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经济变革得失_吴晓波【完结】(53)

2019-03-10  作者|标签:吴晓波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中国经济进入新的调整期,中央与地方在经济领域的矛盾呈激化之势,中央财政及一百多家中央企业的获益能力越来越qiáng,而地方收入则严重依赖于土地财政,2012年年底开始试行的“营改增”更是从县区收入中划走一块。在今后,随着城镇化战略的实施以及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地方支出的需求不是减少而将大幅增加,因此,重新调整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扩大地方政府的行政权限和良性增收能力,已是宏观经济改革的首要课题。其可能的领域包括:通过税制改革,抑制地方政府的卖地冲动,形成可持续的收入模式;将中央企业在地方的税收分成大幅提高,用于各地的社会保障制度投入;提高地方政府的资源税留成比例;在监管到位的前提下,改良地方政府的投融资平台。总而言之,只有中央与地方重新切分“蛋糕”,才可能在未来继续做大“蛋糕”。

  至于均富,也分为两类,即政府与民间的均富,以及有产者与无产者的均富,其内在关系是,若没有政府对民间的均富,有产者与无产者之间的均富也不可能发生。

  在过去的20年里,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得益远远大于民间。2012年,全国GDP为51.9万亿元,政府的财政收入为10.3万亿元,这还未包括中央企业赢利、地方政府的土地收入和规费收入,汇总计算,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得益比例应超过30%。2013年2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布数据,全国物流企业的运输成本支出约为3万亿元,而其中,各地政府征收的过路过桥费就占到1/3,高达1万亿元。另以争议最大的房地产行业为例,据经济学家郎咸平计算,政府总共征收12项税和56种费用,土地成本及税费占到了房地产平均价格的70%。他因此呼吁,“房价下降唯一的办法是政府取消税费”。

  在未来的改革中,政府实施大规模的减税政策、减轻企业高负痛苦,以及加大对医疗、教育及社会保障体系的投入,是实现均富的根本之道。自先秦诸子以来,“均贫富”就是历代思想家和治国者最为古老和原始的治理理想,四大利益集团唯有获得均衡性的收益才可能维持社会的稳定及进步。大一统的中国很难拒绝一个qiáng大的政府,但应该控制它的欲望。

  三个最特殊的战场:国有经济、土地和金融业

  在很多人看来,中国经济最不可思议的三个部分,就是庞大的国有经济体系、土地国有化以及政府对民间金融业的全面压制。此三项为未来经济改革的主要战场,已是政经界的共识,不过,在策略选择上存在严重分歧。

  在2012年,一些被改革拖宕而激怒了的国内经济学家提出了一系列激进的自由化主张,其中包括立即推行土地私有化、国有企业进行私营化改造、撤销国资委、撤销发改委等,有人甚至建议将国有资产以一人一股的方式分配给每一个国民。这些“看上去很美”的主张,在民众中引起极热烈的呼应。然而,若我们回到历史的基本面来观察,也许问题要复杂得多。在历代经济变革中,此三大困疾均为核心命题,关乎国运兴衰,它们如同中央集权制度一诞生下来就随体而至的“胎记”,绝非一刀切除便可一劳永逸。

  首先,在国有经济改革方面,就如同很多人将中央集权制度与独裁专制画等号一样,国有经济也被打上了意识形态的记号,不少人认为,中国要成为一个完全的市场经济国家,就必须让国有经济退出历史的舞台。但是,这样的必然性推演是否成立,是值得探研的。中国是“国有企业的故乡”,自管仲变法以来,政府就开始对重要资源实行专营,到汉武帝晚期对国营政策的质疑就不绝于耳,在公元前81年的盐铁会议上,桑弘羊对儒生们提出的那几个问题,一直到今天还没有找到答案。因此,历代政府从来没有一个有勇气消灭国有经济体系。1998年之后,国有企业通过资源垄断实现bào利的过程,其实是一次并不陌生的“历史性回归”。在没有寻找到更好的国家治理模式之前,对于以“统一”为最重要文化和治理目标的中国来说,国有经济的全面瓦解是不可思议的。在杨小凯看来,“私有化涉及产权的大的变动,短期内一般会使效率下降,所以应该慎重,而且应该掌握时机。但是自由化是可以提早搞的。这里讲的自由化不是指自由价格,而是实行自动注册制,让私人经营所有行业”。191

  因此,未来国有企业改革的主题不可能是“如何消灭”,而是如何管理及分享其利益所得,改革的任务可以被分解为三个方面:第一,“政、党、企三分开”,改变现有的国资委与党的组织部双重直接管理的模式,政府以出资人的身份行使权职,将企业决策、经营权还给董事会和管理层;第二,“全民企业全民分享”,将大部分国有企业的资本注入社保基金池,以转移支付的方式使之成为全社会的福利;第三,改变一百多家中央企业的权益分配模式,地方政府通过税收留成和利润分享的方式参与利益分配,同时将这部分所得定向投入于社会保障和公共设施的建设及维持。

  其次,在土地改革方面,自商鞅变法以来,绝大多数的朝代均推行土地私有化政策,当今的土地国有化确乎面临一场法理和政策层面的大检讨。土地改革面临几个无法回避的现实难题:第一,对政府来说,土地不但是利益最大、成本最低的收入来源,而且是实施城镇化建设的政策性资源,若失去操作权,国民经济的运行逻辑将重新设计;第二,在宏观调控中,土地成为消化货币流动性过剩的“大池子”,它比印钞机要可靠得多,未来可能爆发的人民币危机需要从土地中得到喘息和缓解;第三,土地成为民间财富重新分配的“变压器”,若处置不当,反而会激化贫富矛盾,出现庞大的赤贫阶层,酿成更严重的社会动dàng。

  因此土地改革的主题不可能是“立即私有化”,而是分成几个层面的任务:第一,在充分宣导和对企业大幅度减税的前提下,施行房产税政策,让地方政府既能从土地中持续受益,而又不再依赖一次性的拍卖出让;第二,成立中央、省两级“土地银行”,将日后的所有土地出让收入注入其中,进行资产化经营,所得用于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第三,以农用山林地为突破口,小步、循序地进行土地所有制改革的试验。

  最后,在金融改革方面,政府对金融业进行国营化管制是国民党人的发明,自1935年法币改革之后,国营资本就全面“接管”了银行业,国民党在台湾仍然维持这一政策,到1987年开放党禁、报禁前后,公营资本在台湾银行业中的比例仍高达79.9%,后来由管制而开放,历经两次“金改”,终于将金融业还给了民间。192因此,金融业开放是市场自由化的最关键性战役。自1993年之后,中国的民间金融活动一直遭到打压,而国有银行无论在经济成长期还是在萧条期都能够利用政策手段获得惊人的bào利,民间对之的不满,在2011年的东阳吴英案中可见一斑。“千开放,万开放,不如让我办银行”,已成非常响亮的呼声。2012年以来,中央政府选择浙江温州、深圳前海等地开展金融创新试点,试图在离岸中心建设、人民币国际化、利率市场化等领域有所突破,这些改革仍然体现出中央放权、地方主导、民间参与的中国式改革特征。随着金融管制的壁垒被次第打破,民营银行在中国经济舞台上的再度归来应是可以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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