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黑雾_[日]松本清张【完结】(37)

2019-03-10  作者|标签:[日]松本清张

  而且这两次列车通过的时间实在都嫌太晚了。以八月十七日来说,天亮的早(这一天,日出时间是五点五十四分)。如果以后一趟列车为目标来进行作业,就快天亮了,撤离时就有在曙光中被人看见的危险。实际上,连三点九分的四一二次列车翻车后迅速赶到现场的玉川警视也作证说:过一会儿天就亮了。所以,要使列车翻车,四一二次列车正合适。

  总之,如果在两点十二分左右有趟货车通过现场,那确实会妨碍作业。

  一五九次货车停业运行是对作业班有利的。可是不仅在十七日那天,这次列车从一个月以前就常常停止运行。在事件发生之前,已经有三天没行驶了。

  也许有人说,如果只在当天停止运行,是值得怀疑的;既然在那以前也常常停止运行,这就没什么奇怪了。可是,正如这个疑问所指出的,如果该次货车停止运行是特工班安排的,单单在那一天停止运行,就未免做得太露骨了。如果为了进行当天的破坏活动有必要使列车停驶,就得自行制造早就有停驶的惯例这一条件。

  要藏起一片树叶,最好把它放在树林里。要是没有树林,就去造林(杰·斯·切斯特顿的话)。这一天停止运行的一五九次货车在一个月以前就屡屡停止运行,这一措施会不会是为了掩盖真正的意图而“造”的“林”呢?

  当时日本人对铁道运行是作不了主的。美军运输司令部掌握着这方面的实权,不得其许可,日本人连运一件货物的自由也没有。何况主管运输司令部的头子又是民用运输局的铁道负责官员——事实上有“运输大臣”之称的沙格农。他握有全权,甚至把日本的铁道称作“我的铁道”,把它看成私产。对迟迟不肯裁员的下山总裁施加如此qiáng大压力的沙格农,只要他高兴,就能够随心所欲地命令下属使一次货车停止运行。

  所以应该追究是谁下令叫一五九次货车停止运行的。可是,事到如今,这个线索的真相谅必无从追查了。检察当局一定会硬说是日本当局自作主张,这样,更深一层的美国人方面的关系就绝不会被端到法庭上来了吧。然而,我认为追究这方面的真相是解决本案的关键之一。

  十一

  “松川事件”发生前,会发生过“福岛管理部事件”,即所谓“福管事件”(国营铁道工会福岛支部的gān部在与管理部长进行集体谈判时,管理部长片面中断了谈判。工会会员们在激怒之下,拥到管理部。警察队立即出动,命令工会会员们解散。当时警察队声称“是奉沙格农的命令”。——作者原注)。那时,警察队就抬出沙格农的名字来恐吓日本人。

  再者,“松川事件”第一审的时候,曾出现过这样的情况:有个显然是美军里的二世坐在审判长席后边监视着。辩护人方面对此提出抗议,连审判长也只好叫他退席。由此可见,美国当局多么重视“松川事件”的审判。可是居然有人说出这样莫名其妙的话:审判席上坐着个美国军人有什么要紧!

  这是在三十四年十一月号《法律时报》上所载《对“松川事件”的看法》座谈会上的发言中提出来的。在这次座谈会上,讨论的中心问题是前文中提到的靑柳就广津评论发表的论文。广津先生在座谈会上提到了这个问题。他说:

  “还有这样的事实呢:第一审开庭时,美军的二世高级军官坐在审判官背后的椅子上。我想,这里就引起了一个疑问:真正施加压力的是什么人?总之,如果在日本的裁判所里发生了美国高级军官坐在审判官身后这样的事情,那是异乎寻常的,想必会遭到被告们和辩护团的反对。”

  关于这事,出席座谈会的东京大学敎授平野龙一说:

  “如果占领军真要对审判施加压力,恐怕不会采取这种方式吧。我不大了解其中的情况。不过,我们到美国的法院参观的时候,就被让到审判官旁边坐下。这是对待贵宾的礼节。拿这一次来说,我认为那个军人原来也是个贵宾,是来参观审判的。单凭这一点就说是对审判施加压力,是不是扯得太远了呢?”

  东京大学敎授平野的发言是莫名其妙的。日本人到美国去参观,和“松川事件”审判完全是两码事。在日本,没有外国人坐在审判官席上的惯例,尤其是在占领时期有人身穿美国军服坐在审判官席上,那就自然会被认为是来监视审判、施加压力的。何况当时人们正在怀疑美军与“松川事件”有关系呢!说这是外国式的礼节等等,那简直是没有常识。

  再者,第二审开庭时,美国宪兵实际上曾远远地把裁判所包围住,在各个重要地点都放了哨。

  “松川事件”始终笼罩着美国占领军的yīn影。

  十二

  赤间等人曾否看见永井川信号所的帐篷这一点,也是法庭争辩的一个方面。赤间供称他会看见了帐篷;检察当局根据这一点,就说赤间等人曾走过帐篷前面,但是帐篷的守卫人员一直坚持没有看见赤间走过。

  对这一点,判决书说:“在有人沿着铁道走过的情形下,如果从东边走,可以认为帐篷里的人必然会听到脚步声;但是如果从西边走过,考虑到该处路面并不特别坚硬,因而难以认定在帐篷里的人必然会注意到。”判决书所作的解释是,即便担任警戒工作的技术员加藤等没有注意到赤间等三人走过,也不能断定赤间等三人没有从那里经过。

  由于检察官的起诉和判决都是以赤间供词为本案的唯一基础,因此,当局无论如何也得咬定赤间会从帐篷前面走过。可是,如果接受守卫人员所坚持的、没有看见赤间走过的说法,赤间供词的基础就要垮掉,于是才形成了“赤间等人是从那里走过的,只是守卫人员没有注意到罢”这样一种牵qiáng附会的论断。然而赤间已经翻案,否认他犯了供词上所说的罪行,如果相信这一点,那末他们就没有从帐篷前经过。既然没有经过,警戒人员当然也就无从看见,这样就能够老老实实地全盘接受守卫人员的证词。可是,这样一来,检察官啦,判决啦,就都陷入尴尬境地了。

  在帐篷里的技术员加藤等三个守卫人员说没有看见有人从面前经过。从他们一贯坚持时供述来看,这个证词想必是完全正确的。他们“没有看见”,是因为没有人从面前经过,这是实情。但是当夜在现场搞翻车的破坏工作又是千真万确的事实,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引起矛盾的原因实际上是,检察官方面以赤间等人的供词为基础,认定或是想认定破坏工作班往返走的是沿铁道的小路。然而另外还有一种可能性:真正的破坏工作班说不定选择了与赤问供词所说的完全不同的途径。所谓不同的途径,指的是赤间等往返的沿铁道的小路以东的陆羽公路。也就是说,我推测真正的破坏工作班是取道陆羽公路到现场去的。我推断他们是从福岛通过陆羽公路,大摇大摆地往南向松川走的。

  以下是我的推测。我想,特工班从福岛出发后,是乘着美军卡车或吉普车,藏在车篷里,沿着陆羽公路驰去的。这条陆羽公路是本案的空白点,辩护人和检察官两方面都没有提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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