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师爷的儿媳妇GL 作者:桒陌【完结】(11)

2019-03-28  作者|标签:桒陌 民国旧影 边缘恋歌

  “好,我原谅你。”我回答。

  丁建业咧开嘴露出大大的笑容,他想抓住我的手又不敢,最后笑着后退向外走去,不小心踢到门槛上发出碰的一声,无限扩散,在这个漆黑的夜里,在这个被微弱月光笼罩的寺庙里。我望着头上若隐若现的菩萨竟也笑开了,不知道我是不是也这样,原谅了自己?

  丁建业的身影又倏忽窜回我的面前,尴尬地问道:“那个,我还有个问题,能问你一下吗?”

  “问吧。”我说。

  “那天你是怎么认出是阿喜嫁祸你的?”

  “看锁头就知道了。那个锁头被撬得干净利索,没有点力气是办不到的。再想想,戏班里跟我有过节的好像就只有你了,而且你们平时关系那么好,我也很难想不到那是你的所为。”其实明眼人都能看出来林佳喜喜欢丁建业,只是丁建业当局者迷,我也没有提醒他。

  丁建业若有所悟,消失在斑驳的树影里。夜已经很深了。薄霜袭上肩头,凉凉的。我抱紧了手臂。

☆、第 15 章

  遇见毓敏秀的那天,我正站在台柱下的阴暗角落,思量着该怎么和王玉桂说离开的事。我原谅了丁建业,但不代表我也能得到大家的谅解,有些罪名一旦被刻上,一辈子骨血都是脏的。既然过得不愉快,强留也不会幸福,但我感念王玉桂温柔的声音,她把那两件胸罩塞给我的时候,脸上升起一抹指甲盖那么大的红晕。多么干净温柔的女子,不告而别未免太不负责任了。然后她就来了,搁置了我离开的想法。

  她穿了一件后背深V的连衣裙,衬出婀娜的身段。裙子没有长过膝盖,露出纤瘦的骨节。肌肤白皙胜雪,散发着盈盈的光泽;卷曲的头发披散在肩上,遮住一半裸露的后背。她时不时抬手伸入发中拢一下,露出两抹性感的蝴蝶骨。

  她美得并不惊心动魄,却美得清新脱俗。在那个过分闷热的暮春下午,就像一股凉爽的山风,涤荡了凝滞的空气。一双活灵活现的杏仁眼栖在如墨泼成的柳叶弯眉下,流连处顾盼生辉,英挺的鼻子小巧玲珑,嘴唇薄薄的,涂着淡淡的唇脂显得唇线很明显。

  “嗨!”她这样对每一个人打招呼,像风情万种的电影明星。她的声音有些沙哑,像泠泠清水中有砂砾滚过,带着一丝丝凛冽坚韧。她走路的姿势也很好看,细细的高跟凉鞋在地板上发出轻微的哒哒声,细长的鱼尾裙摆随着身姿左右摇曳。

  “嗨!”她也这样对我说,打招呼的手五指纤纤,白皙细致。她笑得很有张力,腮边有两汪几不可见的酒窝,盛满了蜜一般,一下就攫住了我心中蠢蠢欲动的羞涩。我胸中一紧,气便有些不顺。

  “嗨。”我回应她。

  小黄仿佛很喜欢她,兴奋地绕她的脚边转了两个圈,又汪汪叫了两声。它的身子很重,没有很活跃。戏班的演出并不景气,我不知道如何告诉王玉桂小黄怀孕的事情,只得一拖再拖。

  我稍稍蹲下,安抚道:“小黄乖!”

  “这是你养的狗吗?它叫小黄吗?”她笑着,一面蹲下[身子和小黄打招呼。

  “是啊。”我站起身,也不知在想什么,就告诉她小黄怀孕的事情。说完又觉得有些羞涩,好像把自己的家人介绍给她一样。

  “难怪它的肚子看起来圆滚滚的。”她又叫了它两声,只是并没有抚摸它,不过她的友好已经足够留给我很好的印象了。因为从来没有人对这只流浪狗这么感兴趣过。然后丁建国就催着她去见丁永昌和王玉桂了。

  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传说中班主的次子。据说比丁建业大四岁,今年二十四,却一眼能够看出比丁建业成熟稳重。他长得不高,只高出毓敏秀半个头,穿着一件起了褶的西装裤。说话倒是温婉,但总有一种拒人千里之感。

  我目送着他们进屋,看着他们消失在门后。她笑着依偎他,他笑着宠溺她。他们看上去那样的般配,郎才女貌,天作之合。那一天,戏班有史以来第一次停演了,我才知道原来她是丁建国的准媳妇儿。

