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唱团_韩寒【完结】(19)

2019-03-10  作者|标签:韩寒

  回到广州,我时常与颜长江老师聊起三峡、聊起码头,他这样总结:码头之于我们的魅力,就是码头的自由空气,对的,就是自由。当然这不是体制、权利的自由(虽然码头有一定的反体制的江湖社会特质),而是jīng神自由,任何一个弱者都可以拥有的内在自由:自由地思索人生与散发个性,所以码头上到处都是活泼的生命。这是为什么呢?我想还是地理环境决定的,人们都在一种“被放逐“的命运jiāo响的环境里。如同杜甫写奉节人,“峡中男儿轻生死,少在公门多在水。”他们生死尚且不惧,又何惧于随时散发人的光辉!尤其是码头上、船上、纤道上,大家都处于一种流làng和行吟的状态。在三峡行走,不出两公里,必有神人出没。这就是三峡之异于中国传统中庸社会的特质。

  如今,世事变迁,码头几乎消失,我该怎么办?是否就此不去寻找码头?码头在时,总给我们意义,我们已经成人,我们就是码头。我的码头是走累时的一碗面、一钵粥,是远处的夕阳和经过近前的一张陌生而亲切的面孔。

  我要走更多的路途。

  或许码头是一片永远都看不到尽头的昏暗水域,我注定要一生泅游。

  因为,我爱这哭不出来的làng漫。

  独唱团-贴地快感 作者:欧阳应雯

  广东话里有这么一句话形容自己处于糟糕透顶状态,叫做“衰到贴地”。

  也因为香港基本上已经没有什么泥土没有什么大自然,贴地也就是贴近柏油马路,贴近水泥、钢筋和玻璃。

  我刚刚经历了活在香港这么多年来最贴地的一种状态,但还好,还不衰。

  我坐在老友Pokit后面,第一次骑着摩托车,风驰电掣地绕了香港岛半个圈。因为他有个小肚腩,也浑身臭汗,我没有像一般坐在他车后的众多小女友一样从他腰后伸手缠着他屈身贴着他,我只牢牢地抓着还算舒服的座垫下的缝隙,戴着那个相对我的大头来说实在有点小的头盔,自己保重自己。除了刚上路的一两分钟实在有点胆怯,若有路人经过,隔着头盔也看得出我在咬牙切齿,但当摩托离开中环经过湾仔全速走上东区走廊,我已经算是豁出去了。

  虽然未敢于一路向人向树向天挥手,但已经可以单手持着相机沿途乱拍,一路拍我一路在想,如果给我年轻二十年,说不定我也会变成一个摩托骑士,一个早午晚都会骑着摩托车在香港九龙新界四处觅食的骑士。

  曾经企图积极地向路过香港的朋友介绍香港,但想来想去,也没有什么真正好介绍的,唯有吃,还可以。

  摩托车其实是跟车仔面是没有亲戚关系的,但骑着摩托车去吃车仔面,也总算一件无中生有的过瘾事。

  从香港东岛莦箕湾闹市东大街的吕仔记,迟到东南海岸石澳沙滩旁的**面档(吃完竟然没有看名字就跑了),再翻山过隧道回到铜锣湾的荣记粉面,最后以湾仔车仔面之家做终点站——我发誓我这过去的半辈子都没有这样密集的在一个半小时里吃四碗面,而且要在杂七杂八的猪皮、猪红、韭菜、萝卜、咖喱鱼蛋、鱿鱼、猪杂、牛杂、切片香肠、卤水jī翅尖、冬菇、蟹柳、油豆腐、青菜等等配料当中自行挑选搭配自家合适口味,还得决定究竟吃的“主食”是油面、河粉、米粉、粉丝,还是乌冬——这种打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就出道的百分之三香港车仔面,开始的时候是非法流动小贩推着简陋的木头车上街卖面,为贫苦草根阶级填报肚皮,一角钱一团可粗可细的蛋面,再加二三角钱添些配料,围住面档,人人一个碗口磨损崩裂的公jī碗在手,三拔两拨尽快解决,唯恐小贩管理队不知从那个地里钻出来,面档住人匆忙“走鬼”,剩下一群食客站在街头,拿着迟到一半的车仔面,不知如何是好。

