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师爷的儿媳妇GL 作者:桒陌【完结】(18)

2019-03-28  作者|标签:桒陌 民国旧影 边缘恋歌

  我艰难的咽下一口唾沫,只觉得喉中如刀片划过,割出一股淡淡的腥甜。帐顶上因为雨水漏湿形成一块肮脏的黄斑,中间隐约可见星星点点的蚊蛾的尸体。若不是阳光明媚从小小的窗户外毫不吝啬的倾泻下来,把屋内烘托得一片锃亮,让我看见正对着床的一扇年代久远的木门,我真的以为自己只是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什么台北,什么毓敏秀,什么婚礼,统统都只是个不太美妙的梦。梦醒了,我还躺在妈祖庙外的小板床上,活在自己狭隘的世界里。

  我强忍着不适从矮矮的木板床上起来,床前的地上有一块肮脏的污迹,我小心地越过它,开门出去。门外是一条阴暗的走廊,相隔不远就有一扇小门,鳞次栉比就像学校里的宿舍,只在长廊尽头泻下一点偷闲的亮光。我循着长廊来到外面,景象才豁然开朗。

  空旷的院子里,三两个年轻的学员在苦练腰腿功,围成圈一下一下练习朝天蹬,汗水一滴一滴地沿着年轻的脸孔落下,渗入土地里。这些人我见过,却从未记得他们姓甚名谁。我努力地搜寻着王玉桂或者徐红的身影,没有找到。三三两两的阳光照下来,投射在斑驳倾坯的墙根上,那里堆放着一些用久了的断枪断棍和其他陈旧的道具,阳光照在上面形成一片片晦暗的千疮百孔。

  我恍恍惚惚的,好像真的只是做了一个梦。我扶着门框,站在檐下的阴影里,十月的台湾阳光依然明媚耀眼。明亮的阳光在屋檐之外折射出一种令人晕眩的光彩,温和的风带着十月的台湾该有的温度迎面吹来,然后我就那样毫无预兆的栽了下去。

  再次醒来的时候,身边就有了王玉桂。她还是很温柔,没有问我后来发生了什么事,又怎么会出现在婚礼上。也许她知道,不过不重要了。她看着我的眼神很复杂,有同情有仁慈有悲悯,或许还有怜爱,我不确定。

  我说:“我做了个梦。”我的头还是很痛。

  “你病了。”她淡淡地回答我。

  哦,是吗?我心里这样想。可能是的。在我十五岁的时候就已经确诊无误了,如今大概已经病入膏肓了。

  “医得好吗?”

  “你好好睡一觉,很快就好的。”王玉桂安慰道,似乎还叹了一口气,我听不清。她帮我掖了棉被,又被我掀开了。她就没有再坚持,叮嘱我好好休息就出去了。

  我黯然地点头,抬手摸上自己的额头,热乎乎的,全身都冒着腾腾的蒸汽。身上黏黏腻腻的,好像连血液都变稠密厚重了。我记得倒下去之前,天气也是暖暖的,大概我真的只是做了一个梦,梦里面我遇见一个美好的女子,奋不顾身的爱上她,千里迢迢的找寻她,最后眼睁睁地看着她嫁做人妻。多么荒唐的一切,怎么可能不是梦呢。这样想着,我竟然痴痴笑了起来。

  我又回到了戏班。没有人觉得不妥,好像我只是请假离开了几天。大概是王玉桂没有宣布我离班的消息,她好像看准了我会回来一样。这个女人看起来温柔善良,却实实透着精明,难怪丁永昌不在的时候,她把整个戏班管理得有条不紊。我以前竟从没想过这个问题。

  丁建业的出现终于提醒了我我还有一件心事未了。算算时间,小黄的狗仔应该出生了。在我最艰难最孤独的日子里,它一直都陪伴我。新的生命会带来新的希望。我满心欢喜地向丁建业询问小黄的情况,但丁建业嗫嗫嚅嚅的表情让我隐隐觉得出事了。我急得一下子抓住他的手,他也就任由我抓着,只眉头紧紧地拧在一起。

  “是不是小黄出什么事了?它怎么了?”

  “不是,它很好。”他急忙解释。只是眉头还是拧着。

  我顿时泄了口气。

  “只是我没有把它带过来。”

  他的声音低下去,但我的声音却尖了起来,“为什么?”

  “它快生了,阿母说它肯定经不起这一路的颠簸了。”

  竟然是王玉桂,她怎么会不懂得十月怀胎的艰苦,她怎么忍心在它临盆的时候抛弃它!她不知道那条狗对我很重要了吗?

