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朝的另类史_梅毅/赫连勃勃大王【完结】(117)

2019-03-10  作者|标签:梅毅 赫连勃勃大王

  见袁崇焕营盘坚固,无隙可乘,一直熟读《三国演义》的皇太极施用“反间计”。恰好营中有两个被俘的明朝太监杨chūn、王德成在押,他命令汉人降将高鸿中与鲍承先两个人趁黑坐在这两个先前在城郊牧马厂抓获的两个明朝太监被困的营帐外,假装酒醉,放言说城内袁巡抚(袁崇焕)与大金有密议,准备里应外合。夜间,哨兵故意纵两个太监逃脱。

  这两人一回城,兔子一样跳到崇祯帝面前,把这件“天大的秘密”讲与皇帝听。刚愎自用的崇祯帝竟然上了皇太极这种最简单的当,很快就派人逮捕了袁崇焕,打入诏狱严刑拷打审问。

  袁崇焕部将祖大寿为此惊惶至极,出城后即拥兵向辽西奔逃。幸亏袁崇焕在狱中写信召唤祖大寿,他当时才没有叛变。由于山海关、宁锦一线仍在明朝掌握中,加之后来的孙承宗御敌有方,皇太极只得率兵退走。

  北京有惊无险。

  后金退兵后,明廷开始审查袁崇焕一案。当时,大学士钱龙锡持正,得罪不少暗藏的阉党成员。阉党王永光时为吏部尚书,引其同党御史高捷等人猛烈攻击袁崇焕,诬称他暗中与后金议和,奇Qisuu.сom书擅杀毛文龙,引清兵入京。

  这些阉党本意是想以袁崇焕兴起一件新的大“逆案”,顺便攀引钱龙锡,大造舆论,讲袁崇焕杀毛文龙是由钱龙锡主使。

  在狱中,袁崇焕作《狱中对月》一诗:

  天上月分明,看来感旧情。当年驰万马,半夜出长城。

  锋镝曾求死,囹圄敢望生。心中无限事,宵柝击来惊。

  最后,崇祯三年(1630年)八月十六日,刚过中秋,袁崇焕本人被判凌迟,剐于北京闹市,其兄弟妻子长流三千里,抄其家产归公。大学士钱龙锡减死戍边,劳改十多年。(同为大学士的温体仁受过毛文龙不少好处,他也落井下石非要置袁崇焕死地)。

  袁崇焕一案,天下冤之。但无知的北京市民信以为真,恨极了这位引láng入室的袁巡抚,纷纷上前高声责骂,甚至出钱买肉生食这位耿耿jīng忠的烈士身上之肉。千刀万剐,明朝就是这样对待袁崇焕这样一个大忠臣。

  被杀前,袁崇焕作《临刑口占》,依旧对大明朝忠心耿耿:

  一生事业总成空,半世功名在梦中。

  死后不愁无勇将,忠魂仍旧守辽东。

  大英雄被剐之时,紧咬牙关,欲哭无泪,只能仰望苍天,让冤报叹息回dàng于自己的胸腔之中!

  可笑又可悲的是,崇祯帝至死不悟自己中了皇太极反间计,甚至连入清后生活了三十多年的明末大才子张岱(写《陶庵梦忆》那位),也在书中把袁崇焕列为明朝逆臣。

  最终为袁崇焕“平反”的,竟然是“鞑子”皇帝乾隆。这真是个历史的黑色幽默!如果罗贯中地下有知,知道自己的《三国演义》多少年后被一个女真鞑酋当“兵书”来使,以“蒋gān盗书”为原型杀掉大明顶梁柱袁崇焕,罗老先生肯定是地下愤怒高呼不已。

  崇祯帝大错之二

  ——以油浇火的“平贼”

  崇祯帝继位以来,用人不当自然是不可推卸的主观责任,但罕见的自然灾害,也是明朝灭亡重要的客观原因。坏运气,是每个王朝灭亡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之一。

  首先,从朱由检继位的第二年,即公元1628年,陕北突遭大旱。十余年间,陕西、山西、河南、河北、江苏、山东,无年不旱。倒霉的是,大旱相继,蝗灾与瘟疫接踵而至,赤地千里,十河九gān。由于乏食,最终出现了“人吃人”的惨剧。明朝“副处级”巡视员一类的小官(行人)马懋才在崇祯二年所上的《备陈大饥疏》,真实记录了当时的惨状:

