优美的姿态,白衣家袍翩然有风生。
  不得不说,没有深入了解过人心的楚慕君这次真是错的离谱了。
  心这个东西,从来都无法可解。
  窗外传来劲风伏Cao之声,由远及近,充满凄凉之感。
  楚凌霄无心睡眠亦无心修炼,他只是想起了将自己抚养到大的楚氏执法长老楚非殊。
  楚非殊在剑冢藏了一柄竹萧,身有裂纹,尾系一缕红璎珞,结样看着像是临川顾氏的柳乱之结。
  折柳寄故人,乱世不弃身。
  楚凌霄不知此物是何人所赠,但他相信赠此者必早已不在这世上了。不然,楚非殊何以连见此物一眼都不可承受?他知道他仲父,绝不是会因任何人任何事而动容的人——除了死人。
  传闻当年楚氏有二公子思慕顾氏女,甚至在顾氏落败后还与顾氏女有来往。当然,江湖上还有传楚二公子与邪尊是因那顾氏女而决裂的呢。
  可在楚凌霄看来,此箫并不像闺中之物。
  “咚!”巨大的木板断裂声音传入楼中每一个人的耳中。
  


第24章 褪红鬼九
  灵力弹指一挥,聚到一块的木头就燃了起来,焕然的光芒四s_h_è ,将这个背风的凹地照的透彻。
  宋不御不是娇生惯养的公子哥,这样的风餐露宿对他来说,只不过是小菜一碟。他还没成为魔教教主指定的接任者时候,无论是多大的风雪,他都要随着阿伯出门卖炭。
  那时候很穷,不过,至少宋彘活下来了。
  不,也许活下来的只是宋不御。
  他从来都不知道炭是可以给人带来温暖的东西,因为但凡有炭的日子,都是极其寒冷的日子。他只有一件单挂袄,冰冷的风顺着缝隙漏进来,把一切温度都卷走。每一个冬天,他都怀疑自己是否真的可以活下去,但每一个冬天,他都好好的活下来了。
  不过,宋不御其实觉得大概自己还是不要活下来比较好。
  阿伯与他没有任何血缘,只是在雪地里捡到了这个冻得半死的小家伙,打心眼里认为这是上天注定的缘分,就把他带回家用自己的体温温暖了这个小家伙。
  说是家,其实也不过是一间破茅屋罢了。下雨的时候漏雨,刮风的时候漏风,落雪的时候还会有雪花飘进来。年幼的宋不御为了这件事还跟阿伯吵过:
  “咱们家都这么破了!”
  “嗯。”
  “漏水漏风漏、漏,诶呀!反正什么都漏!”
  “挺好的。”
  “……”
  “你看,阳光也可以漏进来啊,多暖。”阿伯还用手接住阳光以示所言不假。
  “可你还把钱给东边的赵寡妇!”
  “人家家里有六张口呢。”阿伯不认同的摇了摇头。
  “你你你!你简直就是——啊!气死我了!”小宋彘把脚一跺,c-h-a着腰别过脸不理人了。
  “好了,好了,跟我吃阳春面去。”
  “……你钱都没了,拿什么买面!”
  “你不是在床底下藏了六文钱嘛。”
  “啊啊啊!你个混蛋!那是我留着以后有急需的时候用的!”
  “你一个小家伙能有什么急用?更何况,人有三急嘛。吃饱肚子才是真正的大事嘛。”
  虽然,宋彘也知道东边的赵寡妇家是真的没有活路了才会求到自家阿伯的头上来的。她家六口人,三个半大的女娃,两个走路还不利索的儿子,最后还有一个抱手里的女婴。她男人在开春的时候得了急病死了,只是一张Cao席裹了就被扔在乱葬岗上,后来不知所踪,大概是被野狗给分食了。
  这样的事还不仅仅是一次两次,阿伯这个人,但凡人家求上门来他都会倾力解囊相助。所以,宋彘和他过的是什么日子也就不难想象了。
  如果忽略这些缺点的话,与阿伯一块生活的时候可能是宋不御这辈子最开心的时候了,阿伯真是一个很能苦中作乐的人。
  有花的时候可以吃花,有树叶的时候可以吃树叶,有果子的时候可以吃果子,有……不要说沙土了,宋彘在他的培养之下连北风都学会品了!
