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师余秋雨_哈马忻都【完结】(2)

2019-03-10  作者|标签:哈马忻都

  女弟子著书为师辩护:《吾师余秋雨》 作者:哈马忻都

  十几年来,亦师亦友的关系让马小娟比一般的读者离余秋雨更近,期间关于余的热点也从未停歇,出于一种对老师的理解,也是对读者知情权的尊重,使她有了写作的冲动。“我觉得很多关于余秋雨的文字,无论维护还是诋毁,都没说到点上,而且其中还夹着男人间的勾心斗角。余先生说过,针对自己的激烈言论其实也是对突破原有格局的‘新兴文化生态’的反弹,这种文化生态,在他担任上戏院长时就已经酝酿建立,作为学生,这本书完全都是我多年来对余先生自然的认识和感悟。”

  他的名气大得让我羞于张扬我们的师生关系

  刚刚分手告别完,一起出电梯的男人马上凑过来,问:刚才那位先生是不是姓余?

  我说是。

  余秋雨?

  是。

  他现出一脸的表情,重新往早已关闭的电梯那儿看。我偷笑。我想这会成为他今天的一件大事,他会对周围的人说,他今天看见了余秋雨。

  许多人通过文字认识余秋雨,也有人通过电视、报纸这样的媒体记住余秋雨的相貌。还是距离,让他们对日常的余秋雨怀有各种各样的想象、猜测。

  我的表弟问我:余秋雨是你导师?人家可是文化大家!——言下之意,你是谁?

  中学时代就疯读余秋雨散文的小齐,几次回避和我一道去见余秋雨,他说你的导师名气太大,我更喜欢和他在文字中jiāo流。

  单位的同事笑我:看看你老师什么样儿?你什么样儿?人家早把你这个学生的名字都忘了吧?

  朋友的女儿,脆生生的小中学生,挤在排队等候签名的人堆里,大喊:余先生,您认识马小娟吗?余老师说:认识啊,我们是很好的朋友。那女儿就足足地幸福和自豪了许多天。

  有人想不通,说你怎么就撞上余秋雨做你导师?你运气够好的。

  这种时候,我只笑笑。多数时候我喜欢别人以为我狗屁。没有关系的。

  一个是如雷贯耳的文化名人,一个是风一样飘过成不了型儿的游逛女,所谓名师出高徒,在我这儿没有应验。

  许多自信,却恰好来自余秋雨老师。我一直喜欢听他夸我的那些话。

  我的朋友少之又少,读他书的人何止成千上万。在心里,我是学生,他是老师,我们又是很好的朋友,互相关注,私下也互相chuī捧,谈不上学术体系上的所谓师徒传承,只是气场相投,总有话题可聊。在离开上海戏剧学院的的十几年里,我们通信,通电话。我们见面,喝酒,饮茶,聊天。我们生活在不同的城市,活跃于不一样的领域,我们总能兴致勃勃,谈论一切好玩的事情,好玩的人。

  他总有和别人不一样的说法,就像他总有和别人不一样的行动。我受到他的影响。我从他那里学到主要的。

  我喜欢对他说:“我们是一伙的。”

  十几年里,我们一边成为互为欣赏的朋友,一边成为世俗眼里毫不相gān的两类人。他以他的思索和才华,感觉与写作,越来越被无数的人记住和接纳,他成为无数人眼里的大家。

  他的名气大得令我羞于张扬我们的师生关系。

  有一天我读米歇尔·芒索的《闺中女友》,她数叨她与杜拉斯之间的友情:

  “这种奇怪的地形绝妙地象征着我们在这友谊中的地位。她无疑高高在上,我在下。但我喜欢仰视她,她也喜欢我仰视她。我并不感到屈rǔ,也未受到伤害。”

  “在大约三十多年里,玛格丽特不断使我眼花缭乱。”

  “她教我主要的东西,她只教我观察。”

  “在鼓足勇气叙述这个故事之前,我好像数数有多少暗礁似的,重读了她所有的书。接着,我估量了一下自己真诚的力量。”

  我就想,这是一种彻底和真诚的认同了,芒索定是从她们的友谊中获得过太多,太满,她也定是从杜拉斯那里学到了许多许多,所以才从不躲闪她与杜拉斯曾有过的深厚友谊,更不在乎别人是否以为她是靠了杜拉斯才成为作家的。

  有时我会问自己,为什么我通常选择回避自己与余老师的师生关系?因为他名气太大,而我微不足道?因为我不喜欢别人否定我一直以来存在的状态与生活的方式?可是难道我真这么在乎外人的评判吗?

  通常我的内心是骄傲的,从不需要社会的认同与许可。不反社会,却坚持远离;习惯独来独往,总是自由的。

  但是一个靠写字行文为生的人,不是要靠作品来证明自己吗?

  很早的时候余秋雨就对我们几个研究生说:你们已经研究生二年级,要写文章,要有创造意识,要把自己的信息量发she出去,要让人看得见你!

  但是我们懒得很,我们全都淹没在他的身后。

  那时的上海,是这样一座城市,总是从从容容、不事张扬,从来不刻意提倡什么,也不会有石破天惊的口号当街喧哗。一切旧有的、新来的,仿佛都是天经地义、生来就有,不必大惊小怪,也勿需任何诠释和过渡,自自然然地,就成为城市生活的本来。

  一场高水准的欧洲乐团的jiāo响乐演出,无声无息地,就会招来剧场外众多等票的市民。一次难得的芭蕾舞演出,无需任何宣传与炒作,不知从哪里就冒出来满满当当的观众。他们平平静静地来了,又平平静静地走了,仿佛这本来就该是属于他们的传统生活,或者生活习惯。印象中上海就是这样一座不会惊慌的城市,除了崇洋,中国任何其它地方其他人都惊扰不到她。她像一位见多了男人的大美人儿,冷傲、淡漠得不动声色,以至看不到激情、欲望,惟有安之若素的泰然,和“本来如此”的平静。她的由来已久的城市生活传统,普通市民所掌握的最基本的现代公共生活的细节与要领,让这个国家任何其它地区的富裕或是喧嚣都显出一股bào发或无知的浮躁。上海的大气氛是迷人的,极度生活化,每一个最初进入她的青年人,总是无端地就把自己放低,不知不觉屈服于她的国际化准则之下,心甘情愿接受她的熏染,迎合她的标准,慢慢地整个人就发生了改变。所谓润物细无声。

  他的名气大得让我羞于张扬我们的师生关系(2)

  就像一扇转动的玻璃门,进去时你还是个傻里傻气、“乡气(相对于‘洋气’,上海人用得同样多的另一个词)十足”的“外地人”,出来时,你好似换了个人,完全像那位《霓虹灯下的哨兵》里的黑大兵,无论如何都不肯再穿脚上的那双补丁袜子。倒不是什么忘本变修,而是终于搞明白穿黑皮鞋是不可以配白袜子的。就像喝咖啡不能搅动那把小勺儿,脖子上挂了金链子就不必再添一圈水晶珠子,你开始学习现代公共生活里最基本的条条框框。

  许多的改变终生受益,琐碎、不值一提,但却必不可少,大上海让你在这里得到一张从容进入现代文明生活的门票,你渐渐掌握了人类生活中逐渐形成和必须要服从的约定俗成,不至于被逐出某一条底线。这些,会构成你日后周转于社会与人群中获取自信与成功的必要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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