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军阀史话_丁中江【完结】(126)

2019-03-10  作者|标签:丁中江

  熊虽然已经四面楚歌,可是还在勉qiáng挣扎。民国3年(1914年)初,北京报纸竟把去年熊在热河都统任内,牵连热河行宫盗宝案刊出,堂堂国务总理公然和盗宝案有关,报纸毫不留情面,自然是有人主使的。熊看了很生气,曾函请内务部转知检察厅查究其事,警察厅将原信照转到地方检察厅,地方检察厅竟在信上批了“饬具诉状,原件却回”八个字,这对于现任国务总理是完全不给颜面,除了袁的授意,如何会这么做呢?

  民国3年2月7日,熊请辞职,辞职书有云:“筹维鲜效,擘理多疏,任重才轻,心余力绌……恐误国事于无形,致愆尤之丛集。……”袁批准熊辞去财政总长兼职。熊再于2月12日上书恳辞总理,辞职书云:“窃希龄猥以才力竭蹶,贻误国是,恳请退避贤路,乃蒙钧谕优嘉,仅准免其兼任,希龄自顾何人,敢再渎请。惟是泛水之舟,操舵者既无驾驶能力,必须易人,乃可渡登彼岸。时局艰危,无以异此。倘自知其力不能胜,而复勉qiáng支持,将恐载胥及溺,补救为难。希龄一身不足惜,其如国事何?谨再陈情,伏乞俯如所请,另简贤员,提任国务,俾得少免咎戾,曲荷保全,无任感悚待命之至。”袁乃予以批准,原批云:“据呈已悉,该总理兼任艰巨,夙矢jīng勤,前者陈请辞职,特许免兼财政,以节贤劳,至于任重钧衡,方冀情深维系,乃仍申前请,弥切去思,念时局之多艰,思得贤而共理,再三慰留,并命国务员合辞敦劝,维舟楫共济之忱,深切金玉弥育之感,既执祛之莫遂,怅回辔以无从,勉顺所陈,准免国务总理本官。此时高引,谅有幸于遂初,他日讦谟,愿无忘于辰告。此批。”袁在熊第二次辞职书予以批准后,派孙宝琦代理。

  熊希龄于民国2年9月11日组阁成立,到民国3年2月12日变卸,时间还不到半年,受够了气,吃够了苦。随熊去职的是汪大燮、梁启超、张謇。袁既准许这几位名流去职,同是又想以一些空名义来羁縻他们,于是发表熊希龄为全国煤油督办,张謇为全国水利局总裁,梁启超为全国币制局总裁。孙宝琦代理国务总理是看管内阁,以周自齐调署财政总长,朱启钤兼代jiāo通总长,章宗祥代理司法总长,严修代理教育总长。

  国务院秘书长陈汉第于熊辞职前,曾愤然对新闻记者说:“总理已寿终正寝,而我辈尚不能不亲视含殓。”由于这句话传出很多枝节,有家报纸刊载熊希龄对人说:我已病死,看不到抬棺材出门。这意思是说总统制已决定,副署于总统制等于是棺材出门。

  熊的悲剧是不可避免的,读者试一回忆,当民国2年秋季,袁要熊出而组阁时熊是多么意气昂扬,那时候袁是要这些名流政客和进步党为他装点门面,在国会中作袁的友党,帮助袁对付国民党,选举袁为正式大总统,推翻《约法》,解散国民党,解散国会。这些事一一完成后,名流内阁变成了袁的赘瘤,进步党也失去作为工具的地位,连黎元洪都要押解来京软禁,熊希龄算得什么,在这个时候,他不辞职也非下台不可了。

  北洋军阀史话

  五十五、民国正式总统

  民国初年的《临时约法》,对于组织政府的程序是这样规定的:根据《约法》只能产生临时总统和临时政府,然后由临时总统根据临时参议院所制定的国会选举法与组织法,于十个月内完成正式国会的选举与召集,再由国会制定宪法;根据宪法,产生正式总统和正式政府。

