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儿军爸/野儿奶爸+番外 作者:咪了个喵/野儿奶爸(上)【完结】(2)

2019-01-18  作者|标签:咪了个喵 野儿奶爸 强强 天之骄子 军旅

文案

知乐被逃犯老爹带着在野林子里长大,突然之间,就被扔进军营里去“幸福生活”了。

败城是被特种部队踢去新兵连的家伙,只为了帮知乐从野孩进化成一个合格的兵。

“败城最犯嫌!”

“小崽子你给我站住!”

特种兵奶爸,教养纯野孩的军营生活,一个从野孩变精兵,一个从冷酷教官变奶爸。

本文慢热,有反攻有互攻,强强养成,JQ有爱情有友情有,文火慢炖请勿着急。

内容标签:军旅 强强 天之骄子

搜索关键字:主角:败城,知乐

第1章 野孩

知乐从悬崖上看见那个绿色帐篷的时候,才傍晚时分,天空阴沉沉的,气温接近零度。他只贴身穿着一层薄棉衣,外面罩着成捆编织的枯叶,头上顶着枯草做的帽子,几乎冻成了冰坨。

他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打扮,并不觉得冷,站在那座帐篷后面,大声的喊了一句:“喂!”

马上,就有无数支杆子从四面八方冒了出来,对准了他。

知乐没有慌张,吸了吸鼻子,对这样的场景早已习以为常。跟着老爹屁股后面的他,无论对枪声还是包围都不陌生,反正最后还是要逃走的,回去老爹身边。

多少人他都不怕,这些人都是穿衣服的,只要穿衣服的,最终都会离开森林。对他来说,无论哪片森林都像家一样,从东北的山林到西南的热带雨林,他都可以游刃有余的生活下去。

穿衣服的终会离开,只有他会留下来。

“我给南默送信。”知乐含糊地说,长久不说,老爹话也少,讲话都不利索了。不过,无所谓,反正他也不想和别人讲话。

举枪的人都穿着绿花花的衣服,脸上抹得乱七八糟的,知乐觉得这种人很奇怪。

根据他那有限的知识,这些人并不是来玩的,不过,他对于玩这个概念也不太明确,到林子里来有什么好玩的?这些林子他从小“玩”到大,只觉得很普通,天天看的,有什么新鲜的?

有一只手伸过来,闪电般抢走了信,他乘机往后退了一步,躲进山崖的阴影下,习惯于隐匿的他不太喜欢暴露在这么多的眼皮子底下。他退一步,那么多根杆子也跟着移动,总是稳稳的对着他。

他知道那个玩意儿叫枪,有很多种,可是无论哪一种,都会响,会发热,会打一种铁石子。这个铁石子打死了他的小蟒,还曾经擦过他的身体,至今,他的腿上还留着一长条淡淡的疤痕。

老爹那一次很生气,他从来没有见老爹那么生气过。那一次也非常疼,疼得他忍不住哭了出来,尽管在老爹的训练下,他早已习惯了不哭,但那一次,他实在是没办法。

知乐静静地站在雪夜峭壁的阴影中,就像是一个幽灵,他的眼睛有水光泛过,清晰地看见周围的环境,耳中也听见了隐约的谈话,可是,他不理解其中的内容。

不管如何,他不想去理会这些事。他只是来送信,送完了,听完收信人的口信,他就可以去找老爹了。

与外面的冷清相比,帐篷里面很暖和。

一位中校,穿着常服,在一堆迷彩服中间格外显眼。他的脸色轻描淡写,讲出来的话却令所有迷彩服脸色难看:“你以为我想这样?我是没办法!你的脑子怎么想的?啊?你以为那人是谁?你以为你是谁?他的成绩很优秀,你却退了他?”

“他太自私,这样的兵真临阵,八成会让队友去送死。我是队长,必须对我的队员负责。”站在中校对面的男人脸上只有嘴巴在动,其他五官似乎都凝固了,“兵不行,就换。”

南默挑起眉头:“败城,你觉得这样就行?你跟我说话,看什么呢!”

“我们在演习中。”

“演习比你的前途重要?眼光短浅!”

