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中华史09:两汉两罗马_易中天【完结】(25)

2019-03-10  作者|标签:易中天

  是啊,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候?

  直接原因是佛教已经传入中国,时间是在汉顺帝之前的汉明帝时期,佛寺则首先在洛阳建立。尽管这时中国人对佛教的理解还很肤浅,甚至也把它看作一种方术,但这种闻所未闻的jīng神文明还是让我们耳目一新。

  中华民族是善于学习的。宗教既然是好东西,那我们就自己创造一个,哪怕借jī下蛋。

  这时,犹太教和基督教还没有传进来,伊斯兰教则尚未诞生,我们并不知道一神教为何物。但我们从佛教那里得知,宗教需要教义和教主,需要组织和仪式,更需要理论基础、修持方式、崇拜对象和最高智慧。

  那么,我们有吗?

  有。yīn阳五行就是理论基础,练功和服丹就是修持方式,各类神明就是崇拜对象,老子的道就是最高智慧。只要把老子奉为教主,术士称为道士,就成功了。

  道教当然并非如此简单,它的诞生和发展也有一个漫长的过程。但这不是我们要说的。我们更关心的是,道教在中国必然要产生吗?如果说它的横空出世乃应运而生,那么道教的“运”又是什么?

  巫术的合法化和正规化。

  我们知道,巫术是一种原始文化,因此在进入文明时代以后就要变身。比方说,在希腊变成科学,在印度变成宗教,在中国变成礼乐,在全世界变成艺术。

  变成礼乐以后,巫术就不再是巫术。正宗的儒家是不讲巫术的,也不喜欢怪力乱神。唯其如此,图谶,包括后来的佛教,便一直遭到正统儒家的抵制。儒家讲的是王道,而王道不需要装神弄鬼,也与方术无涉。

  可惜,巫术在中国有着深厚的基础,也有适合其生长的气候和土壤,尤其在民间。因此,它只会被底层化和边缘化,不可能彻底消亡。

  更何况,巫术还有它的合理性。

  事实上,正如欧洲的中世纪并非一团漆黑,包括方术和谶纬在内的巫术也并非一无是处。汉代纬书中,就不乏天文学、地理学、数学和哲学的知识。与巫术息息相关的中医学,更不乏人体学和医药学的内容。

  其实两汉的科学技术非常发达。张衡的候风仪和地动仪,扬雄的《太玄经》(数学),张仲景的《伤寒论》(医药学),王充《论衡》中的某些部分,都是重要的科研成果。

  就连被斥为妖妄荒唐的纬书,也发现了日蚀的科学原理(日光沉淹,皆月所掩),以及为什么地球在运动人却以为地不动。他们的说法是:这就像在大船上闭窗而坐,是不可能感觉船在行走的。

  这并不奇怪。汉,毕竟是大帝国和大文明,有一种开阔的胸襟、豪雄的气势和远大的目光,可以纵横万里,包揽天地。汉人也信心满满,自认为有资格有能力勘破宇宙的秘密,对之前的文明做出总结性的发言。

  天人合一,yīn阳五行,就是这种远大目标的产物。换句话说,汉人是要彻底弄清楚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实的关系,并为之构建一个科学模式或数学模型。

  可惜,中华文明的科学基础实在薄弱,能借助的力量只有巫术。这就不能再让巫术底层化和边缘化。但,巫术如果不能变成科学,就只能变成别的。那么,它在汉代又怎样实现自己的合法化和正规化呢?

  上层将巫术政治化,下层将巫术宗教化。

  政治化的巫术就是图谶,就是纬书。也就是说,巫术政治化的前提,是儒学的巫术化。儒学巫术化了,巫术才能儒学化,也才能合法化和正规化。但,两汉儒学是为政治服务的。所以,两汉巫术也必然政治化。

  结果是什么呢?

  政治巫术化,比如王莽,比如刘秀。

  与此同时,巫术也在宗教化,宗教化的巫术就是道教。道教的宗教外衣是从佛教那里借来的。结果又是什么呢?是佛教的道教化。后世一般信众心目中的佛教,其实是被巫术化和道教化了的,只有禅宗是个例外。

  显然,政治巫术化,佛教道教化,都因为巫术没能科学化。这才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然而历史没给我们留下思考讨论的时间。董卓,一个野蛮、qiáng悍而又狡猾的西北军阀,像公牛闯进瓷器店一样闯进了洛阳。所有的坛坛罐罐都被打碎了,接下来是三百多年的分裂和混乱。一直要到隋唐以后,我们民族才能静下心来,重新建立起自己的理念和价值观。

  但这绝不意味着三国、魏晋和南北朝是一塌糊涂和没有意义的。恰恰相反,正是由于这三个半世纪的积累和准备,中华民族才发展壮大起来,中华文明也才再次成为影响深远的世界性文明。

  那就让我们一一道来。

  后记

  ☆、为什么是罗马

  公元前后的五六十年,对于中国和世界恐怕都是颇为重要的。公元前27年,屋大维建立了元首制。公元25年,刘秀开始了新王朝。从此,大汉变成了两个:西汉,东汉。罗马也是两个:共和国,帝国。

  两汉两罗马,即此之谓。

  此后,而且相差不到一百年,中国和罗马都陷入分裂状态。罗马变成东西两个帝国,中国则是南朝和北朝。南北朝之后的中国重归一统,罗马却走上不归之路。

  如此镜像,令人着迷。

  罗马跟中国确实很像,比如多神崇拜,信仰自由,甚至没有信仰。中国的皇天上帝虽然掌握了天命和革命的终审权,平时却并不直接插手人间事务。罗马的诸神更是保护者而非裁判员。人的是非,神是不管的。

  也就是说,中华和罗马都是“人本”而非“神本”。唯其如此,他们才会一个发明了礼治,一个发明了法治。法治也好,礼治也罢,都是“人的自治 ”,没有上帝同行。

  所以,罗马人跟中国人一样,家族观念qiáng,重视亲情伦理,相信君子协定,认为无信义即无人伦。或者说,他们其实也有类似于“五常”的观念。

  这一点,在恺撒被刺事件中表现得十分明显。

  前面说过,布鲁图等人刺杀恺撒,是为了阻止帝制、保卫共和。这在今天看来无疑是正义的,但在当时却弄得人人喊打。倒不是共和制度不得人心,更不是变成帝国乃人心所向。他们成为过街老鼠,仅仅因为犯了众怒。

  为什么会犯众怒呢?

  盐野七生《罗马人的故事》指出了两点。

  第一,元老院全体议员曾集体宣誓,誓死保卫恺撒的人身安全。这种誓言在罗马属于最高等级:无须人质也无须担保,却具有公共效力。因为宣誓人都是公众人物,从来就视名誉如生命,不会也不敢背叛誓言。

  第二,恺撒在罗马被尊为国父,有着父亲般的神圣光环,遗嘱中又jiāo待要将遗产分赠罗马公民。因此,对于罗马人来说,布鲁图等宣过誓的人刺杀恺撒,就不但是背信弃义,而且是弑父弑君,是可忍孰不可忍!

  难怪愤怒的民众会把共和国的保卫者称为“弑父者”,一个个恨不得亮出复仇之剑。这种情感,中国人不难理解。《后汉书》说罗马“有类中国”,看来也有道理。

  中国与罗马,确实具有可比性。

  不过,我决定写这本《两汉两罗马》,却并非仅仅因为有这么多看起来的相似和巧合,更因为只有汉代的中国人和古代的罗马人,才第一次创造了世界性文明。


加入书架    阅读记录

 25/29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