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文集_[清]曾国藩【完结】(87)

2019-03-10  作者|标签:[清]曾国藩

  家书:咸丰四年八月十一日致诸弟

  家中自父亲、叔父奉养宜隆外,凡诸弟及吾妻子吾诸女侄女辈,概愿俭于自奉,不可倚势骄人。古人谓无实而享大名者,必有奇祸。吾常常以此儆惧,故不能不详告贤弟,尤望贤弟时时教戒吾子吾侄也。

  家书:咸丰四年八月十一日夜致澄温沅季诸弟

  尔今年十八岁,齿已渐长,而学业未见其益。陈岱云姻伯之子号杏生者,今年入学,学院批其诗冠通场。渠系戊戌二月所生,比尔仅长一岁,以其无父无母,家境清贫,遂尔勤苦好学,少年成名。尔幸托祖父余荫,衣食丰适,宽然无虑,遂尔酣豢佚乐,不得以读书立身为事。古人云劳则善心生,佚则yín心生。孟子云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否虑尔之过于佚也。新妇初来,宜教之入显作羹,勤于纺绩,不宜因其为富贵子女不事操作。大、二、三诺女已能做大鞋否?三姑一嫂,每年做鞋一双寄余,各表孝敬之忱,各争针凿之工。所织之布,所寄衣袜等件,余亦得察闺门以内之勤惰也。

  家书·咸丰六年十月初二日谕纪泽

  世家子弟最易犯一奢字,傲字。不必锦衣玉食而后谓之奢也,但使皮袍呢褂俯拾即是,舆马仆从习惯为常,此即日趋于奢矣。见乡人则嗤其朴陋,见雇工则颐指气使,此即日习于傲矣。《书》称:"世禄之家,鲜克由礼。"《传》称:"骄奢yín佚,宠禄过也。"京师子弟之坏,未有不由于骄奢二字者,尔与诸弟其戒之,至嘱至嘱。

  家书:咸丰六年十一月初五日谕纪泽

  余在外无他虑,总怕子侄习于骄奢逸三字。家败离不得个著字,人败离不得个逸字,讨人嫌离不得个骄字。

  家书:咸丰年十月二十四日致澄弟

  余意不愿在长沙住,以风俗华靡,一家不能独俭。

  家书:同治四年八月二十一日谕纪泽纪鸿

  吾不欲多寄银物至家,总恐老辈失之奢,后辈失之骄。未有钱多而子弟不骄者也。吾兄弟欲为先人留遗泽,为后人惜馀福,除却勤俭二字。弟与沅弟皆能勤而不能俭,余微俭而不甚俭。子侄看大眼吃大口,后来恐难挽回,弟须时时留心。

  家书:同治三年正月十四日致澄弟

  富昇修理旧屋,何以花钱至七千串之多?即新造一屋,亦不应费钱许多。余生平以大官之家买田起屋为可愧之事,不料我家竟尔行之。澄叔诸事皆能体我之心,独用财太奢与我意大不相合。凡居官不可有清名,若名清而实不清,尤为造物所怒。我家欠澄叔一千馀金,将来余必寄还,而目下实不能违还……余将来不积银钱留与儿孙,推书籍尚思添买耳。

  家书:同治六年二月十三日谕纪泽

  吾家门第鼎盛,而居家规模礼节总求认真讲求。历观古来世家久长者,男子须讲求耕读二事,妇女须讲求纺绩酒食二事。《斯平》之诗,言帝王居室之事,而女gān重在酒食是议。《家人》卦以二支为主,重在中馈。《内则》一篇,言酒食者居半。故吾屡教儿妇造女亲主中馈,后辈视之若不要紧。此后还乡属家,妇女纵不能jīng于烹调,必须常至厨房,必须讲求作酒作醯醯小莱换茶之类。尔等亦须留心于莳蔬养鱼,此一家兴旺气象,断不可忽。纺绩虽不能多,亦不可间断。大房唱之,四房皆和之,家风自厚矣,至嘱至嘱。

