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师爷的儿媳妇GL 作者:桒陌【完结】(42)

2019-03-28  作者|标签:桒陌 民国旧影 边缘恋歌

  “我知道那里面是我的女儿,我也很关心她,但你这样疯狗似的乱咬人,她就能好了吗?”

  “你说我是疯狗?”丁建业意有所指地看着我,“你不要忘了,你一辈子都是亏欠着她的。”

  “这里是医院,医生在帮她,她会有什么事?能有什么事?在这里,你才是最居心叵测的人。”

  “你们,你们别吵了。这件事都是我的错。”幼稚园老师诺诺地道歉,但根本压制不住已经爆发的战争。

  丁建业气呼呼地看着我和幼稚园老师——不知不觉间,我已经和幼稚园老师形成了同盟,“要是我女儿有什么事情的话,我绝不会放过你们。”

  不可理喻,这是我能说出的最后四个字。我当时完全没想到这样的焦躁除了关心和愧疚之外,可能更多的是不知所措。人年少的经历会一直影响着一个人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就像一个一直被宠爱被保护得很好的幺儿,可能永远也不能成长为一个有担当负责人的人,永远不可能完全的独立。一旦事情发生的时候,首先想到的就是寻求保护,但有朝一日这种庇护不见了,他就会彷徨不安,四处乱窜,甚至可能一辈子都找不到出路。

  半个小时之后,手术终于结束了。丁惜昏睡着,大大的床单盖着她小小的身子,一张小脸发青,头发凌乱地贴在前额上。那个医生脱下口罩对我们说这是食管异物,手术很成功,劝诫我们三到五岁的小孩是最容易误吞食东西的年纪,下次切记要好好看管孩子。他还让护士停留了一会儿,给我们看从丁惜气管里取出的东西。那是一块约莫拇指大小的积木,是她初去幼稚园那阵,幼稚园老师说她乖巧得有些孤僻,不爱和同学玩,常常一个人玩耍,她说孩子过于安静孤僻可能不利于日后的智力成长和交际,我便买来这积木让她打发时间。自那以后,她每天都玩得不亦乐乎,组建拆开拆开组建从不厌烦,也没叫我添购过新的积木,就只是因为她知道每天组建拆开两次,静男静贤就来接她回家了。有一天,她憋着小嘴对我说组建拆开两次之后,静男竟还没有来,害她多等了很久,她很不高兴。其实并不是静男静贤爽约了,而是她组建的速度变快了,于是我便给她买了第二套积木,这一块便是其中一块。

  医生走了之后,丁建业仍冷冷地看着我。幼稚园老师也走了,还有十几个小朋友在等着她。在丁惜的病床前坐下来,我和丁建业还是没有对话。我整理着丁惜的乱发。卷曲的假发辫歪到了一边。她从小就是个爱美的美人胚子,才三岁的年纪,就懂得以美色取悦静男和静贤。她每天醒得很早,就是为了多点时间把自己拾掇干净,不用当着众人的面刷牙。她觉得这很羞耻,尽管她有时候还是会尿床。我总是觉得这么干净乖巧的孩子,一定不会误食那些肮脏的积木。但我忘了,她还只是一个三岁的孩子。我解下她的假发,在她额上爱怜地印下一吻,引来丁建业一声讥讽。

  “现在才来假惺惺,你若是真关心她,就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了。”

  他开始把这次意外归咎到我头上。所有的过错都在我,就连我的关心都是虚情假意,若他觉得我动了一点点真情,那必然也只是在弥补我的愧疚。在他眼里,我就是罪孽的化身。

  我还是小心翼翼地整理她的头发,动作轻柔。我很少这样温柔地看她。她是我的女儿,但她似乎也只是我名义上的女儿。我没有亲身经历过那种撕心裂肺的疼痛,我没有亲身感受过她小小的身子一下一下从我身体里娩出来,他们把她从我身体里拿出来的时候我昏迷着,我在经历着与她全然无关的痛苦,或许从一开始就注定了我们母女关系如此淡薄,我甚至要看到我肚子的褶皱和难看的妊娠纹才能确定她确实是我身上一块孕育了七个月的肉。她一岁半的时候,走路还一颠一颠的,就已经学会逗我了。有一天我躺在躺椅里假寐,她拿着一根不知道从哪里捡来的羽毛挠我的手心,目的就是把我弄醒陪她玩。我想伸手抓住她的时候,她就一颠一颠地往后退,步履蹒跚,几次差点跌倒,但她就是玩得不亦乐乎,咯咯咯咯地笑。对她来说,这简单的撩逗和躲避充满了惊险和刺激,但这样快乐的时刻对我们而言少之又少。我不能像马夫人一样,抱起她们,用下巴在她们的胸前挠痒痒,逗得她们哈哈大笑。或许,这也是我最终败给她的原因。总而言之,我是个失败的母亲,一个失败的妻子,一个失败的阿姨,和一个失败的追求者。

