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冢随录_马伯庸【4部完结】(110)

2019-03-10  作者|标签:马伯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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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如铲却退笔冢,酒花chūn满荼綍青。

  手辞万众洒然去,青莲拥蜕秋蝉轻。

  书中秘密,尽在于此……

  马伯庸非颠峰之作。有关“笔灵”、“笔冢”的系列故事。

  古代那些才华横溢的文人在临终时,其才华都可以被炼成毛笔形状的“笔灵”保存下来。笔灵附在谁的身上,谁就有了那位文人的才华,成为“笔冢吏”。本书的故事,就是围绕着一支奇特的“青莲遗笔”(李白临终时炼成)展开的……

  目录如下:

  笔灵壹:生事如转蓬、笔灵贰:万事皆波澜、笔灵叁:沉忧乱纵横、笔灵肆:苍穹浩茫茫

  注:本书简体版原名《笔冢随录》,繁体版更名为《笔灵》。

  jīng彩书评:

  进步的《笔冢》

  文/造化小儿

  武夫使刀,书生弄笔,自古皆然,直是如同生老病死一般的自然规律。固然史上也有过那么些投笔从戎的旧例,但文人走上沙场,多半也只是做个儒将,要他们去真刀真枪分生死,可不那么容易。倘若二者当真合起体来,会是什么样子?《笔冢》告诉你。

  我记得好几年前——具体时间我忘记了,马伯庸就跟我说过要写一个关于灵笔,笔灵,以及笔吏的故事。当时听他的描述,说有个古人,发愿留住天下才情,不教它们随着主人的身死而埋没。于是他创出一套炼笔之法,将才情与元神相寄托,炼成一支支灵笔,收藏在笔冢之中。当灵笔找到合适的主人时,可以根据自身的特性,发挥出种种奇妙的能力来。

  他高高兴兴的讲完,问我:这个设定怎么样?我老老实实的答:虽然不能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但这种少年漫画升级的模式,配上这么有文化的背景,听起来简直就他妈绝对的diǎo呀。或许那个时候我的判断更多的来自直觉,但在读完了《笔冢》前两部故事的今天,我就大有底气下结论——

  他终于有所突破了。

  看他文章多年,经常会觉得有些惋惜。写惯了戏诌胡闹的文字,做熟了灵光一现的文章,却一直没有那么一部作品,让人一提起来就能眼睛一亮的说:“啊,就是那个马伯庸!”或许“被十数家媒体转载让他拿了十多次稿费”的《她死在QQ上》倒是有这程度的影响力,但我看就算他自己也未必愿意拿来做代表。

  《风起陇西》娱乐度不够,《殷商舰队玛雅征服史》则根本就是烂尾。在既有的基础上添砖加瓦是他的专属领域,但要他自行架构一个世界出来……看看那篇《shòu的别日》吧,故事老套,人物面目模糊,只能说既烂俗又烂俗。之前在漫友的《亲小说》上连载的《午夜灵异手册》,更只是偶像作者的周边衍生产品,连完一整个故事,除了所在杂志再度倒闭的传说以外,怕是没能为他留下任何别的东西。

  而《笔冢》不同,一开场就不同,因为他给了我一个善良的……庸俗主角。有些读者喜欢《飘渺录》之类的英雄传记,他们看的是光彩照人的主角们在天地大舞台上做华丽演出,这当然不坏。只是我更喜欢凡人的故事,看他们的挣扎,看他们的矛盾,看他们在成长路上的种种际遇——呐,就像这位来自华夏大学的新晋笔吏罗中夏。

  罗中夏胸中所蕴之笔源自李太白。李白惊才艳艳,乃是中国文学史上不世出的人物。若有一管笔能继承他的才情,自然也该洒脱不羁。不错,正因为太过洒脱,青莲笔方才现世,就不甘受笔冢主人羁束,自顾自的逃去无踪。因此罗中夏所得,其实是李白临终时所用之笔,名为青莲遗笔,简单一点的说法就是下角料,挑剩下的,或者二等公民。

