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中华史08:汉武的帝国_易中天【完结】(19)

2019-03-10  作者|标签:易中天

  大夫一齐造反,则举国皆反;诸侯一齐造反,则天下皆乱。

  中央集权的帝国,岂能认可这套逻辑?

  家族共治也不行。共治,就不能独裁,而帝国是一定要走向独裁的,只不过需要时间。

  事实上,正如汉初的制度是封国与郡县并存的半封建制,两汉政治也是半贵族政治──先是功臣集团,后是外戚集团,与皇帝共掌朝政,共治天下。这种状态,也要到隋唐以后才发生根本改变。

  这样看,公孙弘和张汤的意义,就很不寻常。

  公孙弘和张汤都是平民出身,也都是文吏出身。是平民就“非贵族”,是文吏就“专业化”。专业化和平民化的倾向,都是反封建。不难设想,如果满朝都是张汤、公孙弘,贵族政治就必定会转变为官僚政治。

  毫无疑问,这是大势所趋。但这个转变由汉帝国来完成,却未尝没有机缘巧合。作为平民建立的王朝,西汉开创了一个“布衣将相之局”,不但“其君既起自布衣,其臣亦自多亡命无赖之徒”,10而且其后也往往出身卑贱。景帝王皇后是再嫁女,武帝卫皇后卫子夫、成帝赵皇后赵飞燕则是歌jì,照样母仪天下,也没人说三道四。

  文吏为官更不足为奇。大秦传统仍在,萧何、曹参也都是文吏出身。何况文吏受过专业训练。事归文吏,便保证了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行,可谓“专家治国”。

  这,就是公孙弘和张汤平步青云的背景。

  然而公孙弘和张汤又是不同的。他们代表着两种思想:

  儒家和法家;两种官僚:文官和文吏;两种仕途:文学和吏道;甚至两种政治:官治和吏治。

  只不过,要弄清楚这些,并回答前面的问题,还必须先讲清楚官僚制度。

  中央与地方

  官僚制度的第一要素,是机构。

  机构分为中央和地方。

  中央的是政府机构,地方的是政权机构。

  具有政治意义的“中央”一词,最早见于《韩非子》,原文为“事在四方,要在中央”。11这说明战国末年集权制已成定局,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也提到了议事日程。

  但,中央的真正建立却要到秦汉。

  秦汉帝国的中央,结构和层次非常清楚。机构,是皇宫、相府、卿寺;首长,则是皇帝、三公、九卿。皇帝在汉代也被叫做县官,宋代则叫官家。这就是说,皇帝不但是天子,是君主,也是最大的官僚。

  帝国的政治,岂非官治天下?

  中央首长的分工也很明确。皇帝是国家元首,宰相是政府首脑,九卿是政府部长。宰相三公,丞相管行政,太尉管军事,御史大夫管监察,三权分列。至于九卿和九寺,则官职与官署同名,其职责是:

  太常,负责宗庙礼仪和皇家祭祀;光碌勋,负责宫殿大门和宫中宿卫;卫尉,负责宫城屯兵;太仆,负责皇宫车马和皇帝出行;廷尉,负责刑律;大鸿胪,负责蛮邦事务;宗正,负责皇亲国戚;大司农,负责国家经济;少府,负责工商税务(用作皇帝私房钱),以及皇帝的饮食起居、医疗保健、文化娱乐;中尉,负责京城保卫。

  显然,这里面只有大司农(财政部长)、大鸿胪(外jiāo部长)、廷尉(公安部长)和中尉(首都卫戍司令),可以算是中央政府官员。其余,则都是皇帝的家臣:郎中令是门房和侍卫队长,卫尉是近卫军司令,太仆是马车夫,太常、宗正和少府则是皇帝的大管家。

  这实在不太像政府。

  然而皇帝的家臣,却又同时管国务。比如担任顾问的博士,便隶属于太常;负责议论的大夫,便隶属于郎中令;作为秘书的尚书,则隶属于少府。

  家国一体,公私不分,皇家事务和国家政务混为一谈,这些都是典型的封建特色──家天下。

  其实就连宰相,也一样。邦国时代,天子、诸侯、大夫的家臣,在内打理家务叫宰,出门担任副官叫相。宰相这个词,也是封建残余。

  封建残余的彻底铲除,要到隋唐。那时,三省六部制取代了三公九卿制,帝国中央才像模像样地有了政府。秦汉两代的组织变革,则主要不在中央,而在地方。

  秦和西汉的地方政权都是两级:郡和县。县属郡,郡属中央。中央是最高权力机关,郡县是下属机构,其长官则由中央任命,所以叫“中央集权的郡县制”。

  郡县制的根基在县。

  汉代县的长官不叫县官(县官是皇帝),叫县令或县长(大县叫令,小县叫长)。县令或县长的佐属,是县丞和县尉。县丞管文书、谷仓和监狱,相当于副县长(丞即副职)。

  县尉管治安,捕盗贼,相当于公安局长。

  但,县令和县长是官,县丞和县尉是吏,他们的品秩(读如志,俸禄)也不一样:县令六百石到千石(读如但),

  县长三百石到五百石。县丞和县尉二百石到四百石,叫长吏(长读如掌)。级别更低的叫少吏(少读如绍),秩百石。

  县的上级则是郡。

  秦和汉初,郡的主官有三个:郡守(汉景帝时改名为太守)、郡尉(汉景帝时改名为都尉)、郡监(汉武帝时被取消)。郡守管行政,郡尉管军事,郡监管监察,正好对应着中央政府的丞相、太尉、御史大夫。

  官名如此,官署亦然。汉代郡的官署称府(郡府),也称朝(郡朝)。县的官署则称廷(县廷),也称寺(县寺)。郡曰朝,县曰廷,合起来就是朝廷。郡曰府,县曰寺,岂非对应着中央的相府和卿寺?

  也许,这正好说明郡县是中央的分支,也说明秦汉两代重视地方。汉宣帝就说,要保证地方上“政平讼理”,只能靠好的郡守。13实际上郡官的地位不低。比如品秩,九卿“中二千石”(月谷一百八十斛),郡守“二千石”(月谷一百二十斛),郡尉“比二千石”(月谷一百斛),而且郡守和郡尉都是银印青绶,跟九卿和御史大夫一样。

  因此,郡尉升为郡守,郡守转为九卿,都不困难。直接升为御史大夫的也有,比如上党郡守任敖,淮阳郡守申屠嘉(申屠嘉后来还做了丞相)。同样,九卿转任郡守也不算降职,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并不隔膜。

  更重要的是,中央、郡、县,只有三级。层级少,管理就方便。下情不难上达,政令亦很通畅,可谓效率高而成本低。如果将郡数控制在八十以内,每郡下辖十到二十个县,对于中央集权的大国应该说是最合理的安排。

  然而东汉以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不再简捷,层级也越来越多。东汉,郡之上有州;唐宋,州(府)之上有道或路;元代,路之上有行省;明清,省之上有督、抚。

  当然,明清的总督和巡抚,从理论上讲都是中央派驻地方之专员,也都兼有中央政府的官职和官衔,严格地说不算地方官。布政使和按察使,才是省长。唐的道,宋的路,元代的行省,刚开始也不是行政区。但,县的上级机关和上级领导越来越多,却是不争的事实。

  这就与汉武帝有关。因为最早成为郡县之上行政区域的州,便正是汉武帝的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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