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耐基口才学_[美]戴尔·卡耐基【完结】(57)

2019-03-10  作者|标签:[美]戴尔·卡耐基

  在演讲方面,读书是成功的秘诀。想要增加及扩大文字储存量的人,必须经常让自己的头脑受文学的洗礼。约翰·布莱特说:"我到图书馆时,只会感到一阵悲哀:生命太短暂了,我根本不可能充分享受呈现在我面前的丰盛美餐。"布莱特十五岁时离开学校,到一家棉花工厂工作,从此再也没有机会上学校。然而,他却成为他那个时代最光辉灿烂的一名演说家,以善于运用英语文字而享有盛名。他阅读、研究、作笔记及背下各着名诗人的漫长诗篇,如拜伦、密尔顿、华兹华斯、惠特尔、莎士比亚、雪莱等。他每隔一段时间都要把《失乐园》从头到尾看一遍,以增加他的词汇及文学资料。

  英国演说家福克斯经常高声朗读莎士比亚的作品,以改进他的风格。格雷史东把自己的书房称为"和平庙堂",里面有一万五千册藏书。他自己承认,他因为阅读奥古斯丁、巴特勒主教、但丁、亚里士多德和荷马等人的作品而获益菲浅,荷马的希腊史诗《伊里亚特》和《奥德赛》使他大为着迷。他写了六本书评论荷马的史诗和他的时代背景。

  英国政治家及演说家庇特年轻的时候,经常阅读一页或二页的希腊或拉丁文作品,然后把这些段落翻译成英文。他每天这样作,持续十年之久,结果,他获得了一项无人能比的能力:在不需预作思考的情况下,就能把他的思想表达成最jīng简最佳排列的话语。

  古希腊演说家及政治家狄摩西尼斯亲自抄写了历史学家修西底德的历史着作八次之多,希望能因此学会这位历史学家那种华丽高贵而又感人的措辞。结果呢?两千年以后,威尔逊总统为了改良自己的演说风格,特别去研究狄摩西尼斯的作品。英国演说家阿斯奎斯发现,阅读大哲学家伯克来主教的着作,是对他自己最好的训练。

  英国桂冠诗人但尼生每天研究圣经,大文豪托尔斯泰把《新约福音》读了又读,最后可长篇背诵下来,罗斯金的母亲每天bī他背诵圣经的章节,又规定每年要把整本圣经大声朗读一遍,一点也不能遗漏。罗斯金把他自己的文学成就归功于这些严格的训练与研究。

  苏格兰的史蒂文森是作家中的作家,他是如何发展出使他得以闻名的那种迷人风格的呢?很幸运,他亲自把他的故事告诉了我们:

  "每当我读到特别令我感到愉快的一本书或一段文章时--这本书或文章很适当地叙述了一件事,或提出了某种印象,它们之中含有一股显而易见的力量,或是在风格上表现出愉快的特征--我一定要立刻坐下来,要求自己把这些特点模仿下来,第一次不会成功,于是再试一次,经常是连续多次不成功。至少,从这些失败的尝试里,我在文章的韵味、和谐、各部分的协调与构造方面,获得了一些练习的机会。

  我以这种勤勉的方式模仿海斯利特、兰姆、华兹华斯、布朗爵士、霍桑及蒙田。

  不管喜欢与否,这就是我的方法。大诗人济慈更是以这种方法学习,在文学上很少有比济慈更优美的气质了。

  这种模仿方法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找好学习模仿的对象,对于所无法完全模仿的一些特点,就去试试并不怕失败。

  '失败是成功之母'确是一句古老而十分正确的格言。"

  我们已举出太多的成功人物及特殊的例子,这个秘诀已经完全公开。林肯在写给一位渴望成为名律师的年轻人的信上说:"成功的秘诀就是拿起书本,仔细阅读及研究。工作,工作,才是最重要的。"

  你可以从斑尼特的《如何充分利用一天的二十四小时》开始,这本书和洗冷水浴一样具有刺激的效果。它将告诉你很多你最感兴趣的事情,那就是你自己。它将向你显示你每天làng费了多少时间。这本书只有一百零三页,你可以一周之内轻松地看完。

  杰佛逊总统写道:"我已经放弃阅报,改为阅读古罗马历史学家泰西塔斯和古希腊史学家修西底德的着作,我发现,我自己变得快乐多了。"如果你学习杰佛逊的作法,把阅报的时间至少缩短一半,几周之后,你将发现自己比以前更快乐、更聪明了,你难道不愿意如此尝试一个月,并把省下来的时间用来阅读一本好书?你在等待电梯、巴士、送餐、约会的时候,何不取出你随身携带的那本书来看看呢,它们一定能增加及改进你的词汇。

  如果你这样作,将会得到什么报酬呢?逐渐地,不知不觉地,但必然地,你的词藻将会开始变得美丽而优雅。慢慢地,你也就具有了你这些jīng神伙伴的荣耀、美丽及高贵气质,德国大文豪歌德说:"告诉我,你读了些什么,我将要说出你是哪种人。"

  马克·吐温如何培养出他对语言文字的灵巧而熟练的运用能力呢?他年轻时,曾搭乘马车从密苏里州旅行到内华达州。旅程缓慢,且相当痛苦,马克·吐温随身带了一本厚厚的《韦氏大辞典》。这本大辞典伴他翻越山道,横渡荒凉的沙漠。他希望使自己成为文字的主人,因而努力从事为达成这项目标而必须做的工作。

  庇特和查特罕爵士都把辞典念过两遍,每一页、每一词都读了两遍。白朗宁每天翻阅辞典,从辞典里面获得乐趣及启示。替林肯写传记的尼可莱和海伊说,林肯常常"坐在huáng昏的阳光下翻阅辞典,直到他看不清楚字迹为止。"这些例子并不特殊,每一位杰出的作家及演说家都有过相同的经验。

  威尔逊总统的英文造诣极高,他的一些作品必然在文学史上占一席之地。下面是他亲口说出的他学习运用文字的方法:

  "我的父亲绝对不准家中的任何人使用不正确的字句。任何一位小孩子说溜了嘴,必须立即更正;任何生词立即予以解释;他并鼓励我们每一个人把生词应用在日常的谈话中,以便将它确实牢记下来。"

  纽约的一位演说家,一向以句子结构严密、文辞简洁美丽而受很高的评价。他在一次谈话中,披露了他选择正确而有力文字的秘诀。每当他在谈话或阅读当中发现不熟悉的单词时,他立刻把它抄在备忘录上,晚上就寝之前他要先翻翻辞典,弄清楚那个生词的意思。如果在白天没有收集到任何生词,他就阅读一、两页费纳德着的《同义词、反义词及介系词》,研究每一个词的正确意义。一天一个新词,这就是他的座右铭。在一年当中,他至少可获得三百六十五件额外的表达工具。这些新词全都记在一个小笔记本上,白天一有空闲就取出来复习它们的词义,他发现,一个新词在使用过三次之后,就会成为他自己的词汇。

  试着准确说出你的意思,表达你思想中最微妙的部分。这是很不容易办到的,即使是有经验的作家也不一定办得到。美国着名的女作家芳妮·赫斯特曾说,她有时候把写好的句子一再改写,难的要改写到几十次。有一次她特别计算了一下,发现她竟然把一个句子改写了一百零四次。另一位作家乌勒说,她有时会花一整个下午的时间,只是为了从一个短篇小说中删去一两个句子。

  美国政治家莫里斯曾这样评说着名作家大卫斯为了使作品jīng益求jīng,而如何潜心使用词句的:


加入书架    阅读记录

 57/81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