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中国大案2006_丁一鹤【完结】(60)

2019-03-10  作者|标签:丁一鹤

  此时的高洁已经深感两难。她是法官,但她不是立法者,面对神圣的法律,她也束手无策;但她又是一个法律的救赎者,面对身世坎坷的李志伟,她更是无法放弃。一个法官如果眼睁睁看着被自己苦心拉上岸的当事人因岸上无立锥之地,迫使他再次落水,那是对法官职业的亵渎,是对正义之神的亵渎。

  高洁法官和李志伟依然没有放弃,他们还在为李志伟的户口奔波着。

  第五章:中国闪客第一案(1)

  2006年6月15日,美国耐克公司在北京市高院终审打赢了一场长达两年半的著名知识产权案,北京市高级法院终审改判驳回了著名闪客朱志qiáng的诉讼请求。曾经在一审获胜并获赔30万元的朱志qiáng,败诉后还要承担一审二审的诉讼费4万余元。

  因为美国著名公司涉嫌侵权,加上又是中国闪客第一案,这起中美知识产权案件引起了媒体广泛关注而成为名案。北京法院采取了极其慎重的态度进行审理,但很少有人想到两个判决却截然不同。二审宣判后,朱志qiáng的代理人称:“一审判决与二审判决的差距太大了。”而耐克公司方面则认为,二审的判决结果很公平。那么,这起由两个“小人”引发的中美知识产权名案,法院为什么会作出反差如此巨大的判决呢?

  创造“小小”,朱志qiáng被誉为中国第一闪客

  在了解这个案件之前,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闪客”的由来。

  所谓“闪”就是指Flash(英文单词本意是指闪光、闪现)。所谓“闪客”,也指经常使用和制作Flash的人。闪客这个词源起于“闪客帝国”个人网站,如今,闪客已经与黑客、博客等概念一起,构成了风起云涌的网络亚文化làngcháo。

  一位研究者这样描述闪客:每当夜幕降临,他们选择了“闪”,用一种叫Flash的软件,把隐藏在心里那些若隐若现的感觉做成动画,也许是段MTV,也许是段伤感的故事,也许仅仅是一个幽默。这些作品传播到网上,博得大家开怀一笑,或是赚取几滴眼泪。

  1997年Flash开始出现在中国,Flash是一个技术门槛比较低的优秀软件。Flash这种网上新动画格式有了鲜活的动作、流动的色彩和音乐与声音的点缀。正如其名字一样,仿佛在一“闪”之间,就令浩瀚的互联网告别了图片的机械运动,整个互联网因为Flash而活了起来。它让不少业余爱好者很快加入到创作者的行列中来,因为其中曾经有不少人擅长图像、动画等的制作,他们慢慢成长为优秀的Flash的创作者,人们就把他们叫作闪客!

  闪客们大多对网络极为熟悉,是技术上的寂寞高手,他们中的许多人同时是执著于理想的艺术家。闪客一族自2000年来逐渐成形并迅速壮大,闪客原创作品蜂拥而起。比如一首名为《东北人都是活雷锋》的歌,刚发行时,并没有引起公众的注意,后来有闪客用Flash重新演绎了它,使它迅速流行起来,歌手雪村也因此出名……

  除了大家熟知的《东北人都是活雷锋》以外,内地的《小小系列》、《大话三国》,台湾的《阿贵》系列等Flash动画也已经成了网民喜闻乐见的招牌菜。至高极限的“小小系列”是其中最佳代表之一,创造“小小”的朱志qiáng费了不少辛苦才把小小弄成了一个武打明星。

  笔名“小小”的朱志qiáng生于1976年6月,他是吉林省永吉县人,现住北京市丰台区某小区。朱志qiáng小时候就有了动画创作的想法,总是在教科书上画一些简单的小人形象。自1989年起,朱志qiáng就开始创作“火柴棍小人”形象。在创作过程中,朱志qiáng将自己的感情和思想倾注在这一形象中,并将通过“火柴棍小人”的每一个动作表现出来。2000年4月,朱志qiáng创作完成了第一个Flash《独孤求败》,第一次在虚拟空间使用“火柴棍小人”作为其作品的主题人物形象。自2000年6月,朱志qiáng以“火柴棍小人”作为主题人物形象相继创作完成了《过关斩将》、《小小3号》、《小小特警》、《小小5号》、《小小系列6》等作品。