  “我从没有想过,你会这么自私,这么残忍。”他平静地说。

☆、第 59 章

  丁建业扔了所有我买给丁惜的礼物,他在光明正大地剥夺我对丁惜的爱。他觉得这样的爱是肮脏的龌龊的可耻的,就像他贴在我身上的标签一样。丁惜抱着那些积木和奇多圈哭着说不要烧,最后它们还是都化为灰烬了。孩子毕竟是孩子,他答应她更多的礼物,她很快就抛之脑后了。但这件事突然深切地令我意识到自己就像一只被丁建业捏在手里的蜘蛛,受伤的时候浑身的血液以一种能听得见声音的速度流回心脏,张牙舞爪的触角会收回来保护自己的肚子,却依然觉得无遮无拦。我一辈子都没有觉得自己如此无遮无拦过。在医院的时候,只要他愿意,他就可以说“如果是换成毓敏秀,你是不是也可以这样若无其事”或者“你一辈子都是亏欠她的,你欠她一条命。你在她七个月的时候就想要亲手杀死她,她长大了就会知道自己每天都在叫一个想要杀死自己的人妈妈,真是滑天下之大稽。”这是他说话的风格,他总是以一种非常轻巧非常不屑的口气赤裸裸地说出最残忍的真相,哦不,是在高傲地宣读他对我的权益。这项不公平的协议,注定了我一辈子都只能活在他的阴影下。

  幼稚园老师最后告诉我这件事纯粹是意外,是孩子之间的争闹造成的。她又一再解释所谓的争闹就是那天有一个孩子也想玩丁惜的积木,但丁惜如此宝贝那些积木,以至于连碰都不让碰,那孩子又是执拗脾气,两个孩子最后争闹起来,丁惜情急之下才吞食了那个积木片。她说那个孩子的家长想当面对我们表示歉意。丁惜病得并不严重,在医院取出积木之后,吃了两天流食,食道已然恢复了。我委婉地拒绝了幼稚园老师,但她说那个孩子的家长很执意,最后我便去了。

  来到学校的时候,我才知道我实际上奔赴的是一场鸿门宴。林佳喜身穿一套粉色连衣裙笑意连连地迎着我,当着幼稚园老师的面诚挚地道歉,还向我介绍那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小女孩。我从未如此认真地正视过一张脸,不是我高傲,而是我天性凉薄,但我却一下子记住了那张脸。不算精致,甚至有些粗糙,脸颊略微凹陷,眉眼间若有似无地带着丁建业的气息。我再看向丁惜,那张小小的脸,很少展开笑颜的嘴,似乎都带着我的忧郁,毫无丁建业的阴影。林佳喜含义未明地对着我笑,我又莫名想起那一天,在那座不知名的山上,她对我说要嫁给丁建业的话。或许她执意要我来学校的目的并不是道歉,而是让我看这张脸,告诉我她做到了。我想起遇见林佳喜的那个下午,天似乎少有的阴暗,果栏老板笑眯眯地向我介绍适合孕妇吃的水果,最后竟买得和林佳喜的一模一样。我们看着彼此,笑得含义未明。

  我听见自己温柔寒暄的声音,用深沉的语气回忆往昔,很自然而然地说起年少的时光,她的不辞而别,还有那个偶遇的下午。我们就像几十年未见的老朋友,絮絮叨叨地聊起往事。幼稚园老师见我们是旧识,就离开了。接着我很自然而然地问起那个孩子,林佳喜幸福感十足地说是个调皮捣蛋的男孩子,已经六岁了,刚刚上国小。我不确定她说了这么多,因为我脑子突然想起了很多人,小时候的我、我的父亲、丁建业、还有丁惜。我想起小时候的我也很幸福快乐,父亲离去之前对我极好,当时罕见的零嘴家里堆积如山,他有时候会抱着我,但他从来不会用下巴扎我或挠我,因为他下巴总是干净得没有一丝胡渣。丁建业像极了他,丁惜也像极了我。我终于明白丁建业对我莫名其妙的苛责、毫无理由的吹毛求疵,我终于明白了这一切的暗示,怜惜并非只是怜惜,他就像以一种苛求的态度要求我疼爱丁惜,他就像在为我做示范,以致他能够安心地离开、能够毫无愧疚地面对自己的心灵。他把对她的亏欠都提早地加诸在我身上,那种犹如困兽被关在牢笼里焦虑、着急却只能团团转,只是把满腔不安与怒气都撒在牢笼上的困兽之斗。追根究底,我就是困着他的牢笼啊!我就是陷他于无情无义不仁不信境地的罪魁祸首啊!他曾多么想怜惜我,他曾多么想要好好地爱我,可惜一片春意枉付流水。如果我也能稍微爱他,如果我也能稍微尽一个妻子的责任,如果我能不把全部心思都放在毓敏秀身上,如果我能一切都伪装得好好的,结果也不会是现在这样。怪我,全都怪我。可怜这世上还有另外一个人跟我深深陷在生活的沼泽中。可笑这个人我日夜相对,和他分享同一张床,我称之为丈夫,却视为陌生人。

