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比尔_王安忆【完结】(30)

2019-03-10  作者|标签:王安忆



说到这里,他哽住了,有大的泪珠在他眼睛里打转,而终于没有落下。这意外的插曲,给我们的白茅岭之行增添了戏剧性的色彩。

后来,我们向负责接见的gān部提及此事,那女孩说,那天,他砰地撞开门,一手扬着一本护照,一边说:台湾叔叔来了,台湾叔叔来了。我心里就很反感。你台湾叔叔有什么稀奇,也要按规矩来,回去!我们又问他妹妹是什么案情,她便找来卡片给我们看,她曾经在工读学校,由于向一个医学院的伊朗留学生卖yín。这一次进来也是由于卖yín,主要是同华亭路一个商贩。这商贩的姓名使我眼熟,我记得在好几张卡片上都有这个名字。那女孩就告诉我,那都是同案犯,这一起yín乱牵进来的人有好几个。这商贩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我眼前出现了炎炎烈日底下,人声鼎沸热火朝大的华亭路。

接下去是星期天,值班的星期六就留在枫树林了,不派大客车,本想搭拖拉机去,可场部的宣传gān事却找来了一辆小吉普。

我们还是到了三中队,院子里很热闹,大家有的洗衣,有的洗头,做着一些内勤,上午是排练合唱,为歌咏比赛做准备,这时的气氛是平静和闲适的,与往日很不同,然而这么多身体qiáng壮且又年轻的女人一同在院子里活动,却包含了一股紧张的气氛,好像随时都可能发生些什么。办公室里有一个劳教在向队长哭泣,她进来之前借钱买了一辆车,本想赶紧做了生意将债还了就可净赚,不料却因愉窃事发。她将车jiāo给妹妹,妹夫,希望他们代她还了债,其他赚头都归他们自己。可昨日妹妹来信说,出租车生意不好做,并不能赚钱,债主又上门讨钱来了,希望姐姐告诉她,姐姐的金银首饰放在何处,她可取来折价还债,或者,就把车子卖了。她说妹妹根本没有好好地做生意,还想骗去她的金银首饰。队长很耐心地听她讲述,不说什么,也不打断她。那发生在上海繁华大街和隐晦弄堂里的故事,在这皖南宁静的早晨里,听起来是多么不可思议。

这天我们在三中队又挑选了三个采访对象。这二日的谈话已有点使我们疲倦,失去了耐心,谈话便无意加快了节奏。一个新的对象很快就使我们消失兴趣,就又期待着下一个对象,对这些女人的好奇心和新鲜感在一次次的接触和谈话以后大有涡灭的危险,我们有些懒惰,互相希望别人来提问题,提问题使我们感到吃力,假如第一个问题没有得到令我们满意的答复,就再无耐心去提第二个问题,于是,没有几个回合便匆匆收了场。

第一个谈话者是一个四十七岁的女人,这是最年长的劳教之一,她曾于一九七七年因流氓罪判处三年劳教,这一回又因流氓罪判处三年,从她的材料中得知,她主要的yín乱活动是和两个二十岁左右的男孩进行的。这事情叫人觉得恶心,却又想不明白。当她站在我们面前时,我们就只剩下愕然的心情了。她是gān枯了的一个女人,黑huáng的少肉的长脸,说话很生硬,态度也很不合作,她过去的职业是小学的体育教员,这个人,这个人的职业,这个人的作为,全呈现着分离的状况,怎么也协调不起来,只觉丑陋得要命。这时也发现自己原来是有着致命的偏见,那就是只能够认同优美的罪行和罪行中的优美,怀了一个审美的愿望来到白茅岭,实在跑错了地方。面对了这么一个存在,我们简直束手无措,张口结舌,她坐在角落里,手里玩弄着一柄扇子,在眼角里觑着我们,使我们更觉不是对手。后来我们终于提出一个问题:当你这样大的年纪却和两个男孩瞎搞时,心里究竟如何想的?她不回答,低着头,好像有一点羞涩,这令人更加忍无可忍,我们立即把她送走了。

