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斯菲尔德庄园_[英]简·奥斯汀【完结】(14)

2019-03-10  作者|标签:[英]简·奥斯汀

  “那条林荫道!噢!我记不得了。我对索瑟顿还真不怎么了解。”

  范妮坐在埃德蒙的另一边,恰好和克劳福德小姐相对。她一直在专心听人讲话,这时眼望着埃德蒙,低声说道:

  “把林荫道旁的树砍去!多可惜啊!这难道不会使你想起考珀①(译注:①考珀( William Cowper,1731-1800),英国诗人。)的诗句吗?‘你倒下的荫路大树啊,我又一次为你们无辜的命运悲伤。”’

  埃德蒙含笑答道:“这些树木恐怕要遭殃了,范妮。”

  “我想在树木没有砍掉之前看看索瑟顿,看看那地方现在的样子,看看它那古雅的旧貌。不过,看来我是看不成了。”

  “你从没去过索瑟顿吗?是的,你不可能去过。遗憾的是,那地方太远了,又不可能骑马去。希望能想出个办法来。”

  “噢!没关系。我以后不管什么时候见到了,你给我讲讲哪些地方是变了样的就行了。”

  “我记得听人说,”克劳福德小姐说,“索瑟顿是座古老的宅子,很有些气派。是属于哪种特别式样的建筑呢?”

  “那座房子是在伊丽莎白时代建造的,是一座高大周正的砖砌建筑——厚实而壮观,有许多舒适的房间。地点选得不大好,盖在庄园地势最低的地方。这样一来,就不利于改造了。不过,树林倒挺美,还有一条小河,这条小河倒可以很好地利用。拉什沃思先生想把它装扮得富有现代气息。我想是很有道理的,而且毫不怀疑一切会搞得非常好。”

  克劳福德小姐恭恭敬敬地听着,心想:“他倒是个很有教养的人,这番话说得真好。”

  “我并不想让拉什沃思先生受我的影响,”埃德蒙接着说。“不过,假如我有一座庄园要更新的话,我就不会听任改建师一手包办。我宁愿改建得不那么华丽,也要自己做主,一步一步地改进。我宁愿自己做错了,也不愿让改建师给我做错了。”

  “你当然知道该怎么办——可我就不行了。我对这种事既没有眼力,又没有主意,除非现成的东西放在我眼前。假如我在乡下有一座庄园,我还真巴不得有个雷普顿先生能揽过去,收了我多少钱就能给它增加多少美,在没有完工之前,我看都不看它一眼。”

  “我倒乐意看到整个工程的进展情况,”范妮说。

  “啊——你有这方面的素养,我却没受过这方面的教育。我唯一的一次经历,不是由我喜欢的设计师给的,有了这个经历之后,我就把亲自参加改造看做最讨厌不过的事情。三年前,那位海军将军,也就是我那位受人尊敬的叔叔,在特威克纳姆①(译注:①位于伦敦郊区。)买了一座乡舍,让我们都去那里度夏。我和婶婶欢天喜地地去了,那地方真是美丽极了,可是我们马上就发现必须加以改造。于是接连三个月,周围到处是尘土,到处乱七八糟,没有一条砂砾路可走,没有一条椅子可坐。我希望乡下样样东西应有尽有,什么灌木林啦、花园啦,还有不计其数的粗木椅。不过,建造这一切的时候,必须不用我操心。亨利与我不同,他喜欢亲自动手。”

  埃德蒙本来对克劳福德小姐颇有几分倾慕之情,现在听她如此随便地议论她叔叔,心里不免有些不高兴。他觉得她这样做不懂礼数,于是便沉闷不语,直至对方再度露出融融笑脸和勃勃生气,他才把这事暂时搁置一边。

