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最幸福_大冰【完结】(57)

2019-03-10  作者|标签:大冰

  我对这两个孩子充满了好感,于是有一段时期,

  把大冰的小屋扔给了他们,请他们来做守店义工。

  有资格来做小屋义工的人不多。小川是靠两肋插

  刀的义气,雪梨靠的是她小龙女一般冷艳孤绝的不食

  人间烟火之气,乔靠的是他30 年白衣飘飘的诗人

  气,李锐靠的是守株待兔的憨气。菜刀是九死一生横

  穿罗布泊后才敢来报名,靠的是他的勇气。小豪是从

  六百个报名者中一路甄选出来的问题少年,靠的是运

  气。王博和甜菜靠的是什么?他们最特殊,靠的仅仅

  是我对他们的好奇。他们守店的时间不到半年,却是

  迄今为止,小屋的十三届义工中最得我心意的。

  有资格成为小屋常客的人也不多,所谓常客,是

  指喝酒不用掏钱的朋友们。多年前开业之初,我立下

  一个规矩:只招待làng子、散人、过客、游侠,投缘者

  开怀畅饮分文不取,非我族类杯酒千金不得。那时候

  我还年轻,读古龙读坏了脑子,仗着手头还有几锭银

  子,故意不好好做生意,日日全场酒钱算我的。最严

  重的时期,江湖传言大冰的小屋是不收钱的,一帮又

  一帮的蹭酒客趋之若鹜,来了就装诗人装làng子,喝完

  了还顺走两瓶。整得我每天看见客人一进门,就察言

  观色迅速判断是否要撵人。

  义工中把我这毛病学到家的是菜刀,他看店初期

  那会儿都不叫撵客人了,简直是在面试客人,一言不

  合立马“对不起,我们打烊了”。小豪学得也很到家,

  他怕赔得太厉害,问谁都收酒钱,但不论人家喝多少

  只是一句:“你看着给。”三十块一瓶的喜力啤酒,还

  真有不要脸喝完一打只给五块钱的……

  故而,有几年小屋的生意不仅没办法持平,还屡

  屡倒赔。我有时在电话里也心疼钱,但轮到自己回去

  看店的时候,又屡屡积习难改。我和历任义工讲,赔

  钱不怕,只要来玩儿的人是有趣的,是好玩儿的,是

  值得请酒的,就好。

  这方面做得最好的就是王博和甜菜,他们在小屋

  的时候基本上每天晚上都是歌手扎堆,诗人成群。尤

  其神奇的是那个时期竟然没往外赔酒钱……后来我才

  知道,这两个大孩子为了不赔我的酒钱,和每一个来

  玩儿的人说:“你去别家酒吧买酒,坐我们家喝就

  行,我们给你唱歌听……”

  这么聪明的主意我怎么就没想出来过?

  时光荏苒。

  小屋开了快八个年头了,当下的丽江古城众火塘

  里,也算是数得着的元老。有人说小屋是目前最纯粹

  的民谣火塘,唯一一家非营利性质的酒吧,是丽江酒

  吧中的一面旗。

  或许吧。赞许之词谁不愿听,但事实终归是事

  实,没必要非把自己塑造成多么清癯飘逸的模样。我

  跌进中年后,生活压力越来越大,散去的千金未见复

  来,早已慢慢淡了当初的孟尝心。丽江的游客一年比

  一年蜂拥熙攘,五一街快变成第二条酒吧街了。散人

  làng子少了,猎奇的跟团游客多了,也许小屋还会艰难

  地维系上几年,经营方式也许有一天会慢慢变得和周

  遭的酒吧并无二致。大家希望我的小屋当丽江的活化

  石,我未尝不想,奈何房租水电酒水庸俗的客人……

  凡尘俗务林林总总,再三bī人。小屋的义工也越来越

  难招了,不是报名的人少,而是真正契合这个地方的

  年轻人越来越难找。2013 年除夕,我回小屋守岁,

  就着窗外噼里啪啦的鞭pào声写了首诗:

  十年滇北复山东,来时雾霾去时风,知jiāo老友

  半零落,江湖少年不峥嵘。忽忆昔年火塘夜,大冰

  小屋初筑成,时无俗人论俗务,偶有游侠撒酒疯。

  倥偬数载倥偬过,何日始兮何日终,今夕又是一岁

  尽,新酿青梅为谁盛?

  我想我是个有怀旧病的人吧,是哦,所以怀念王

  博和甜菜看店时的氛围:时无俗人论俗务,偶有游侠

  撒酒疯。

  假如鬼爱吃苹果派

  不在小屋当义工后,王博和甜菜有段时间在五一

  公社打工。王博当驻场歌手,甜菜当服务员。白天不

  忙的时候,她摆个摊儿在门前卖手工皂。

  我每回路过,她都冲我吼:“大冰哥,晚上来找

  我玩儿啊。”这语气配上她那民国不良少女的打扮,

  颇能引人遐想。我心理素质不是太好,每每一边敷衍

  地应承两声,一边加快脚步逃离五一公社,游客们投

  she来的惊异目光纷纷落在我背上。

  公社是我和丽江鼓王大松当年合开的一家院落酒

  吧,号称五一街最大,装修风格鬼马有趣,像个游乐

  场。

  但不到一年就转让了,接手的人没改招牌字号,

  但把我画在墙壁上的画儿全给抹掉了。酒吧转让前,

  我住在二楼的耳房里,江湖传言那间屋子里曾经吊死

  过人。这种房子一般都比较旺财,谁做生意谁发财,

  但或许我例外。

  估计吊死的人被超度得很到位,我住了那么久都

  没被魇住过。大松胆子小,不肯在酒吧里过夜,每天

  打烊后,偌大的院子里只有我一个人拎着手电晃来晃

  去。那时候,一个叫亚历山大的法国佬租了公社的一

  角卖西式点心,我习惯半夜摸着黑去偷上一块苹果派

  吃。

  有一回,在作案过程中,忽然很想从冰箱里拿瓶

  风花雪月喝,就随手把点心往吧台面儿上一放,等转

  身回来,连盘子带苹果派消失得无影无踪。前后不过

  五六秒钟,当时已经是凌晨四点左右了,不可能有人

  无聊到专门候在那儿搞恶作剧。如果是猫叼走的,那

  这歹是多牛bī的猫,猫会端走一只八寸的盘子?

  门当时已经反锁了,整个院子里只有我一个人,

  我琢磨着既来之则安之,于是一边喝酒一边静候下

  文。一直等到吃早饭的辰光,也没再发生什么,反把

  自己困成了马。

  那是一个莫名其妙的夜晚。

  有一天,我逗甜菜,很神秘地把那个过程说了一

  遍。她一脸羡慕不已的表情看着我,说:“哎呀,真

  有意思……”

  我仔细看看她的脸,她完全没有害怕的意思。我

  说:“你是个娘们儿吗你?你怎么不害怕?”

  她捧着脸说:“如果我是你,我那天就再拿一块

  苹果派,重复一遍那个动作,然后猛回头……肯吃苹

  果派的鬼肯定不爱吃人肉!”

  这么聪明的主意我怎么就没想出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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