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底记者_王维忠【完结】(85)

2019-03-10  作者|标签:王维忠

  刚开始时,逯某对我这宗案子还是很重视的。到了2002年4月底,在我的再三催促下,他才决定南下取证。4月28日,逯某把我叫到法庭,问我有没有空,能否跟他一起去一趟南方,最好是坐飞机去,这样方便他调查。我想了想说,我没钱去,我现在因为打官司借了很多债务,不过我可以把有关单位和人的名单、住址电话均提供出来,以方便调查。逯某还是暗示我最好能一起去,后来见我实在是无钱去,只好作罢了。

  5月初,逯某一人去了广州、深圳和我的老家湖北huáng石、大冶等地调查取证。但令我奇怪的是,逯某此次去广州调查时,竟然又一次去“访问”本案被告邓世祥。逯某去深圳前,还让我提前电话通知与案情有关的《深圳法制报》有关部门负责人不要外出,最好在单位等他;后来的一天夜晚,他还用深圳的电话打我的手机,向我询问有关情况,但当我向报社特稿部主任赵龙、责任编辑刘瑜等人询问时,他们说,我们一直在等,但根本就没有法官来他们调查!而根据案情及我提供的证据,深圳法制报是一个比较重要的取证处。此后,逯某虽然也到了我的老家,但他根本就没认真取证,比如,他驾着不知从哪弄来的一辆小车在大冶政法委的有关同志陪同下去我村子里调查时,根本就没有找到当时知情的村支书石教法,而是随意找了一位早已退休、且对有关情况毫不知情的另一位前村支书石义生作所谓的调查,十几分钟后就赶回去吃饭了。当村支书石教法从田地间赶回时,得知对方已离去,他不解地说:这位法官大老远从北京赶来,为什么就不能多等我一会呢?我这几天一直在家里等他呀?无奈,他只好在事后为我出具了一份书面证明。

  我不明白,逯某花了法院如此多的费用前往广东和湖北调查,在最后为何漫不经心呢?同年7月,在我的的案情论证会上,陈兴良、张泗汉等几位刑法专家指出:“其实象石野这种证据齐全而且事实确凿的诽谤案,法官根本用不着去作调查,只须作一个笔迹鉴定就可以了……”

  5月9日,我应逯某的要求来到了北京朝阳法院7楼,我满以为这次他肯定是通知我开庭时间的,谁知,结果却大出我的意料之外。见到我后,他先用委婉的口气劝告我:打官司是很累的事,而且弄不好是两败俱伤,最好不要打了。又严肃地对我说:这次我去南方取证回来后,有些事情对你不利。我问是什么事情对我不利,他又避而不答,只是一再要求我撤诉,我自然没答应。

  第十章 中国首宗新闻记者刑事自诉案第85节 法学家为我做论证(3)

  5月17日,我第二次应法官之约来到了朝阳区人民法院。没想到此次他一见面就qiáng烈要求我撤诉,而且态度出奇的恶劣!为了不伤了和气,同时我顾及这是在庄严的法庭上,没有抵触他,更没有与他争论,只是认真地听他在喋喋不休地训话。最后我只是明确表明我的态度;邓世祥的恶行已严重侵犯了我的权益,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我希望法院能给我一个公正的说法;这是刑事案子,法院早已以“诽谤罪”立案,我不撤诉!我qiáng烈要求法院依法开庭,公正审理!要求法律给予我一个公道!

  我还说,如果法院认为本案在哪些地方有不妥,你们可驳回我的起诉,到时我可以提出上诉,但我不可能撤诉。但他坚决不同意:你做没做什么,你自己也清楚;再说你真的像邓世祥所说的那样,那我们这些法官gān什么去了?还不早就将你扭送到公安机关去了?正因为你没有做什么,所以你根本就不要怕么。邓世祥虽然也写过那些信,但都没对你造成什么大的影响?他告你是正常的,如果你认为我有问题,也可以尽管向我们的纪检部门告我么?我一听这话就来气了:如果我真的像邓所咬那样有“非法”行为,岂能还坐在这儿?正因为我一身清白,所以我才决定要打这场官司。逯某恼怒地称骂我:你怎么这么不知好歹?我让你撤诉,主要是为了你好!同时也对邓世祥也有好处的。同时他还特意指出:你和邓世祥以前是哥们,是很好的朋友,为什么要打官司呢?两人能混到今天这个样子实在不容易,如果再弄下去对谁也没有好处,你是被有关部门调查过的人,如果你这次撤诉,对你是很有好处的;否则,对你大大不利。我说,邓世祥对我的绯谤社会影响很坏,至今网络上还有邓署名写的大量诽谤文稿,我怎么能轻易撤诉呢?逯某答道:这次我在广州已经警告过邓世祥,他答应以后再不会写了。我说,他的行为早已触犯了法律,所以我要求法律还我一个公道,给予我一个清白。如果我撤诉,那不就意味着我自己承认了邓世祥所诬蔑的一切了?我以后还怎样在新闻界里立脚?没想到,这个逯某忽然发火了,破口大骂起来,并冲我又拍桌子又瞪眼睛:如果你不撤诉,你的日子更不好过!我可以告诉你,不出半年,你就会在新闻界混不下去!只要我将一些事情告诉你的单位,你们领导定会开除你!我不亢不卑地回答说:我单位领导支持我打这场官司,还为我出具了有关证明;再说,我打官司与我的单位无关,只是我的个人行为。逯某见我这样不识相,竟指着我的鼻子恶狠狠地骂道:你不要不识好歹,如果你不听我的话,不撤诉,邓世祥可以反诉你绯谤他,你就得坐牢了!这可是刑事案子!我们给对方发的传票可是犯罪嫌疑人,这影响可是大的,你可要明白的?!邓世祥的行为其实根本不构成犯罪,你这案子根本不该立,当初是我们立案庭的人不懂业务,才糊涂地立了你的案子……逯某的这一番话不由令我目瞪口呆!一名共和国的法官怎么会在法庭上说出如此无知话来?这与他以前的态度简直是判若两人!如果构不成犯罪,那么逯某为何又几次以“诽谤罪”为由向我下发谈话通知呢?那上面的“绯谤罪”几个字可是他亲笔写下的呀?而且在立案后,他不但很积极地多次打电话给我,并三次将有关通知发送到我的代理律师谷辽海那儿。为何这位法官大人的态度在南下取证与邓世祥进行了一次“亲密接触”后变化如此大呢(在此前,逯某曾传讯邓来过北京某法院)?邓世祥在几年间对我的疯狂诬诬,已经有这多单位为我出具了证明,那上面都是白字黑字的有力证据,现在他怎么能说不是诬陷呢?其中的原因早已是不言自明了!

  见我坚决不肯撤诉,最后,这个身材不高但火气不小的法官只好作罢。然后约我21日上午再去找他。

  5月21日下午,又是这位逯某一个人在法庭上等我,一见面还是问我对撤诉的事考虑清楚没有?我不可能撤诉,但我也尊重法庭的意见,可以考虑调解,法院能否让邓世祥来这儿,当面作一个调解?我只要求他当面向我认错也就罢了。谁知,逯某又对我横眉怒目道:我不可能叫邓世祥特意来北京为你这小事作什么调解!我现在明确地告诉你,你只能撤诉讼!我真没想到,此时竟连我提出调解的要求也被这位法官拒绝了!令我奇怪的是,这位法官每次约见在法庭见面谈话时,都是他一个人在场,只是到最后一次才叫了一个身着便服的人坐在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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