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线小说家和读者的愚蠢爱情故事+番外 作者:沈安宸【完结】(10)

2019-03-18  作者|标签:沈安宸 欢喜冤家 天作之合 女强 甜文

  “啊… 突然感觉有点累,睡一下再决定好啦。”

  我:???这是三十六计的新知识吗?下意识又确定了一次手机上的时间。美帝人民的敬业程度 + 即将来临的晚高峰+ 显然耍赖的她 = Never.

  该不是阵前反水了吧…我偷偷瞥了一眼沙发上的她。后者像一只正在午睡的英短,慵慵懒懒蜷在沙发上。她细密的睫毛,即使不笑时,也自然会弯起的嘴角。中央空调吹出的小风,轻轻抚过她的衣服布料。发出几不可闻的细碎声响

  我看着眼前场景,看了又看。眼前仿佛是飘下了一片片白色的羽毛。一望无际的相思之海,骤然分割出一条小径,而她就睡在正中央。

  百叶窗外是蓝天白云,未来从未如此向我接近。我的内心一片释然。我走到她身边,轻轻扣着她的手,“姐姐,我是个慢- xing -子。浪花拍打一天,海水潮汐一年,我永远都可以等你。但是你能不能,也别让我等的太久了?”

  她没有睁开眼,说道:“十八,你还记得一年前你是怎么说的吗?”

  “一年前?”

  “对,一年前,上海,一号线。”

  我循着模糊的线索,找回了那段记忆深处的对话…

  我记得那时候我们在等地铁,要去衡山路赴约。周围寥寥几个人。眼前的厚厚的玻璃门后,不时闪过KFC的视频广告。我们随意地扯着一些话题,不知怎么就扯到了婚姻的问题。

  “我不太抗拒Marriage,”一改方才的漫不经心,她若有所思地说:“假如我真的遇见一个很喜欢的人。不管他是男生还是女生,我都会嫁给他的。”

  我不懂她言语中的深意,只是打趣道:“看不出来,你很浪漫啊。”

  “你的意思是… 你不会结婚嘛?”

  我自顾自说道“不好说…我想我要么就很早结婚,要么就不结婚吧。早点结婚的话,就可以专注于自己想做的事儿。两个人就算没什么感情,至少也会有长期生活的默契。横竖能求个互不干扰。不过假如等年纪大一点,心志弥坚了,大概也就不需要结婚了。”

  “哦,是这样。”不知为何,她的态度忽然冷淡下来。神情中更是多了几分倦怠和我看不懂的嘲弄,“说清楚也好”

  “哈?你说什么?”她说话时,地铁恰好进站。老站台的轰隆声几乎令人耳聋。

  那时候她的声音一片雪淡:“没什么,地铁来了。他们还等着呢。”

  直到她的声音将我拉回现实…

  “你那时候说,你要么就很早结婚,要么就不结婚。我当时想…”

  我连忙打断她:“不想不想,我佛说的好‘得百千解都是曲解’”我尽量将语气和缓了些许,才又说道,“我当时只当你在问我怎么看待婚姻,压根就没往我们俩身上想。”

  她没有说话,应该是在等我。

  我眼珠一转,“好姐姐。我突然想起钱钟书先生写杨绛先生的一句话:认识你之前我从没想过结婚。”三分笑意,七分真挚,我轻轻的说:“我也一样。”

  瞥见她的嘴角弧度的变化,我接着说道:“我希望你能明白。我向你求婚不是为了栓住你,而是我想不出更坚决的方式,来表明我的立场。如果今天你答应,我会毫不犹豫地带你去City Hall。但如果你还没有准备好,我希望你至少能明白我的认真。”

  “十八,你也坐下。”她的声音似乎十分愉悦,“离我近一点。”

  不过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轻松地坐近她身边,下一秒,她再自然不过地将双腿搁在我大腿上,给自己寻觅了一个更贴合人体力学的角度。又舒舒服服地闭上了眼睛。

  我镇定无比地僵坐着,认真思考到底是应该把手插进牛仔裤口袋里,还是撑在沙发上?

  原本沙发的空间就极其有限,她一双笔直修长的美腿,更是在极大程度上限制了我的行动自由。最糟糕的是,我能感受到她正在用余光有一下没一下地瞟向我,似乎在探究着我的下一步反应…

  古人诚不欺我… 最难消服美人恩。

  “十八,我们想想以后怎么称呼彼此吧?你先想我的~”

  正与邪念作斗争的我不由得一愣。说起来我们平时的确是想到什么就叫对方什么。我已经忘记上一次是什么时候叫过她的中文名或者是英文名了。如今身份有变,称呼的确是个议题。

  “嗯..”我稍加思索,“继续叫姐姐不好吗?好姐姐,漂亮姐姐?”

  她勾住了我的脖子,爱怜道:“你要是有什么特殊情结呢,在家里我也不是特别介意。但是出了家门,最好还是能换一个不那么令人遐想的称呼。”

  “爱人?”我的脑海中瞬间浮现出八十年代的场面。横幅大字报,白衬衫解放牌汽车。

  我骑着带横梁的自行车,载着梳了马尾辫的她走街串巷… 我几乎都要听见清脆的车铃声,和她咯咯的笑声。

  “好啊。”她颇以为然地点点头,“那十八同志,你打算什么时候,向厂里要张介绍信?啊,像咱们这种情况,是不是还能分个筒子楼住住?”

  “那叫什么?”我开始无良式点牟,“Baby, Honey, Sweetie, Love, Pumpkin”念到Pumpkin的时候,我自己也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你说美国人…为什么会觉得南瓜…是个爱称啊。噢,我的南瓜。怎么了,我的南瓜。哈哈哈哈哈。”

  “谁知道呢?没准儿几百年前,南部也有你这么个活宝。到处深情地呼唤别人南瓜。人家不明所以,又看这傻子可怜,不忍苛责。再后来,南北战争爆发,北部最终取胜。T□□ern里某几个宿醉的士兵,以为pumpkin是南部特色,就这么一传十,十传百… 最后南瓜就留下来了。”

  我拿起玻璃杯,喝下一口柠檬水,半真半假道:“啧啧啧… 施主。你这胡扯的本事… 我看你也别在商学院浪费青春了,干脆从事创意工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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