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的事_史铁生【完结】(15)

2019-03-10  作者|标签:史铁生

  12史铁生之墓

  上述两种措施之后,史铁生仍不失为一份很好的肥料,可以让它去滋养林中的一棵树,或海里的一群鱼。

  不必过分地整理他,一衣一裤一鞋一袜足矣,不非是纯棉的不可。物质原本都出于一次爆炸。其实,他曾是赤条条地来,也该让他赤条条地去,但我理解伊甸园之外的风俗,何况他生前知善知恶欲念纷纭,也不配受那园内的待遇。但千万不要给他整容化妆,他生前本不漂亮,死后也不必弄得没人认识。就这些。然后就把他送给鱼或者树吧。送给鱼就怕路太远,那就说定送给树。倘不便囫囵着埋在树下,烧成灰埋也好。埋在越是贫瘠的土地上越好,我指望他说不定能引起一片森林,甚至一处煤矿。

  但要是这些事都太麻烦,就随便埋在一棵树下拉倒,随便撒在一片荒地或农田里都行,也不必立什么标识。标识无非是要让我们记起他。那么反过来,要是我们会记起他,那就是他的标识。在我们记起他的那一处空间里甚至那样一种时间里,就是史铁生之墓。我们可以在这样的墓地上做任何事,当然最好是让人高兴的事。

  13顺便说一句:我对史铁生很不满意

  我对史铁生的不满意是多方面的。身体方面就不苛责他了吧。品质方面,现在也不好意思就揭露他。但关于他的大脑,我不能不抱怨几句,那个笨而又笨的大脑曾经把我搞得苦不堪言。那个大脑充其量是个三流大脑,也许四流。以电脑作比吧,他的大脑顶多算得上是“286”——运转速度又慢(反应迟钝),贮存量又小(记忆力差),很多高明的软件(思想)他都装不进去(理解不了)——我有多少个好的构思因此没有写出来呀,光他写出的那几篇东西算个狗屁!

  14一件疑案

  在我还是史铁生的时候我就说过:我真不想是史铁生了。也就是说,那时我真不想是我了,我想是别人,是更健康、更聪明、更漂亮、更高尚的角色,比如张三,抑或李四。但这想法中好像隐含着一些神秘的东西:那个不想再是我的我,是谁?那个想是张三抑或李四抑或别的什么人的我,是谁呢?如果我是如此的不满意我,这两个我是怎样意义上的不同呢?如果我仅仅是我,仅仅在我之中,我就无从不满意我。就像一首古诗中说的,“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如果我不满意我,就说明我不仅仅在我之中,我不仅仅是我,必有一个大于我的我存在着——那是谁?是什么?在哪儿?不过这件事,恐怕在我还与史铁生相依为命的时候,是很难有什么确凿的证据以正视听了。

  但是有一种现象,似对探明上述疑案有一点儿启发——请到处去问问看,不肯定在哪儿,但肯定会有这样的消息:我就是张三。我就是李四。以及,我就是史铁生。甚至,我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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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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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集中收录了史铁生的回忆性散文。久病的史铁生在寂寞的轮椅中一次次回忆的往事,由他一贯沉稳而有力量的语言娓娓道来,呈现在读者面前。这些往事有的温暖,有的苦涩,而往往从日常的事情上升到令人心情为之慡净的玄思。我们能从这些文字中看到命运是怎样无常地折磨一个凡人,而这个人及他周围的人怎样不懈地和命运斗争,从而变得不同凡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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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欢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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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岁那年,我在一次作文比赛中得了第一。母亲那时候还年轻,急着跟我说她自己,说她小时候的作文做得还要好,老师甚至不相信那么好的文章会是她写的。“老师找到家来问,是不是家里的大人帮了忙。我那时可能还不到十岁呢。”我听得扫兴,故意笑:“可能?什么叫可能还不到?”她就解释。我装作根本不再注意她的话,对着墙打乒乓球,把她气得够呛。不过我承认她聪明,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地白花的裙子。

  二十岁,我的两条腿残废了。除去给人家画彩蛋,我想我还应该再gān点别的事,先后改变了几次主意,最后想学写作。母亲那时已不年轻,为了我的腿,她头上开始有了白发。医院已经明确表示,我的病目前没办法治。母亲的全副心思却还放在给我治病上,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花很多钱。她倒总能找来稀奇古怪的药,让我吃,让我喝,或者是洗、敷、熏、灸。“别làng费时间啦!根本没用!”我说。我一心只想着写小说,仿佛那东西能把残废人救出困境。“再试一回,不试你怎么知道会没用?”她说,每一回都虔诚地抱着希望。然而对我的腿,有多少回希望就有多少回失望。最后一回,我的胯上被熏成烫伤。医院的大夫说,这实在太悬了,对于瘫痪病人,这差不多是要命的事。我倒没太害怕,心想死了也好,死了倒痛快。母亲惊惶了几个月,昼夜守着我,一换药就说:“怎么会烫了呢?我还直留神呀!”幸亏伤口好起来,不然她非疯了不可。

  后来她发现我在写小说。她跟我说:“那就好好写吧。”我听出来,她对治好我的腿也终于绝望。“我年轻的时候也最喜欢文学,”她说,“跟你现在差不多大的时候,我也想过搞写作,”她说,“你小时的作文不是得过第一?”她提醒我说。我们俩都尽力把我的腿忘掉。她到处去给我借书,顶着雨或冒了雪推我去看电影,像过去给我找大夫、打听偏方那样,抱了希望。

  三十岁时,我的第一篇小说发表了,母亲却已不在人世。过了几年,我的另一篇小说又侥幸获奖,母亲已经离开我整整七年。

  获奖之后,登门采访的记者就多。大家都好心好意,认为我不容易。但是我只准备了一套话,说来说去就觉得心烦。我摇着车躲出去,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想:上帝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呢?迷迷糊糊的,我听见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我的心得到一点安慰,睁开眼睛,看见风正在树林里chuī过。

  我摇车离开那儿,在街上瞎逛,不想回家。

  母亲去世后,我们搬了家。我很少再到母亲住过的那个小院儿去。小院儿在一个大院儿的尽里头。我偶尔摇车到大院儿去坐坐,但不愿意去那个小院儿,推说手摇车进去不方便,院儿里的老太太们还都把我当儿孙看,尤其想到我又没了母亲,但都不说,光扯些闲话,怪我不常去。我坐在院子当中,喝东家的茶,吃西家的瓜。有一年,人们终于又提到母亲:“到小院儿去看看吧,你妈种的那棵合欢树今年开花了!”我心里一阵抖,还是推说手摇车进出太不易。大伙就不再说,忙扯些别的,说起我们原来住的房子里现在住了小两口,女的刚生了个儿子,孩子不哭不闹,光是瞪着眼睛看窗户上的树影儿。

  我没料到那棵树还活着。那年,母亲到劳动局去给我找工作,回来时在路边挖了一棵刚出土的“含羞草”,以为是含羞草,种在花盆里长,竟是一棵合欢树。母亲从来喜欢那些东西,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第二年合欢树没有发芽,母亲叹息了一回,还不舍得扔掉,依然让它长在瓦盆里。第三年,合欢树却又长出叶子,而且茂盛了。母亲高兴了很多天,以为那是个好兆头,常去侍弄它,不敢再大意。又过一年,她把合欢树移出盆,栽在窗前的地上,有时念叨,不知道这种树几年才开花。再过一年,我们搬了家,悲痛弄得我们都把那棵小树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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