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的终结_易中天 【完结】(27)

2019-03-10  作者|标签:易中天

  小康时代从夏启开始,因为夏启是实行"世袭制"的第一人。所谓"世袭",就是领导权或领导人的职务,由一个家庭或一个家族的人世代继承,因此不再是"天下为公"(传贤不传子),而是"天下为家"(传子不传贤)。与此同时,领导权也演变为统治权。这样一个变革发展到周,就形成了一种成熟的制度--"家天下制"。所谓"家天下",不仅是"天下为家",而且是"家为天下"。它包括"家国同源"、"家国同构"和"家国同体"三个内容。也就是说,国由家发展而成,国与家同一组织模式和管理方式。君是"君父",臣是"臣子",官是"父母官",兵是"子弟兵",各地区、各部门是"兄弟关系";父亲则是每个家庭的君主,叫"家君"。总之,家是小国,国是大家,家国一体。

  这个制度也许不能说是周人发明的,却至少是他们完善和成形的,时间则是在公元前11世纪。这是古埃及第二十一王朝时期,古希腊的荷马时代。前后不远,则有亚述国王提格拉· 帕拉萨一世和犹太国大卫王。这时,世界各民族都在探索国家的道路。周人的贡献,就是确立了"家天下制",并为之配套。用什么配套呢?封建制与宗法制。

  先说"宗法制"。

  所谓"宗法制",包括两个内容,即"父家长制"和"嫡长子制"。按照周人的制度,每个家庭都有一个核心(广义的君主),这就是"父家长";也有一个法定的继承人,这就是"嫡长子"(正妻所生第一个儿子)。由此代代相传,就是"血统"。血统属于家庭,家庭构成家族。家族在理论上,也应该有一个最早的、共同的"父家长",他就是"祖"。祖也有一个唯一的法定继承人,这就是"宗"。宗,有大宗,有小宗。嫡传是大宗,旁支是小宗。大宗有祭祀权,小宗没有。由此代代相传,就是"宗统"。宗统属gān家族,家族构成氏族,氏族构成部族,部族构成民族。这样一来,民族在理论上也应该共有一个"父家长",他就是"天子"。天子是"天"的嫡长子,他也有一个唯一的法定继承人,这就是"嗣王"。天子也有家族系统,因此也有祖有宗。创业为祖,继祖为宗。所以,后来帝国时代的开国皇帝都叫"祖",继位的皇帝则基本上叫"宗"(明成祖朱棣,清世祖顺治和圣祖康熙等算是例外)。由此代代相传,就是"君统"。君统、宗统、血统三位一体,因此"天下为家"。

  宗法制运用于周代的国家联盟,就是"封建制"。具体做法是:先假定周王是天的嫡长子,天下的土地都是天赐给他的,然后由他像分家一样分给理论上和事实上的兄弟子侄。这些人就是诸侯。这样,天子就是"祖", 诸侯就是"宗"。或者说,天子是大宗,诸侯是小宗。诸侯也有分封权,也要把"国"中的土地,分给理论上和事实上的兄弟子侄。这就是大夫。这样,诸侯就是各国的"祖",大夫就是"宗"。或者说,诸侯是大宗,大夫是小宗。大夫也要把"家"中的土地再分下去。这就是士。这样,大夫就是大宗,士是小宗。士当然也可以把土地再分给庶人,但士永远是小宗,不可能成为大宗。

  这样一来,君统、宗统和血统,就三统合一了。家庭和家族的组织模式被政治化,变成了国家的统治模式。国家统治模式则被家庭化,变成了一种脉脉温情的东西。氏族制度神不知鬼不觉地变成了国家制度。血缘关系不但没有被摧毁,反倒得到了加qiáng。所有人都成了天子的子侄,正规的名词叫"子民"(像子侄一样的臣民)。这套说法虽然现在看来未免离谱,但在当时,却因为颇有人情味和极富欺骗性而为统治阶级所激赏。就连帝国时代的官员,也被一再叮嘱教导要"爱民如子", 尽管在实际上,民众其实不过是像小草一样可以任意践踏的东西(草民),或是像蝼蚁一样可以随意处决的东西(蚁民)。

  这样的国家当然不会主张法治。因为对自己"家里人",是用不着什么法不法的。即便要讲法,那也只能是"祖宗家法"。相反,德治则管用得多。西周时代的"德"很简单,无非慈、孝、友、悌。慈,就不容父废嫡;孝,就不容子僭父;友,就不容兄残弟;悌,就不容弟篡兄。帝国时代的"德"也不复杂,无非三纲五常、四维六纪之类,说到底只有忠、孝两个字,甚至只有一个孝字。因为在家为"孝子",在国必为"忠臣",这就叫"忠臣出于孝子之门"。因此,帝国甚至在制度上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即一应在位官吏,无论职位高低,如遭父母之丧,必须去官回乡,在家守孝三年,叫做"丁忧"。只有在极为特殊的情况下(比如国家遭遇外敌人侵),皇帝才可以令其移孝尽忠,戴孝就职,叫做"夺情"。事实上,天下臣民如果都能尽忠尽孝,最高当局确实是可以很放心也很省心的。所以,尽管帝国废除了封建制,却继承了宗法制。当然,全盘接受的,还有"伦理治国"的原则。

  不过这样一来,也就产生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泛伦理。所谓"泛伦理",就是把一切关系都看作伦理关系,把一切问题都转化为道德问题。比如明明是权力之争或路线之争,也要说成是道德之争,并把自己的政敌描绘为十恶不赦的坏人和卑鄙无耻的小人。这丝毫也不奇怪。把原本用于"齐家"的伦理用来"治国",这本身就是"泛";而伦理道德一旦取代法制行政,成为治国的最高原则和唯一原则,它又岂能不泛滥成灾?事实上,伦理道德变成统治工具以后,它也就不可避免地会成为斗争的武器。在这些宫廷和官场的斗争中,敌对的双方往往都是饱读诗书的人,自然不难从中找到合适的词句来口诛笔伐。先圣们的经典是那样的要言不烦(也可以理解为语焉不详和含糊其词),解释权又掌握在政治家或者政客们的手里,当然可以随心所欲地将自己的对手说成是"小人"甚至"国贼"。这样一类的斗争,几乎贯穿帝国历史的始终,给帝国造成极大的内耗,这大概是始作俑者没有料到的吧?

  那么,帝国为什么还要坚持伦理治国?

  第三章 伦理治国 四 文化大战略

  马克思说:"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一切已死的先辈们的传统,像梦魔一样纠缠着活人的头脑。当人们好像只是在忙于改造自己和周围的事物并创造前所未闻的事物时,恰好在这种革命危机时代,他们战战兢兢地请出亡灵来给他们以帮助,借用它们的名字、战斗口号和衣服,以便穿着这种久受崇敬的服装,用这种借来的语言,演出世界历史的新场面。"(《 路易· 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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