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这才是春秋_贾志刚【完结】(111)

2019-03-10  作者|标签:贾志刚

  那么再来说说贾志刚。这个著名的体育记者,这个在《足球报》写过十多年专栏的体育评论员,这个武侠、职场等题材什么都敢写都能写的勤奋的“笔杆子”,终于也“跟风”写起了历史小说。我觉得他是个极其聪明的人,因为他避开了可能属于自己弱点的东西,而采用最适合自己的方式进行书写,使他的作品呈现出了一种别具一格的“完美”,甚至具有了独特的文体特征。他没有描写,少发议论,剔除矫情,三言两语,偶有类似于金圣叹读才子书的眉批。他幽默到使人看他的小说有如看当下的网络新闻,会心之笑和爆笑是阅读他的作品最直观的生理反应。当下新闻以及当下话语方式的qiáng行进入,不仅没有使历史露出反感的神态,反而获得了快感。与其说贾志刚是在写chūn秋史,不如说他在描画我们当代众生相。贾氏幽默或许正在于此。不是以史为鉴,亦非借古喻今,而是用古代来关注当下,这完全吻合贾志刚的记者身份。对当下社会的关注度之高,是曹昇和当年明月所不及的。不过,这种方式往往使人觉得作者过于油滑,失之轻佻,从而怀疑他所叙述的历史是否属实。我觉得历史小说的最大问题就是篡改和歪曲史实。在更多的证据出现之前,我们要对已有证据保持尊重和敬畏,而不能仅凭臆测和推断来随意附加个人观念和看法。我说过“完美”,在于贾志刚也避开了这一问题。与现存史籍对校之后,我们可以发现,贾志刚一泻千里、嬉笑怒骂之下,没有一句虚言。我还说过“文体特征”,什么文体特征?鉴于贾志刚写的是chūn秋,鉴于贾志刚在高速叙述中有意或无意留有大段空白,鉴于贾志刚话中有戏,我称之为“chūn秋笔法”。没错,这个笔法也与chūn秋有关。

  历史小说从来都不是简单的文学作品,它起码还有另外一个简便的功能,即对历史真相的探索和最有力地接近。从姚雪垠的《李自成》、蔡东藩的各朝演义至今,对历史的书写已发生了深刻的剧变。这一变化得益于持续的思想解放,得益于近年来电视、书商和看客的鼓励,最终却主要体现在我们的民间史学家们的作品之中。对历史书写的权力下放,并非有意为之,而是时代发展的必然。

  不过,作为民间史学家,当年明月等人并不具有从学术出发的自发性和主动性。他们更多的是在市场的操控下,被动地与书商签订协议,然后以井喷方式展现自己的学识能力。好在他们可以引领我们进入了虚实相间的历史纵深,从而深切认识到这个民族曾经有过的灾难和荣耀。作为这个时代的一个文化现象,一个市场景观,当年明月和贾志刚等人的火爆也许并不具备振聋发聩的能量,但毋庸置疑,这是一个进步,一个开始,我所关注的是这个现象背后的趋向。

  替易中天遗憾,管子是诸子百家亲爹

  更新时间2008-12-9 15:22:36 字数:3575

  贾志刚

  非常高兴,易中天老师率领一种“讲师团”开讲诸子百家,那是中华文明的jīng粹。可是,易老师已经开讲了,开篇就是“实话孔子——夫子何人”。易老师讲得如何,姑且不论,只是这样的顺序就有问题。易老师说了,chūn秋是中国思想史的奥林匹克,这太正确了。问题是,讲奥林匹克似乎应该从顾拜旦开始,而不是以刘翔来开篇。

  诸子百家应该以谁开始?毫无疑问,从管子开始。负责任地说,管子是chūn秋战国诸子百家的亲爹,没有管子,就没有诸子。

  事实上,关于诸子百家究竟是哪些诸子,历来说法不一。管子有时被列入其中,有时根本就沾不上边。即使被列入,也是在其他一类,似乎只是凑数的帮闲的可有可无的。

  但是事实恰恰相反,管子的思想包罗万象,其后的诸子百家几乎无一不是从管子学说中分离而出。

  管子的思想收罗在《管子》一书中,与其他的诸子一样,《管子》中的文章有管子自写,也有后人补充。《管子》共八十六篇,现存七十六篇。通读《管子》,就会发现管子是诸子他们亲爹这一铁的事实。

  在我即将出版的《原来这才是chūn秋》中,对于这一事实做了简单的描述,现摘录部分作为佐证。

  儒家:

  “国有四维,一维绝则倾,二维绝则危,三维绝则覆,四维绝则灭。倾可正也,危可安也,覆可起也,灭不可复错也。何谓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礼不踰节,义不自进。廉不蔽恶,耻不从枉。故不踰节,则上位安;不自进,则民无巧诈;不蔽恶,则行自全;不从枉,则邪事不生。”

  这里的“四维”就是礼、义、廉、耻,缺了一维,国家就倾斜;缺了两维,国家就危险;缺了三维,国家就颠覆;缺了四维,国家就会灭亡。管子认为有了礼,人们就不会超越应守的规范;有了义,就不会妄自求进;有了廉,就不会掩饰过错;有了耻,就不会趋从坏人。有了“四维”,国家就有了秩序,邪乱的事情也就不会发生了。

  这就是管子的四项基本原则,国家要发展,人民要富裕,这四项基本原则是基础,是必备的条件。

  礼、义、廉、耻,这就是儒家思想的基础。

  法家:

  关于法,管仲的论述非常之多,内容也非常全,从法的重要性,到法律制度的建设、法律的执行等各个方面一应俱全。稍作摘选,就能发现管仲是一个如假包换的法家,他的思想也正是后来法家们的理论基础。

  “正法直度,罪杀不赦,杀戮必信,民畏而惧。武威既明,令不再行。”翻译过来就是:法律公正,制度明确;杀有罪,不宽赦;执行刑罚一定说到做到,民众就会畏惧。权威明示于众,法律就不必一再重申。用今天的话说,就是严格执法,公开执法。

  “君一置其仪,则百官守其法;上明陈其制,则下皆会其度。君之置其仪也不一,则下之倍法而立私理者必多矣。”翻译过来就是:国君统一立法,百官就能守法;上面把制度公开,下面行事就都能合于制度。如果国君立法不能统一,下面为公法而另立私理的人就会增加。换成今天的说法,就是公开公平公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明君察于治民之本,本莫要于令。故曰:亏令则死,益令则死,不行令则死,留令则死,不从令则死。五者死而无赦,唯令是视。故曰:令重而下恐。”翻译过来就是:英明的君主知道治民的根本,根本中没有比法令更重要的。所以说,随意增删法令的,不执行不遵守法令的和扣押法令的都必须处死,法令有了权威,下面的人就畏惧了。严刑峻法,对于现代社会来讲,当然会有个适用性的问题,但在当时,自有其时代意义。

  甚至对于一些法律疑难问题,管仲也有很好的解答。

  “令未布,而民或为之,而商从之,则是上妄予也。上妄予则功臣怨,功臣怨而愚民操事于妄作,则大乱之本也。令未布,而罚及之,则是上妄诛也。上妄诛则民轻生,民轻生则bào人兴,曹党起而乱人作矣。”什么意思?就是说还没有颁布法令,有人偶尔执行了,国君不应该奖赏他,否则守法的人们就会抱怨,而一些人就会猜测还要出什么法律而提前去做,那样国家就要大乱了。同样,法律还没有公布之前有人触犯了,也不能去惩罚他,否则人们就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就会没有安全感,也会引起社会的动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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