  我又想起丁惜,想起她还在我肚子里的最后那个下午。汗水不断地滴落在我面前的地板上,但其实我看不见。因为我已经不记得自己到底跳了多少下,到我终于跌坐在冰冷的地面上,到我的肚子开始阵阵发痛之前,我才看到了地板上的汗水。我一定还疲倦地想,应该够了。没错,我亲手杀了她,丁建业亲手救了她。所以,我是杀人凶手,他是救命恩人。但他救了她也是害了她,因为他最终没能一直爱她。我又想起毓敏秀,想起在台南那个医院里她脸色苍白地对我说,她想到她还有两个孩子,她自私地把她们带到这世上,又自私地弃她们不顾。她们多可怜啊!

  后来的事她说的话我已经记不清了。犹记得似乎面前有风,天空中有飘飘荡荡的落叶,我们坐在矮小的秋千上,一边晃荡着一边说着话,大概就像真的老友重逢。倘若非要理出个头的话,大概就是这人世艰难吧。人世艰难,人总得有一样执着的东西才能生存下去。那是我们活着需要的动机,只不过有人执着权利,有人执着金钱,有人执着肉欲,有人执着爱情罢了。凡尘俗子,又有谁能真正说清幸福底是什么模样,是长着羽翅或者纯洁如婴呢。

  我第一次想到了离婚。这一段绑缚了我一辈子、充满了谎言和不幸的婚姻,就像曾经缠缚在我胸口上的白布,让我苟延残喘。我的爱情和我的自由都因此奄奄一息。是时候结束了。命运始终阴差阳错,又何必执着于命运结果,是时候还自己一份轻松了。趁我还有一点力气,趁我还走得动,远远地离开这里。如果世界注定没有太阳,又何须惧怕黑暗?如果从来都不曾拥有过,又何须害怕失去?不过是一场失败的救赎罢了。虽说兜兜转转营营役役百般艰辛,可不曾走过,我们又如何知道这条路走下去是末路穷途还是柳暗花明呢?这世上还有千千万万人和我一样,卑微地不被祝福地不敢见光地爱着一个人,曾经多少辛酸多少痛苦,只怕没人说得清,但倘若问后悔吗,我想每个人都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没有!

  

  我的记忆开始出现断断续续的缺失,有很多事好像再也想不起来,想起来的一些事又好似梦幻,以至于我恍恍惚惚的,好像真的分不清现实的梦境里。我记得曾经在某一本书里看到过一个故事,大概是说一个什么国王的故事。他爱上了自己的母亲,杀死了自己的父亲,最后又因为内疚和悔恨,而选择了自我放逐。这个故事在我脑海里原本只模糊得像一场梦境,但随着时光的推移,我发现它竟越来越不像梦了,反而像是静男静贤从学校老师那里听来后向我转述的故事。可是当静男静贤会讲故事的时候,丁惜已经出生了,静男静贤大抵也不会向我转述这样的故事了,于是它便又模糊得像一场梦了。

  还有一次,大概是某一次《化蝶》的下戏之后,灯光并不通透的后台和往常很多次一样,后台只剩下我和毓敏秀了。我问她梁山伯到底爱的是英台还是九妹。那种昏黄的灯光,营造出一种很梦幻的感觉。毓敏秀回答我山伯爱的应该是英台,当时他连九妹是谁都还不知道,又如何言爱呢。我听着觉得自己内心一片小鹿乱撞,又问她如果英台不是女扮男装,山伯又该如何自处呢?她沉默了很久,一面卸下头饰脱下衣服,久久才回答我说,爱了就是爱了,又何分男女,自古断袖分桃也是有的。这大概不像毓敏秀能说出来的话,于是我便认为这是我的一场黄粱美梦罢了。果然,日后我再言语试探的时候,毓敏秀便再也什么都不说了。梦始终是梦,想把梦变成现实的人,大概就叫做梦想家吧。

  人的一生能有多少时间来重新整理归档往事呢?命运的脚步总是杂沓纷繁,匆匆而至。我想着时间越久,我能记住的事情就会越少,最后我可能会忘记我曾经用尽一生的运气和勇气来爱这个叫做毓敏秀的女人。在时光面前,很多东西都会黯然失色,比如我们的记忆。我唯有再次诉求于我的记事本了。生下丁惜之后,它几度变成了空白,偶有的只言片语变成了凌乱的涂鸦。一九八九年九月二十七日,沾满泪渍的页面上只留下了慈悲二字,是我最后的记录。整整三年的时间,我反复思量爱这个字。整整三年,我怀着微薄的希冀恪守着这个字。我不知道还需要多少个三年,才能向她证明我爱她这个事实。我不是等不起,我只是怕这段等待的时间充满了遗憾,而我又始终不够大度。三年时间做一个抉择,大概也是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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