  带胭脂气的风是甜点,带烟火气的风是小菜,带山野气的风是主食。
  阿伯也不喝酒也不赌博也不找女人,可他就是乐呵呵地过着这样说清贫都嫌苦的日子。后来,小宋彘在街上听了说书人说江湖上的事,总怀疑自家阿伯是个隐世高手,因为,但凡高人总是要有这样那样奇奇怪怪的行为举止的嘛。
  可阿伯听了,只是哈哈一笑,拍着他的小脑袋说道:“说书人的话你怎么可以相信,他压根就是在瞎编嘛!果然还是个小屁孩,哈哈。”
  只要是与阿伯认识的人,都会被他的快乐感染。所以,当金陵太守之子带着一群混子趁阿伯不在来绑他的时候,宋彘是很理智的。他知道阿伯没有办法救自己,甚至还会白白搭上一条命来。故而没有留下任何可以让他找到自己的痕迹,宋彘没有办法报答阿伯的养育之恩,只能尽量不给他添麻烦了。
  宋彘之所以姓宋,是因为阿伯觉得自己是上天送来的礼物,取了“送”的字音。
  即使是在最黑暗的时候,宋不御一旦想起阿伯那仿佛世间没有什么可以拘束的笑容的时候,就都能够咬咬牙挺过去。
  金陵太守之子素好把人当畜牲驯养,并常常在人前自夸:但凡是入了小爷手的,就是楚家那样的,也给他训成汪汪叫乖乖摇尾巴的狗奴才!
  功夫不负有心人,宋不御终于在将近三个月地狱般的折磨之后寻得了一个机会,逃出了金陵太守府。
  也就是这一次,宋不御遇到了那个几乎是天人一般的孩童。白衣如画,剑眉星目,脸颊上浅浅的笑容足以令没有见过春天的人都明白什么是春天。
  少时最是看不过仗势欺人之辈,所以孩童出手救了人。
  直到对方思虑周全的将他护送到远离金陵的栖霞一带,他都没有找到机会向他道谢。也许吧,行侠仗义对他们这些世家公子来说,大概是像吃饭喝水一样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从来都不会挂在心上。
  接着,宋不御就遇到了那个改变自己生命的人。
  “你愿意成为魔吗?”
  “什么是魔?”
  “天上地下,唯我独尊。”
  “好,我跟你走。”没有一丝迟疑。
  宋不御太渴望力量了,有了力量,他可以保护自己,可以保护阿伯,可以保护……所有想要保护的东西。
  入魔,修魔,小成,大成。
  一晃许多年。
  魔教不是一个温暖的地方,它像是一个养蛊盒子,只有最强大的,才有资格活下来。
  宋不御亲手杀了金陵太守一家,连一条命都没有留下。
  三千七百刀,将那太守之子活活剐成了一具骷髅。
  走出太守府光鲜亮丽的朱漆大门时,宋不御没有半点报仇雪恨的痛快与喜悦。他只是觉得无趣,杀人,是一个多么无趣的游戏啊。每一个人的临终哭嚎哀求几乎都是一样的。
  他的阿伯早就不知所踪了,阿伯帮助过的人们也早已散如九秋之蓬踪迹难觅。所有他为之战斗的理由几乎都消失了,除了他自己。
  于是,宋不御动手杀了已经老去的老教主。
  不御,不御,天何敢御?地何敢御?天上地下,唯我独尊!
  世人皆道,魔教教主宋不御乃世间仅次于邪尊的魔头。宋不御其实觉得,他们说的不对,武陵邪尊干了什么?他凭什么排在本座之前!
  ……
  “呜——呜呜——”
  凄苦的羌笛声入耳,宋不御眼前仿佛又出现了他被金陵太守之子带走时那片昏暗的小巷。
  “你这奴才!”
  “小爷再问你一次,你是走还是不走!”
  “你就算问一千遍一万遍,我也不会走的。”
  “好!爷就喜欢你这样的硬骨头!”
  “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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