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的终结_易中天 【完结】(32)

2019-03-10  作者|标签:易中天

  在没有反面典型的情况下,这种表演则表现为"做好人好事"。比如父母死后住在坟墓旁或者墓道里,三年不吃细米,不着锦衣。礼教制度甚至会对这些表演做出详细而明确的规定,比如"披麻戴孝"或者"持哭丧棒"(表示自己因悲痛过度而无法站立)。这丝毫也不奇怪,因为伦理治国的主要手段是"礼"。礼既然是一种仪式(礼仪),就必然带有表演性,也必然培养出表演的习惯。让人费解的,是官民人等在表现道德义愤时不经意间流露出的野蛮bào力倾向。他们在谴责和批判那些所谓"乱臣贼子"或"jian夫yín妇"时,实际上已完全不把对方当人看,不但极尽羞rǔ咒骂之能事,往往还要施以酷刑。中国古代许多刑法都残忍之极,比如"凌迟处死"或者"骑木驴"。所谓"骑木驴",就是用硬物刺人女性yīn道,致其惨死;"凌迟"则是一刀一刀慢慢将人犯的皮肉割下,折磨死亡。此外还有pào烙(烧烤致死)、车裂(五马分尸)、腰斩(拦腰铡断)、宫刑(阉割男性生殖器),无不骇人听闻。这其实连"shòu行"也称不上,因为野shòu绝无此类行为,因此只能称之为"惨无人道",甚至"丧尽天良"。

  问题并不在于这些刑法是何等地残忍,而在于社会对这种残忍的普遍认同。尽管某些酷刑逐渐被废(如隋文帝时废车裂),然而又会有新的酷刑被发明出来。比如凌迟,就是北齐文宣帝时"发明"的,从唐代开始便盛行于诸代。以后明太祖朱元璋又发明了"剥皮实草",就连海瑞这样的正人君子也深表赞同。实际上,中国古代的知识界对这些酷刑也是麻木不仁,比如"千刀万剐"或"食肉寝皮"之类的说法,便屡见于文人笔下。这说明什么呢?说明在帝国的时代,是既有文明的礼让,也有野蛮的bào力。

  一个崇尚礼让、热爱和平的民族,竟会如此地欣赏bào力,容忍残酷,表面上看匪夷所思,实际上却是伦理治国的必然结果。因为帝国的"伦理治国"并非当真是要弘扬道德或培养道德,而是要维持等级秩序,维护集权制度,并为这种bào力统治(霸道)披上一件温情脉脉的外衣(王道)。但帝国的bào力本质并不会因为这件外衣而改变,帝国臣民们内心深处的bào力倾向也不会因此而消除。相反,只要有机会,比如王道不行或天下大乱,或者只不过是要惩治"乱臣贼子"和"jian夫yín妇",被掩盖起来的bào力本质和bào力倾向就会不可避免和无法遏制地表现出来,成为令人发指的bào行。统治者需要通过这种bào行来大施yín威,被统治者则需要通过这种bào行来宣泄压抑。更何况,在"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伦理秩序中,弱势的一方从来就没有被人尊重过。因此,哪怕只是暂时成为qiáng势人物(比如揭竿而起的"义军"或惩治腐败的"义民") ,他们也不会懂得尊重别人,更不会有什么"人权"概念。显然,伦理治国的结果不但是没有了思想和法制,最后就连道德也会dàng然无存。

  事实上,由于缺乏科学理性(思想)和实践理性(法治), "仁君"很容易变成"bào君", "良民"也很容易变成"bào民"。至于那些平日里维持治安推行礼教的地方缙绅,则很容易变成横行乡里包揽讼词鱼肉百姓的土豪劣绅。土豪是相对于官府而言,劣绅是相对于缙绅而言。从缙绅到劣绅,不过一步之遥,正如王道与霸道只是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在这种情况下,王朝还能够维持,全靠帝国拥有一大批真心信奉儒家学说并忠于职守的官员。事实上,皇帝高高在上,往往只是象征;庶民无权无势,其实不成气候。只有官员,才真正是帝国的中坚。一旦官僚集团溃不成军,王朝的末日也就来临。

  因此,我们还必须来看看,帝国的官员和官僚体制究竟是怎么回事,这些官员和这种体制为什么又最终导致了王朝的灭亡。

  第四章 官员代理 一 代理与授权

  盘点帝国的家当其实是一件充满困惑的事情,因为历史的天空常常疑云重重,问题和麻烦则往往接踵而来。比方说,按照前面的分析,帝国的政治既非人治,又非法治,还不当真是德治,那么,它又该是什么,能是什么?或者说,该怎样准确地表述和界定帝国的政治?

  也许,是"官治"。或者说,官僚政治。

  所谓"官治",就是"以官治国",正如"德治"就是"以德治国", "法治"就是"以法治国", "人治"就是"以人治国"。那么,官治与人治有什么区别?官与人,不都是"人"?官治与人治,不都是依靠人而不是别的东西(比如法律、道德、礼仪)来治国吗?区别就在于:第一,人治靠的是某个个人,官治靠的是官僚集团;第二,人治靠的是个人威望,官治靠的是集团力量;第三,人治力量来自本人自身,官治力量来自官方授权。也就是说,官治并不要求某个官员有多高的素质、水平和威信,只要他有一定的官衔和足够的权力就行。因此,官治不会像人治那样人亡政息(比如曹操一死,曹丕就改变路线;孔明去世,蜀汉就后继无人)。也因此,人治在帝国历史上只能是昙花一现,官治却能保证长治久安。因为在官治的体制下,政策和策略是由整个统治集团来制定的,并不十分在意某一个人的去留存亡(比如晁错被杀而削藩照旧)。何况一个官员下台了,还会有新的官员补上去;而前任官员推行的政治,又原本与他的人格魅力和个人威望无关。

  这样一种政治,无疑是最符合帝国制度的。这不仅因为帝国已是成熟的国家,不能再将自己的命运系于某一个人,还因为帝国实行的是郡县制。郡县制与封建制的区别有三:第一,封建制是分权制,天子分权于诸侯,诸侯对自己的"国"享有独立的主权和治权;郡县制则是集权制,集天下之权于中央,郡县不过中央的派出机构。第二,封建制是领主制,诸侯的邦国和大夫的采邑都是他们自己的;郡县制是地主制,地方官对自己管辖的地区绝无产权也无主权。第三,封建制是世袭制,天子、诸侯、大夫均家族世袭,代代相传;郡县制是任命制,所有官员均由中央政府或上级部门任命,不得传子传孙(乱世例外)。世袭的天子、诸侯、大夫是贵族,任命的相(三公)、卿(九卿)、守(郡守)、令(县令)是官员。这也正是帝国区别于邦国的紧要之处--邦国的政治是贵族政治,帝国的政治是官僚政治。

  实际上,帝国与邦国的区别也是三条:一,邦国的国家体制是封建制度,帝国则是郡县制度;二,邦国的政治形态是贵族政治,帝国则是官僚政治;三,邦国的统治阶级是领主阶级,帝国则是地主阶级。因此,如果说邦国建立之初的头等大事,是封国土,建诸侯,那么,帝国建立之初的头等大事,则是设郡县,命官员。《 汉书· 百官公卿表上》 说:"秦兼天下,建皇帝之号,立百官之职。"可见帝国的组织离不开两大要素,即皇帝和官员;帝国的管理体制也有两大特点,即中央集权和官员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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