  家书:同治五年六月二十六日谕纪泽纪鸿

  尔母性急而好体面,如其失明,即难久于存活。余尝谓享名太盛,必多缺憾,我实近之;聪明太过,常鲜福泽,尔颇近之;顺境太久,必生波灾,尔母近之。余每以此三者为虑,计推力行孝友,多吃辛苦,少享清福,庶几挽回万一。家中妇女近年好享福而全不辛劳,余深以为虑也。

  家书:同治七年十二月十七日谕纪泽

  历鉴有国有家之兴,皆由克勤克俭所致,其衰也则反是。余生平亦颇以勤字自励,而实不能勤,故读书无手钞之册,居官无可存之牍。生平亦好以检字教人,而自问实不能检。今署中内外服役之人,厨房日用之数,亦云著矣。其故由于前在军营,规模宏阔,相沿未改;近因多病,医药之资,漫无限制。自俭入奢易于下水,由奢反俭难于登天。在两江jiāo卸时,尚存养廉二万金。在余初意不料有此,然似此放手用去,转瞬即已立尽。尔辈以后居家,须学陆俊山之法,每月用银若gān两,限一成数,另封秤出。本月用毕,只准赢馀,不准亏欠。衙门奢侈之习,不能不彻底痛改。余初带兵之时,立志不取军营之钱以自肥其私,今日差幸不负始愿。然亦不愿子孙过于贫困,低颜求人。惟在尔辈力崇俭德,善待其后而已。

  家书:同治九年六月初四日谕纪泽、纪鸿

  尔等奉母在寓,总以勤俭二字自惕,而接物出以谦慎。凡世家之不勤不俭者,验之于内眷而毕露。余在家深以妇女之著选为虎。尔二人立志撑持门户,亦宜自瑞内教始也。

  家书:同治四年闰五月初九日谕纪泽纪鸿

  又寄银百五十两,合前寄之百金,均为大女儿于归之用。以二百金办奁具,以五十余为程仪,家中切不可另筹银钱,过于奢侈。遭此乱世,虽大富大贵,亦靠不住,惟勤俭二字可以持久。

  家书:咸丰十一年九月二十四日谕纪泽

  未有主帅晏而将弁能早者也,犹之一家之中,未有家长晏而子弟能早者也。

  家书:咸丰九年六月初四日致澄弟

  勤者生动之气,俭者收敛之气。

  家书:咸丰八年十一月二十日致澄温沅诸弟

  盐姜颇好,所作椿麸子,酝莱亦好。家中外须讲求莳蔬,内须讲求晒小菜。此足验人家之兴衰,不可忽也。

  家书:同治五年九月十七日谕纪泽纪鸿

  一家之中勤则兴,懒则败,一定之理。

  家书:咸丰四年六月初二日致澄温沅季弟

  家中兄弟子任,总宜以勤敬二字为法,一家能勤能敬,虽乱世亦有兴旺气象,一身能勤能敬,虽愚人亦有贤知风味。

  书:咸丰四年七月二十一夜三更致澄弟温弟沅弟季弟

  读书乃寒士本业,切不可有官家风味。吾于书箱及文房器具,但求为寒士所能备者,不求珍异也。家中新居富(忄予),一切须存此意,莫作代代做官之想,须作代代做土民之想。门外挂匾不可写"候府""相府"字样,天下多难,此等均未必可靠,但挂"宫太保第"一匾而已。

  家书:同治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谕纪泽

  我朝列圣相承,总是寅正即起,至今二百年不改。我家高曾祖考相传早起,吾得见竟希公、星冈公皆未明即起,冬寒起坐约一个时辰,始见天亮。吾父竹亭公亦甫黎明即起,有事则不待黎明,每夜必起着一二次不等,此尔所及见者也。余近亦黎明即起,思有以绍先人之家风。尔既冠授室,当以早起为第一先务,自力行之,亦率新妇力行之。

  家书:咸丰九年十月十四日谕纪泽

  金陵署内木器之稍佳者,不必带去。余拟寄银三百,请澄叔在湘乡、湘潭置些木器,送子富(忄予)。但求结实,不求华贵。衙门木器等物,除送人少许外,馀概jiāo与房主姚姓、张姓,稍留去后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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