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牙/雪虎_[美]杰克·伦敦【完结】(27)

2019-03-10  作者|标签:[美]杰克·伦敦

  如果说这些白神是万能的,不过,与随主人上岸的狗稍稍厮混,白牙很快发现,他们的狗却不怎么样。这些狗的形状大小各不相同,腿部是太短就是太长,身上不是绒毛而是长毛。有的甚至几乎都没长毛。没有一只狗直到如何打仗。

  作为种族之敌,跟他们打仗是份内之事。白牙做了,而且很快就生起无比的轻蔑。他们软弱无能,大喊大叫,笨拙不堪的捻转挣扎,妄图凭借力气取胜。他运用的则是机智与灵巧。他们大嚷大叫着向他冲突,他跳到一边,在他们不知道他怎样了的时候,他就扑到他们的肩膀之上,将他们打翻在地,供其喉咙。

  有时,这种攻击很顺利。受攻击的狗在泥土里滚来滚去,在一旁守候观望的狗便蜂拥而上,将其撕碎。白牙很聪明,他知道神们在狗被杀死时必然动怒,白人也不例外。因此,他打翻一只狗并切开了喉咙后,就退到旁边,让群狗上去做残酷的收尾。当白人大怒而来,用石块木棍斧头等各种武器打在同伴们身上的时候,白牙已经在不远地地方逍遥观战。他真是聪明绝顶。

  然而,他的同伴也根据自己的方式变得聪明起来。白牙也更乖了。慢慢的,他们知道,这种把戏,只能在一只船第一次靠岸时才可以玩。最初的两三条陌生的狗被毁灭后,白人就将他们的狗推到甲板后面,而其恶野蛮的进行报复。一个白人看见自己的一条猎狗竟当面被撕成碎片,就掏出左轮手枪来,迅速的开了六枪,六只被打死或要死的狗便躺在地上。

  这种权力的表现,深深的铭刻在了白牙的记忆中。

  白牙不爱他的种族,自己的机灵又足以逃脱惩罚,而且,灰海獭忙着做生意发财,他无所事事。因此,他非常喜爱这种游戏。杀白人的狗开始只是一种消遣,后来居然成了他的专利。他与那群生命láng藉的印第安狗仔码头附近闲逛,等待轮船的到来。轮船以来,游戏便开始。几分钟后——白人惊慌稍定——他们便烟消云散——游戏结束,再等下一次船来时故技重演。

  如果说白牙是印第安狗群众的一员,那也不完全正确。他并部分他们厮混在一起,而是独自一人,离得很远。的确,他和他们一起捣乱,但他也让他们感到畏惧。他向陌生的狗挑战时,他们在一旁等待;他将对方打翻,他们就上去结果他。这时,白牙早已撤退,让他们去代他承受神的处罚。

  挑起争斗并不难,他只消在陌生的狗上岸之后露一露面。一看见她,他们就会本能的冲过来。当他们匍匐在原始世界的火旁改造着自己的本能。开始对生养了他们却遭到舍弃和背叛的“荒原”满怀恐惧的时候,他就是潜伏在火堆周围的黑暗里的东西,是“荒原”,代表着未知、可怕,永远具有威胁性的东西。从古至今,对“荒原”的恐惧一代一代遗传下来。刻入了他们的天性中。许多世纪以来,“荒原”就代表了恐惧和毁灭;他们的主人特许他们去杀害“荒原”的东西。这样做,即使伪劣保护他们自己,也是为了保护陪伴和庇护他们的神们。

  这些狗来自温暖的南方,毫无经验。他们小步跑下跳板到岸上,看到白牙,就有一种抑制不住的冲动。也许他们生于城市长于城市,然而对于“荒原”,具有同样的本能的恐惧。他们不仅是在用自己的眼睛,而且也是在用祖先的眼睛看,看到光天化日下这láng模样的动物站在面前,根据祖传的记忆判断他是láng,就想起了前世的孽债。