  班里的查某浩浩荡荡的去镇上采买,打算煮一顿丰盛的晚宴接待这个城里的准儿媳。王玉桂很高兴,从下午见过面之后就一直笑眯着眼睛,拉着毓敏秀的手话了一阵家常之后去了厨房帮忙。我整理大厅的活计,将庙门前的空地整理一下,把箱子摆放成一排座位毓敏秀在旁边玩着戏班的一应道具,看看扇子,耍耍长枪。

  在她第三次耍掉长枪仍不放弃之后,我终于鼓起勇气走到她面前,问道:“你很喜欢长枪吗?”不知道为什么,我在她面前总觉得很紧张。我并不是害怕生人的人。

  “不知道,就是看起来很亲切,好像它天生就是属于我的。”她一面回答我,本想挽个漂亮的枪花止住,却不小心脱了手,枪直直朝我飞了过来,险险地从我手边飞了出去。她紧张地惊叫一声,冲上来查看我的手臂,口中直说着对不起。她的手细长细长的,右手中指第一个指节有一个淡淡的茧,握在我手臂上的感觉光滑细腻,和王玉桂的触感截然不同。

  “没关系。练枪的时候也经常伤着,这点小伤不算什么。”胳膊不疼,我心里反而有些说不出的甜蜜,好像因了这点伤,一下子把我们的距离拉近了。

  她查看我的手臂一会儿,见没流血,才放下心来,感喟道:“没想到这个东西这么难控制哦,那你学几年了?”

  “我进班两年了。”

  “我听阿母说过,说做戏很辛苦,要从小开始练习,拉筋劈腿,还要四处奔波。你这么大才开始练习,会不会很辛苦?”

  “还好,只要喜欢,就算再苦也是值得的,而且学习歌仔戏有很多又好笑又好糗的事情,也算苦中作乐。”不苦是假的,可我却下意识说了谎。

  她显得很有兴趣,问道:“是吗?说给我听听。”

  “不过很流氓哦。”

  “没关系,说说看嘛。”妖娆靓丽的女孩子,竟那么爱撒娇。我笑着,既觉得羞涩又有些跃跃欲试。

  那是我刚到戏班的时候的事。戏班演出收益好的时候,丁永昌就会拿出一部分包银给大家加餐。有一次买了很多鸡翅膀回来,王玉桂做了腐乳鸡翅膀,上桌的时候给我夹了一块。那时候和王玉桂莫名地亲近,随口就问了她翅膀用台语怎么说,然后我依葫芦画瓢学了一遍,结果整桌的人都笑翻了,一脸戏谑的看着我。王玉桂脸红红的,只急忙给我夹了一筷子菜,叮嘱我吃饭的时候不要说话,便没有下文了。我只觉得莫名其妙,后来丁建业有一次他在信里说起了这件事,追问之下我才知道原来是因为我发音不准确,把翅膀说成了鸡[巴,出了个大糗。

  我靠近她耳边准备说出那两个字的时候,一股淡淡的馨香沁入鼻端。她的耳朵晶莹粉嫩,戴着一枚复古式的银质耳钉。脖子白皙洁净,脖根处是两抹曲线优美的锁骨。我止不住心里的渴望想要接近她,她毫不防备地微微低着头迎合我。她的唇线很美,一直带着好看的弧线。我的心砰砰地跳着,就在她耳边不稍一巴掌距离的地方,我停住了。这么美好的可爱的一个人啊,我心想。

  我暗暗平复了心跳,离开她一些,才小声说出那两个字,她怔愣了一会才发现,随即哈哈大笑起来。脸上和脖子都起了一层薄薄的红晕,我想她是害羞的吧,却偏偏要以这么夸张的动作掩饰自己,真是个可爱的女子。落日的余晖把天空衬得一片明亮几净,山风吹过高高的法国梧桐,惊起一阵沙沙的响动,像她独特的声音。

  “果然好流氓哦你。”

  “是你要说的。”我也开始有些耍赖。

  她娇嗔地白了一眼,“难怪你国语说得这么好,原来你不是从小说台语的。如果我也学的话,会不会像你一样?”

  “肯定会哦,”我糗她,“我以前住的地方,周围的人也都是讲台语的,只是因为我父亲是大陆人,所以我们家才说国语。你从小在台北长大,说不定还会说出什么更离谱的词呢。”

  她赞同地点点头,“嗯,说不定。这么说这台语还真处处是陷阱诶。那你后来还有没有出过这样的糗事?”

  “没有了,我后来学乖了,想说的时候先在心里默念几遍,觉得差不多了再说就差不多了。”其实只是因为后来戏班的人都不跟我讲国语了,我被迫慢慢适应这种语言罢了。

  毓敏秀没有再追问,小声地重复两声,后又兀自笑开了,余兴未了,她又嘲笑我道:“好糗哦你。”大概是终于深切反应过来那两个的含义,脸上薄薄的红晕未退,在余晖的映衬下,像抹了一层淡淡的胭脂,煞是好看。

  “不许说出去哦!”

