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底记者_王维忠【完结】(109)

2019-03-10  作者|标签:王维忠

  第十四章 为弱势群体仗义执言第102节 全国人大代表的两次提案(2)

  1998年4月21日,商河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在没有任何凶器物证、证据,同时没有认定案情事实依据且互为矛盾的情况下,只判决姜赞亮14年有期徒刑。主犯量刑明显过轻,对此,靳士让和家人坚决不服,并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却被驳回。靳士让又及时向省、市和全国人大多次反映,终于引起了全国人大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士的重视。在全国人大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批示和要求下,济南市检察院表示复查此案。

  为查明儿子的真实死因,靳士让一再要求重新验尸鉴定,但其要求被有关部门拒绝,他的申请报告也再次被人压下。靳士让指着一大堆资料向我哭诉说:谁都知道,尸体是最根本的事实依据,直接从尸体上取材重验,可防止有关责任人作弊造假。靳士让的四处申诉引起了山东省社会各界的关注,也引起了众多人大代表的关注。2000年11月,济南市检察院找到山东省几位关注此案并作过调查的全国人大代表,表示已获批示决定重新验尸。但是,济南市检察院对死尸还没有进行重验。

  姜赞亮又到底是怎样打死靳伟光的呢?我当即通过电话与商河县公安局取得了联系,但对方一听说是了解此案的经过,马上说此事早已移jiāo给上级有关部门了,现在他们什么都不知道。关于姜赞亮打死靳伟光的案情情节,我从面前那几份商河县公安局刑事案件立案、破案呈请报告和提请批准逮捕书上看到:“……姜先是在院中对靳殴打,后又拖到大街上殴打……姜多次用拳击打靳的头部,致靳于7点死亡”。姜在1998年2月6日的供述中也说,对打死靳伟光这一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姜的上述残bào行为结果,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并且杀人手段凶bào残忍,理应重判,而且此案应归属中级法院管辖审判。但此案违背审判程序管辖权,却要没有人命案管辖审判权的商河县法院审判,而且对此宗手段残忍、性质恶劣的故意残害杀人罪只判14年,并且其他的同案犯一个也未判,这一审判结果与上述案卷材料认定的犯罪事实截然不符。究竟原因何在?

  要想采访商河县公安局看来是困难重重,不过此案后来又移jiāo到济南市公安局,我此时的采访重点应该是济南市公安局而非下面的公安部门了。考虑到与商河县公安局联系时,对方的躲避和支支吾吾,为了防止在后面的重点采访中再出现类似的事,我决定从上至下,先去省公安厅。

  按有关程序,我先通过电话与山东省公安厅宣传处负责人取得了联系,听到我说明来意后,有关人士经过请示,终于答应接受我的采访。我赶到省厅宣传处后,两位负责人很客气地接受了我的采访,其中一位负责人看到我后说:“呀,你就是石野,我认识你!我最近从广州的《家庭》上看到写你的一篇文章,是介绍你在南方卧底历险的故事,那上面还有你的照片。”

  2001年4月上半期,国内著名畅销杂志《家庭》以特写的形式,介绍了我和同事1998年4月在广州王圣堂卧底历险时的那段九死一生的经历,同时还配发了我的一幅照片。我在北京临上火车时,也看到北京站的报亭里正好有这一期的《家庭》在卖。只是,我没想到,在这个地方也有人能一下认出我这个流làng记者来。

  仔细地翻看了我呈上的有关此案的材料后,宣传处的huáng处长神情严肃地说:我们十分欢迎中央新闻单位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监督。作为省厅,对下面的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一直是很严格的,如果有警察真的违法乱纪,一定会从严从重,绝对不手软。但由于具体案情均由济南市公安局负责,他们只是听说过此案,但对有关情况不了解,最好还是让市局的有关同志介绍一下近况。随后,这位热心的领导当即与济南市公安局负责宣传的人士取得联系,并要求他们马上来车接我过去,让接手此案的负责人接受采访,实事求是地公开案情的所有情况。半小时后,济南市公安局宣传处塍仕雷和李平伟两位同志开车过来接我。

  在他们的安排下,济南市公安局一位负责刑侦工作的副局长接受了我的采访。这位副局长先是简单地介绍了有关此案的前后经过,然后说:关于此案,由于目前已移jiāo到检察院,现在还没有结果。但我们公安局现在也是被当事人投诉的单位之一,所以对一些事情目前也不好说什么。如果经检察机关查明,在此案中出现公安人员有违法乱纪的情况,不管他是谁,我们都会依法律办事,从严治警,绝不姑息。

  公安局的态度已很明确,也很诚恳,而且商河县公安局的有关材料我均已拿到,后面主要采访对象就是省市两级检察院了。

  3月30日上午,我首先来到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谁知,当我找到负责人宣传工作的有关部门时,对方获知我的来意后,马上推脱说不知道这事,并说他们根本没空接待采访。当我想找检察院的有关领导时,一连问了好几个人,都说领导上午开会去了。除了几个办公室有人班外,其他的办公室竟然都是大门紧闭。如果有人看到我问话,不是赶紧走开,就是说这儿的工作人员正在学习和开会。

  在市检察院找不到有关负责人,我只好赶往省检察院。省市检察院相距不算远。当我来到省检察院,向门卫出示了证件,并准备登记时,一个电话突然打到了这儿,对方一个男中音告诉门卫,让他们马上让我离开。接完电话后,那两个门卫无奈地对我说:刚才有人说了,他们根本不想见你,请你马上离开。我心中尽管纳闷,但还是固执地拿起电话,向有关人员说明了来意。一连几个电话,对方一听我的来意就挂断了电话。无奈之余,我只好无功而返。

  省市两级检察院都是这种态度,看来这个案子还真是非同一般了。

  检察部门不愿接受采访,我决定先去当地的济南市殡仪馆,去现场查看一下死者已在此冰冻保存了整整3年的死者遗体。

  第十四章 为弱势群体仗义执言第103节 全国人大代表的两次提案(3)

  老年丧子,对头发花白、年已64岁的靳士让老人本来已是致命的打击,儿子惨死后,却出现了两份不同的死因鉴定结果,到底爱子因何冤死?残忍杀害儿子的主要凶手姜赞亮为何只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为弄清儿子的确切死因,老人设法排除了来自多方的gān扰、阻挠,从1998年至今整整3年多时间,他每月花费900元的高价,将儿子尸体保存在殡仪馆的冷藏室里,为的就是在重新复验时留下最确凿可信的证据。

  可是,时光已流逝3年,老人家的泪水也流了3年,他数次qiáng烈要求上级部门重新成立调查组,对儿子尸体上的伤痕重新检验,虽然得到过全国人大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批复,但在济南市检察部门手中却一直压着迟迟未见行动。靳士让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只好继续负担每月900元高额存尸费,同时更要承担心灵的巨大伤痛和折磨。

  3月30日上午,在神情悲戚的老人的带领下,我来到济南市殡仪馆,费了一番周折后,终于在该馆冷藏室里见到了存放已达3年之久的靳伟光的尸体。在中间写有一个令人心酸的“奠”字的huáng色尸衣拉链处,打上了分别盖有单位公章和老人私章的封条。问询何故,低垂着花白的脑袋、正在四处查看的靳士让老人悲愤地说:“我这样做,是防止有人故意促使尸体腐烂,毁灭了证据……”正说着,老人突然惊叫起来,他指着尸衣上端几个明显的破绽处,气呼呼地责问殡仪馆的一位负责人:“这是谁弄的?这儿封条和拉链怎么开了?”对方不敢正视老人bī视的目光,躲躲闪闪地连称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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