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囊_ 蔡崇达【完结】(25)

2019-03-10  作者|标签:蔡崇达

  这个时候我才偶尔会想起老家的阿小,我竟然有些妒忌。听说他娶了个老婆,很快生了个儿子,然后自己买了块地,建好了房子,也圈上个庭院,里面还同样养了只狗。

  我则每天忍受着颈椎病,苦恼着工作的压力和工作结束后的空虚。唯一能做的是不停通过职业的成就感稍微缓解自己:我是个写字的人,在一家全球闻名的顶级杂志社工作,我的文章会被到处转载。

  总有老家的朋友,从那听得到狗吠的小镇上打来电话,说你这小子混得不错。装模作样地相互chuī捧下,挂下电话,迎接突然袭击而来的空虚感。

  这个晚上,我习惯性地查阅自己博客的评论,意外地看到一条留言:你是黑狗达吗?小镇上的黑狗达吗?我是阿小,我在香港,能电话我吗?我的电话号码是……是阿小。香港那个阿小。

  说不上的犹豫感,我竟然拖了半个月没回电。我竟然有点害怕。我不想知道他活得怎么样,无论好,或者不好,对我都是种莫名其妙的震颤。

  半个月后,突然有个事情必须到香港出差。我把电话抄在纸上,还是没决定是否拨通这个号码。

  事情忙完了,一个人瘫在宾馆空dàngdàng的房间里,突然下了决心拨打出那串电话。

  “喂?边个?”

  “是阿小吗?”

  “啊?”他愣了下,显然有点错愕。

  “黑狗达!你在香港?你终于要见我啦!”

  他竟然记得我的声音,可见香港的生活让他有多孤单。

  和阿月姨拉着我第一次去见他的时候一样,我竟然又紧张到全身是汗。坐在路边的茶餐厅里,我一直想象,他会是怎么样的?他应该长发飘逸,穿着入时,然后应该钉上耳环了吧?他应该终于可以打扮出他想成为的样子了吧?

  阿小进来了。我一眼就认出他。他的身体拉长了,五官却没怎么变,他剪着规矩的短发,但耳朵确实有曾经戴过耳环的样子。他依然打扮得很清慡,但背着一个不太搭配的帆布包。

  他看到我,笑开了那嘴抽烟抽坏的牙齿,张开双臂,迎上来抱住我。

  你当时怎么没回我信?他问。

  我张了张口考虑是否要解释,终于还是放弃。

  爱面子是没变的,当晚他坚持邀请我到香港半山的一座高级酒吧。透过窗子,是维多利亚的璀璨夜景。

  适当的怀旧后,我终于忍不住问:“你现在怎么样啊?”

  “我啊,好好工作啊,哪像你,混得这么好!”

  “做什么工作?”

  他用手摇了摇酒,支支吾吾。仿佛下了很大决心,终于说:“我在安装防盗门。”

  然后马上补充:但我是高级技工,一个月能拿一万二港币。

  我不知道如何把话进行下去了。一种找不到话题的恐慌感,在彼此心内滋长。

  他很努力,自嘲地讲到了在香港被同学看不起,jiāo不到朋友,对城市生活的厌恶,以及父母生意的失败。

  “你知道吗,我竟然觉得,那个我看不起的小镇才是我家。”说完他就自嘲起来了,“显然,那是我一厢情愿。我哪有家?”

  我知道这句话背后藏着太多故事:为什么没有家?他父母呢?

  但我也意识到,这显然是他不愿意提及的部分。

  晚上十点多,他说自己要赶公车回住的地方了。我送他到车站。

  车站早已经排了长长一队,有打着领带穿着廉价西装的,有穿着电器行标志的服饰的,有别着美发屋样式的围裙的……临上车了,他突然说,要不要到我住的地方继续聊天,我们太久没见了,通宵聊聊天不过分吧?

  我想了想,答应了。

  车的站牌上写着通往天水围,我知道天水围于香港的意义。一路不断闪过高楼大厦,他兴奋地和我一个个介绍,也顺便讲述了发生在其间的自己的故事。

  车继续往城外开,灯火慢慢稀疏。

  “快到家了。”他说。

  然后车开上一座长长的斜拉桥。

  “这桥叫青衣大桥,是全亚洲最大的铁索桥。我每天坐车都要经过。”

  “这样啊。”我礼貌性地点点头。

  他望着窗外的桥,像自言自语一样:“我来香港第三年,父亲查出来得了癌症,鼻咽癌,建筑公司不得不停了,父亲到处找医院医病,本来还有希望,结果哥哥怕被拖累,卷着家里的钱跑了。我和母亲只好卖掉房子,继续给父亲医病。有一天,他自己开着车来到这里,就从这里冲下去了。我现在要挣口饭吃,还要从这经过。”

  我愣住了,不知道怎么接话。

  他接着自言自语:“城市很恶心的,我爸一病,什么朋友都没有了。他去世的时候,葬礼只有我和母亲。”

  “呵呵。”停顿了一会儿后,他自己轻轻笑了一下。

  我张了张口,尝试说点什么。他显然感觉到了。

  “我没事的,其实可搞了,香港报纸还有报道这个事情,我家里保留着当天的报纸,是头版头条,你相信吗?”他转过头来,还是微笑着的脸,但脸上早已经全是泪水。

  车依然在开,那座桥漫长得似乎没有尽头。桥上一点一点的灯影,快速滑过,一明一灭,掩映着车里晃动着的疲倦人群。

  大部分人都困倦到睡着了——他们都是一早七点准时在家门口等着这车到市区,他们出发前各自化妆、jīng心穿着,等着到这城市的各个角落,扮演起维修工、洗碗工、电器行销售、美发店小弟……时间一到,又仓皇地一路小跑赶这趟车,搭一两个小时回所谓的家,准备第二天的演出。

  他们都是这城市的组成部分。而这城市,曾经是我们在小镇以为的,最美的天堂。他们是我们曾经认为的,活在天堂里的人。

  阿小转过头去,拉开车窗,让风一阵一阵地灌进来。我突然想起远在老家,已经又敢重新开摩托车的那个阿小。

  这个时候,他应该已经在海边布好了明天的网线,骑着摩托车沿着堤岸往回赶。家里有房子、妻子和儿子。听说他也养了只黑狗,那黑狗会在他还没到巷口的时候,就欢快地跑出来迎接。

  天才文展

  大约十一岁的时候,我得过一场病。

  说起来并不严重,就是不爱说话,不爱吃饭,不爱和任何人对视。对于这样的病,小镇的医生是不屑的。不屑,也可能来自不懂。在当时,每个人身上财富还没有足够的数量,对人的耐心因此也没有足够的重量,这样“多余”的症状,只会被当作一个人的胡思乱想。

  “把他晾一段时间,自己就会好了。”医生是这么说的。

  那个医生治疗过我养的一只猫和阿太养过的一头牛。用的是同一种针剂,只不过猫打了一剂,牛多加了一剂。我的猫当晚就死了,阿太养的牛挣扎了一个月。在即将死的时候,阿太赶紧叫屠夫来宰了。“死掉的牛,肉是不能吃的。”这是阿太的理由。缠过脚的阿太在宰完牛,忙着挎着篮子到处给亲人分牛肉时,还特意去了趟那医生的家。阿太还没开口,医生就先说了:“你得感谢我,要不是我,你那牛连一个月都扛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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