“这是检验这批兵最好的机会。”

南默脸臭了下来:“你很会带兵是吗?”

“如果不会带,你怎么让我做队长的?”

“那好。”南默扬起一只手,手上正抓着刚才知乐送来的信,“你给我去带个人。”

“带人?”败城有些意外地挑起眉,“我以为你会让我复员呢。”

“你才几岁?”南默淡淡地道,“好不容易培养出来了,你以为我会让你就这么走人?我是那种做不划算买卖的人?”

败城立定站好,直视着南默的眼睛:“报告大队长,你觉得我的兵一条命值多少?”

败城的声音不大,一点也不像个兵,反而轻柔得如同温柔的歌手。他有一把好嗓子,只要不吼,总是能引人心魄。

南默挺直了腰,看着这个他一手提拔的家伙,嘴角扬起一个小小的弧度,伸出手去拍了拍败城的肩膀,一字一句的重复道:“我是那种,做不划算买卖的人吗?”

败城也笑了,微微小小的笑意,一闪而逝,快得几乎看不见。离开“潜龙”特种大队已经是注定的了,但他知道,他会回来的。

“让我去哪里?”

“111。”

败城一愣:“南京的?”

“嗯。”

南京军区第一集团军,原新中国第一野战部队,历史悠久的老牌野战军,其中的第一师,水陆两栖机械化步兵师,第一团,拥有闻名全军的“硬骨头六连”,可以说是整个军区步兵中的标榜。

“连长?”

“去新兵连。”

败城有些傻眼:“排长?”

“你想做班长啊?”

败城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很郁闷,他一个特种部队的现役少校跑去新兵连就够丢人的了,还只能当班长,他眨巴了下眼睛,讨价还价道:“好歹当个连长。”

南默瞪眼:“你以为军队你家开的?你想当什么就当什么!?”

“当班长也太丢人了。”败城很快收拾了情绪,轻声回答,“现在不是新兵选班长么?”

“选你个头!”南默没好气地道,“当排长去,这个兵你必须得手把手的带!”

“哪个?”

一讲起这个,南默倒迟疑了,想了片刻,还是把知乐送来的信递了过去,败城迅速扫了一遍,评价道:“名字挺特别。”

南默:“……”

听过败城名字的人当然可以理解他对名字的在意,败城败城,在军队中,不管你有多大本事,起这么个名字,第一印象肯定就很差。这就是先天劣势,他想修正都没办法,也只有盯着别人的名字来解闷了。

南默清了清嗓子,道:“具体情况你也知道了,总之,我给你把人塞进去,等明年选拔,你给我带把好刀回‘潜龙’来参训。”

败城又盯着信看了会儿,道:“他父亲是逃犯。”

“我认识他父亲。”南默说得十分坦然,并没有遮掩,“参加中越战争时才十六岁,侦察兵,后来做了我的班长,再后来……”

南默没有说下去,“逃犯”这个身份已经说明了一切,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如今的污点抹黑了过去的荣光,再也无法洗去。

败城的思考更为理性:“他怎么找到你的?”

“来之前就联系过了。”

“队长,你这样……不合规定吧?”

南默揉了揉眉心:“其他的事你别管,这个娃你得带着,他爹把娃送来是良心未泯,不想让娃儿跟着他走上绝路。而且,你想想,这个天气,这个娃穿越你们的演习区一路摸到帐篷主动现身才被发现,这样的娃,你不想要?”

败城瞬间就心动了。

军队里混的官,不要说特种部队了,哪怕是野战部队,对那些好苗子也像是狼看见了羊,年年新兵下连时,就是各位连长“会餐”的时候,无数双眼冒绿光的老狼冲上去使用一切手段,务必叼走中意的小崽子。

十六岁的娃儿,单枪匹马,没有任何制式装备,在十一月的寒夜里穿越近十公里的山地从林,不靠地图,悄无声息地摸到一片被军人包围的帐篷,这意味着什么?

天生的侦察兵啊!

“人在哪?”

“外面等着呢。”讲起这个,南默又头疼了,“你注意点,被骗来的,不行就逮人,唉,别逮伤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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