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草山_余杰【完结】(66)

2019-03-10  作者|标签:余杰

  爱你的廷生

  两千年四月十二日

  四、廷生的信

  萱:

  昨天刚刚寄出给你的信,今天我又想给你写信了。

  上帝这样眷顾我们,让我们相遇,让我们相互鼓励和安慰。因为我们是勤劳的人。《圣经》中说:

  我在苹果树下叫醒你,

  你的母亲在那里为你劬劳,

  生养你的在那里为你劬劳。(《圣经?雅歌8:5》)

  既然母亲都还在辛劳,我们年轻人又怎能够休息呢?

  在以后的岁月里,我们应当更加勤劳。我劳动的果实不仅是我一个人享用,还将由你来享用。

  这段时间,我完全泡在一堆近代的文史材料之中。不仅是为了写论文,还因为我对这段历史本身就有浓厚的兴趣。

  我一直认为,从戊戌变法到义和团运动,这短短的三年时间,是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关键时刻。然而,戊戌变法的失败和义和团运动的兴起,中国的现代化就像huáng河在河套地区绕了一个大大的几字形的弯。此后的一百年里,戊戌变法的思路受到了压抑,而义和团运动的思路却大行其道。这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一大悲剧。

  直到今天,义和团式的偏执和疯狂,依然深入在许多国人的思想和情感之中。

  有一个真名叫方是民、笔名叫"方舟子"的家伙,号称"无所不知"、"可以和你讨论几乎所有领域的问题"的"网络天才",说了一句名言:"爱国是一种爱情,爱情这玩意很难做理性分析,不好多问为什么。"

  在我看来,这是白痴和疯子的呓语。爱国与爱情绝对是不同的。一个有理性的人,在"爱国"之前,非得多问几个"为什么"不可。早在八十年前当"五四"运动中,陈独秀就说过:"我们爱的是人民拿出爱国心抵抗被人压迫的国家,不是政府利用人民爱国心压迫别人的国家。我们爱的是国家为人民谋幸福的国家,不是人民为国家做牺牲的国家。"

  不作理性分析的"爱国"是可怕的,不仅有可能毁灭自己,也有可能毁灭国家。义和团式的"爱国",让中国在现代化的进程中至少倒退了二十年,这难道不是"害国"吗?

  爱国不是没有理由、没有条件的。

  假如我是一个德国人,我绝不会热爱纳粹帝国。我将向公然反对纳粹bào行的神学家朋霍菲尔靠拢,甘当他行刺希特勒时的助手。在希特勒的统治下,宣称最"爱国"的都是盖世太保们,而我宁愿跟朋霍菲尔一样被冠以"叛国罪"处以绞刑。

  假如我是一个苏联人,我绝不会热爱斯大林帝国。我会向写作《古拉格群岛》的大文豪索尔仁尼琴靠拢,甘当替他收集整理资料时的助手。在斯大林的统治下,宣称最"爱国"的都是克格勃们,而我宁愿跟索尔仁尼琴一样被冠以"叛徒"的恶名驱逐出境。

  假如我生活在晚清时代,我绝不会热爱大清王朝。我会向"拼将十万头颅血,须把乾坤力挽回"的秋瑾女侠靠拢,甘当为她磨刀的"革命军中马前卒"。在慈禧太后的统治下,宣称最"爱国"的都是李莲英和袁世凯们,而我宁愿跟秋瑾一样被冠以"大逆"的罪名斩首示众。

  我还想继续追问:生活在三个时代的夹缝中的鲁迅先生,究竟爱哪个国家呢--是大清帝国,是北洋政府,还是蒋介石的国民党政府?对这三个庞然大物,鲁迅先生好像都不喜欢。那么,鲁迅是"卖国贼"了?

