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趣味:无救药的故事——浅井苍之助【完结】(37)

2019-04-13  作者|标签:浅井苍之助

“你也就只到这种程度而已,懦弱又害怕受伤就把自己蜷起来,扭曲自己原本的意志,最终变成不可抗力的奴隶。”于谦说完猝然转身,“真正的痛苦不是承受痛苦,而是将所承受的痛苦变为动力。”

“那是为被伤害的自己所做的最好回击。”

说完,于谦的身影就消失在舒懿的视线里,对方的脊背至始至终都挺得笔直,表情冷静沉稳,理智得像一台精密的机器。

舒懿忍不住笑了出来,瞥向郑瀚的目光满是笑意,“他总是这样?”

郑瀚不明白少年为何笑,但却仍是老实地点点头。

舒懿笑得更大声,蓦地伸出手摸摸郑瀚的头,让后者僵在原地,“你知道忠犬和傲娇在一起会怎么样吗?”

理解不能的郑瀚摇摇头。

舒懿又是笑,“我也不知道。但是我希望他们俩在一起,他有资格获得幸福。”

郑瀚不确定少年口中的他是不是指头儿,也不太明白什么忠犬和傲娇,所以他迷惑地望向少年,对方却只是神秘的一笑,转口道,“带我去医院。”

张翰的双眼猛地瞪大,在对方说完的瞬间就打横抱起了对方,也不管少年有没有被自己的突然动作吓到,就急匆匆地下楼,而在楼下,身穿深紫色风衣的于谦静默地站在一辆的士旁,看到他们来了才打开车门,坐到副驾驶座上。

郑瀚抱着少年坐进车里,又从车里将少年抱进病房。割开的伤口在缝合后缠上了绷带,正在白色的病床上自然放松。

少年的脸色有点白,目光在游移许久后停在郑瀚身上,深黑的瞳孔里满是清晰可见的脆弱。郑瀚被这样的少年打动,忍不住想出言留下来,然而头儿的动作比他更快,“你先回去,我在这里守夜。”

“可是……”郑瀚想要回旋,但头儿的表情异常冷静,“这是为了他好。”

郑瀚一下子就没了声音,黑至深邃的双眼不舍地黏在舒懿身上,目光满是缱绻。他忍了又忍,终是无法控制自己般走到少年身边,用右手轻轻碰了碰对方的脸颊。

少年没有回绝,黑白分明的眼睛望向他,却不再只是冰冷。郑瀚能看到对方眼中的暖意。

他不在排斥他了,他的心终于因为自己而回温了!这样的认知让郑瀚因为太过惊喜而僵在原地,他的手微微放肆一些,向着少年的嘴唇移去,然而未等他得逞,头儿的冰冷的低呵就叫他回魂。

“郑瀚。”于谦只是叫郑瀚的名字,声音却压得极低,因为声音太低,听起来仿佛厚厚冰层下的寒水。

郑瀚猛地将手缩回来,但仍是舍不得收回目光,他的眼神搀着惶恐,却仍是期冀地凝望少年,希望少年说出些体己的话。

然而少年什么都没说,那双带着笑意的眼睛盈盈看向他,却默然不语。

“我想留下来。”看着那样一双保持缄默的双眼,郑瀚突然觉得自己顿悟了。守护的方式有很多种,但比起静默地在一旁凝望,走过去牵起对方的手,然后将他护在自己的羽翼里才是最实用和安慰的方式。

他不想当默默无闻的骑士,他希望自己的王子幸福,而幸福——从来都需要争取。

37、N(二)

于谦没想过有一天郑瀚会反抗自己,对方就像个叛逆期的孩子,望向他的目光满是直锐的抗议,见此于谦的手瞬间就在衣袖里握紧,几乎要捏碎手骨。

“我想留下来,头儿。”男孩又宣告般重复一句,然而这每一个字都让于谦觉得浑身冰冷。

不是不知道会这样,不是没预想过会这样,不是没在心里施压,让自己显得无动于衷,但当那个男孩真的对他如此时,于谦觉得他的心防一下子坍塌。

终于要失去了,属于他的男孩,终于到了这一天——有一个人闯进对方的生命,在他的生命里刻下道道伤痕,这伤痕是如此地深,以至于男孩将自己都淡忘,只愿舔舐那些伤痕来感受那个人存在的痕迹。

于谦眼里的冰冷一下子碎裂,他静默地凝视男孩许久,然后轻轻站起身,将椅子恢复原位后无声地走了出去,然而才刚一出门,于谦整个人就无力瘫倒,让他不得不扶住墙面来支撑自己的身体。

什么时候中毒至此?于谦冷漠地瞥眼面前的走廊,走廊里有三两个护士和病人,正全部望着他,显然是被他的异样吸引。

“我很好。”于谦漠然开口,随后收回扶住墙壁的手,强迫自己站直身体。即便心里苍凉得仿佛即将死去,但他面上的表情却仍是万年不变的沉静。

是不是该放手了?于谦微微扯扯嘴角。不过是在初次见面时因为对方的热血宣言而感动,之后就忍不住一次又一次地照顾对方,却没想到爱情的蛊毒如此悄无声息,不知不觉间就让他病入膏肓。也许爱情本身就是盲目的,越想给它找个借口,让它看起来有理有据,名正言顺,就越是陷得深沉。

发觉自己脊背微微佝偻,于谦板正身体,他的手仍旧紧握,但心里却在自我催眠般低语:放手。无论多么痛,都要放手。

爱情这支玫瑰让他刺痛,在双手满是鲜血,心也满是创伤后,他能做的就是放手——他是这样冷静的人,在发觉爱情无望后就理智地抛弃。

而被爱的郑瀚对此一无所知,他正些微尴尬,些微紧张的站在少年面前,放在身侧的双手握拳,却是松了又松。

不要紧张。郑瀚在心里低语,然而越是这样,他就越发无措,在空气都即将因为静默而凝滞时,他终于想到了一个好的话题,“等伤好之后,我就送你回去。”

回去?舒懿望向郑瀚,目光却是无声发问。

“对,回去,你继续上学。”话一说出口,郑瀚就无法停下来,“我知道单手写字可能不容易,但我们可以学习,总会写得和右手一样,你的腿……如果你需要,我会当你的拐杖,我还可以当他的右手,其实我很能干的,高中时候参加过校足球队,是队里的……”郑瀚猝然止住话语,有些小心翼翼地看向少年,然而对方神色如常。

郑瀚这才放下心,开始畅所欲言,“踢足球很累,但是进球的时候你会觉得非常爽快,其实我更喜欢当守门员,每当挡住对方的进球,我就觉得自己像是守护了什么东西一样。”

少年听到这里忍不住轻笑,郑瀚听后猝然脸红,“我没有说谎,就是那样的感觉。”

舒懿听忠犬这么辩解更加开怀,笑得双眼都眯成一条线,断言:“看来你就是忠犬的命。”

郑瀚不太理解忠犬,虽然经常在网上看到这样的词汇,但他并未深究。他不喜欢太过新潮的东西,在农村生活的经历深深刻在他的灵魂上,让他本质淳朴而保守,所以郑瀚只是眨了眨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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