  我心里竟突然生出一种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的冲动,好像一下子回到国中时代那个懵懂无知的查某囡,分享同一个秘密就理所当然的成为好朋友。我想我们应该算得上一见如故,我几乎把那几年积攒的语言和快乐都一下子迸发出来,所有曾经不以为意或不甚深刻的事情却在与她的对话间悄然想起,我如此自然的取悦她,真像久别重逢又毫无间隔的好友。而她也不负我所望,陪着我说啊笑啊,脸上的肌肉笑僵了,拍一拍舒缓舒缓接着笑,像一只花枝招展的雌孔雀。我们看上去是那样的快乐,我幸福地忘了丁建国的存在,直到饭菜上桌之后,他和丁永昌从木板后面走出来,我才猛然想起原来她已经有了爱人。心里由猛然生出一种时不与我的哀痛。

  毓敏秀亲昵地迎上去,甜蜜地跟丁永昌打招呼。丁永昌本脸色阴沉,微微带着一层薄愠,见她微微一笑,便招呼她落座。他们已经是一家人了。后来那桌还有空座,王玉桂又招呼我、林佳喜和明叔坐下。毓敏秀坐在丁建国的下手,和我中间隔着丁建业和林佳喜。我偷偷抬眼看她,正巧她也在打量我,眼神相触,她轻轻一笑,我扯出一抹浅笑回应。

  丁建国端着一杯酒站了起来,大意说了准备仓促招待不周的话,还说会在下个月与表妹会在台北举行婚礼,届时再好好宴请大家,最后一饮而尽以示诚意。毓敏秀略显羞涩地望着他,脸上是甜蜜的笑容。

  她是他的表妹。怎么表哥表妹也可以结婚的吗?我紧紧地抓住林佳喜的手臂求证。

  林佳喜鄙夷地白了我一眼,语气里仿佛有一种世事洞明的幸灾乐祸,“当然可以了,不过九月十号新婚姻法颁布了之后就不可以了,所以建国哥哥才要选在这个时候结婚啊。”

  竟然是真的,我想。大家纷纷举杯祝贺他们,丁建国一一回应。毓敏秀也偶有回应。我不知道自己在希冀什么,只是心里空落落的,好似缺了一块,怎么也快乐不起来。多年以后我才明白也许那时候我就已经爱上了。爱情的发生,大概只是讲究一个契机,不关乎年龄不关乎性别,只是恰好在那个时间恰好遇见那个人,也许恰好还有一抹温柔的笑,人生便没有了回头路了。倘若有人问我,这世上有没有一见钟情,我想这就是吧。没有什么缘由,没有什么心潮澎湃,只是一抹春风袭来,伊人浅笑轻谈,便觉得如沐春风。这大概就是爱情最初的模样吧。

  我随着众人举起酒杯祝她幸福。只是这爱情,有些人能够分味同甘,而有些人只能独饮苦涩吧。

☆、第 16 章

  我迷迷糊糊地喝了很多酒,后来脑袋昏昏沉沉没有洗漱便倒头睡了。半夜酒劲过去后,喉咙干燥焦灼,把我渴醒了。我咕噜喝下很多水,独坐在静夜中。场地已经被简单的整理过,人们都已睡下,周围静悄悄的,天空覆盖着薄薄的雾气,天空中悬挂着半轮下弦月和稀稀疏疏的几颗星星,照得天地灰蒙蒙一片。我看了看,没有发现有新搭起的蚊帐,估计她和丁建国走了吧。

  心里又陡然生出莫名的失落来,翻来覆去睡不着。天色尚早,我却觉得倍感煎熬,心里烦躁纷乱。身上黏黏腻腻地,我又起身去了洗浴室,冷水当头浇下,我才觉得这无名火似乎熄灭了些。重新躺回床上,仍然无法入睡,无端端又想起毓敏秀来。想着他们此刻或许正在某个旅馆里同榻而眠,或许他们会酒后乱性,心里就越来越烦,甚至觉得他们翻云覆雨的场景就在眼前一般。我紧紧闭上眼睛,那画面又如刻入脑海般挥散不去。我是知道的,我早在小镇里那些女人的窃笑中知道男女在一起睡觉定会做那苟且之事的,顿时又觉得就连身下这床,都忽然肮脏起来了。我再也躺不下去了。起身在院子里走来走去,凉爽的夜风吹在脸上也没有让我清醒一点,身体内好像有多股力量横冲直撞,要将我冲撞得四分五裂似的。我不停地踱着步,来来回回地走,最后竟没等到天亮,就趁着那点余劲跑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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