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大智慧_任宪宝【完结】(19)

2019-03-10  作者|标签:任宪宝

  以法进行赏罚,根据律令行军打仗,是曾氏以法治军的重要内容。为了加qiáng军纪,他对所辖的部队,规定了种种禁令。如:“禁止洋烟”,规定营中有吸食洋烟者,尽行革责;营外有烟馆卖烟者,尽行驱除。“禁止赌博”,凡有打牌押宝等事,一概禁革。“禁止jianyín”,规定和jian者,责革;qiángjian者,斩决。“禁止谣言”,规定造谣谤上,离散军心者,严究!混乱是非,讲长说短,使同伴不睦者,严究。妖言邪说,摇惑人心者,斩。“禁止结盟拜会”,规定凡是“兵勇结盟拜会,鼓众挟制者,严究!结拜哥老会,传习邪教者,斩”。

  以上禁令,是曾氏为严肃军规,加qiáng军纪所采取的重要措施,展示了他以法治军的思想。

  人生智慧

  法,律也,范也,乃指人们社会活动的行为准则。峻法,即指法律的严厉,法律的威严。治国不能不讲法,人人遵纪守法是实现国泰民安的重要基础。

  梁启超在总结历史的经验后指出:“立法善者,中人之性可以贤,中人之才可以智。不善者反是,塞其耳目使之愚,缚其手足而驱之为不肖,故一旦有事,而无一人可以为用也”。也就是说,立法完善与否,直接影响官吏和百姓的素质,进而影响到国运的兴衰。

  法是统一天下人行动的准绳,是维护社会公正和安定的工具,所以,一国之君在执法时,也应该是“我喜可抑,我忿可窒,我法不可离也。骨肉可刑,亲戚可灭,至法不可阙也”。意思是:个人的喜好,怨恨可以抑制、平息,而国家的大法不可背离,骨肉可以处罚,亲戚可以诛灭,国家大法不可损害。

  在古代中国,法治与人治是融为一体的。“为政在人,取人以身,修身以道,修道以仁”;“人存政举,人亡政息”的论述有着几千年的传统。就人为政治的主体而言,政治不就是“管理众人的事”吗?但如何培植了解政治原理的人,使他们能够运用实行呢?这可以说是政治的第一要义,所以中国古圣把政与教合为一体,不能说没有道理。因此,古代中国十分qiáng调政治领袖要以身作则,转移天下的风化。

  立法的好坏,执行的好坏,与当政者是有密切关系的。如果有好的法律但不能得到贯彻执行,那与无法也是一样的。法律的作用,不只是惩处那些已经犯罪的人,同时对未犯罪者也是一种预防和教育。

  严于执法是体现法律的正义和威严,而预防和教育则体现了法律的仁德。“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难在哪里?一是权与法的关系难以摆正,二是情与法的矛盾难以处理。这两个问题是实行法的两只拦路虎。只要狠心处理违法者,法律是不难得到贯彻执行的。宋太宗时期,有个叫陈利用的人,依仗其是皇帝的红人,胡作非为,杀人害命。宰相赵普不顾皇帝的讲情、gān预,硬是将陈利用处死。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女婿犯罪以后,被朱元璋赐死。从以上两例看出,在实行法治的过程中,尽责执法是决不可含糊的。

  人生事业,大谋大成,小谋小成,无谋不成。提到谋事,一般人都会感到畏惧,也回避与城府很深的人jiāo往和共事,无非是害怕吃亏上当。其实这是一种害人的偏见,是小农社会的一种遗毒。如果做事不讲心计,不讲策略,而只是揣着一厢情愿的想法,且不说谋大事成大业,恐怕就连在社会上立足都很困难。