  “伯特伦先生,”克劳福德小姐又说,“我终于得到有关我那把竖琴的消息了。我听说完好无损地放在北安普敦。可能在那里已经放了十天了,尽管常常听人一本正经地说是还没到。”埃德蒙表示既高兴又惊讶。“其实呀,我们打听得太直截了当了。先派仆人去,然后我们又亲自去。离伦敦七十英里,那样做是不行的——可今天早上,我们通过正常的途径打听到了。是一个农民看见的,他告诉了磨坊主,磨坊主又告诉了屠户,屠户的女婿传到了那家商店。”

  “不管通过什么途径,你总算得到消息了,我感到很高兴。希望别再耽搁下去了。”

  “我明天就能收到。不过,你觉得怎么运来好呢?大小马车都不行——噢!不行,村子里雇不到这类的车。我还不如雇搬运夫和手推车呢。”

  “今年的草收割得晚,眼下正是大忙的时候,你恐怕很难雇到马和车。”

  “我感到惊讶,这件事给搞得多么难啊!要说乡下缺少马和马车,这似乎是不可能的,因此我吩咐女仆马上去雇一辆。我每次从梳妆室里往外看,总会看到一个农家场院,每次在灌木林里散步,都会经过另一个农家场院,所以我心想这马车是一下就能雇到的,只为不能让家家捞到这份好处而感到难过。当我发现我想要的居然是世界上最不合理、最要不到的东西,而且惹得所有的农场主、所有的劳工、所有的教民生气的时候,你猜猜我多么感到意外。至于格兰特博士家的那位管家,我想我最好躲得远远的。而我姐夫那个人,虽然平常对谁都挺和蔼的,但一听说我要雇马车,便对我板起脸来。”

  “你以前不可能考虑过这个问题,不过你要是真考虑过了,你会看到收草多么要紧。不管什么时候雇马车,都不会像你想的那么容易。我们的农民没有把马车租出去的习惯。而到了收割的时候,更是一匹马也租不出去的。”

  “我会逐渐了解你们的风俗习惯的。可我刚来的时候,心里有一条人人信奉的伦敦格言:有钱没有办不成的事。而你们乡下的风俗是那样顽qiáng,我有点迷惑不解。不过,我明天要把我的竖琴取来。亨利乐于助人,提出驾着他的四轮马车去取。这样运来不是很体面吗?”

  埃德蒙说他最喜欢竖琴,希望不久能让他一饱耳福。范妮从未听过竖琴演奏,也非常想听。

  “我将不胜荣幸地弹给你们两人听,”克劳福德小姐说。“至少你们愿听多长时间我就弹多长时间,也许弹的时间比你们愿听的时间长得多,因为我非常喜欢音乐,而且一旦遇到知音,弹琴的人总是感到庆幸,心里有说不尽的高兴。伯特伦先生,你给你哥哥写信的时候,请转告他我的竖琴已经运到了,他听我为竖琴的事诉了不少的苦。如果可以的话,还请你告诉他,我会为他归来准备好最悲伤的曲子,以表示对他的同情,因为我料定他的马要输掉。”

  “如果我写信的话,我定会悉数照你的意愿来写,不过我眼下还看不出有写信的必要。”

  “是呀,我看有这个可能。即使他离家外出一年,要是做得到的话,你会一直不给他写信,他也不给你写信。这就永远看不出有写信的必要。兄弟俩是多怪的人啊!除非到了万分紧急的时候,你们是谁也不给准写信。等到了不得不提笔告诉对方哪匹马病了,或者哪个亲戚死了,写起来也是寥寥数语,短得不能再短。你们这些人全是一个风格,我再清楚不过了。亨利在其他各方面完全像个哥哥,他爱我,有事跟我商量,能对我推心置腹,跟我一谈就是一个小时,可是写起信来从来写不满一张信纸,往往只是这么点内容:‘亲爱的玛丽,我刚刚到达。巴斯似乎到处都是人,一切如常。谨此。’这就是不折不扣的男子汉的风格,这就是做哥哥的写给妹妹的一封完完整整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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