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师爷的儿媳妇GL 作者:桒陌【完结】(14)

2019-03-28  作者|标签:桒陌 民国旧影 边缘恋歌

  周围还静悄悄的,薄雾笼罩上空,灰蒙蒙一片,初秋的夜带着一丝丝寒气。我深深舒了一口气,重新躺在床上。摸过私[处的手,在光线下可以看见晶莹的手指间有被拉成丝的液体,让人羞涩又隐隐期待。

  我想起她纤细修长的手,光滑细腻的肌肤,她美好而柔软的唇,她笨拙却吻得专心一意的舌,她在我手下变得坚[挺的饱满,还有她抚在后背滚烫的温度。

  突然好想要她……

  好想,狠狠地要她……

作者有话要说:  因17章被锁,而我好像也不能解锁,17章就在此了。

☆、第 19 章

  性[欲旺盛的人大多不挑剔对象,挑剔的原因大抵是性[欲乏弱,于是为了掩饰乏弱的结果,要用一个理由来弥补,这个理由就叫做[爱情。

  我想,我大概是个性[欲旺盛的人。

  因为在那一天,我竟然在病痛中做了那样一个春光旖旎又倍感真实的梦,好像我身体里所有的性[欲细胞全都苏醒过来了。我的双手多么渴望抚摸她完美的胴体和丰腴的乳[房,我的双唇多么渴望亲吻她柔软的唇瓣,她的脸颊,她细长的手,她身上的每一个地方;还有我的身体,多么渴望与她融为一体承那鱼水之欢。我甚至不顾羞耻地抚摸自己的私[处,亲眼看着自己的身体因为想象她的欢愉而引起的兴奋。这在过去十七年里,都是从未有过的。我想着这隐晦的感情,竟隐藏了十七年之久,真是……狡猾啊!我一定是没救了。我大概真是个- yín -[荡的女人。更不可救药的是,我竟然为这样的- yín -[荡而兴奋着。但我随即又想到身为女人的我,是不配拥有幸福或性福的。这又令我无比的绝望。

  我恍恍惚惚地想了很多,又发了半宿的烧和那场旖旎的春梦,我竟像泄了身般飘飘忽忽脚步不稳,后来我心念着她,辗转了很久终于拖着沉重的身体起来了。我以为她一定会在练功场。她那么热爱歌仔戏,我以为她一定会早早起来,笨拙地挥舞着她手中的长[枪,会嘴角噙着两枚浅浅的酒窝对我说早上好,像前一天一样。

  然而没有!熙熙攘攘的数十人,我一一看过,却没有找到她的身影。我心上的那个缺口好似一点一点的撕开。我以为她可能在厨房,从练功场到厨房短短的几十步路,每一步我都像踩在自己心尖的撕口一样,走得步履维艰。厨房里也没有,我到处都找不到她,她就像凭空消失了,就连丁建国也不见了。我恍恍惚惚的,像做了一场梦,练功的时候竟被自己的长[枪擦伤了手臂。嫣红的血液泅湿了我的衣衫。丁建业惊呼一声,才把我的魂叫回来。我便静静地看着那血沿着我的手臂流成一条暗黑色的轨迹。

  “你干什么呀!”他略带怒气的责备。那天之后,我们几乎没再说过话,见面的时候也只是微笑示好。

  “没事。”我说,“不疼。”

  “都流血了还说没事,到那边坐下,我帮你包扎。”他拉着我在旁边坐下,我便任由他拉着。他跑到屋里拿了纱布回来仍在埋怨着,“你啊,这么大个人了,怎么都不知道好好照顾自己呢。”

  伤口的血渐渐止住了,远端的血迹越发暗沉了,像一条粘附在皮肤表面的蚯蚓。想到这,我竟恶心得干呕起来。

  丁建业又问:“你怎么了?”

  “没事。”我还是这样说。他就是这样一个人,永远只会问你怎么了,却永远看不出你有多痛。又觉得自己实在很可笑,对于他,我又在希冀他懂什么呢。这根本不关他什么事。最后,我还是忐忑地问了一句,“阿秀他们,去了哪里?”