  然而即便是这样的山寨货,也并非胸无点墨的罗中夏所能驾驭。临阵磨枪背下的几句李白诗句,恐怕还及不上武功时灵时不灵的段誉,看起来实在悲惨之极。在韦家,诸葛家,韦家叛徒,以及神秘的第四方势力为这支笔大打出手之时,他能保全自己已算是不错的成绩。于是他想远离这种被qiáng加到自己头上的命运,他想找个方法退笔。

  货物离柜概不退换,这一点大家应该都想的到。按照少年漫画的一般规律,就算真出现什么退笔的法子,要么其实只是诳语,要么会有突发事件搅局,造出一种退无可退绝不能退的情境来。于是他果然先中圈套,放走天台白云,再中埋伏,若不是运气实在好,几乎要死在绿天庵里。

  在国内幻想小说界,以国学打底的作品并不算多。《yīn阳学堂》是其中极好的,但要我再说几本类似的,除却修真和武侠,一时就想不出来了。显见,大众依旧对国学这东西不怎么买帐。认真说起来,在近几年,把国学挂在嘴边其实是挺时尚的事情。有个什么什么百家姓讲坛火之又火,可是那又如何?当真以为捧出个把讲论语的,神化个把品三国的,就能复兴国学了么?依我看来,不过是在一场新的感冒流行里,多了几个打喷嚏的人罢了。

  国内的幻想小说写手,有国学底蕴的应该不多。马伯庸自己在文章后记里说:“我曾把初稿jiāo给两位颇有文化的朋友审阅,结果被批漏dòng多如网兜,或说马脚多如乌贼的触手。”估计是真事,不过我在读的时候并没有看出多大问题——我自己是个没文化的,而我想多数人顶多和我一个档次。

  但《笔冢》的意义,并不在于它讲了多少真理,而在于它将文学,文化,与商业成功的统合到了一起,并且走出了一条新路。怎么个新法?随便举个例子,《明朝那些事儿》是本好书,也又文化又商业,但是它终于没能脱掉“戏说”的路子,而《笔冢》融合的是轻小说的壳子。我敢打赌,大街上随便抓十个三十岁以上的同志,怕是没一个知道什么叫轻小说,但在十几二十岁的年龄层,这种源自东边邻居的文学样式,却是如今最当红的话题。

  而真正需要被普及国学的对象,也正是他们这一批人。《笔冢》走出了改变他们的第一步,而这一步,没有哪个专家学者能够放下身段来仿效,他们再写八百八十本书,也抵不过这种开创性的意义。

  科普永远比论文更受普罗大众欢迎,娱乐性qiáng的小说,也多半比面目可憎的纯文学更讨人喜欢。用龙与地下城的讲法,一个高魔的世界里,老百姓煮饭烧菜做什么事都是用魔法的,点个灯,缝个衣,莫不如此。以此类推,也只有当国学渗透到我们生活的各个领域里,以至于彻底改变我们思维模式的时候,我们才能说国学复兴成功了。国学小说,国学电影,国学游戏,国学厨房,国学超女,国学电视剧思密达……扯远了。

  且让我们回到绿天庵前的广场上。那时候罗中夏终于解开心结,金刚怒目。

  墨池飞出北溟鱼,笔锋杀尽中山兔。

  好一首《草书歌行》,好一个和尚怀素。罗中夏一颗禅心不动,以一管青莲遗笔败尽四大qiáng敌。腼腆少年轻轻握住十九的手,展露出多时不见的笑颜,什么笔冢主人,什么管城七侯,又能与他有多大gān系?“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都不想要。”得之,存之,思之,忘之,不过如此。唉,撇开各种意义不谈,只从小说的角度来看,《笔冢》也仍然是极好的,而更重要的是,它还一直在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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