  原文

  带勇之法,用恩莫如用仁,用威莫如用礼。仁者,即所谓欲立立人,欲达达人也。待弁勇如待子弟之心,尝望其成立,望其发达,则人之恩矣。礼者,即所谓无众寡,无小大,无敢慢、泰而不骄也。正其衣冠,尊其瞻视,俨然人望而畏之,威而不猛也。持之以敬,临之以庄,无形无声之际,常有懔然难犯之象,则人知威矣。守斯二者,虽蛮貊之邦行矣,何兵勇之不可治哉。

  译文

  带兵的方法,用恩情不如用仁义,用威严不如用礼遇。“仁”的意思就是:要想自己立身成事,先让别人立身;要想自己达到目的,先要达到别人的目的。对待士兵要像对待自家子弟一样的心情,希望他成事立业,希望他发达兴旺。那么人们自然感恩于你。“礼”的意思,指人与人之间平等相待,不分年龄大小,不分位置上下,彼此不能侮漫、安适平和而骄傲自大。衣冠端正,庄严肃穆,人们看见就生敬畏之心,觉得威严持重不猛烈。做事敬业,待人稳健,无形无声中体现出崇高难犯的气象。这样,别人自然尊重他的威严。遵守这两个方面,即使到国外出使也行得通,更何况带兵治军呢?

  第16章 曾国藩大智慧15

  原文

  兵者,yīn事也。哀戚之意,如临亲丧;肃敬之心,如承大祭,庶为近之。今以羊牛犬佾而就屠烹,见其悲啼于割剥之顷,宛转于刀俎之前,仁者将有所不忍,况以人命为làng博轻掷之物。无论其败丧也,即使幸胜,而死伤相望,断头dòng胸,折臂失足,血肉láng藉,日陈吾前,哀矜不遑,喜于何有?故军中不宜有欢欣之象。有欢欣之象者,无论或为悦,或为骄盈,终归于败而已矣。田单之在即墨,将军有死之心,士卒无生之气,此所以破燕也;及其攻狄也,huáng金横带,而骋乎淄渑之间,有生之乐,无死之心,鲁仲连策其必不胜。兵事之宜惨戚,不宜欢欣,亦明矣。

  译文

  用兵,是很冷酷的事。有哀痛悲愤之意,如同面对失去亲人;肃穆庄敬之心,如同身处祭奠仪式;这样才可以讲用兵,面临战场。如今杀猪狗牛羊之际,见它们嚎叫啼哭在刀割之时,痛苦挣扎在斧案之间,仁慈的人就不忍心看,何况眼见以人命来相搏杀的争战之事了。

  先不说战争失败的情形,即使幸运地获胜,看见战场上死伤的人彼此相望,遍地是断头dòng胸、折臂失足、血肉láng藉的形象,哀痛悲切还来不及,哪里会有高兴欢喜的想法?所以在军队中不应有欢欣喜乐的情形。有欢心喜悦情绪的,不论是高兴还是骄傲轻敌,终归在战争中必败无疑。田单在守即墨的时候,将军有赴死的心思,士兵没有生还的念头,这是能打败燕军的根本啊!等到进攻狄戎时,披着金甲玉带,驰骋在淄渑之间的土地上,有求生的乐趣,没有赴死的心思,鲁仲连认定他一定打不赢,果然言中。用兵打仗的事应当有凄惨的准备,不应有欢欣的妄想,也是很明了的。

  原文

  练兵如八股家之揣摩,只要有百篇烂熟之文,则布局立意,常有熟径可寻,而腔调亦左右逢源。凡读文太多,而实无心得者,必不能文者也。用兵亦宜有简练之营,有纯熟之将领,阵法不可贪多而无实。

  此时自治毫无把握,遽求成效,则气浮而泛,凡心不可有察。进兵须由自己作主,不可因他人之言而受其牵制。非特进兵为然,即寻常出队开仗亦不可受人制。应战时,虽他营不愿而我营亦必接战;不应战时,虽他营催促,我亦且持重不进。若彼此皆牵率出队,视用兵为应酬之文,则不复能出奇制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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