  我冷睨着,一字一句咬牙切齿地说道:“你们怎么可以这么残忍。”那时候我甚至分不清我这浓浓地恨意究竟来自何方。丁建业仍在喏喏地狡辩:“不是残忍。我们也是为了它好,它当时的情况已经不适合奔波了,何况只是一条狗而已,你何必如此耿耿于怀。”

  他说得好轻巧,一条狗而已。或许它曾经是一只流浪狗,但我照顾它这么久,它陪伴我这么久,早已经是我生活里最要好的伙伴,怎么可能那么轻巧地重新做回一只流浪狗就算了。初见那时它掌心的肉垫都脓化了,它一瘸一拐地走着,我用石片刮下它掌心的烂肉它都很少哼哼唧唧。它俨然已经是我的朋友我的亲人,为什么他们要连我最后的所有都要剥夺。

  “那条狗我们已经收留它很久了,也算仁至义尽了,它本来就是一条流浪狗,重新做回条一条流浪狗又怎么样。”丁建业仍在絮絮叨叨着。在他的逻辑里,这是很理所当然的。我已经气得再也说不出一句话。为了避免我做出什么不理智的行为,我急忙将他赶出了房门。

  如果你曾经一无所有,我给你十块钱再问你要回来,你觉得会一样吗?就好像你曾经是一个人,后来爱上一个人,再后来你失去她重新回到一个人,这怎么可能一样呢?

  或许因为曾经有过陪伴,我竟然开始不习惯这么冷清的日子了。我听人说过,狗是最忠诚的动物,一生只会认一个主人,就算被抛弃了也会站原地一直等着,希望主人有一日会回来找它。我抱病回过小镇,但小黄已经不在了。人去灰落,物似昨非。我不知道它是否重新找了一个好心的人,又或者每日奔走在各个饭店和垃圾桶之间找食,喂饱它可怜的小狗仔。我们的缘分在我决定抛下它的那一刻就已经彻底结束了。

  后来丁建业为了表示歉意,在台北的宠物店里买来一只小狗,说是国外的品种,很名贵。它的尾巴很短,全身肉呼呼的,长着长长的毛,干净洁白。它跑起来全身的肉都在颤,叫声很小很尖锐,看上去乖巧可人。但我没有接受。这辈子或许我只会养小黄一只狗,不关乎它多名贵或多漂亮,它只是乡下的一只土狗,一条腿是瘸的,只是因为它让我产生了一种惺惺相惜之感而爱护它罢了。而这些,永远不在丁建业的理解范围。丁建业的那只外国名狗转送给了林佳喜。林佳喜欢喜得不得了,大家都赞那狗乖巧可爱,夸她机灵可人,她便每天抱着那只狗在大家面前晃荡。

  身体康复之后我恢复了花旦的生活。每天练功唱戏,日复一日。大概生了一场重病,多多少少稀释了灵魂里绝望的成分,日子轻便许多。只是从那以后,我的体质愈发变差,偶有个风起云落就会伤风感冒。

  戏班逐步走上正轨。戏班的人都在忙着接受从乡下到大都市的转变。我们有了宽敞明亮的演出舞台,有了四人一间的小宿舍,不再需要随便搭就的浴室。演出安排得秩序井然,丁永昌不用再四处奔波了,也有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打理戏班,一切朝着美好的方向前进。在这个浮夸聒噪的年代,歌仔戏作为民族传统的戏曲,总归也算蒸蒸日上。

  一九八一年的冬天,台湾遭受了有史以来罕见的风雪,强大的寒流夹着充足的水气袭过岛上,小小的岛屿如雨中浮萍飘摇不定。一整个冬天,除了年底的庙会,戏班几乎没有演出。我躺在矮小坚硬的木板床上,听着窗外肃索的寒风呼啸,裹紧自己的寒被仍是瑟瑟发抖。那年的冬天过得异常艰难,我为了还王玉桂的医药费,几乎攒下所有的份子钱,就连寒被上那件缀着小碎花的棉衣都是王玉桂不忍,私底下送给我,叮嘱我天冷被薄就盖在棉被上面加厚防寒,到底作用不大。

  我不知道王玉桂究竟有没有从我的异常中看出些许端倪,我甚至开始搞不清她的那些好是她的仁慈还是她的精明,那股朦胧的被洞悉感是确有其事还有我的敏感多虑。她还是一样的对我好,与以往相同,又似乎有所不同。她曾借徐红的嘴撮合过我和丁建业,只是戏谑的口吻,听来总有些不真实,我没有回应。

  阳春三月的时候,天气仍阴寒料峭,阴雨绵绵,戏班逐渐恢复了演出。经过一个冬天的沉淀,王玉桂终于找我说破了。

  具体的谈话我已经想不起来了,只记得在那个小小的房间里,她静静地坐在我对面,一下一下地搓着双手。她的手还是很粗糙,手背皲裂开一道道破碎的细纹。她的脸上是难见的赧色,躲在北风吹起的酡红之下,显得很厚重。她一直低着头,我们几乎没有对视过。她的嘴唇也是皲裂着的,起了一层薄薄的白皮。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我进班两年却仍旧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路人甲,不是因为我年龄大资质低,而是戏班的传统规定——看家本领,内传不外传。言外之意,若想在这戏班站得一席之地,非得成为丁家人。我莫名想起当初王玉桂说正缺少一个人传承衣钵的话,就像被谁冷不防地掴了一巴掌,在这数九寒天,火辣辣的,又有些麻木。

  我多么傻!

