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跋及其它_张爱玲【完结】(16)

2019-03-10  作者|标签:张爱玲

  “007”的小说与影片我看不进去,较写实的如詹。勒卡瑞(Jonh

  Lecarre)——的名著《<冷战中>进来取暖的间谍》——搬到银幕也是名片——我太外行,也不过看个气氛。里面的心理描写很深刻,主角的上级首脑虽是正面人物,也口蜜腹剑,牺牲个把老下属不算什么。我写的不是这些受过专门训练的特工,当然有人性,也有正常的人性的弱点,不然势必人物类型化。

  王佳芝的动摇,还有个原因。第一次企图行刺不成,赔了夫人又折兵,不过是为了乔装已婚妇女,失身于同伙的一个同学。对于她失去童贞的事,这些同学的态度相当恶劣——至少予她的印象是这样——连她比较最有好感的邝裕民都未能免俗,让她受了很大的刺激。她甚至于疑心她是上了当,有苦说不出,有点心理变态。不然也不至于在首饰店里一时动心,铸成大错。

  第二次下手,终于被她勾搭上了目标。她“每次跟老易在一起都像洗了个热水澡,把积郁都冲掉下,因为一切都有了个目的”。“因为一切都有了个目的”,是说“因为没自牺牲了童贞”,极其明显。域外人先生断章取义,撇开末句不提,说:我未gān过间谍工作,无从揣摩女间谍的心理状态。但和从事特工的汉jian在一起,会像“洗了个热水澡”一样,把“积郁都冲掉了”,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王佳芝演话剧,散场后兴奋得松弛不下来,大伙消夜后还拖着个女同学陪她乘电车游车河,这种心情,我想上台演过戏,尤其是演过主角的少男少女都经验过。她第一次与老易同桌打牌,看得出他上了钩,回来报告同党,觉得是“一次空前成功的演出,下了台还没下妆,自己都觉得顾盼间光艳照人。她舍不得他们走,恨不得再到哪里去。已经下半夜了,邝裕民他们又不跳舞,找那种通宵营业的小馆子去吃及第粥也好,在毛毛雨里老远一路走回来,疯到天亮。”

  自己觉得扮戏特别美艳,那是舞台的魅力。“舍不得他们走”是不愿失去她的观众,与通常的 the party is over酒阑人散的碉帐。这种留恋与施亥同学夜游车河一样天真。“疯到天亮”也不过是凌晨去吃小馆子,雨中步行送两个女生回去而已。域外人先生不知道怎么想到歪里去了:

  我但愿是我错会了意,但有些段落,实在令我感到奇怪。例如她写王

  佳芝第一次化身麦太太,打入易家,回到同伙处,自己觉得是“一次空前

  成功的演出,下了台还没下妆,自己都觉得顾盼间光艳照人。她舍不得他

  们走,恨不得再到哪里去。“然后又”疯到天亮“。那次她并未得手,后

  来到了上海,她又“义不容辞”再进行刺杀易先生的工作。照张爱玲写来,

  她真正的动机却是“每次跟老易在一起都像洗了个热水澡,把积郁都冲掉

  了,因为一切都有了(缺“个”字)目的。“

  句旁着重点是我代加。“回到同伙处”显指同伙都住在“麦家”。他们是岭南大学学生,随校迁往香港后,连课堂都是借港大的,当然没有宿舍,但是必定都有寓所。“麦家”是临时现找的房子,香港的小家庭都是佐公寓或是一个楼面。要防易家派人来送信,或是易太大万一路过造访,年轻人大多令人起疑,绝不会大家都搬进来同住,其理甚明。这天晚上是聚集在这里“等信”。

  既然算是全都住在这里,“舍不得他们走”就不是舍不得他们回去,而成了舍不得他们离开她各自归寝。引原文又略去舞场已打烊,而且邝裕民等根本不跳舞——显然因为态度严肃——惟有冒雨去吃大排档一途。再代加“然后又”三字,成为“然后又疯到天亮”,“疯到天亮”就成了出去逛了回来开无遮大会。

  此后在上海跟老易每次“都像洗了个热水澡,把积郁都冲掉了,因为一切都有了‘个’目的”,引原文又再度断章取义,忽视末句,把她编派成色情狂。这才叫罗织人人于罪,倒反咬一口,说我“罗织她的弱点”。

  一般写汉jian都是獐头鼠目,易先生也是“鼠相”,不过不像公式化的小说里的汉jian色迷迷晕陶陶的,作饵的侠女还没到手已经送了命,侠女得以全贞,正如西谚所谓“又吃掉蛋糕,又留下蛋糕”。他唯其因为荒yín纵欲贪污,漂亮的女人有的是,应接不暇,疲于奔命,因此更不容易对付。而且虽然“鼠相”,面貌仪表还不错士—这使域外人先生大为骇异,也未免太“以貌取人”了。——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他如果是个“糟老头子”(见水晶先生《色。戒》书评),给王佳芝买这只难觅的钻戒本来是理所当然的,不会使她抨然心动,以为“这个人是真爱我的”。

  易先生的“鼠相”“据说是主贵的”,(《色。戒》原文)“据说”也者,当是他贵为伪政府部长之后,相士的恭维话,也可能只是看了报上登的照片,附会之词。域外人先生写道:“汉jian之相‘主贵’委实令我不解。”我也不解。即使域外人先生写信命相,总也不至于迷信中认为一切江湖相士都灵验如神,使他无法相信会有相面的预言伪部长官运亨通,而看不出他这官做不长。

  此外域文显然提出了一个问题:小说里写反派人物,是否不应当进入他们的内心?杀人越货的积犯一定是自视为恶魔,还是可能自以为也有bī上梁山可歌可控的英雄事迹?

  易先生思将仇报杀了王佳芝,还自矜为男子汉大丈夫。起先她要他同去首饰店,分明是要敲他一记。他“有点悲哀。本来以为想不到中年以后还有这样的奇遇。……不让他自我陶醉一下,不免抚然。”此后她捉放曹放走了他,他认为“她还是爱他的,是他生平第一个红粉知己。想不到中年以后还有这番遇合。”这是枪毙了她以后,终于可以让他尽量“自我陶醉”了,与前如出一辙,连字句都大致相同。

  他并且说服了自己:“得一知己,死而无憾。他觉得她的影子会永远依傍他,安慰他。……他们是原始的猎人与猎物的关系,虎与张的关系,最终极的占有。她这才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

  域外人先生说:“读到这一段,简直令人毛骨惊然。”“毛骨惊然”正是这一段所企图达到的效果,多谢指出,给了我很大的鼓励。

  因为感到毛骨慷然,域外人先生甚至于疑惑起来:也许,张爱玲的本意还是批评汉jian的?也许我没有弄清楚张爱玲的本意?

  但是他读到最后一段,又翻了案,认为是“歌颂汉jian的文学——即使是非常暖昧的歌颂——”。

  故事未了,牌桌上的三个小汉jian太太还在进行她们无休无歇的敲竹杠要人家请吃饭。无聊的鼓噪歪缠中,有一个说了声:“不吃辣的怎么胡得出辣子?”一句最浅薄的谐音俏皮话。域外人先生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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