  这从来就属于社会贫苦草根的,注定是小流氓古惑仔的,注定高攀不起云吞面鱼蛋粉牛腩河等等高贵亲戚的最最贴地的车仔面,和我们这代香港人一同成长。即使现在已经被政府策略性地净化,车仔面档从街头慢慢转移入正式店铺,但车仔面倒也没有因此而“文化”起来,还是相对的便宜,多选择,快,自有其混杂无章的口味,这也正是我理解并认同的最贴地的香港市井核心价值。

  车在人在,一日有摩托车,一日有车仔面,一日有香港。

  独唱团-给你一些不给一些 作者:兔

  到打开电脑,我还在纠结这篇文章的观点,làng子到底该不该回头,在这个尴尬的年龄段,我不知道自己该继续坚持,还是向这个世界妥协。

  年轻的时候,我们都爱làng子,爱他们满不在乎,爱他们颠沛流离,爱他们的简单,甚至粗bào,爱他们毫无征兆地出现在你面前,又从来不告别就回过头去。也许这还不够,你还爱他们是穷小子,爱他们去没有卫生许可证的路边摊,即便只是一碗车仔面都làng漫的要死。最先让我想到这个形象的就是《天若有情》里刘德华饰演的阿华,那个叼着烟,骑着摩托车的làng子。那个有情有义却终难回头的làng子。

  在我们年少的记忆里,某个盛夏的盛夏,似乎都会有这么一段想起来就不知所措的爱情,就像电影里吴倩莲饰演的十七岁的JOJO ,天真执着,义无反顾,眉眼之间都透着一股子倔qiáng。他们的相遇本来就是天雷地火,她是他逃离抢劫现场时的人质,又在匪伴面前豁出命去英雄救美,这大概是我能想象到的最让人心跳加快的相遇了。而JOJO也以最快速度患上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不仅没有指认阿华,还迅速地爱上了他。为他撒谎夜逃,煲汤打扫,甚至为了他不顾危险地爬上了车顶与人飙车,所有一切都是这位千金大小姐一辈子没有做过的事情,这大概就是爱情的力量吧。一切都是甘愿,不管他是警察还是罪犯,也不管他跟什么样的人在一起,总之跟他的一切和与他有关的一切都是好的,连他周围的空气都是甜的。然而结局并不如人意,阿华最终死在自己的江湖路上,而 JOJO拖着婚纱狂奔在午夜的街头,她的这个làng子,再也回不了头了。

  但现在想来,也许这才是最好的结局。当làng子回头,年复一年,渐渐有了中年人的肚腩,和连天的抱怨,有了这个年代司空见惯的小三小四们……不在骄傲,不在盛气凌人,取而代之的是家长里短和世俗琐碎,他们终将在阶级矛盾里分道扬镳。这样的结局不止令人伤心,更让人觉得可悲。爱情从来就只是那么一下子,兵荒马乱的一下子,过了也就过了。电影里的他们却用一场悲剧将这份停留在顶峰的爱情永远保留了下来。

  回想香港同时期电影的另一个làng子经典,大概就是《阿郎的故事》了。然而,làng子回头,佳人不在。他独自忍受着老板的苛刻在工地做苦工,只为供儿子念书,虽然电影把两人脏乱差的生活描绘的轻松情趣,但还是难掩那份辛酸。尤其是遇到他从国外回来的佳人之后,对比之下更是一人一世界。他不再是她崇拜爱慕的那个骄傲的làng子了,他依然痞气,却多了一份维诺,最重要的是他还是个穷小子,而她却不能一辈子都吃路边摊。现实让人难堪,当他要寻回当年的骄傲,再次骑上摩托车时,却付出了永远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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