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_周国平【完结】(45)

2019-03-10  作者|标签:周国平

  "是的,爸爸笨极了。"我含泪说。

  半夜,妞妞不断哭醒,在阿珍怀里哀哀切切他说:"找爸爸。"她的哭声真是牵动我的心呵,无论睡着醒着,我总听见。她在我怀里渐渐入睡了,还说了句梦话:"爸爸疼妞妞哭。"一会儿,又突然懊伤他说了句:"音乐没了!"我忙打开音响,她立刻又睡着。就是放不下,只要我有放的意图,她就使劲抓住我。

  又醒了,说:"吃豆沙。"我想让她继续睡,不理睬,她就执著地重复说,语气平静,态度坚决,说了十多遍。只好喂她。她真饿了,边吃边不停他说:"还吃,还吃。"吃了不少。呛了一下,我说:"呛了吧?"过一会儿,她自己说:"又呛了。"说完故意咳一下,用动作复习一个新词。

  吃完豆沙,她说:"听音乐,轻轻地走走。"近来她常说"轻轻地"这个词。她的意思是免去我跳舞,只要我抱她走走即可,话语中包含着一份体贴。

  阿珍想让我休息,要抱她。她牢牢抓着我,喊:"珍珍不抱妞妞,爸爸抱。"阿珍哄她,说带她去看大花猫。她睁开眼,想了想,瞄呜哺呜地叫了起来。阿珍趁势抱了过去,带她去走廊,她一路还喵呜喵呜叫着。

  还是不行,她在阿珍怀里哭个不休。我再次起chuáng抱她。她喊痒,不住地抓摸右耳、右腮和脑袋。全身奇痒是晚期癌症的症状之一。可怜的妞妞,我几乎不敢朝她口腔里看,那灰huáng色凹凸不平的癌块越来越大,败坏了齿根,原来雪白的牙齿正在变质发黑。她的声带可能也已受累,说话声和哭声有些嘶哑,音量明显减弱。可是,尽管如此,到了我怀里,她还是渐渐止哭,平静下来了。

  她告诉我:"妞妞难受了。"我含泪说:"爸爸知道。"她跟着说:"爸爸知道。"明显有放心的意思,仿佛爸爸知道了,她的难受就有希望解除。我抱她在走廊里走,她好像睡着了,突然又说话:"喂,喂。"我不理,她喂个没完了,我只好搭腔:"是谁?"答:"是妞妞,给爸爸打电话。"问:"做什么?"答:"回家家听音乐。"好吧,gān脆来一盘兴奋的。我放她近来爱听的那盘探戈曲,她说:"好听,真好听。"边听边说出她的理解,不时告诉我:青蛙叫,猫叫,pào响了,打雷了,下雨了,狗叫,鸟叫,铃裆,鼓掌……我惊讶她形容之贴切,我自己是想不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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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周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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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章 艰难的诀别

  一

  持续的剧痛,妞妞大哭,嗓子哭哑了,哭不出声了。爸爸抱她下楼,在院子里走。她伏在爸爸肩上,紧闭双目,皱着眉头。爸爸疼,妞妞哭。要爸爸不疼,妞妞不哭。可是,就是疼呵。她轻声说:"回家家听音乐。"也许听听音乐就好了。爸爸快步朝宿舍楼走去。"刚上台阶,又是一阵剧痛。

  "不回家家,回家家,不回……"她哭喊起来。

  爸爸硬着头皮冲上楼,然后不停地进屋出屋,快速走动,想藉此转移她的注意力。

  毫无用处。妞妞大哭不止,夹杂着一声声喊叫:"gān吗!宝贝!磕着了!gān吗!"

  妈妈给她灌下一勺溶开的止痛安眠药,她呛了。不,不是呛,咽喉的病变已使她失去了吞咽的能力。她恶心,哮喘,撕心裂肺地嘶叫着。妈妈哭了,爸爸也哭了,母女三人哭成一片。

  屋里响着那盘探戈曲。妞妞大哭着喊:"真好听!"又大哭着模仿乐曲中类似猫叫的声音:"喵呜,喵呜……"那模样可爱极,可怜极。她听见爸爸也在哭喊:"妞妞啊,爸爸心疼死了!"