  我紧紧地裹着棉被,温度似乎瞬间降低了一个冰点,周围的空气凝结成一粒粒冰渣穿过心肺刺骨的痛。我看着她的嘴唇一张一合,终究没有开口拒绝。大概经历过一次失去,和我或多或少从丁建业口中得到一些毓敏秀的消息,知道她过得很好,知道他很疼爱她,知道她已经在悄悄孕育一个新的生命,心中也就慢慢接受了这个事实。生活总要回归正统,一个人一辈子总要结一次婚,哪怕不能成为灵魂的伴侣,至少这样的婚姻也是无害的,不爱不恨无欲无求,也找不出拒绝的理由。

  窗外的风呜呜的呼啸着,像是谁沉痛的哭泣,破旧的木门随着风声碰的一声狠狠合上,惊起一阵细碎的尘埃。

  那一年,我十九岁。在一九八一年的台北,正是适婚的年龄。

[3]为了与你长相厮守,我嫁给一个不爱的人又何妨

☆、第 26 章

  我和丁建业糊里糊涂地交往了大半年,说不上如何感动或如何羞耻,大概就像这座城市里所有恋爱中的情侣一样,吃饭逛街看电影,没什么新奇。当时台湾的电影行业刚刚兴起,满大街都是浓妆艳抹的女人的海报,最时髦的事就是捧着一桶爆米花在戏院里看戏。他总是笑着说我们是不打不相识,缘分真是好奇妙。我常常不置可否,一笑了之。

  丁永昌很反感电影这种新兴玩意,与传统的歌仔戏有利益上的冲突,而且是下流低俗的表现手法,我们瞒着他只看过一两回。在那乌漆墨黑的电影院里,听一群女人或兴奋或惊惧或放浪的笑声,我的兴致本来不高,再被林佳喜一破坏,就越发的兴致泱泱了。那时候她十六七岁,扎着高高的马尾,总仰着一张无辜天真的脸跟着丁建业身后,建业哥哥建业哥哥的叫着。丁建业有时候很反感,却从来没有义正言辞的拒绝过她。我想男人大概都是一样,从来不会拒绝任何一个送上门的女人。

  丁建业二十三岁了,变得沉稳成熟,会讨女孩子欢心了。他会给我写情书——如果那算情书的话,也算别出心裁的情书——有时候是生活中的一点小笑话,有时候是一些无关痛痒的琐事。每次交给我之后既不追问下文,也没要我回信,好像寄给了一个遥远的知心朋友,漫无边际的谈天说地分享生活的经历。那些信有些我看过,有些我没来得及看就被塞进箱子里。

  他很健谈,说的多是一些幽默风趣的趣事,有时候谈论时事,大多都是小心翼翼。说话之前总喜欢先舔一下嘴唇,润湿之后更显得丰厚。每次听他说话,我都会下意识的想起曾听人说过,厚嘴唇的男人好情欲重感情,却不知是否真实。

  丁建业偶尔会告诉我丁建国和毓敏秀的近况,我也只当故事听听,像报纸上某个角落里的人物列传或者某个有过一面之缘的远房亲戚,听来也无关痛痒。那次大病好像偿还了我所有的罪孽,终于得到了原谅和救赎。那些陈年的往事,就像被积压在厚厚的木箱底下了,从此尘尘土土风风雨雨,再不相关。

  那个女人,那个叫毓敏秀的女人,终究是别人的女人。

  我爱上了看日落。有时候是在湖边,有时候是在山上,落日的霞光照在身上暖暖的懒懒的,身上的每一个细胞在这个苟延残喘的时代找到了一个裂缝自由的呼吸,像母亲温暖的子宫。据说人从受精到出生会经历漫长的十个月,从一个小小的*子和卵细胞结合,在羊水温柔的包围中,分辨,成形,我们睁开眼睛,张开拳脚,越变越大,只得蜷缩着自己,十个月之后,才来到这个世界。所以人们在受伤或者无助的时候,都习惯环抱自己,因为这是我们来到这世上最初的姿势。所有最初的东西都是美好纯洁的。那时候我就在一片霞光中环抱着自己,觉得安宁祥和。有时候我甚至会觉得自己在那一片祥和里死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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