  自朱志qiáng创作《独孤求败》起,他为名为“小小”的“火柴棍小人”设计了更多形体动作,在通过电脑制作的全新表现形式中,朱志qiáng赋予了作品新的生命力,并通过网络形式迅速传播,尤其是在虚拟空间的网友中影响广泛。“火柴棍小人”已成为一个与朱志qiáng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深入人心的特定人物形象。

  2000年,朱志qiáng创作的《过关斩将》被评为当年度WACOM杯Flash大赛最佳游戏奖。2001年8月31日,朱志qiáng创作的《小小特警No.4》荣获中国首届奔腾4处理器电脑Flash动画创意大赛暨Flash动画电影节专业组互动游戏类水晶奖。2001年12月15日《新周刊》评选朱志qiáng为“年度网络风云人物”,《新周刊》撰文评述:“以一部Flash《作品2号》,小小成为本年度知名度最高的网络名人。作品构思巧妙,动作设计不输一流的动作电影,更难能可贵的是,它以线条的勾勒告诉人们什么是简洁美。小小的作品提升的是整个Flash创作的品格,从它以后,‘闪客’这一称谓深入人心”。

  自2000年4月朱志qiáng完成Flash《独孤求败》起,就有多家企业、媒体与他商谈合作事宜。2001年7月18日,朱志qiáng与韩国巴论森有限公司签定协议,就朱志qiáng授权巴论森有限公司在韩国境内独家代理在包括计算机网络与多种事业上展示原创Flash动画系列作品达成一致。此后,朱志qiáng正与一些商业机构和个人洽商著作权使用事宜。

  因为创造了“小小”而被誉为“中国第一闪客”的朱志qiáng,非常注重作品知识产权的保护,他不但将自己的作品进行了作品著作权登记。2003年6月23日,他还以“火柴棍小人”形象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已得到初步审定。但是,朱志qiáng没有想到,他创造的“火柴棍小人”被“克隆”了,而且涉嫌侵权的是国际著名的耐克公司。

  状告耐克侵权,朱志qiáng打起中国闪客第一案

  耐克公司是全球知名的体育用品公司,耐克运动鞋更是名满天下。耐克公司于1996年在中国全资设立了苏州耐克公司。2003年10月,耐克公司总部与苏州耐克公司为举办“2003NIKE-Freestyle酷炫之王全国大搜索”活动及宣传推广其新产品“NIKESHOXSTATUSTB”,分别在耐克网站、新làng网、北京王府井大街、北京地铁(天安门西)站台、北京电视台体育频道发布广告。耐克公司在这些广告中,使用了与朱志qiáng的“火柴棍小人”基本特征相同的动画人物形象“黑棍小人”。

  2003年10月,有朋友告诉朱志qiáng说,在新làng网的广告上看到“火柴棍小人”形象,朋友们以为朱志qiáng和别人合作。朱志qiáng登陆新làng网看到后,心里很不舒服。但当时,朱志qiáng并没有诉诸法律的念头,但越来越多的朋友告诉了他这件事,为此,他咨询了有关律师,律师认为耐克公司有侵权行为,建议朱志qiáng维护自己的著作权。

  促使朱志qiáng最终走上法庭原因,还有此前他已经和韩国公司签订著作权合同,而且他正与一些商业机构洽谈著作权使用事宜,朱志qiáng认为耐克公司使用“黑棍小人”的行为侵害了自己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及财产权。为此,2003年12月,朱志qiáng委托律师把耐克公司和广告经营者元太公司以及广告发布者新làng公司作为被告告上法庭,认为这几家公司构成共同侵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200万元人民币;停止侵害原告的著作权,在其造成不良影响的同等范围内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连带承担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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