  所有这些,使白牙非常高兴。这些狗忍不住打他,正是他的运气,而是他们的晦气。

  他们以为他是合法的牺牲品,他也把他们看成合法的牺牲品。

  在孤独的dòngxué里,他曾经第一次看到白天的光明;曾经与松jī、伶鼬、大山猫最初的几仗;小狗时代,利·利及其他小狗的迫害造成的苦痛,所有这些,对白牙的性格都并非毫无影响。否则,他会面目全非。如果没有利·利。他也许会遇小狗们一起成长,从而变得更像狗也更喜欢狗。倘若灰海獭敲动温柔慈爱的小锤,也许会打动白牙天性最深隐的地方,唤起诸种仁爱和蔼的品质。然而,一切并非如此,现在的白牙被模塑的孤独乖僻,凶狠狡诈,变成了全族异口同声的仇敌。

  第十六章 易主

  第十六章 易主

  住在育空堡的白人寥寥无几。他们在这儿住了很长时间,自称为“酵子,并引以为骄傲。他们轻视其他刚从轮船上登岸的新来者,称之为“洋盘”,而新来者也总是因此非常丧气。“洋溢”与“酵子”之间的不同,在于前者没有发酵粉,做面包时用酸面团子,而后者使用发酵粉做面包的。

  其实这些都不过十名目罢了。堡垒里的人轻视新来的人,为他们的倒霉而幸灾乐祸,特别对白牙和那群声名láng藉的印第安狗们大肆践踏新来者的狗感到快意。每逢汽船一到,他们必定满怀对印第安狗的期望,到河边来看这种游戏,争先恐后的赞赏白牙这个野蛮而狡诈的角色。

  其中一个人特别热衷于这种游戏。他总是——听见汽船的第一声汽笛就飞奔而来;有总是在战斗结束、狗群走散、才最后带着一种怅然若失的神情慢慢踱回堡垒。他甚至在通道柔弱的南方狗被一群虎牙毁灭而发出的垂死的惨叫时,高兴得手舞足蹈,大喊大叫,几乎不能自己。他看白牙时的那种目光,真是既狡猾又贪婪。

  没有人知道他的教名叫什么,人们都叫他“美人”——美人史密斯,但自然对他那么吝啬,他绝对不是个美人。而且与这名字适得其反。他长得特别的丑:个子矮小,身材瘦弱,脑袋小得惊人,头顶仿佛枣核。实际上,在人们称他“美人”以前的孩提时代,他曾有个绰号——“枣核”。

  他的头尖顶向后,斜连到脖子上,向前则飞铲刚坚决的倾下去,接住低而宽的额头。

  造化仿佛后悔自己的过分吝啬,就慷慨的给了他一个舒展的面目。较之其他部分,他的脸大,眼大,两只眼睛之间还有两只眼睛的距离。也许瘦脖子疲乏难支,一副巨大阔重的颚骨向外突出,仿佛长在胸膛之上。

  这幅颚骨给人一种天生胸闷的印象,但似乎又缺少什么,也许是过犹不及,也许是颚骨太长,总之,这只是一种假象而已。美人史密斯,是作为鬼鬼祟祟的怯懦者中的最怯懦的一个而闻名遐迩的。

  我们可以将他的尊容完整的描述下来:大而huáng的牙齿,上两根犬齿尤甚,枯瘦的嘴唇下露出的像狗牙一样的虎牙。大自然似乎少了颜料,便将各种颜料的渣滓挤出来混入他的眼中,看上去既huáng又浊。不但眼睛如此,头发亦然,稀薄蓬乱一团污huáng翘在头上,一簇簇出奇的伸出面部以外,仿佛被封chuī乱的丛生的稻谷。

  总而言之,史密斯是一个畸形的人,当然错不在他而在别人。他出生时就被塑成了这幅模样,自己无从选择。他为堡垒里其他的人们做饭,洗碗和作其他的杂役。与宽容任何受到自然的不公正待遇的人一样,人们飞到不轻视他,反而代之以宽大的仁道的态度,而且怕他,惧怕他由于卑怯的愤怒而从和面开枪火灾咖啡里下毒。更何况,总得有人做饭,无论有多少短处,美人史密斯却会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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