  由于安眠药的作用,她终于睡着了一会儿,醒来告诉爸爸妈妈:"妞妞磕着了。"然后让妈妈弹琴,用喑哑的嗓音点节目,偶尔还唱一句。突然咳嗽了,不停地咳,每咳必至于恶心和哮喘,发出嘶鸣声,气管和喉咙里呼噜不止。可是,她不哭,也许是没有力气哭,也许她觉得不值得再为这点小难受哭。在剧咳的间歇,她自个儿轻描淡写他说了一句:"咳嗽了。"

  磕着了,咳嗽了,如此而已。她尽量忍。从出生三个月开始,她就学习忍受身体的病痛。她相信像以前一样,忍一忍就会好的。她不知道世界上还有死这回事。

  可是,我们知道。我们不但知道妞妞已经死到临头,而且,事至今已还希望她适时而死,不要在死前遭受太多的痛苦。

  对于身患绝症而又不堪忍受长时间临终折磨的人来说,安乐死是一个明智的选择。我甚至要说,它是一颗定心丸。不管最后是否实施(这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有了这个后备方案,病人及其亲属便会感到一种放心。事实上,自从妞妞癌症扩散以来,这个方案便已不言而喻地存在着,我们在沉默中对此心照不宣。

  然而,作为后备方案容易,真正付诸实施却何其困难。由于缺乏有关的立法,医生们都视此为畏途。尽管他们一致断定妞妞的生命不可挽救,任何治疗手段均已无济gān事,但是,一谈及安乐死,无人愿担当于系。当然,这完全可以理解。这也无大碍,我们可以自己承担。自己承担就不牵涉所谓复杂的法律问题了吗?报纸上曾披露这样的事例:一个肝癌晚期病人实在忍受不了病痛的折磨,恳求他的妻子为他施行安乐死,妻子照办了,结果这个为丧夫悲痛欲绝的可怜女人竟被判了刑。据说法律以此维护了生命的权利。可是,当生命的延续已经成为纯粹的痛苦之时,结束这种痛苦岂非也是生命的权利?我在这个案例中看到的,与其说是法律对生命的权利的维护,不如说是法律对生命的权利的嘲弄和剥夺。我们面临的是一个最直接的事实:妞妞正在遭受无法忍受的痛苦,而且由于不存在一丝复元的希望,遭受此痛苦已经毫无意义。面对这个事实,做父母的因为怕承担责任而袖手旁观,不是大自私了吗?

  至少对于我们来说,真正的困难并非来自法律,而是来肾情感。癌症正在肆意破坏她的各个感官,但尚未彻底毁掉她对这个世界的感觉。看到她痛苦不堪,我希望她早走。可是,只要她不死,痛苦总会有暂时缓和的时候,尽管历时越来越短。在那样的时候,她又有了听、说、jiāo流、活动的愿望,即又有了生的愿望和乐趣,于是我又希望她活下去,哪怕多活一天也好。诚然,早走晚走对她来说区别不大了,尤其是对那个不久以后不再存在的她。对我们来说区别也不大了,尤其是对不久以后必定要失去她的我们。然而,人生岂非只是早走晚走的区别吗?延长她的生命,缩短她的痛苦,这两个动机水火不容。要确定一个让她走的准确时间是多么难呵。而最难的是,做父母的对自己的亲骨肉如何下得了手!你不能救人活命的医学,难道不能教我一种使人真正安然死去的方法,当我的女儿醒来痛苦太甚而快乐太少时,让她多睡少醒,而当她醒来只有痛苦没有快乐时,就让她不再醒来?如今我只剩下了一个卑微的愿望,唯求我的女儿能以最平和的方式逐渐进入不醒的长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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