  据说,"方舟子"毕业于中国科技大学,后来还喝了洋墨水,得了洋学位。他定居在美国富裕的加利福尼亚,谈起热爱中国来却"头头是道"。(生活中美国的华人,往往给国内的人以最爱国的印象。但我总是纳闷:既然这么爱国,你们为什么不回来呢?是要打入敌营十八年?)虚伪是一种不能原谅的品质。我从此人身上可以看出:"奴在心者",绝非墨水和学位所能改变。

  有的人,天生就是奴才和白痴,自己却毫不自知,还老以为自己是天才。由此,我想起一个小笑话来:疯牛病横行地球的时候,两头牛一边吃草一边聊天。公牛忧心忡忡地对母牛说:"现在疯牛病很厉害,我们千万不要染上了。一染上,我们立刻就会被主人杀掉,死无葬身之地。"母牛白了公牛一眼,义愤填膺地说:"你说的真稀奇,我们是骆驼,骆驼不是牛,怎么会得疯牛病呢?"

  方舟子先生的处境跟这头母牛一模一样。

  不过,网络上有白痴,也有不少真正的天才。这些天才的思想和天才的文字,真是让人拍案叫绝。今天晚上,我在网络上浏览到了两篇"陆祀寓言",写得妙趣横生,背后的意蕴跟我的想法不谋而合。

  其中一篇是《替皇上出气》:

  有一只苍蝇听说,皇上在京城里受尽了洋人的气,不是洋人见了皇上根本不下跪,就是洋人指责皇上将臣民随便抓去杀头违反国际公约,而皇上则吭唧吭唧地回不出一个屁,只能忍气吞声。

  这苍蝇就气不忿地嗡嗡:反了,反了,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它立即收拾行囊,准备上路,要到京城里去替皇上出气。

  一只蚊子也颇有同感,飞来问苍蝇:"你到京城里要怎样替皇上出气呢?"

  苍蝇说:"我给他们洋人的饭菜里下蛆,让他们都得传染病,看他们还敢藐视咱们的皇上?"

  蚊子说:"对,我也和你一道去,我非把洋人都叮得满身是包,叫他们奇痒无比,难受异常,看他们还敢顶撞圣上?"

  这苍蝇和蚊子就出发了,它们星夜兼程地赶往京城。

  终于到达,但不知洋人都住在哪里。它们就朝着城门口的一位军爷飞去,想问问路。

  不想,那军爷突然大巴掌一拍,竟把苍蝇和蚊子都拍死了。

  军爷还咧咧着嘴骂道:"真他妈的讳气!大白天臭苍蝇骚蚊子直往脸上撞,比撞上他奶奶的洋鬼子还讳气!"

  另一篇题目叫《有一只蛐蛐》:

  有一只蛐蛐被主人养在罐中,用于和别人的蛐蛐争斗。

  这蛐蛐还真勇敢无比,打败过无数的其它蛐蛐,其中包括蓝眼珠、huáng毛的蛐蛐,不过它自己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一条大腿被别的蛐蛐咬掉了,可它为主人赢得了许多的奖金(均按美元计),还赢得了许多的荣誉,诸如:金牌蛐蛐、冠军蛐蛐、还有独腿将军蛐蛐等等。

  为此,就举行了一些升主人国旗、奏主人国歌的仪式,每到这一时刻,这蛐蛐就一条腿地庄严立正,眼中浸出激动的泪水。

  一些其它的蛐蛐就在背后议论,说这罐里的蛐蛐是个傻瓜,把主人的国旗当成了自己的国旗,把主人的国歌当成了自己的国歌。

  这蛐蛐听到后,在罐中吱吱地叫:"主人的国旗就是我的国旗,主人的国歌就是我的国歌!"

  其它的蛐蛐坚持说:"你仅仅是一个工具而已,换一个主人就会有一个新国旗、一个新国歌,想想你以前的主人是大龙旗,后来是大虎旗,虽然你现在是在这个主人的国旗和国歌下举行仪式,但将来你再换主人,又是另一个国旗和国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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