  臣陕西安塞县人也,中天启五年进士,备员行人。初差关外解赏,再差贵州典试,三差湖广颁诏,奔驰四载,往还数万余里。其间如关外当抑河之败,黔南当围困之余,人民奔窜,景象凋残,皆臣所经见,然未有极苦极惨,如所见臣乡之灾异者。

  ……

  臣乡延安府,自去岁一年无雨,草木枯焦。八、九月间,民争采山间蓬草而食,其粒类糠皮,其味苦而涩,食之仅可延以不死。至十月以后,而蓬尽矣,则剥树皮而食,诸树惟榆皮差善,杂他树皮以为食,亦可稍缓其死。迨年终,而树皮又尽矣,则又掘其山中石块而食,其石名青叶味腥而腻,少食辄饱,不数日则腹胀下坠而死。(上面讲述人民苦状)

  民有不甘于食石以死者,始相聚为盗,而一二稍有积贮之民,遂为所劫,而抢掠无遗矣,有司亦不能禁治。间有获者,(盗贼)亦恬不知畏,曰:“死于饥与死于盗等耳,与其坐而饥死,何不为盗而死?犹得为饱死鬼也。”最可怜者,如安塞城西有粪场一处,每晨必弃二三婴儿于其中,有涕泣者,有叫号者,有呼其父母者,有食其粪土者,至次晨,则所弃之子,已无一生,而又有弃之者矣。(讲人民造反的原因和痛苦惨状)

  更可异者,童稚辈及独行者,一出城外,便无踪迹,后见门外之人,炊人骨以为薪,煮人肉以为食,始知前之人皆为其所食。而食人之人,亦不免数日面目赤肿,内发燥热而死矣。于是死者枕藉,臭气熏天,县城外掘数坑,每坑可容数百人,用以掩其遗骸。臣来之时,已满三坑有余,而数里以外,不及掩者,又不知其几矣。(讲人吃人的惨景)

  小县如此,大县可知;一处如此,他处可知。幸有抚臣岳和声,拮据独苦,以弭盗而兼之拯救,捐俸煮粥以为之率,而道府州县,各有所施以拯济,然粥有限而饥者无穷,杯水车薪,其何能济乎?又安得不相牵而为盗也?且有司束于功令之严,不得不严为催科,仅荐之遗黎,止有一逃耳。此处逃之于彼,彼处复逃之于此,转相逃则转相为盗,此盗之所以偏秦中也。(讲陕西一地的盗贼集中原因)

  总秦地而言,庆阳、延安以北,饥荒至十分之极,而盗则稍次之;西安,汉中以下,盗贼至十分之极,而饥荒则稍次之……

  天灾人祸,小民无生路可寻,加之官员贪污,苛捐杂税,横征bào敛,只能走一条路:造反!

  同时,明朝发展到晚期,土地高度集中,宗室、勋戚、官绅地主对土地的兼并愈演愈烈,贫者益贫,富者益富,社会的两极分化达至惊人地步。而自嘉靖帝开始“竭天下之财以奉一人”,万历帝变本加厉,明熹宗有样学样,明朝财政面临破产的境地,只得通过不断加派赋税来榨取民财。各级官吏巧取豪夺,竭泽而渔。由于农民纷纷抛荒逃散,造成水利失修,河患日甚,恶性循环下,天灾人祸不绝。

  军制方面,更是法久弊生,军屯、商屯均有名无实,士兵被拖欠军饷,甚至没什么战斗力。诸大将除身边亲兵可用外,基本上没有可信得过兵校。军纪败坏下,索饷哗变,就成为明末军队中的“主旋律”。

  早期农民bào动,无非是一群想找口饭吃的乌合之众,无组织、无纪律,无任何明确目标,看似成千上万,实际上是一大帮拖家带口的饥民流民,正规官军如果加以认真对付,这些人马上就会作鸟shòu散。而且,领导bào动叛乱的人,不少人是当地土豪世家子弟或者是明朝边军的中下级军官,为避免事发后bào露身份连累亲族,他们纷纷自起诨名绰号。农民战争发展到中晚期,贼势渐炽,贼头们纷纷以本来姓名示人,“绰号”使用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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