第二位是一名 A 角。她头发剪得粮短,穿男式长袖白衬衫、男式西装长裤、一双松紧鞋。她的父母都是盲人,而她的眼睛很明亮。她是二次劳教,第一次是流氓卖yín,第二次也是流氓卖yín,在这里,是一名出色的 A角 ,许多女孩为她争风吃醋。我们问她为什么大热的天不穿裙子,而要穿长裤。她说她从来不穿裙子,穿惯了男装,穿女装就很别扭。过几天大队要举行歌咏比赛,每人都要穿裙子,她借了一条试了试,怎么看也不像样,赶紧脱了下来,到了那一天,她可怎么办才好啊!她非常发愁和恼怒的样子。我恭维她说:你长得还是很秀气的,穿裙子不会难看的!她嘿一声笑了,直摇头,说她一直是这样的,有一次和男朋友出去,遇到他的熟人,熟人就问:这是你的弟弟吗?我说你男朋友喜欢你这样装扮吗?她说,他喜欢不喜欢关我何事!我们心里有许多问题,可是想来想去不好问出口,比如说她既然扮成男性角色,那么有没有性冲动?这冲动是哪一方面呢?如是立足男性角色方面的,那么她又如何去卖yín和搞两性关系?假如她不拒绝两性的关系,那么她又如何处理自己的角色问题?反正,就是一句话,她在现实生活中是如何协调两种性别角色的?后来,我们送她回去了,走在她身边,觉得她走路的姿态确已相当男性化,含胸,端肩,微微有些摆动,且是一种沉稳刚健的男性风格。

第三个就是娟娟。队长事先提醒我们,这个娟娟不知是说谎还是做梦,经常胡说八道。她将自己的家庭描绘得十分豪华,可有一次,队长去家访,却发现她家十分拮据。她还说她和许多男明星有恋爱关系。每天她都写一些日记似的文字,写好后也并不收好,到处放着,叫别人四处传看,日记里记载着她和歌星费翔兄妹般的友情。她今年二十七岁,第一次因与法国驻沪领事姘居而判处三年,第二次的事情,她至今也不承认,连叫冤枉。当我们问及她这事时,她是这样叙述过程的:那一日,她到华亭宾馆去送她的英国男朋友,男友走了之后,她又留在宾馆跳舞,晚上,有一外国客人请她去客房坐坐,她想拒绝人家是很不好意思的,就跟了去。一进房间,那人就对她行之非礼,正拉拉扯扯间,房门推开了。她虽然觉得委屈,可倒也平静地接受了现实。这过程中有一些疑点是她无法解释的:她送走男友后是因什么理由再留下跳舞,她凭什么跟随一个陌生人去他的客房,这人又为什么目的而请她去?当然我们并没有问她这些,我们经历了这些谈话,已经习惯了一件事情,那就是所有的人都将自己说成是无辜的,纯洁的,她的神情都是同样的恳切,叫人同情。我们渐渐地抑制了我们愚蠢的文学性的怜悯心,而这怜悯心最终遭到毁灭性的打击则是在离开白茅岭以后。我们说队长说你每天都要写日记啊!她先说是瞎写写的,然后又说在这样的地方,不写写东西又能做什么呢?乱哄哄的,周围没有谈得来的人,那些人或者吵架打架,或者搞什么 A角B角 的同性恋,太无聊了。这些人都是心理变态,硬说那个 A角 像男人,说你看你看,她多么像男人啊!可她横看坚看还是一个女人。伙食也很糟糕,难得吃肉也都是猪头肉,大家都奇怪,这里怎么会有这样多的猪头肉,都说白茅岭的猪是长两个头的。这次歌咏比赛,非要她写串连词,还要她朗诵,说她普通话说得好……最后,我们送她进去时,她上下打量了我一番,说:你穿得多么朴素啊!我说,是啊,我们也不懂,听说你们这里不能穿裙子,不能穿没领子的衣服,其实我也热得很,可是你们都穿裙子!她就说:那些规定是对劳教的,裙子可以穿,可是每一季不得超过三套衣服。要是我是你,那我简直不知怎么才好了!她忽然说了这么一句,使我注意地看了她一眼。她眼神有些迷惘、又有些陶陶然地望着远方,走进了大墙里边。她在做什么白日梦呢?为了这些荒谬的白日梦,她准备付出多少代价呢?

加入书架    阅读记录

 30/35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