  他一愣,道:“他们去镇上领结婚证了。”

  是了,我怎么把这件事忘了呢。他们原本就是要回来领结婚证的,我怎么就忘得一干二净的呢。我听说丁建国在台北经营一家建材公司,事业蒸蒸日上。她婚后一定会很幸福的。我算哪根葱呢?我仿佛看见心里那道裂口又撕开了几寸,只疼得我倒抽了一口冷气。我甚至忘了丁建业,只木然地转身离开了。

  我独自坐了一天。丁永昌又出门找戏去了。除了下午的演出,没有人找我。手臂上的血迹,被我擦掉了。其余时间,我就坐在木箱上面。我想起毓敏秀。我认识她不过短短三天,短暂又漫长的三天,我的心忽悲忽喜,大起大落。见到她的时候会忘却所有的烦恼,不见她的时候觉得天都塌下来了,而她什么都不知道,甚至我也不知道。

  傍晚时分,他们回来了,手里拎着一大袋东西。我仍然坐在木箱上面,从下午的演出之后脸上还没有卸妆。夜场的演出又准备开始了。我不知道该如何跟她招呼,该笑着若无其事,或者默默就好,抑或暗暗落泪,我只是静静地坐在那儿。

  王玉桂问他们去了哪里。

  “阿秀说想去山上看日落,我看今天是个好天,就带她去了。你记得吗阿母,小时候我们演戏路过这里,山上就有一大片杨桃林,没想到今天都还有哦,我们摘了好多”丁建国兴奋地说着,将袋子里的杨桃递给王玉桂,“阿母,你尝尝。”

  王玉桂嗔怨道:“你啊,这么大个人了,还这么贪玩,山路难行,小心伤着阿秀。”

  毓敏秀急忙否认,“没有,阿姨,山上蛮好玩的,而且看到的日落和台北很不一样,在台北都只能看到钢筋水泥,比不得山上清爽空旷。”

  王玉桂宠溺地朝她笑了笑,没再说话。多么和谐的一家人啊,母慈儿孝,婆媳友好,正应了那句老话,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不像我,虽然王玉桂也时常宠着我,可我总觉得那宠溺太不真实。我时常觉得倘若有一天她知道了一切,知道了我是这样一个人,只怕也会像别人一样手指戳我的脊梁大声斥骂的吧。说到底,还是我自己不好。

  我拿起画笔,一下一下沿着旧痕描摹着脸上的颜彩。毓敏秀拿了一个杨桃来给我吃。她还惦记着我的病。我心里一冷一热间,鼻子就有些酸了。

  “生病了要多吃点水果,对身体好,你试试,这杨桃一点都不酸的。我吃两个了。”她把杨桃放在台上,还得意地扬起两根手指。

  或许是刚下山的原因,她的脸上现出一层薄薄的红晕,额上有细密的汗珠。多么快乐活泼的女子!我嫉妒什么,又祈求什么呢,难道指望她爱上我吗?爱上我像我一样忍受这无休无止的折磨吗?若真的爱她,又怎么忍心她承受这样的苦难?我觉得自己自私透了。

  她活泼灵性的眼睛调皮地眨了眨,用糯糯的声音引诱道:“试试吧,还不错的。”

  那枚小小的杨桃,在橙黄的灯光下似乎熟透了。果皮透亮透亮的,有洗过的痕迹。我轻声说道:“谢谢,我待会吃。”她又叮嘱我一定试试才走开,好像在极力同我分享生活的快乐。

  画上唇彩之前,我小小地咬了一口,只觉酸涩无比,然而我还是一口一口把它吃完了。杨桃这种东西,大概就和爱情一样,与心爱的人同食,再酸涩也甘如蜜澧,而第三者独食,除了酸涩更无其他。

  后来的故事,他们回了台北。我像初见那样躲在台柱下阴暗的角落里看着她,看着她同每一个人打招呼,看着她拖着小小的皮箱,看着她隐晦的在人群中张望,似在寻找什么。我一厢情愿地认为她可能在等我,但我没有现身,一来我怕自己会忍不住哭出来,二来留点遗憾大概她会记得我久一点吧。她仍穿着那件蓝色深V的连衣裙,精巧细致的高跟凉鞋。她的皮肤在阳光下散发着柔和的光晕。最后,她回头看了一眼,拉着箱子同丁建国一起走了。

  我不知道这辈子还有没有机会再见,也不敢想象再见的时候又会是怎样的光景。我只是久久地站在台柱下,待他们的背影消失在路的尽头才收回目光。小黄蹭着我的裤腿,跑了出去,一颠一颠的。笨重的大肚子,永不可能在愈合的瘸腿,它就要以这副惨样儿做母亲了。我眼里涌满了酸涩,流浪狗永远是流浪狗,就算暂时找到一个好心的主人收留,管它三餐温饱又能如何,有朝一日它的主人再也供养不起它的狗仔也只好再次被抛弃,到时候它的狗仔会不会怪它,不经过它的同意就擅自把它带到这世上,成为一只无家可归的流浪狗?