  但是袁已迫不及待地要改临时总统为正式总统,这时虽然正式国会已成立,可是选举总统必须根据总统选举法,而总统选举法又是宪法的一部分,所以必需先制定和公布宪法。按照这个程序,必须相当时日,而袁急切要做总统,这真是急惊风遇到了慢郎中,于是北洋系便想出了一个借口说:列qiáng各国政府在中国正式总统没有产生前,是不会承认中国的,如果民国再不被各国承认,则中国有被瓜分之虞;因此,先选举总统,是拥护共和,巩固民国的主要关键。

  同时,全国19省区的军事长官联名发表通电,主张先选总统,后制宪法,这道通电是由黎元洪领衔的。

  折衷的方案在袁的策划下制定,那是把选举总统法从宪法中提出来,由国会中的宪法起草委员会提前予以制定,提jiāo参、众两院联席会予以公布,以便提前选举总统。

  这时的国会,虽然国民党还是多数,但是国民党议员已是袁的政治俘虏,至于进步党更是亲袁而和国民党打对台的。可是袁还不放心,又由袁的亲信,总统府秘书长梁士诒组织了一个公民党。这个党的任务完全为了提前选举总统,它是于民国2年9月18日成立的,它包括三个小政团:(一)议员同志会,这是旧民主党山西议员李庆芳组织的;(二)潜社,广东人士所组织的;(三)集益社,亦是广东人所结合的团体。公民党的党纲是:“以国家之权力,实行政治之统一,增进国民之幸福。”公民党的政策是:

  “以提前选举正式总统为第一要务。”

  在这时候,既然先选总统成为必然之势,部分国民党议员便要想在选举袁为正式总统之后,便可迅速制定和公布宪法,用以引袁走上法治之路。这是把制宪问题颠倒来办,先选总统,后制宪法,已经不止是逾越了法律程序,也证明了袁的自私心。袁在国家大法面前,可以任意为所欲为,根本视政府为私产,宪法对袁又能有何约束能力呢?

  在总统法中,规定总统任期六年,不得连任。袁表示总统三年任期更好,但明定不得留任,则军队将不受节制,身为总统而有五日京兆之心,殊难办事。袁如此重视这一规定,即表示他有永久占有总统位置的私心。袁急切希望总统选举能够提早完成,以便民国2年的双十节正式就任。

  民国2年参众两院通过了先选举总统案。10月4日宪法会议公布了匆匆制成的总统选举法,同时,决定于10月6日举行总统选举。照当时情况,除了袁以外,全国没有一个人参加竞选总统;公民党是全力促成的,进步党也是亦步亦趋,国民党无力反对,其他小党无足轻重,袁是百分之百地能够当选。怎知袁做贼心虚,生怕出了意外,竟嗾使军警和便衣侦探化装为“公民团”,自宣武门至众议院,把国会包围得水泄不通,议员只许进不许出,为了怕选举的人数不足而流产。这些自称为公民团的公民,在国会门外大声叫嚣说:“今天不选出我们中意的大总统,你们休想出来。”这一来倒反而激怒了议员们。根据总统选举法,当选的总统必需得票占投票人数四分之三,而投票人数必需超过两院议员三分之二以上,选举投票用无记名。

  正式投票开始,出席两院议员共759人,第一次开票,袁得471票,黎元洪得154票,孙文、伍廷芳各得几票。因票数不足流产;第二次开票,袁得497票,黎得161票,仍不足法定票数;第三次开票,袁得507票才告勉qiáng当选。这次选举,是在武力威胁国会和没有竞选对象的情况下进行的,可是还经过了三次投票袁世凯才勉qiáng当选,这与一年前南京临时参议院全场一致举选袁为临时大总统,并且尊袁为中国华盛顿的情况相较,相差不可以道里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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