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十五gl 作者:就是起名废【完结】(26)

2019-03-25  作者|标签:就是起名废 欢喜冤家

  “不好意思,今天打扰你了。”她觉得自己现在应该离开了,对顾逸可说了声抱歉。

  看着那个女人离开的背影,有种落荒而逃的意味,顾逸可咬着嘴唇纠结了一阵子,长叹了一口气,貌似做了个很重要的决定。

  “等等。”她叫住了那个女人,走到她的面前,看见女人疑惑的表情,想了想还是问出了声,“你先前那样,你认识我?”

  女人轻轻笑了笑,“我想我应该是认识的,只是我现在记不起来了。我看着你的样子觉得很眼熟,然后脑海里冒出一个名字来。但是你并不认识我,那我也许是认错人了。”

  “方便告诉我那个名字吗?”

  “顾逸可”她看着顾逸可的眼睛说道。听着就像在唤自己一样,顾逸可怔了怔,心里松了一口气,从包里拿出一个工作牌来,“顾逸可”那是她的记者证。

  “这三个字?”

  女人点了点头,疑惑地看着顾逸可。

  “什么意思?”

  “如果这件事情同我有关的话。我想我应该可以帮帮你。”顾逸可回答着,认真注视着女人的眼睛,也许是职业习惯,与人交谈的时候顾逸可总喜欢盯着他人的眼睛看,“也许我和你一样,也忘记了一些对自己很重要的事情。愿意相信我吗?”

  女人犹豫着点了点头。

  “不怕我把你卖了?”

  “说实话,现在除了你我不知道还能依靠谁。”女人苦笑了一下,接了话。顾逸可突然觉得自己的玩笑似乎开错了时宜。

  身为一个都市小白领,顾逸可在父母的帮助下付了房子的首付,二线城市,房价也没有一线城市那般吓人,房子不大但住她一个人也是绰绰有余。顾逸可将屋内唯一的客房腾了出来,带着那个女人收拾了一阵子,交代了一些事情,突然觉得肚子有点饿,问道:“你吃饭了吗?”

  “没有,你是不是饿了?那我去做饭给你吃。”然后很自然地进了厨房,打开冰箱,洗菜切菜,动作娴熟。看着那个女人的背影,顾逸可一瞬间有种她才是这个房子女主人的感觉,却也不是特别排斥这种感觉,顾逸可觉得如果那个女人没有问题,那么疯的人应该是自己。然后把今天的事情梳理了一遍,准备待会吃饭后找她好好谈谈。

  吃完饭,顾逸可让那女人坐在沙发上,坐在自己旁边。

  “你还记得自己叫什么名字吗?”

  “洛凡。”

  “洛凡?”顾逸可将这个名字又在脑海中过了一遍。

  “不知道你现在方不方便同我说说有关你的事情?”

  “有关我的事情?”洛凡低了头陷入回忆,“印象中,我站在一个十字路口,看着人群经过,我不知道我具体在什么地方,也不知道我要去哪里。就一直站在那个路口等着,我觉得我应该是在等人,但是我又不知道我在等谁,直到看见你从公司走出来,我就觉得我等的人应该是你。见到你的时候,我脑袋里很自然地冒出你的名字来。顾,我以后能这样叫你吗?”

  “你喜欢这样叫我?”

  “嗯。”

  “那,随便你吧。”顾逸可被她盯得有些不自在,洛凡的看着自己的眼神很奇怪。顾逸可觉得自己可能捡了个大麻烦回家。“然后呢?你还能记起什么?”

  洛凡用手揉捏着自己脖颈间带着的挂饰,无奈地摇了摇脑袋,“其他的,不记得了。我会尽早让自己恢复记忆的。”

  顾逸可注意到了那个挂饰,拇指大小,见着应该是木质的。倒是很少看到有人带这样的挂饰,虽然挺符合自己审美的。

  “你那个挂坠,挺好看的。”

  “它应该跟我很久了。”洛凡回过神来,将脖颈间的项链取下。项链的边角已经被磨得很光滑,凑近了看还能闻到淡淡的木香。顾逸可发现那项链上有字,“我能看看吗?”

  “嗯给。”

  顾逸可接过了那个项链,深褐色,很精致的一个小玩意。顾逸可以前学过篆刻,见着那项链,她能够确认那是一个手工制品,如果她记得没错,那应该是“铭心”送给爱人的一种配饰。

  顾逸可注意到那字,觉得有些眼熟。观察了片刻后,跑进房内拿出笔纸,照着那样子绘了下来。整个过程很流畅,就感觉那东西好像原本就出自她手中一样。

  将那字完整地绘下来后,顾逸可皱了皱眉头。那是一个“顾”字。

  “你还记得这个项链是怎么来的吗?”

  洛凡摇了摇头,她不喜欢看见顾逸可失望的样子,每次见她失望,自己心里就会很难受。可是现在的自己好像只能是个累赘。

  顾逸可将项链还给了洛凡,看了眼时钟,从房里找了套未曾穿过的睡衣递给洛凡,她们两人身材差不多,顾逸可觉得自己的睡衣洛凡穿着应该会合身,“不早了,早点洗澡休息吧。你就暂时穿这套。衣服的话,我也有几件新的,你就先凑合凑合。”

  “我给你添麻烦了。”

  “如果你失去的那部分记忆对我来说有价值的话,也不能算得上是麻烦。”

  “但愿如此吧。”洛凡轻轻笑了笑,能同顾逸可待在一起,应该算是件值得高兴的事情,不过,顾逸可真的不认识自己吗?

  二

  洗漱过后,洛凡准备睡觉,发现自己原先放在凳子上的外套掉在了地上,将它拾起抖落一下,“哒”,外套里掉出了一个小本子来。

  洛凡捡起了那个小本子,手掌大小,也不是很厚,但是白色的封面已经泛黄,页脚也有些卷曲。

  本子里密密麻麻的,应该是一个日记本。自己会将这样一个小本子放在外套的里侧口袋里,也许是一个很重要的东西。洛凡确认了这个想法后,就开始从第一页翻动。

  本子里记录的东西很杂,有时候是一句话,有时候也会是几段,零零碎碎的。看久了眼睛开始发涩,洛凡揉了揉眼睛,将那个本子放在一旁,睡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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