  我蹲下[身摸着它的大肚子,问它:“小黄,这仔儿咱不要了好吗?”然而它毕竟听不懂,只是舔了舔嘴巴,喉间含糊地应了一声。

  我的眼泪就落了下来。

☆、第 20 章

  我终归没有残忍到真的要去伤害一条生命,失去爱人和失去骨肉的痛,该都是同样的透彻心扉。那时候镇上还没有兽医院,我只好问王玉桂能否凭借肚子的大小来推测它的预产期。王玉桂只说乡下的土狗,自有它的生产之道,叫我不要过分担心。又以东家的身份,邀请我参加了丁建国的婚礼。我抱着就算来不及相爱,就算不能亲手给她幸福,也要亲眼看着她幸福这样的想法,也大概还因为知道早晚会有这么一天,婚礼的消息对我来说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撕心裂肺。我甚至因为即将到来的重逢而莫名的兴奋着。只因她曾经很喜欢那个香囊,我又去跟镇上的阿麽学习刺绣,然后数着手指头一天一天地算着重逢倒计时。

  戏班越来越忙,在歌仔戏逐渐没落的年代里,带着一股蒸蒸日上的劲头。丁永昌常年不见人,只是偶尔从风言风语中听说戏班即将常驻台北。这传言就像在一潭死水中注入了一股清泉,整个戏班的面貌都焕然一新。歌仔戏这种古老又草根的戏剧要进军大都市了,多么振奋人心的消息。最后的日子,人们几乎都是狂欢着度过。心里有了重逢的期盼,我也受到了这种热闹的影响。我开始热心地在厨房里帮忙,刷锅洗碗,打扫屋顶,整理餐具,天气好的时候把戏服都洗了一遍,劈柴,连烧热水的活都包了。徐红冷嘲热讽地说我终于改邪归正了,懂得感恩了,我都是一笑了之。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台北没传来常驻的好消息,反而是丁建国生意上的事情耽搁了,但没有人知道具体发生什么事了,婚礼延期举行。延到什么时候,也没有人知道。

  曾经近在眼前的重逢如今变成了遥遥无期的等待,我终于熬不住了。那时候我的绣工已近完结了,那双戏水鸳鸯就只差一片荷叶就完满了,我看着它无端生出一种再也用武之地的愤慨。我流了多少血,扎破多少手指才有了个轮廓,我就要眼睁睁看着它压入箱底了。谁知道再见光明又是几何呢?

  后来我的训练开始频频的出错。长枪落下来擦伤手臂,刀把抓不住险伤他人,徐红的冷言冷语我充耳不闻,后来我只能练习徒手对打。饶是这样,我还是常常失手,没有人愿意跟我对打,徐红便命令我再从最基本的压腿劈叉开始练习。纵是如此,我还是把自己弄伤了。最后徐红向王玉桂抱怨不想再带我的时候,我几乎已经遍体鳞伤了。

  王玉桂这样问我:“阿凤,这段时间你总是魂不守舍的,你到底怎么了,能告诉阿姨吗?”我们已经好久没有这样讲话了,让我恍惚回到了十六岁那年,她偷偷把一件生理裤和大号胸罩塞给我的时光。那时候,她的声音也像现在这么柔软,只是中间因为毓敏秀的到来,因为丁建国即将的大婚,还因为戏班即将常驻台北,这些人这些事都远远地隔开了我们。我觉得好痛,那些不小心伤到的伤口似乎同一时间痛了起来。

  我咬着下唇。

  她耐心地应道:“嗯。”尽管我什么都还没说。

  “我痛。”我说。

  她很惊愕,“是不是伤口疼?”

  她紧张地给我查看,但我摇着头。我不知道我哪里痛,但我又好痛。我不知道如何告诉她我有一个不洁的母亲,我的父亲把我们抛弃了。我爱上了一个人,她叫毓敏秀。我想念她。我病了,那种病的名字叫同性恋。我背负着它走得太久,我累了。这所有的一切都压得我步履维艰。我不过也才十七岁。

  王玉桂握着我的手,安慰道:“傻孩子,过去只是一种人生经历,而不是一种负担。不管发生什么事情,我们都要学会放下。”她轻轻拍着我的背,很久都没有再说话。

  我还是决定离开了。我必须去见她。我知道就算我见到她也什么都改变不了,也不能改变什么,但我必须去见她。我想早在很久,也许就在我见到她的那一刻开始,我的生命就已经和她连接在一起了。就算不能在一起,我也必须知道她在那,幸福安康地活着。她在那,我的心才能安定地留在我肚子里,不会忐忑不会惶恐。

  我翻遍了整个衣柜才找到一个破旧的袋子,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遗留下来的。我的东西不多,来来回回不过几件不值钱的衣服和辛辛苦苦攒下来的一点钱全都塞了进去。小黄像是感觉到了什么,一直在我的脚边打绕,哼哼唧唧的表示着什么,我听不懂。它的肚子越来越大了,它就像我的孩子一样,我养着它,看着它孕育,却没能看着它产子。更可怜的是,也许我一走,它就要沦为一只流浪狗了。大概是初到戏班的时候,它和我一样沦落天涯寄人篱下,我总觉得我对它有一份责任,想来想去却只能托付给丁建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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