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很不好办。
是的,作为人子,哈姆雷特应该拿起复仇之剑;作为臣子,他却不能谋杀国君,更不能谋杀母后。谋杀他们,是以恶抗恶;不报父仇,是姑息养jian。他甚至也不能自杀,因为那是逃避责任。看来,他大约只能“苟活”。但,肩负重任的他,苟活在世间又有什么意义呢?
于是,杀不杀叔王,就变成了杀不杀自己。他也只好自问:我为什么要活着?该不该活着?生与死的意义是什么?
这就有了著名的“哈姆雷特之问”——
活着,还是去死,这是个问题。8
鉏麑同样陷入两难:命令必须服从,忠良不可杀害。杀害国之栋梁,是不义;违背君主之命,是不忠。要么不义,要么不忠,该怎么办?
他选择了自己去死。
进退两难的鉏麑一头撞到槐树上,成为历史上第一个“自杀的刺客”。
拔出你的剑来
现在回到豫让的现场。
就在赵襄子大喝一声之后,豫让毫无悬念地落入敌手,襄子也下车走到豫让跟前。他看到的,是一个变得人不人鬼不鬼的对手。
豫让这仇,原本不必报得这么苦。
事实上,就在豫让痛苦“整容”时,他的朋友就曾流着眼泪劝阻他。朋友说:犯不着呀犯不着!以老兄的才gān,如果愿意投靠,不难得到赵某的重用。有了亲近的机会,你要做的事情不就方便了吗?何苦折磨自己?你这样做,要说志气是真有志气,要说聪明是真不聪明。
豫让笑着回答:老兄的办法,要说可行是当真可行,要说道德是真不道德。如果赵君真的亲近信任我,我又去杀他,那就是为了老知己而报复新知己,为了前主公而杀害后主公,没有这样破坏君臣之义的。我现在的做法,确实很难成功。但千难万难,正是为了昭明大义于天下,这才是我的目的啊!我怎么能拿着见面礼去应聘,心里却想着如何取人家项上人头呢?
这些故事,赵襄子当然未必知道。
但此刻,他站在了豫让的对面。
这时的襄子权势更大,可以自称寡人。
赵襄子说:豫让啊豫让!你要报仇,寡人原本是可以理解的。但寡人实在不明白,你先前不也服务过范氏和中行氏吗?智伯灭了范氏和中行氏,你不替他们报仇,反倒改换门庭化敌为友,自己上门去为智伯服务。同样是主公,你为什么只忠于智伯,不忠于范氏和中行氏?同样是仇家,你为什么只憎恨寡人,不憎恨智伯,还拼死拼活要为他报仇?
豫让傲然作答。
豫让说: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臣为范氏和中行氏服务时,他们把臣当作普通人,臣当然像普通人那样来报答。智伯却把臣看作国士,看作天底下最杰出的人,臣就要像最杰出的人一样报答他。
襄子听了,泪流满面长叹一声:好吧,好吧,豫先生呀豫先生!你为智伯尽忠,声名已经成就;寡人对于先生,也算给够意思。请先生做好准备,寡人不会再放你一马!
言毕,下令卫士把豫让围起来。
显然,襄子是要让这位令人崇敬的刺客体面地死去。而战死,无疑是最光荣的。这是赵襄子所能表达的最大尊重,也是他最崇高的敬意。
然而豫让却并不迎战。
自知必死无疑的豫让面不改色,昂然上前一步说:君上!臣听说,明主不掩人之美,忠臣有死节之义。今日之事,臣死罪难逃,理应伏法受诛。但,臣斗胆请求君上成全,让臣行刺君上的外衣,也算了却一桩心愿。
这是襄子没想到的,却是他可理解的。
好吧,拔出你的剑来!
豫让把剑拔出,然后跳起来,跳起来,再跳起来,挥剑击斩襄子的衣服。他一边行刺一边哭:老天爷呀老天爷,我终于可以报答智伯了!
三剑之后,豫让从容自刎。
现在轮到赵的仁人志士们失声痛哭了。因为他们一致认为,君子就该像豫让那样死得高贵。当然,他们也一致认同豫让说过的那句话——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
行刺,还是演出
士为知己者死,荆轲要算一个。9
荆轲是“明星刺客”。
从《史记》起,荆轲的头上就一直戴着道德的光环,他的身上也被倾注了无限的同情和遐想。因为他要谋杀的是秦王嬴政,也就是后来的秦始皇,而且功败垂成。人们对嬴政有多痛恨,对荆轲就会有多敬重;对弱者有多少同情,对荆轲就会有多少讴歌。但这是靠不住的。道德的判断从来就很容易遮蔽真相,做研究却要的是实事求是,不能感情用事。
那就来作事实判断。
从司马迁的描述中我们得知,荆轲是卫国人。他流làng到燕国不走,只因为热爱燕国的狗肉和美酒,以及杀狗的屠夫还有音乐家高渐离。这并不能构成所谓爱国主义的要素。也就是说,燕国的存亡,其实浑不关他的痛痒。这是他听了燕太子丹一番慷慨陈词后,愣了半天不说话的真实原因。
事实上,荆轲刺秦并非主动请缨,燕太子丹则是买凶杀人。所谓“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便一语道破天机。
字里行间,蛛丝马迹,不容小觑。
荆轲,是被当作“神风突击队员”的。
当然,也可以换种说法叫“国士待之”。
事实上他的排场之大,成本之高,所用之费,十分惊人。徐夫人之匕首,樊将军之头颅;千金之礼品,督亢之地图;高渐离之击筑,田先生之筹谋。一切高成本又具有戏剧性的要素,在这里应有尽有,而且惊心动魄,光彩夺目。唯一没作jiāo代的,是不知道有没有过行动前的沙盘推演。
这就怎么看,怎么像演戏。
没错,演戏。包括燕太子丹的“催场”,包括众人“皆白衣冠以送之”,包括临别之际痛哭流涕慷慨悲歌,也包括十三岁就会杀人,但见了秦王就尿裤子的副使秦舞阳,都是必需的舞美、道具和伴奏。
是啊,刺杀秦王是何等机密之事,有这么敲锣打鼓的吗?就不怕秦国的卧底和线人?实际上,一次秘密行动的排场越大,戏剧性和仪式感越qiáng,真实性就越弱。结果,作为“无韵之离骚”华彩乐章的荆轲刺秦,便成了燕太子丹编剧和导演的一场大型演出。“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是主题歌。
这种语境下的荆轲,已不是刺客,而是演员。
可惜战场不是剧场。一旦“图穷匕首见”,那就必须动真格。然而正如武林高手鲁勾践所言,荆轲剑术不jīng,还不肯虚心学习。结果怎么样呢?秦王近在咫尺,他却一败涂地。抓,抓不住;刺,刺不中;追,追不上;打,打不赢。只能在遍体鳞伤之后,靠在柱子上说完最后的“台词”:嬴政!老子本来就没想杀你,是要劫持了你做人质,让你跟诸侯签订条约的!
荆轲没有撒谎,燕太子丹的策划就是如此:劫秦是第一方案,刺秦不过退而求其次。这是丹的如意算盘,他其实很贪。
问题是,可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